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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

逐日青春-第9节

小说: 逐日青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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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管如此,我还是继续写着,一边写,一边对照那些样刊上的作品,但是我发现自己写的东西并不差,却为何都石沉大海。

  每个月我都会买一捆信封,一打邮票,用掉我近半个月的工资。

  然而我的写作没有坚持多久,因为我没有时间再写了。因为临近春节,很多工人都辞职回了家,工厂里的人一下子少了一小半,一下子又招不到人,为此工厂每天都要加班加点。可恶的是我们整烫部的人由以前的八个到后来只剩下三个!为了超额完成任务,我们三个每天每时每刻都拼命的赶。稍一松懈,我们便要加班到十一点。更可恶的是,如果我们完成不了任务,连每个星期的一天假都没有了,以前这天可是我逛书店和寄信的宝贵时间。为了每天早点下班,为了每个星期的一天假,我们拼命的赶。一整天我们都为节省每分钟而奋斗,集中精神干活,集中精神挤每分钟,几乎是争分夺秒。只要一开始工作,我们都很自觉的闭上各自的嘴巴,因为说话就会出错,出错就会浪费时间,甚至烫坏衣服,那代价是我们所付不起的。我们像奴隶,除了重复着繁复的动作还是重复,没有时间思考,所有的精力和思维都集中在那些重复的动作上和衣服上,像台不断运转的机器。

  那些衣服在烫板上,套上退下,似乎在嘲笑我做着无聊的游戏,我恨不得将这些衣服全部倒掉,再踩上两脚!

  晚上回到宿舍,倒在床上,我就再也不想动了。每天我的脚都要站十五小时,又肿又痛,几天没有看书了,我却一点也没有想看的欲念,没有写作的冲动。就是爬起来,翻开了书本,看了不到一会儿,眼前便开始朦胧一片。第二天醒来,发现自己倒在桌子上,手和脚麻得像瘫痪了一样,无法动弹。

  每天早上起来,想到马上又要开始新一天的苦战,心底就不由自主的涌出厌恶的情绪,暗自诅咒。既管如此,每次还是以最快的速度洗刷完毕,向工厂走去。

  匆匆喝了一碗清得见底的稀粥,吃了一个比鸡蛋大不了多少的馒头,便又开始了一天的苦战。调整好烫斗,我的手便马不停蹄的来回奔跑在那些花花绿绿的衣服各个固定的点上,思想只要一开小岔,一不留神就会少烫某个固定的点,或者烫焦了毛料。前者要重来,浪费时间,后则不仅仅是浪费时间这么简单了,那是要赔款的!所以一到工作时间,我便调整起全身的精力放在手上的烫斗上,我从来没有烫焦过衣服,总是完成得又快又好,这个时候,我只是一台有血有肉没有思想的机器,忘记了所谓的梦想,甚至忘了我还有个妹妹,我已有好久没有去看她了。

  直到下了班,我才恢复了一点原形,想起还没有看完的书,和没有动笔的烂在肚子里的小说,想起要去看望的妹妹。然而,这些都只是想起,一到下班,那强迫打起的精神便一下子焉了下去,全身软得像一滩烂泥。什么都不想做,只想闭上眼睛,好忘却第二天又要开始的苦役,忘却所有的一切。

  我们的努力在那个月里只换回一天的假。我去看了小妹。小妹的境况也好不到那里去,好不容易从那家餐馆里出来,工厂的老板却嫌妹太小太矮,找了几家都不要。最好只好又进了另一餐馆洗碗。到小妹的餐馆要经过一个很大的公园。那些怒放的鲜花,嘻笑的人群,我却再也看不到他们的美,我的感官仿佛都被疲劳催眠了一般。看到了小妹,她也忙得团团转,我帮着她干完了一些活。我忽然特别的厌恶,厌恶自己,也厌恶了生命还有生活。

  第二个月同样是一天假,我没有像从前一样写小说,也没有去邮局,躺在床上发呆打盹,偶尔翻一翻书本,连一页都没有看完。直到天黑了,才想到努力了一个月换来的一天时间却用来发了一天呆,不由得愧疚起来,然而我还是什么都不想做,一头钻进被窝……

  好在这种日子没有持续多久,没多久我被调到分厂,当了一名挡车工。当我被领到嘶鸣轰叫的庞大的机器前,我的耳朵和身体都强烈的提出反抗。我守着几台机器,眼观八方,耳听六路,从中一刻不停的穿梭。虽然依旧忙碌,但是做挡车工的工资是很诱人的,几乎是从前的两三倍,加班的时间也不长。下班后我还可以看一会儿书。基于这两点,我坚持了下来,我想等我赚够了钱,我就辞掉这份同样折磨人的工作。

