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文学电子书 > 逐日青春 >

第6节

逐日青春-第6节

小说: 逐日青春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猛然感觉眼前的山又加高了一层。那些文学杂志上没有教如何分段、标点符号等语法问题,我只好跑书店里去找书。我到不远的一家书社办了借书卡。趁老板不在店里时冒险偷偷跑出去借书还书。我照着书上说的用法改了几遍,那篇两千字的文章被改得乱七八糟,我前后抄了四遍。

  当我觉得完善时,却又在另一本书上看到一篇对初学者的提示。其中有一条规律:稿纸不能两面写,而且要用写稿子专用的方格稿纸。这两条我都没做到。而且我又从那本书里得知,第一流的文稿每千字三百元到一千元不等的稿费,我兴奋得发狂。因此,在我第六次抄写手稿时,我用三百乘以两倍来安慰自己,乘积至少是六百元!相当于我在餐馆里打半年的工!天啊,我惊喜得叫起来!我想:如果能写作的人还出去打苦工,简直就是傻瓜!我需要钱,有了钱便能让妹妹和自己过上好日子,便有了自由!

  我用一个长长的信封装了手稿,寄给了×××报纸。我以为报纸接受了的东西立刻就会发表。手稿既是星期五寄出的,星期一就该见报。我想象着当我把印有我名字的报纸拿到妹妹面前时那副吃惊的样子,便暗自高兴和得意。

  星期一一大早,我起得比任何一个人都早,我到大门口的邮箱紧张把里面的报纸翻了个遍,借着门外微弱的灯光,仔细的搜索着自己的名字,翻到最后一页,最后一小版,我的眼睛猛然暗了下去,没有我的文章!我庆幸自己没有告诉任何人,要不然多丢人。我黯然神伤,身体一下子失去了所有的力气,拖着困倦的脚步回去洗漱。

  然而没过多久,我又精神振奋起来,因为我想到我写的那篇文章没有什么新闻价值,不可能那么快就发出来,或者会先跟我联系之后再发稿。

  我的精神又好起来,跑到书社去借书,翻杂志、报纸,翻大块头的工具书和语法书。我阅读的欲望很大,就像一头鲨鱼,张开大口,无论是虾米、小鱼还是美味的大鱼都一口吞下。我的胃奇好,越是我不懂的,越是使劲钻,比如修辞,比如诗歌,虽然阅读的过程中会碰到许多拦路虎。碰到许多不认识的字,不懂的词语,要是在书社或书店里还好,我可以翻字典,在住宿里的时候,我只好先把它抄下来,等到书店里去时再查,跳过去读。时间一长,我便渴望有一本工具书,可以随意查找。但是一本字典或汉语词典一本少说也要八、九块十来块的,相当于自己一个月的十分之一,我有点心疼。我幻想着用稿费来买,心里又乐了起来。但是我无意中在一张报纸的启示里看到,里面的发的稿子每个字三分钱,而不是我以前看的第一流的文稿一千字三百元到一千完,我算一算,如果我那篇文章发表,稿费是二三十块,我一下泄气了。老半天我才回过神,想一想够买两本工具书,也罢。

  然而,我等了一个多星期,我的那篇文章像石沉大海,没有一点音讯,连一封退稿信都没有。我一下子焉了,我想自己是不是在作一场黄粱梦?!这样一想,干起活来我便没有了精神。

  没过多久,我便把落稿的事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因为当我抛开那些令我头痛的修辞、语法的文法书时,我在书社里看到一些扣人心弦的故事书。那些书让我着迷,我沉醉在那些故事里。当时还不知道那叫小说,在我的能力范围内,我还不能明确的分别各种文章的类别、体裁。我觉得那些短短的小故事特别棒。决定也试着写,写得好与不好不去管,全当练习,培养自己构思和表达的能力。我卖劲的写,当我看到一角钱一个字的稿费时更是倍受鼓舞,我仿佛看到自己和妹妹穿上了漂亮的衣服,不再为自己身上窄小的旧衣服发愁自卑,住上租来的房子,有很多书,有自己的书房,过上幸福自由的生活。

  我始终相信和肯定:别人能写,我也就能写。只要给我时间,我相信自己还能写出他们写不出来的东西。

  我狂热的写,挤出每一分可以利用的时间来写。我的口袋里时刻装着笔和纸,常常一边洗碗洗菜,一边在脑子里构思故事,一有空闲,便掏出来写上一两句。那些稿纸上总是涂满了斑斑点点的油污。

