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日青春-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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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卑是后来才感觉到的!当我们看得目光呆滞,肚子空空时,才想到我们去那里落脚,去那里填饱肚子。在家里,我说好的,一定带妹妹吃村里同伴描述过的那种面。我的口袋里有足够的钱,但是我不知道要到那里去买那种面。我不敢问别人,只好自己慢慢找。
我们空着肚子找了很久,也没有看到一家饭店。老半天好不容易找到一家,但那家餐馆大得吓人,门前挂着大大的红灯笼,里面吃的人很多,一桌一桌的,桌子中央摆着一束鲜花。我想在里面吃饭一定是很惬意的事,但价格一定也很贵。我不敢进去,但当看到妹妹因为极饿而央求的脸,我狠了狠心,走了进去……
还没等我们走到门口,便有个打扮得妖冶的女人猛然出现在我们面前,高仰着头,露出一脸的高傲,把我们连人带拉的赶了出来。她一边拉一边嚷:“小叫花子,这是你们来的地方吗?”我的肩膀被她夹得生痛,我一时不知那里来的勇气,哭着尖叫道:“我们不是叫花子!我们是来吃饭的!”然而她并不理会,像拎鸡一样,把我和妹妹拎到门口,放开我们,嚷道:“去、去、去!”
泪从我的脸庞滚落下来。妹妹眼泪汪汪惊慌、伤心的看着我,那一刻我忽然觉城里并不像同伴描述和我眼里看到的那样美丽,它是冰冷的,没有温度。
那个腰细腿长妖冶的女子还在那里用手打着让我们走开的手势,我用眼睛狠狠的剜着她,恨不得冲上去抽她一耳光。那一刻,我的心里满是仇恨!那种每当有人撕碎我的自尊时的那种恨!妹妹拉着我的衣角,央求着要回家,我却在那一刻下定决心,要在这所城里呆下来!我要成为城里人。
我哄着妹妹说,我们还没有吃到面呢!那天我们没有吃到面,而是吃了两袋方便面,妹妹说很好吃,看着妹妹微露的笑容,我有些心酸,说道:以后姐会让你吃到更多更好吃的东西!妹妹听到我的话,开心的露出掉了两颗门牙的牙齿。
说到做到,我开始在城里找工作,为了自尊,为了给妹妹买更多好吃的东西。但是要在这个繁华的城市找工作,谈何容易,他们不是嫌我太小,就是嫌我的手丑陋干不好活。礼貌一点的推辞说不要人,恶劣一点的,干脆将你推出门。磨破了嘴皮,好说歹说终于在一家小餐馆里找到一份洗碗的工作。那年我差三个月十三岁,第一次来到城里,找到了第一份工作。
然而,那位老板无论如何都不要妹妹,说妹妹太小。那年妹妹十岁,由于没有营养,瘦得跟豆芽似的,长得还没有城里七八岁的孩子高。在我的苦苦央求下,老板才同意让妹妹和我住在一起,但是她有一个要求,就是妹妹白天不能呆在住的房子里。(职工们都是住在老板家里的)
每天凌晨四点,我睡眼朦胧的拉起睡得跟死猪似的妹妹,跌跌撞撞的穿过一条长长的黑黑的胡同,穿过几条马路,才到达那家小餐馆。白天妹妹没事做,城里又大又乱,我不让她乱跑。她很乖,只呆在餐馆外面玩。妹妹一个在外面玩很无聊,可是我在里面要洗成堆的碗和菜,很少有时间出来。每次看到妹妹瘦小的身影孤伶伶的倚在那棵高大的樟树下面,我的心里总酸酸的。妹妹总是远远地在看着餐馆里的那些忙碌的人们,如果寻觅到我的身影,眼睛总会亮起来。她知道我很忙,所以她从来不叫我,只静静的看,等那些吃早点的人都散去,我为她端上一碗面。
是的,我们都吃上了村里好友所描述的那种面,曾经吸引着我们来到城里的面。只是里面没有肉,味道也不那么香甜,反而干硬酸辣,辣得我和妹妹眼泪鼻涕齐流,我们还是狼吞虎咽的一扫而光……
每天从四点一直忙到十点才能吃早餐。每天到十点的时候,我早已是饿得一点力气都没有了。每天总有些客人吃剩下的小笼包和蒸饺,老板总是吩咐我们回收装好,再买给客人。然而,很多时候,饥肠漉漉的我们总是偷偷地把它们吃掉,因为我们实在是饿得受不了。我知道站在外面的妹妹肯定也很饿,每次我都像做贼一样,把自己的那份偷偷地拿给小妹。
一天,轮到我出去收碗,当我走到外面几张桌子时,看到一个瘦小的身影,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起桌上的客人吃剩的几个小笼包。我仔细一看,竟是小妹!我的妹妹竟和那些要饭的叫花子一样,抢桌上别人吃剩的包子!