  那些庞大的机器上的英文激起了我的好奇,我涌起想知道它的意思和读音的强烈渴望。为此,我买了英语课本和录音机,早晚学习。从此,我的生活又多了一项新的内容。

  我以为我会这样一直做下去,直到一场事故的发生改变了一切。那天我上夜班,一台机器忽然坏了,布卡在里面,落不下来。值班的技术师傅不在,我守的几台机器已有两台停机了,只剩下两台,如果这台坏了,我就只剩一台了。那样我的工钱又要少很多了。出于好奇,我弯下腰想看看毛病到底出在那里。我看到那件布料卡在那里,当时也没多想,用手去扯那块布坯,我万万没想到这时候机器竟然动了起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我的手卷了进去。我简直吓坏了,连忙抽回手,但是已晚了,我的大拇指早已模糊一片,紧随着一阵钻心的痛像旋风袭卷全身,眩晕和巨痛中,我把持不住自己,大叫一声倒了下去……

  我很快被送到了医院,我长着两个指头的大拇指,其中一个削去一大半,另一个被擦得皮和指甲都没有了,本来丑陋的指头变得更加古怪难看了,连我自己都不忍多看……

  伤好后回到工厂,我又被调到了原来的厂里的整烫部。我很难受,虽然我知道他们的调动是为了我的手,但敏感的我仿佛感觉到自己的身价降低了一级,既管这种比较没有意义。由于伤口没有完全愈合,加上不习惯,拿着烫斗的手总是力用不到点上,干起活来特别费劲。我变得敏感起来,没了以前的坦然,在人群前,我又自卑的藏起自己丑陋的双手。我很羡慕那些优雅地坐在办公室里的那些小姐,纤细的双手灵巧的敲着电脑。那个世界里的生活一定是干净、舒适而文明的,不像在车间,又热又乱。

  我几乎形成了习惯,每天总要假装着路过,看一眼那明净优雅的办公室,看一眼那些美丽而聪慧的小姐,然后把看到的那些场景在头脑里加工一番,变成美丽的风景。想象着自己坐在里面。

  这样一来,每次回到车间,我都有种从天堂降到地狱般的感觉。那种感觉真让人难受。我觉得自己和那些工人像拉着磨转的牛,被微薄的薪资牵着的不停劳作,重复着无意义的动作,争分夺秒,愚笨、好笑。只要开始工作,那种厌恶、憎恨的情绪便一点点滋生,这时候我总会把所有的力量都按在烫斗上,飞快地在那些衣服上烫了起来,直到大汗淋漓,全身筋疲力尽,更大的劳累换取了彻底的麻木。我感觉到自己像在一个梦里,下班后这个梦会醒来。而我所瞥见的办公室里的那些聪慧的小姐也像一个梦,上班的时候梦醒来。这两个梦互相交替,直到坐在宿舍的桌前,灵魂才又回复到身上,回到那些苍白的纸页上。一离开笔和书本,我便变回那个没有思想的木偶,只有肉身的躯体。

  春节过后,工厂又招工,可恶的是我们整烫部只招了一个新工。老板说:“只要多加点班就可以,不用那么多人。”这意味着,我们还要继续着争分夺秒的苦役。如果这样,我不知道以前要用那么多人做什么。可恶的资本家,只会丝毫必夺地收刮我们这些人身上的每一滴汗水。我的手伤了后,老板只付了医药费,连安慰的话也没有一句的,妈的!

  辛苦的做了一个月的苦役,换来了一天的休息。然而休息只是为了新一轮的苦战。所有的辛苦只是为了下一个辛苦的轮回。我忽然明白那些稿子的遭受石牛沉海的结局的理由,是的,再次拿起那些稿子,那些美感都消失了,显得虚伪、做作,我不明白当时是什么让我产生那些不真实的奇思妙想。我的世界里只剩一点光亮,那点光亮就是那个坐在优雅的办公室敲着电脑的聪慧女子的梦境。为了扑向这点光亮,我再次奋不顾身。

  我头也不回的辞了职。走出在厂门口的那一瞬,明媚的阳光照在脸上,感觉就像地狱里的灵魂又回到了人间!呼吸着自由的空气,那种感觉真是太美好了!我兴奋得若无旁人的吹起口哨,潇洒的甩一把头发,感觉自己酷呆了!

