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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妖言无忌-第3节

小说: 妖言无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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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牢骚归牢骚,还是乖乖去见面,我是个乖女儿。
       生平第一次变成货物被人家领着去被挑。
       某公司的部门经理,温柔内向爱好文学。介绍人是这么说的。我晕倒,原来爱好文学的男子这么多。
       八点整约在一高级茶楼见面,八点半了尚无人影。
       我懒洋洋地靠在茶楼店门边不在乎地嚼泡泡糖,不时蹦出一个大泡泡,我对介绍人说:“没关系,可能堵车。”
       真的没关系,虽然今天比较冷,可是我穿的衣服比较多比较厚感觉身子很暖就算在楼下吹风也无所谓,50挂零的介绍人倒是穿得漂漂亮亮,衣服还大红的,丫的,你相亲我相亲?
       再等了十分钟,目标人物出现,两眼直勾勾看我,果然开口就是:“堵车。”
       等等,这还不是目标人物,这肯定是他朋友,果然首匪躲在饭店大堂的柱子后脸红耳赤。我就说嘛,敢这么看女孩的家伙至于大我三岁还未有女友吗?
       地下接头工作不是什么人都能胜任的,像我如此厚脸皮之人世间少有。我理解他躲躲藏藏的心理,并在心底里表示深刻同情。
       电梯门打开的时候,两男人一个箭步跨入其中,在里面不停向我们招手。
       我叹气,亲爱的哥哥哎,世上有礼数叫“女士优先”,想来他们不会透视脑部电波听到我的牢骚,于是跟着踏入电梯。
       四十七层,最高的地方。天啊,我一向不是好人,越接近上帝越觉紧张,我一直暗暗祷告电梯无故障不会有地震火灾外星人攻打地球等意外发生。
       果然是高级茶楼,几只苹果雕成的花盆要180元一盘,大爷的,不如我亲自操刀,我只收80,再加80%的服务费。
       介绍人拼命在喂小孩子吃最贵的东西不管好吃不好吃,帅哥的死党武武在问我的兴趣爱好休闲场所生辰八字祖宗三代一副颇有相亲经验的样子,服务员在努力向我推销一种新型饮料,什么名字我不记得了,只记得380元一杯。
       我有可能的未来老公呢?一边脸红到了脖子一边拼命地对我说:“吃东西,吃东西。”
       我喝了无数杯茶吃了大部分点心尝了各种水果肚皮差不多要爆炸他还在说:“吃东西吃东西吃东西……”
       我大感头痛,溜出去上卫生间,打电话约死党呆会儿去泡酒吧:“嗯嗯,是呢,相亲不好玩,不能抽烟不能喝酒那个男人像林平之东方不败,真是郁闷死了。”
       聊天打P煲了半小时电话,才发现出于礼数还是要回去跟人家应酬一下的,抬起眼看到相亲的老实对象在旁边,姿势老练地抽烟看着我:“小样,原来你也是扮纯情的。早说大家是江湖儿女,一起做样子蒙骗老人得了,害我这么辛苦扮朴实少年,还动用十年功力憋着装脸红。”
       我被吓得一时说不出话来,回过神来大笑半天才开口:“呆会儿去酒吧拼酒,一起去吧?”

爱无所忌 永远只爱流行男人
       自从迷上古天乐,我就对男朋友开始诸多挑剔起来。
       “你瞧你,你瞧你,唇红齿白的比我皮肤还要好,若留着长发不定有多少人当成女生呢,像
       个唐僧,一点阳刚之气也没有,像个男人的样子吗?我我我,我怎么爱上了你这个不男不女的家伙!“
       男朋友摸摸我的额头:“啊哟没发烧啊,今儿个又犯什么病呢。”
       我翻翻白眼,嘴里发出哼哼唧唧的声音,不理他。
       虽然在他口中我犯病的频率是一周二次,每次两天,但实际上我觉得这肯定是他心理有问题在污蔑我,我最多也就隔天对他提点小意见而已,这当然是为了他好,纠正他身上的诸多缺点,把他改造成世界第一完美男人一向是我的理想,也是生活中的乐事之一。
       比如现在,我要让他变成时下流行的棕色皮肤健美身材的阳刚男人!
       原因?哼哼,因为古天乐是这样子的,还因为,隔壁办公桌的小颜新交的男朋友是海滩的救生教练,皮肤黝黑漂亮身材健美结实,小颜天天在我们办公室众多女孩子面前夸耀,这不是故意气我吗!明明知道办公室里就我的男朋友是白脸书生型,这摆明了在示威!
       “所以……所以你就要我这个周末在海南的38度高温天气下去海边暴晒?”男朋友瞪大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我。
       “这话怎么说的嘛,我只不过是请你去海边度假而已,是我花钱啊,老大!是我花钱请你去玩哦!你有什么不爽的!”我假模假样地笑,同时用比他大一倍的眼睛用力瞪回他,看他在我的……那啥威下,像烈日下的雪人,一点一点地软下来,最后终于发出蚊子般大小的声音:“好吧,姑奶奶,我去就是。”
       “很好,我很满意,你可以跪安了。”我得意地啵他一下,赶快跑开,免得他反悔。
       周末,海南海边,烈日下,两个在别人眼中犯病的人,抹着太阳油不要太阳伞在海边暴晒近三小时。
       我一边被晒得龇牙咧嘴,一边想着周一上班时可以在办公室里大出风头,忍不住背着男朋友偷偷摸摸得意地笑了。
       嗷嗷,不光男朋友是阳光型,我,我也将会是这个办公室里的第一个肤色健康美丽阳光小姐!谁,谁有我牛,哼哼。
       果然,周一两人均变成烧炭工人形象,我特意让男朋友绕道送我上班,公司里的小女生看着眼里大放光芒,说话酸溜溜的,我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满足,有同性羡慕,做女人的极高境界啊。
       虽然回到家中我们努力擦无数药油来恢复被晒伤皮肤的健康指数,但我还是觉得值。
       好景不长,没到一周,办公室里的女人们开始讨论陈冠希。
       太过分了,为什么流行男人的形象可以前后差得这么大?我该怎么样说服男朋友把皮肤弄白,再变成纤细邪气小男生呢?
       头痛……

