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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

05老子思想批判-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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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段话,并未谈出任何的“道理”,也就是哲学理论。反而又是以“道”的客观体现而神话“善为道者”。究其目的,不过是为了神化自己而已。但这种文字游戏,客观上则形成了一种“道不可知论”的宣扬。老子讲愚民,他自己就身体而力行。对于“道”的神秘化,目的是为神化“为道者”。神化“为道者”,最终则是为神化自己。所以,老子一而再,再而三的自吹,在他的书中,似乎也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了。下面,我们就来看看老子的一系列自我吹嘘。 
  例四: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② 
  这一段话中,包含了四个内容:第一,宣布“道”是由他发现和命名的;第二,由“道”名等于“大”,“大”又等于“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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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今通行本为“士”字,误;郭店楚简为“道”字,对。 
  ② 《老子·第二十五章》。   
  “逝”又等于“远”,远则等于“反”,为他机械、随意曲解道学理论,为其“愚民”之说提供所谓的“理论”依据;第三,由谈道之“大”,不用任何理论、事实为依据地直命“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以此赤裸裸地直接美化帝王;第四,以根本不符合哲理的直命推导之法,达到“人”要法以“无为”的一种结论。 
  以上这四项内容,没有一项有道理。亦就是说,没有一项是具有科学的哲理意义,而纯属扯谎与诡辩: 
  第一,中国古典哲学在古代一直称之曰“道”,此正如我们在本书第一章中介绍到的那样,它源自伏牺八卦卦画所传,其产生于中国尚未全面进入以农业种植经济生产为特点的时代以前,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神农氏”历史时代之前,距今至少已有七八千年之久的历史。此后,“神农氏”历史时期开始有文字产生使用,就会有人在学习之中为便于记忆,而给这一套特殊的图案画注以文字,有文字即为“书”,这就是史传之《连山》易的出现。今之考古发现的文字材料亦证明,中国的文字产生于距今6000年左右的历史上。到了黄帝时期,已有统一使用的规范性文字可以述史记事,且由于农业种植经济生产的发展,改变了以畜牧经济生产时代的“以山地为生存根本”的历史观念,因而重撰经文,改原六十四卦以《根》卦为首而成以《舆》(《周易》更名曰“坤”)卦为首卦,这就是史传之《归藏》易的问世。商末,诸侯西伯研究以六十四卦卦画为占卜工具,至周初,姬旦在《连山》、《归藏》的基础上,更改大量卦名,删改经文,而有《周易》,并正式颁布法令以《连山》、《归藏》、《周易》为占卜用书。但姬旦并未、也难以将《易》经谈哲学道理的文字全部删除干净,历经三千年至今,其中“伏牺作八卦”的记载仍在,其“一阴一阳之谓道”,以及“《易》与天地准”等大量哲学理论语言尚存;更何况,老子本人就是抄袭《黄帝经·道原经》之辞而撰《道德经》,反对黄帝以法治国的一系列哲学思想理论的。老子竟敢宣称“道”是他发现和命称的,这种吹破大天的扯谎行为,实在是一种不知羞耻的行径! 