  我带着妹妹回到久别了的家乡,决定用我打工的钱在城里学电脑,走向梦境中的那个聪慧的美丽女子!
第十一章

  本来打算找个电脑培训班的,没想到像无头苍蝇乱撞的时候,撞到一所学校的门口。了解到既可以学电脑,又可以圆我的读书梦时,我欣喜不已。想都没想报名参加了学校的入学考试,无论自己考不考得上,只要有一丝希望,我就要竭力以赴。

  为了这场考试,我准备了两个月。借来初中的课本,狂啃一通,尽管有点临时抱佛脚的味道,但我没有更多的时间来准备了,时间对我来说,就意味着金钱,多一天,口袋里的就要少一点。我忐忑不安的走进学校的考场,考完了,感觉还好,没想象的那么糟。(事实上考试的内容很简单)

  当我得知自己考上了,可以马上入学后,我在大街上掩面喜极而泣!在这几年里所受的苦和累在那一刻都化作了激动欢喜的泪水……

  两年后,从学校毕业的我,再次来到南方那座繁华的城市,这次是学校分配来的。熟悉的繁华,熟悉的街道,熟悉的都市人们的表情,不同的是,我已不是两年前那个小学没毕业自卑的我了。现在的我已是一名中专生,而且学会了电脑这项城市受欢迎的技术。可以说,这次我对自己的期望很高,我仿佛看见那个梦境变成了现实,自己坐在环境明净、优雅的办公室里……

  然而,学识并没有使我改变命运,我依旧做了一名普工,唯一不同的是工厂换成了一家规模比较大的公司,做息时间都要规范一些。当我再次穿上厂服,站在流水线上,我感觉现实是那么残酷。事与愿违的结局,我无力改变。时光感觉又回到两年前,既管已有很多不同,但那种相似的压抑和失落,使我无法释然。我无法忘却那个斑斓的梦境,也无法忘记在学校的那两年里那个时刻在饥饿阴影里游荡的灵魂。上班的时候,我几乎是有点自虐般的折磨自己,我总是拼命的把每个动作做到最快,快到不能再快,用身体的极度疲劳,换取精神的麻醉。别人眼里我是个老实肯干的女孩,只有我自己明白,我的身体只是一具空壳,装着我落魄疲惫的灵魂。

  现实使我认识到,很多努力是没有结果的,很多梦是无法实现的,再多的努力只会成为徒劳。写作的梦对我来说不再神圣,或者是说太神圣,我无法靠近,便下意识的远离它。而心里隐隐的不甘,使眼前的生活更加的无味。我以为生活会一直这样麻木的过下去,直到遇到他,一切随着改变。

  那天我慢悠悠地走在上班的路上,拐弯时一个挺拔的身影闪入我的眼睛,我的眼睛顿时为之一亮!那是怎样的一个男子啊,一头浓密的头发不多不少的垂在眉际,若隐若现遮住一双透出睿智的眼睛,带着银色镜框的细小眼镜,白色牛仔裤,白色衬衫,一身白出现在繁华的街头,像一个脱俗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他站在路边,像在等车或者等人,眉间露出一丝焦虑,那种淡淡的忧伤,那种眼神像极了一个多愁敏感的诗人,望着眼前的一片繁华……

  我猛然有种被击中的感觉,心跳加速。我几乎是情不自禁地放慢了脚步。经过他身旁时,我闻到一股淡淡地海飞丝的味道,而他这时也看了我一眼,我几乎快停止了心跳!那种感觉太奇妙了,有点像传说里武术中的中邪。几乎在那一刻,我便毫不犹豫的把他当作我心中的白马王子。然而我只是迅速低下头走了过去,我只是一个灰姑娘,自卑使我望向那双深邃的眼睛的勇气都没有。当我再回头,他早已不知所踪,我不禁失落起来,真像一个梦啊!

  令我惊讶的是我竟然再次看到了他,而且是在我们公司里!他坐在令我羡慕的明亮的办公室。这一消息让我从未有过的狂喜。我感觉到沉寂的青春开始沸腾,有一种朦胧的情愫像春天的小草那样破土而出。似懂非懂的、羞涩的幻想让我觉得害臊,但又很快乐,从来没有这样激动过。

  一番打听得知他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应聘到我们公司,是经理助理兼高级工程师,据说是名校出身。听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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