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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泪流满面中领悟生命真谛:时间旅行者的妻子(精编)-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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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马勒选择了七首唐诗,包括李白的《悲歌行》《采莲曲》《春日醉起言志》、孟浩然的《宿业师山房待丁大不至》、王维的《送别》、钱起的《效古秋夜长》等,写成了《大地之歌》。全曲共分六个乐章,是一部加入人声的、作者称之为“为男高音、女低音(或男中音)声部与管弦乐队而写的交响曲”。,或是贝多芬,或是其他的非圣诞曲目。嗯,也许明年吧。我突然看见我一生中所有的圣诞节,它们一个接一个地,等着我穿越。绝望淹没了我,不!我希望时间能让我摆脱这一天,能把我带进其他平和的日子。然后,我又对自己逃避痛苦而内疚起来。死去的人需要我们的缅怀,即使它会吞噬我们,即使我们能做的一切只是说一声:抱歉,直到它最后变得和空气一样无足轻重。下次我会带祖父母一起来这吃饭,我不想让悲哀压沉这充满节日温暖的餐馆,也不想下次来吃饭时想起这些,所以我付了账便离开了。
  回到大街上,我站着思忖。我不想回家,我想到人群中去,我想他们能让我分心。我突然想起让我爽酒吧,一个什么事都可能发生的地方,一个怪胎的天堂。太棒了!于是我走到水塔广场,乘上沿芝加哥大街行驶的66路公交车,在达门街下,换乘50路继续往北。车里都是呕吐物的味道,我是惟一的乘客,司机用教堂合唱团里男高音的嗓音唱着《平安夜》,我在瓦般西亚街下车时,祝他圣诞快乐。我路过修理行,天开始下雪了,我用指尖接住大片潮湿的雪花。我听见从酒吧里漏出的音乐,被遗弃的火车老轨道在街前发出钠燃般刺眼的光。我推开门,有人开始吹小号,热辣的爵士乐敲击起我的胸膛,我走了进去,如同一个就要淹死的人,我来这儿要的就是这样的感觉。
  连同酒吧招待蜜儿,这里有十来个人,小型舞台上挤了三个乐手:小号、低音提琴和单簧管。客人们则坐在吧台旁。乐手们狂热地演奏,音量达到极限,好像狂僧作法似的。我坐着听,终于分辨出《白色圣诞节》的主旋律。蜜儿走过来盯着我,我用尽力气大声喊道:“威士忌加冰!”她大叫着应答:“特调吗?”我吼着:“是的!”然后她转身去兑酒。这时乐声突然中断,电话铃响了,蜜儿拎起听筒就说:“让我SHSHSHSH爽!”她把酒推在我面前,我则在吧台上丢了一张二十美金。“不,”她对着听筒说,“嗯,该死的。嗯,也操你的。”她把听筒重重地搁到机座上,仿佛扣了个篮板球。蜜儿起身,一连好几分钟,她看上去都像是要叫人滚蛋一样,然后才点了支宝马香烟,朝我脸上喷了一个巨大的烟圈,“哦,对不起。”乐师们一同来到吧台前,她端上了啤酒。厕所的门就在舞台上,我趁换奏别的曲子时撒了泡尿。我回到吧台,蜜儿在我的吧凳上又放了一杯酒。“你会通灵吧。”我说。
  “你真乖,”她故意“砰”地扔下烟灰缸,斜靠在吧台里面,若有所思,“你呆会儿有什么打算?”
  我有几个选择。我确实曾有一两次带蜜儿回过家,她也够让人销魂的,可是现在,我一点也没有心情逢场作戏。可话又说回来,心情糟糕的时候,暖暖的身子也不是件坏事。“我想烂醉。你呆会儿有什么打算?”
  “这样,如果你还不算太醉,你可以过来,要是你醒的时候还没死,你可以帮我个大忙,冒充瑞夫去格兰克和我父母共进圣诞晚餐。”
  “哦,天哪,蜜儿。想到这事儿我都要自杀了。对不起啦!”
  她在吧台前倾过身子,十分强调地说:“好啦!亨利。帮帮我吧。你还是个看得过去的年轻男人,妈的,你可是个图书管理员啊。要是我老爸老妈问你父母是谁、哪所大学毕业的,只有你才不会当场晕倒。”
  “其实,我也会的。我会立刻去卫生间割断我的喉管。再说了,那样有什么用?就算他们立即喜欢上我,今后几年也会一直折磨你的,‘上回和你约会的那个不错的年轻图书管理员现在怎么样了?’要是他们有一天真的遇见了瑞夫怎么办?”