  这时,餐馆又来了一个叫芳的女孩,也是来洗碗的。她长得很高,高我一个头,头发短短的,流露出阳刚之美,有点像个男孩子,刚初中毕业。父亲是个穷教师,因交不起学费,所以辍学了。习惯了孤单的我最初对她并没有什么感觉,然而渐渐地我便开始喜欢她了。她不会同其它有些小聪明的女孩一样同我抢活干,凭她的个头,我想如果她想做的事是没有人敢阻拦的,可是她不。她有着我们这个年龄的美好品质,纯真、直率,有什么就说,不会像我一样放在肚子里拐弯。她常常跟我讲学校里的情景和家里的境况。谈起她的父亲时,她常常咬牙切齿,她恨她的父亲,因为他的偏心,让哥哥读,而不让她读。她真是个坦率可爱的女孩啊!

  只有在她面前我才会畅所欲言,我对她谈自己的故乡和身世,还有我那“辉煌”的未来,因为我相信只有她不会嘲笑自己。当她知道我是个孤儿时,她便处处护着我,不让她们欺负我。

  一天,我拿出口袋里的一首“诗”凝思起来,那是我琢磨了几天才写出来的。因为芳要走了,我没有什么要送给她,于是想写与平时不同的东西送给她做纪念。于是在仔细琢磨了无数首诗后,便写出了十二行的“离别诗”。说实话,我不知道自己写得怎样,唯一能感觉到的是,那些书上的诗,我读起来找不着北,像踩在雾上,而自己写的这首自己看得懂,意思清晰明了。

  我万万没有想到初中毕业的芳看完我写的这首“诗”,惊奇的说道:“你小小年纪就写得这么好,将来一定大有作为!”当我听到她满是诚意的赞美,一时激动得无法言语,落稿的不快一扫而净,胸膛里又充满了希望。谁知道就是芳无意间的一句话,使我坚定了在以后的岁月里坚持写作的信念。如果不是芳的这句“无意”的赞美,至少我不会选择写诗,不会继续着无可救药的疯狂……
第八章

  说到这里她颇不好意思的对我一笑。在我认识的人当中再也没有人像她那一样令我难忘了,不仅仅因为她是大学生。现在像她这般年纪的大学生,都是一脸的孤傲,很少人会像她那样平易近人,面对过去,能这样毫无保留的向我一个陌生人讲述。我想如果换了别人,面对自己难堪的过去,一定是笑笑搪塞过去的。而她却和别人不一样,她并不觉得难堪,仿佛那是一座宝藏,她愿意与人分享。她那坦诚的双眼和讲述仿佛有一股力量,把我吸进去,我渐渐忘了周围的一切。

  我急于想改变自己和周围的环境,对在餐馆干活我越来越感觉到厌倦。没过多久,我便做了个大胆的决定,离开又脏又累的餐馆。我不相信自己除了在餐馆里洗碗就做不了别的。

  我和妹妹在外面租了一间小房。房子虽然简陋破旧,但是我们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有了自由,有了自己的天空,不用再看别人的眼色,这是我一直梦寐已求的。搬进新房的那天,我和妹妹比过年还要高兴。在家玩了几天,习惯了以前每天争分夺秒的生活,突然闲下来,有些不自在,而且口袋里的钱也只够维持几个月的房租,不能坐吃山空。

  我找起了工作,但是工作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好找,而且我又不愿意再到餐馆里干活。半个多月后,我才找到一份保姆的活,虽然我讨厌伺候人,看别人的脸色行事,但是这是除了餐馆,别人愿意雇用我的唯一的一份工作了。我再也没有选择的余地。

  当我随着那个三四十岁穿着华贵的女人走进那幢装修豪华的房子时,我便开始后悔了。我的额头开始冒汗,我紧紧地捏着双手,感觉自己像被前面的富女人捡回来的一条狗。当富女人推开门,我看到里面如皇宫一般的装饰,简直是惊呆了!一切以为只有在电视里才看到的场景真实的展现在眼前。就连吃饭的桌子也精巧得像件艺术品!地面光滑得像镜子,印现着室内的富丽堂皇。我小心翼翼的跟在那富女人身后,两条腿不自觉的叉开,我害怕一不小心便滑倒在地板上,如履薄冰。当我走在家具之间时,我的恐惧又成倍的增加,我害怕撞上那些名贵的家具,或是把那些精巧的小摆设拂在地上。穿过那些发着铜色的衣柜和钢琴之间时,既管中间的空间很大,但我仍旧担心吊胆。正在紧张,却发现一条胳膊几乎撞到摞在桌面的书上,我像受惊的马,马上跳开了,然而却差点碰倒了琴凳。我的额头上沁出了豆大的汗珠。而富女人也时不时的用像匕首一样的眼光上下打量着我,敏感的我第一次注意到自己外表的寒酸和笨拙,那把“匕首”戳得我浑身疼痛。我一面后悔自己不该来,另一面又告诉自己:既然来了,就要挺住。好在那把“匕首”适时的挪开了,我才慢慢恢复了平静。