我迅速的转过身,去别的地方去收碗,我不想让妹妹看到我生气的脸和滑下的泪,看到她尴尬惊吓的瘦脸。当我再向她看时,她拿着三个小笼包跑开了,我看到她近乎匆忙的把一个小笼包丢进嘴里,狼吞虎咽起来。接着把另外两个拿到一个蓬头垢面,瘫坐在地上的老人面前,我隐约听到她在叫婆婆……
我的泪再次滚落下来,善良的妹妹,我好想抱紧她!那一刻,我好想成为一个有钱人,让妹妹读书,活在明净的环境里,看不到人世的沧桑……
然而我能做的,只是让妹妹不饿着肚子,换了两件穿着不至于走在街头低头的衣服。日子是好了很多,可是没有人知道我是多么的孤独。在这冷漠的城市里除了妹妹,我没有一个朋友。老板是个只会挑三捡四,动不动就怒发冲冠的家伙,那些同事更算不上,她们只是在老板背后偷懒,在老板面前和我抢活干的一群狡猾的家伙。而我还要对她们微笑,装作不计较。我从来不跟她们讲自己的身世,不跟她们讲自己是孤儿,我不需要她们的怜悯和同情。我只为我丑陋不堪的手指难过,为妹妹的郁郁寡欢难过,为梦境里见过的父亲、母亲和老家难过,只不过这些忧伤都被深深地藏在心底。
我沉默不语,心里却空出一个大洞,我不知道日复一日的活着有什么意义,我不想每天都洗着成堆的又油又脏的碗和臭气熏天的猪肠,每天一身脏,疲惫的拉着妹妹回到又黑又小的房子里。我想起父亲,他常常对着那些神顶礼膜拜,虔诚的祈求一家人幸福平安,过上美好幸福的生活。那是父亲的“梦想”吧,有了这个梦想支撑,父亲任劳任怨,安分守已。可是父亲的“梦想”却没有实现,母亲离我们而去,随后爷爷和奶奶也离开人世,现实的痛苦让父亲再也无法忍受。我想这才是父亲离开我们的真正原因吧!因为到现在我还不相信水性那么好的父亲会淹死。
而我呢,我的梦想在那里,我向谁祈求生活的希望。我不知道洗碗要洗到什么时候,我的手和脚因为长期泡在臭水里都开始溃烂了,走路只能惦着走,洗碗要咬着牙。我的苦恼和绝望没地方安放,只有一笔一划的写在日记本上,也只有这时,心里才微微地舒畅一些。写作成了我发泄的工具,里面没有修辞,没有华丽的词藻,只有我最真实的情感,最初的写作只因为我需要慰藉,与我的孤寂有关!
妹妹和我不一样,她很乖。看到我的手和脚都烂了,很心疼,希望能做些事,帮我减轻些生活的负担。于是,妹妹就在餐馆和周围捡起了瓶子。每次妹妹见到我,总骄傲的说她捡的瓶子可以买几多几多钱。而我每次看到她又脏又瘦的脸,鸡爪一样的手,心里总酸酸的难受。没过多久,老板不让妹妹把那些破烂堆在餐馆前,说会影响做生意。没事可做的妹妹一脸忧郁。
一天,妹妹忽然郑重的告诉我,她要学擦皮鞋!她说有很多和她一样大的人在街头擦皮鞋,一天可以嫌好几块钱。我有些担忧,担心她会受别人欺负。但是妹妹挺起胸膛,摆出一副临威不惧的神情,说她不怕。我拗不过她,只好同意。
就这样,妹妹擦起了皮鞋。每次去给她送吃的,她总是坐在凳子上,很安静的等着。一次给妹妹送饭,妹妹正在擦鞋,蹲在地上的她,看起来那么瘦小,她使出浑身的力气对付着眼前的那双巨大的皮鞋。我看到她的头一颤一颤的,头发时不时地掉下来。她是那样的专心致志,以至擦到某些地方,她竟情不自禁地跪下去。我的泪猛然滚落下来,我是多么的心疼瘦小的妹妹。像她这样的年纪,应该背着花书包走在上学的路上……
如果父亲还在,母亲也活着,我们都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里,我和妹妹都会坐在明亮的教室里读书……
那一刻,我整个人和身心都被妹妹跪在地上的瘦小身影紧紧攫着,无法动弹和呼吸。那一刻我醒悟到,我要改变妹妹和自己的命运!我的胸口憋得难受,却没处释放、发泄。
晚上我把这种感受记到了本子里。写着写着,我忽然灵机一动,我要写作!我要写文章,要写和鲁迅一样的文章。我要用手中的笔养活妹妹和自己!我要当个作家,那是个伟大的梦想,那是改变自己和妹妹命运的路。可以仰着头望着阳光,不必在别人面前再低头含首的仰人鼻息……
那一刻,我被自己伟大的梦想激动得兴奋不已。我为自己拥有梦想而激动!仿佛自己马上就可以实现梦想,马上成为作家一样。
我第一次看清了自己和这座城市,看清了距离,我翻来覆去的研究着,从模糊不清我渐渐看到了接近那个距离的道路——写作!