  第二,老子关于“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的推导,没有任何哲理依据,不具有逻辑性:在中国古典哲学理论之中,“道”等同于“太极”。“太极”是一个形容性的词,以言“道”之无大无小,其大,可以大到无极无限,也就是“至大无外”。其小,亦可小到无极无限,也就是“至小无内”。但这种称谓只在论述“道”普遍存在于宇宙、大地、人类社会等万事万物之中时才用。一般情况下,是并不称“道”曰“太极”的。而老子关于“道 大 逝 远 反”的推导,就是一种既没有任何哲学理论依据,也不符合文字字义,更无逻辑所言的瞎掰: 
  道,在甲骨文中分别作“ 、 、 ”形,唐兰先生认为此是“还之本字”①,我以为,对此字的认识还可以进行讨论。 
  首先,从字形及其在历史的演变上说,甲骨文中的“ ”字应释作“道”字,而不应释“还”。因为,在其后的金石文字中,“道”字之形为“ ”②、为“ ”③。稍后,此字又一分为二:以“ ”为“道”,以“ ”作“导”④。小篆中的“道”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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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天壤阁文存》。 
  ② 貉子卣。 
  ③ 散氏盘。 
  ④    石鼓文。   
  书作“ ”、“导”为“ ”。 
  而“还”字在甲骨文中则作“ ”①,金文分别作“ ”②“ ”③等。这在字形上区别清楚,与后世的字形组成要素是一致的。 
  其次,若从字义上进行分析,“道”与“还”这两个字,在其字形创造和所要表达的义理上,就更加明确无疑:甲骨文中的行字刻作“ ”,它是图形文字“ ”的一种刻写稍变,其义是以十字路口的图形示意为道路,会意为行路之行,在造有关于道路、行走之义的文字中用为偏旁;“ ”的眼睛之形为“目”字,用为观察之义以与其它单字合体成新造之字,可横书也可立写;“ 、 、 ”为“眉”字,与其它字合体造字中也省作“ ”;“ ”为“方”字,指方法、方向之义。如此;以“ 、 、 ”合体所造出的“ ”字,其表意即为:用目仔细观察像道路一样事物发展变化规律的思想方法。所以,此字就是道学之“道”字,到了金文阶段,此字又分出了一个“导”字,道字去“方”加足形“ ”强调了行动之义。导字则换之以“手”形“ ”而作“ ”,表明了是以一定的思想理论、观点、方法开导、教导、指导别人。 
  而“ ”字中的“ ”是“ ”字的横书,它以用线串珠玉之形为形,即今之“丰”字;其中的“ ”是依衣襟之形而造,即今天的“作”字。“ ”字才是“还”字,它是以行路的“行”示义,依佩载于衣服上的玉环之“ ”形音,而作回还之还字。—————————— 
  ① 《前》六·二三·二。 
  ② 免簋二。 
  ③    散氏盘。   
  在金石文字时期,“ ”字中的“ ”字就变作“ ”;而后世以“ ”形音的字很多,如:擐、寰、圜、鬟、寰、缳、懁、澴等字。 
  我们从中国的甲骨文研究中,证明了中国古典哲学是产生在中国文字之前的历史上。因此,不仅中国古典哲学名词、术语中所有的字,在甲骨文中都有,其形音、示义准确无误,而且与中国古典哲学有关的文字,也都齐全。更为重要的是,由于中国文字的创造是在中国古典哲学产生之后,这就使得中国文字创造过程的本身,受到了中国古典哲学的深刻影响,从而使中国文字中不仅一些表义抽象的文字造得形音、示义确切,也使中国文字极具偏旁部首的规律性,更含有浓厚的哲学色彩,这就使中文及汉语具有了博大精深、言简意赅的突出特点。 
  中国古典哲学称作“道”,由此,而将一定的规律、思想、方法、法律、法则都统称之为“道”。称道学理论为“道理”;讨论问题谓之“论道”;用心体会哲理并融会贯通命之曰“悟道”;学道而有所心得便体现为“道德”;将以法治国者称作“执道者”;评论治国者的政绩,就论之以“有道”或“无道”…… 
  “大”字是与“小”相对事物形容用字,具有“巨”、“广”、“长”的意义,可见,这同指为规律、思想、方法、法律、法则、道德之义是划不上等号的。 
  逝,字义为流去,过去,具有消失的意义,所以,人死也谓之逝世。这又同“巨”、“大”、“长”的意义有什么关联呢? 
  远字,是与近相反意义的表述用字,它可以用以指距离、时间、两事或两物之间的相差,这又同“流去”“过去”具有“消失”之义毫不相干! 