  “我想我不需要担心那么多事情吧。好啦,我会在你身上摆几个你从没听过的特级姿势的,我会补偿你的。”
  几个月了,我一直拒绝去见英格里德的父母,连明天晚上他们家的圣诞大餐也谢绝了,我更不可能为几乎不认识的蜜儿去做这种事情。“蜜儿,其他任何一天都行——听着,今晚我就是要酩酊大醉到站不起来为止,更不要说醒着陪你演戏了。打电话给你父母,说瑞夫他正在做扁桃体手术什么的。”
  她去吧台的另一端招待三个年轻的男人,看上去像是大学生。接着,她折腾了一番瓶子,调出某种精美的饮料。她把高脚杯摆在我面前,“尝尝看,算在酒吧的账上。”那东西的颜色像是草莓味的“酷爱”④酷爱(KoolAid),一种以儿童为销售对象的饮料,具有令孩子们十分感兴趣的颜色和风味,还能变颜色……
  “这是什么?”我喝了一口,很像七喜。
  蜜儿邪邪地笑了,“是我发明的,你不是要醉吗?这可是趟快速列车。”
  “哦,那太好了,谢谢你。”我向她举杯,一饮而尽。一种火热和满足随即涌遍全身。“天哪,蜜儿,你该申请专利啦。在整个芝加哥设满汽水小摊,再把它装进纸杯,你早就该是百万富翁啦。”
  “还要?”
  “当然啦。”
  我这个德坦布尔父子事务所未来的资浅合伙人、名声在外的酒鬼,还真不知道自己的酒量有多少。三杯五盏下肚后,蜜儿的目光穿过吧台飘落到我身上。
  “亨利?”
  “嗯?”
  “我快把你弄死了。”这倒真是个好主意。我试图点头赞同她,但那太费劲了。相反,我缓缓地滑下去,极其优雅地,躺到了地板上。
  很久以后,我醒来发现自己在仁爱医院里。蜜儿坐在我床边,脸上到处都是睫毛膏。我的胳膊被盐水瓶吊着,难受,非常难受,事实上,浑身里外上下,处处都难受。我转过头,往脸盆里吐了起来。蜜儿伸手,帮我擦拭嘴角的污秽。
  “亨利——”蜜儿轻声说。
  “嗨,见鬼了。”
  “亨利,我真的很抱歉——”
  “不是你的错,究竟怎么了?”
  “你昏迷了,然后我算了一下——你多重?”
  “一百五十八斤。”
  “天啊,你吃晚饭了吗?”
  我想了一会说:“吃了。”
  “那好,不管怎么说,你喝的东西大概有四十度,你还喝了两杯威士忌……可你当时一切都正常。突然,你看起来极其可怕,接着就昏了过去。我想你应该是喝多了,所以我拨了911,然后你就来这了。”
  “谢谢,我想我应该谢谢你。”
  “亨利,你是不是想寻死?”
  我考虑了一会,“是的。”然后我翻身朝着墙壁,假装睡觉了。
  一九八九年四月八日,星期六 (克莱尔十七岁,亨利四十岁)
  克莱尔:我坐在密格朗外婆的房间里,陪她一起玩《纽约时报》上的填字游戏。今天是个晴朗又凉爽的四月天,早晨,花园里红色的郁金香在风中摇摆,妈妈正在连翘①多年生落叶灌木,外国人也称为圣约翰草(St。Johns wort),它的名字来源是这种植物通常在6月24日前后开花,花瓣呈黄色,该日是《圣经》记载中施洗者圣约翰的诞生日期。同时由于这植物含有红色液汁,当时的人认为是圣约翰殉道时流出的血液。中古时代的人们相信它有医疗和驱走邪魔的作用。
  旁种一些白色的、小小的新品种,她的帽子几乎快要被风吹落了,她只能不时用手按住它,最后她把帽子摘下来,压在工具篮下面。
  我已经两个月没见过亨利了,表格上离下次见面还有三个星期,再之后就是两年不见了,我们正在接近那一天。小时候,我总是随意地对待亨利,和他见面也不觉得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可是现在,他每来一次,我们的见面就减少一次,我们之间的关系也开始非同以往。我希望有些什么……我希望亨利能说些什么,做些什么,来证明所有这一切并不是一场精心策划的玩笑。我想要。就是这样。我就是想要。
  靠着窗,密格朗外婆正坐在她那把蓝色的高背椅上。我也坐在窗口,报纸搭在腿上。我们大概填了一半的格子,但我的心思已经跑掉了。
  “孩子,把那条再念一遍。”外婆说。
  “二十纵。‘像僧侣一样的猴子’,八个字母,第二个是‘A’,最后一个是‘N’。”
  “Capuchin②僧帽猴,生活在中南美洲,得名于圣芳济修士的帽子,它与僧帽猴的头部毛色非常相似。被视为新大陆最聪明的猴子之一。,”她微笑着,把没有视力的眼睛定在朝我的方向。在外婆看来,我只是弱光背景上的一片黑影。“我猜得很不错吧,嗯?”