四年级都没有读完的我,要当作家!要实现当作家的梦想!简直就是痴人说梦,现在想起来仍被那时的勇气所折服。有时候,无知的人是幸福的,无知才会无畏,才会不知深浅的朝目标奔去……
写作,这念头在我心里成了一把火,我决定马上付诸形动。我要写我和妹妹来到这座城市的一些境遇,卖给某家报纸。想象着当每天习惯读报纸的老板,对我横眉冷对的老板,看到我的名字印出来大吃一惊的神情,我便暗自高兴。
我知道自己读的书不多,开始时成功会来得很慢,但是我可以一边写,一边学习,慢慢研究。等过了一段时间,等学习好了,作好了准备,我相信自己可以写出伟大的作品来。到那时我就可以不用在餐馆里打工洗碗,妹妹也不用在大街上擦皮鞋,那时我的名字会挂在众人的嘴上,比出名还要了不起。
出名当然是好事,但是在我心里,那光辉的梦想只是为了证明自己配得上这座城市,我只不过是个讨厌别人的嘲讽,渴望和别人一样得到尊重而已。
生活不再暗淡无光,就算在洗那些令人作呕的臭猪肠时,不再愁眉苦脸。我甚至不再刻意隐藏自己的手,不介意别人好奇的端详那令我自卑的丑陋的手指。唯一令我苦恼的是,我没有时间来看书学习和写作。每天从早上四点一直忙到晚上十点,甚至更晚,根本没有时间学习。唯一有空闲的时候就是去买东西的时候。除了去买东西的空闲,我可以在晚上上床睡觉的那一会儿,挤出十几二十分钟看书;可以在洗完碗和菜时看上几分钟,瞄上一眼。我总有机会看书,变戏法一样,把书藏在干粉条里;放在菜架上的菜堆里;掖在饭盒里,为了不被老板发现,我总是很隐秘和小心。
每次我把书拿出来看的时候,她们都一哄而上。我把书给她们看,但是她们并不把我当作朋友,这让我很难过。有时,老板来了,她们一声不响的跑去干活了,剩下我一个人还沉浸在书中的故事里。等我清醒过来,老板已站在了我的面前。老板发现我好几次,最后没收了我的书,把我骂了一顿,扣了工钱。
她们常常和我抢活干,特别是察看到老板要过来时,更是如此。我个子小,抢不过她们,有时老板过来时,我没有活干,只有傻站在那里。我已不企望能交到朋友了,便把所有的心思都花在写作上。
“书到用时方恨少”,我希望能多读些书,弥补自己后天的不足。看了几个星期,觉得差不多了,便决定开始写,可是拿起笔才发现不知道一篇文章要写多长。于是我拿起摊上买来的一本杂志,数了数里面最看好的一篇占了两个版的文章,以它的字数作参照。至于内容,前面提到过的,我早已想好了。我狂热的写了五天,才把它写好。那几天我的双眼熬出了血丝,可我的精神却很好。文章写完了,我看了一遍又一遍,看不出什么问题。可当我再翻开那些杂志时,才猛然发现自己写的东西像一块面团,没有段落,没有逗号和句号之外的标点符号。这其实怪不得我,四年级刚开始学习写作文,我就离开了教室。如果让我读完小学,或者读完四年级都不至于如此。
我猛然感觉眼前的山又加高了一层。那些文学杂志上没有教如何分段、标点符号等语法问题,我只好跑书店里去找书。我到不远的一家书社办了借书卡。趁老板不在店里时冒险偷偷跑出去借书还书。我照着书上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