  反,义为翻转,违背,与正相对,也同返字字义,如反归。这又同“远”字字义牵扯不上。 
  老子这种毫无哲理与逻辑性的瞎推理,事实上是不要任何根据而随意性很强的诡辩,究其目的,只是为其机械地、随意地冒用“物极必反”规律,以作“理论上的一个铺垫。 
  例五:天下皆谓我道大,似不肖。夫唯大,故似不肖。若肖,久矣其细也夫。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慈,故能勇;俭,故能广;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今舍慈且勇,舍俭且广,舍后且先,死矣!夫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天将救之,以慈卫之。 
  此段自我吹嘘,从一开始就是一种违背客观规律的胡吹!迄今为止,我们并未见到过老子还有别的著作。那么,既然是老子第一个发现了“道”,并为之命名,其在写作之中,自然是书尚未成之际。书尚未成,就还没有传播于世上。如此,世人也还处于“不知道”的状态之下,何来“天下皆谓我道大”之语?若由老子所说的“天下皆谓我道大”之语而遍查古籍,却同样也见不到春秋时期谁夸其“道大”的记载。这,不又是一种吹牛撒谎而毫不知耻的行为么?至于老子的所谓“三宝”,一是慈如何能勇,俭如何能广之间,并无必然联系,老子自己也没有说道清楚,此论也仍然是“玄之又玄”的东西。至于“天将救之”之类,更是典型的“神道”之语,信乎? 
  老子自吹之语甚多,我们姑且再摘录一些如下,“欲以观其妙”: 
  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言有宗,事有君。夫唯无知,是以,不我知。知我者希,则我者贵。是以,圣人被褐怀玉。 
  老子说啦,他的言语是非常容易理解,也很容易做到的。可惜的是,天下的人们却都难以知,都不能做到。这话,可以做这样的解释:天下的人们都是些愚不可及者,连老子简明易行的话也听不懂,做不到,知老子者稀之又稀;要么,就是老子讲的都是些鬼话,思维正常的人是听不懂的,或者像他这种尽讲些愚弄人民的话,有正义感和良心的人们,是不会按他的话行事的。当然,从文字因果联系上说,老子的本意是神化自己,不然,三言两语,就把自己吹得比圣人都高一头了——“知我者希,则我者贵,是以,圣人被褐怀玉。”这是吹牛不怕闪了舌头的表现! 
  例六:下面的一段话,则是老子把自己当成了救世主的表述: 
  使我介然有知,行于大道,唯施是畏。大道甚夷,而民好径: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彩,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谓盗夸。非道也哉! 
  鼓吹神鬼莫测之术,故弄玄虚,言己之术法力无边而可救世,是一切迷信教派的特点。所以,后汉中国产生的教派以道为教名,尊老子为教主,以其所著《道德经》为教典,也就毫不奇怪了。至于魏晋间学者虽以《道德经》为本,搞了一阵子“有与无”、“本与末”、“母与子”的讨论,最终对于社会变革毫无作用,闹了个“否定之否定”。只有佛教徒看中了其“玄之又玄”的妙理,吸收为佛教经义的一部分。 
  这,是老子所言的“道”,在中国历史实践中的事实。至于有人不想承认这样的事实,那就是一种如何看待历史事实的问题了,认识永远不能够改写历史,而历史则是实实在在的一种历史存在。                    
第六节 以明确的哲理掩盖错误主张 
  老子著书,手法“高妙”,世人难及:论理中的主客观不分,故意混淆哲理概念;作者自我吹嘘,让本来看不见、摸不着、无形无物的“道”也自称“我”而吹嘘,由此又使自己的自吹而变得不显眼,从而在教导读者“尊道贵德”之中,亦崇拜了老子自己;用故弄玄虚之法谈“道”的神奇,使读者感到作者自己若神而奇;将自己的观点用“圣人”的认识加以推销;以明确的哲理巧妙地掩盖其离经叛道的错误观点,在读者服其哲理之中也接受自己的错误主张……这,恐怕是前无古人的事。至于有无来者?目前,恐怕谁也还不敢说这种绝对的话。 
  现在,我们就其用明确的哲理掩盖其错误主张这个问题,举例进行一点分析。 
  例一: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大小多少,报怨以德。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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