  “呀!您真厉害。哇噻,试试这条:十九横,‘别把你的肘伸得太远’,十个字母,第二个是‘U’。”
  “柏马剃须膏③柏马剃须膏(Burma Shave);美国上世纪五十年代的剃须膏品牌。它的户外广告语是:别把你的肘伸太远,免得它跟别的车子回家。,上个时代的事了。”
  “啊,我一辈子都猜不出。”我起身舒展手脚。我迫切需要出去走一圈,外婆的房子的确很舒服,不过也很容易让人得上幽闭恐惧症。低矮的天花板,墙纸上都是精致的蓝色花朵,还有蓝色的床罩和白色的地毯,整个房间闻上去有股脂粉、假牙和衰老的肌肤混合的味道。密格朗外婆有点消瘦,她坐得挺直,头发很美丽,银丝中依稀可见些许红色(我也继承了她的发色),它们完美地后卷,被固定成一团发髻。外婆的眼睛就像一团蓝色的云雾,她失明了九年,已经很好地适应了,只要不出屋门,她完全可以去任何地方。她一直想要教我填字游戏的诀窍,可我连独立完成一个单词的耐心都没有。外婆从前都是用钢笔填写格子的,亨利也很喜欢这种游戏。
  “天气很好,对么?”外婆说,她靠着椅背按摩各个指关节。
  我点头,然后说:“是的,可是有些风。妈妈在那边摆弄花草,风一刻不停的,她身上每样东西都要被吹跑了。”
  “露西尔总是那个样子,”外婆说,“你知道么,孩子,我现在想出去走走。”
  “我正好也这么想。”我回答说。她笑了,伸出双手,我轻轻地把她从椅子上扶起来。我拿来外套,用丝巾把外婆的头发包好,以免被风吹乱。然后,我们慢慢下楼,出了前门。我们站在车道上,我转身问外婆:“您想去哪?”
  “我们去果园吧!”她说。
  “有点远。噢,妈妈在和我们招手,我们也向她招招手吧。”妈妈此刻已经忙到喷泉边了,我们朝她招了招手。园丁彼得正和她说着话,他停下来看我们,等着我们继续散步,这样他就能继续同妈妈争论有关水仙,或许有关牡丹的话题了。彼得很喜欢和妈妈争,不过最后总是妈妈占上风。“外婆,从这儿到果园,可有一公里半的路呢。”
  “不要紧,克莱尔,我的腿没问题。”
  “好的,那么我们去果园吧。”我挽着她的胳膊向前走,接近草坪边缘时,我问:“从树阴下走还是在太阳下走呢?”她回答:“哦,当然是在太阳下走啦。”于是我们选择了那条小径,它穿过草坪的中央通往空地。我一面走,一面向她描绘。
  “我们现在正经过篝火堆。上面停着好多鸟——哦,它们飞到那边去了!”
  “乌鸦,八哥,还有鸽子。”她说。
  “是的……现在,我们到了门口,当心,路有点滑,我看见狗的脚印,是条大狗,说不定是阿灵汉姆斯家的乔伊。到处都绿油油的。这里还有野玫瑰。”
  “草地上的草有多高了?”外婆问。
  “大概有三十多厘米了,是那种真正的淡绿色。这里就是小橡树了。”
  她把脸转向我,微笑着,“我们一起过去打个招呼吧。”我领她去了离小路几米开外的地方。这里有三棵橡树,是外公在四十年代时种下的,以纪念在二战中死去的大舅公泰笛,也就是我外婆的哥哥。这些橡树依然不是很大,只有四五米高。外婆把手放在中间那棵的树干上,说:“你好!”我不知道她是问候橡树,还是问候她的哥哥。
  我们继续走,爬上那块高坡,草坪铺展在我们面前,亨利正站在空地中间。我停住了。“怎么了?”外婆问。“没什么。”我回答她。我领她沿着小径一直走。“你看见什么了?”她问我。“一只老鹰在树林上空盘旋。”我回答她。“现在几点?”我看了看手表,“快到正午了。”
  我们来到空地,亨利站得笔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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