  我干的活不多,富女人和他老公是做生意的,经常在公司吃饭,很少回来吃。而她们的一双儿女也都在在学校寄读,只有晚上和周末才回家。我要干的活无非是打扫房间,浇浇花,洗洗衣服(用洗衣机),还有照顾一条叫仔仔的狗。那条狗是富女人特别交待的,要照顾好它,不能有闪失。吓得我把那条狗像神仙一样供着。

  晚上,我看到了富女人的一双儿女,和我差不多年纪,穿着都十分得体漂亮,像一对金童玉女。在他们面前,我不自觉的藏起自己那双手,不仅因为它们的模样丑陋,而且它们叫劳动弄得很脏,肌理里嵌满了生活的污秽。他们看到我,用他们母亲一样的眼神打量着我,我立即感觉一阵寒意涌上全身,手心和头上却冒出了汗。好在他们的这种打量并没有持续多久,他们没有摆出像他们母亲一样的架子,要亲和得多,但是我仍不敢亲近他们。他们在我眼里是金枝玉叶,应该活在电视里,而不是出现在一个出身卑微的我的眼前。我的脑海这时里跑出一群在餐馆里干活的女孩、男孩,他们满嘴粗话,一身肮脏,洗着臭哄哄的猪肠,揉着发酵的面团,双手沾满污垢……

  我更拘谨起来,而他们却近乎亲切的和我交谈。我能感觉他们把我当朋友比看作保姆的份量要多些,这使我很安慰。然而,他们的一举一动无时无刻不让我感到自卑。他们俩个,姐姐会弹好听的钢琴,会跳优美的舞蹈,会说一口流利的英语;而弟弟会写一手漂亮的毛笔字,会吹很棒的塞克斯,会打篮球及各种球类,他们都是班长,都是班里的尖子。和他们站在一起,我情不自禁地感到自惭形秽。

  他们家客厅有一个很大的书柜,里面琳琅满目的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对书我总是有一种本能的饥渴,从第一天起,我便像一个饥饿的流浪汉,馋涎欲滴的望着一块大大的面包,饥饿难忍。我克制着自己,因为我刚来不久,不能这样冒失,令人反感,这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懂得的。

  直到过了好一段日子,感觉到不再和他们陌生,我才鼓起勇气,向富女人提起借书的书。我一再诚恳的表示我不会弄破或弄脏书本,保证完整无缺的送还。然而,我还是看到富女人张大了嘴巴,继而问我上了多少学。我记得我第一次来时她问过的,这才意识到,她不是在担心我会弄坏书本,还是对我——一个保姆看书这件事好奇。我看到她张大的嘴巴,仿佛看到了外星人。而我也被她作出的反应也吓着了,说话也变得结巴起来,我说我还有两年就小学毕业。我看到她这才慢慢合上嘴巴,应了一句:

  “哦”。

  但是这时我又愚笨的补充道:“可是我在学校里的成绩总是前三名!”

  说一出口,我立即为这吹嘘懊悔起来,我死命的攥着自己的双手,攥得手指生痛,指甲深深嵌进肉里。

  书最终还是落到了我的手里,我拿着那两本书却感觉有千斤重。

  富女人在转身时很轻的说了一句:“你应该去读书的!”

  听到这句话,我存封的眼泪瞬间轰然涌了出来……

  我没有再向富女人借书。我害怕她的神情透露出的那种意味。相比之下,姐弟两个给我的感觉要轻松得多。我敢在他们面前问他们各种我感到好奇的东西。一次,他们在做习题,我几次听到他们提到“函数”一词,我忍不住的好奇的问他们。他们说是数学、算术。

  数学、算术,那象征着知识领域,经过我的头脑的想象、扩充,马上变成了美妙的景物。那些远景模糊不清,我却明晰地感觉到那些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