爱无所忌 不要请陌生女孩喝酒
       独自一人出差。火车上。
       四五个小时的车程,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不过足够把像我这样爱热闹的人闷得发慌。所以当邻座有个好像认识的家伙凑上来聊天的时候,我几乎是以一种感激的心情跟他聊天。我实在是闲得太厉害了。
       这家伙姓陆,大概是隔壁公司的人吧,总之看起来眼熟,可能是上下班途中晃眼而过的人,也有可能是酒会虽被不同朋友带来的打过照面却从未接触过的人。一副所谓精英分子的标准年龄,长得还不算难看,谈吐举止也算得体。看起来也是闲得无聊的家伙,跟我攀谈之前一直在对着手提电脑聚精会神地扫地雷。
       他现在正用一种故作感性的语气说话:“出差在外,能碰上熟人真是一种缘分啊。”
       我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如果不是刻意这么说逗我笑的话,这套路跟言语也太老套了一点,此人真好 玩。
       出行途中的男女就是这么勾搭上的,天气真热啊哈哈哈,你单位效益如何啊哈哈哈,哈哈哈着就熟起来了。这个看似陌生的男人慢慢就变得越来越热情,摆出一副无话不谈的样子,还好像跟我很熟似的讲些荤笑话。
       我的死党说过,我是个巨无聊兼无耻的人,真是一语中的。如果是一般矜持女子,早就翻脸不理他了,哪有像这样在火车上对根本不熟的女孩子讲黄色笑话的?这叫语言下流动机不纯。但我居然可以跟着他说的笑话哈哈哈地配合。
       世间让人快乐的事情日渐变少,时时让自己开心是我一向遵循的原则。反正在火车上,虽然是卧铺人少一点,但他又不可能当众非礼我,就当解乐,听他胡扯一下,有什么关系呢?虽是如此,但我越听到后面的话就越觉不爽,从说黄色笑话到用语言耍流氓在精神上强奸人,只有一线之隔,他说的话越来越不堪,我有点恼了。
       午饭时间到了,陆先生邀我去餐厅,开始打算请我吃饭喝酒。
       他特意强调了一下,既然相识是缘分,那么喝两杯是非常必要的。
       狼子野心啊,太明显了。
       我偷偷地笑,真是不知死活,请我喝酒,钱多了想用来打水漂吧?姑娘平时跟朋友去酒吧泡玩时能灌倒三个大汉。请我喝酒,哼哼哼哼。
       驰骋酒场多年,我总结出百试不爽的经验,作为一名女性,你越说不能喝酒不敢喝酒不习惯喝酒,某些不怀好意的男人就会愈来劲地下死力劝。什么这酒不上头啊,啤酒两杯不要紧的啊红酒是美容的啊什么什么的,总之会把酒说得比白开水还淡。
       果然,果然,料事如神啊。事实又一次证明了我是正确的。
       听我很谦虚地说自己不能喝酒、一喝就倒之后,这厮两眼放光,从列车员那里买了五支啤酒,把列车员乐得朝我挤眉弄眼。这趟列车的车长是我同学,加上我经常坐这车出差,跟车上从乘警到厨师都熟稔无比,这也是我敢这么放肆地跟陌生人哈哈哈的原因,就算我万一被人家灌翻了,一大票人会罩着我的。
       不过发生万一的事,基本上不太可能。
       在我的愈发谦虚下,这家伙用非常男人非常豪爽的语气说,我喝一杯他喝两杯。
       真是寿星公上吊,活得不耐烦了。
       我开始很斯文很害羞很客气很不好意思地跟他喝酒。
       来来,我们喝!一杯两杯三四杯,豪爽男人目瞪口呆地看着我。五杯六杯七八杯。酒很快就喝完了,按他说的我一杯他两杯的比例。我一向很尊重别人的意见。这是一种美德。
       有人开始眼神迷离。当然不是我。
       我真是太佩服此人了,这种破酒量也想来晃点女孩子。
       再来五瓶,我大着嗓门嚷嚷。姓陆的家伙绝倒。
       结果?结果是怎么样的?用脚想都想得出来。
       喝到第八瓶的时候,有人彻底晕菜了。趴在桌上梦周公。
       我自己要了餐车里最贵的菜慢悠悠地吃,又要了三支啤酒,刚才那点酒,还没到我三分之一酒量呢。
       半小时后,我到站了,哦哦,真是一次愉快的旅行,白吃白喝还兼耍了一次无赖。
       陆先生酒醒后,应该看着火车上巨贵的账单发愁了。

爱无所忌 我很娇小我已成熟
       QQ上有熟识的朋友无意中问到,你有多高啊?愣一下,在网络这端慢悠悠地喝一口咖啡,偷笑几声,便很无耻地打上一行字:“我很娇小玲珑。”
       娇小真是个不错的词,170以下是娇小,155以下也是娇小。所以我可以跟全世界人说,我很娇小。似乎从很早的时候就知道自己不会再长高了,偏偏又生性厌恶高跟鞋同色套装之类可以掩饰自己身高的衣着打扮,照样大大咧咧地穿着公仔T恤牛仔裤运动鞋招摇过市,加上有一张圆圆可爱的娃娃脸,每每都会被人误会是初中生,开始的时候还觉得这是一种恭维,看起来年轻嘛,对女人来说,永远是一件值得庆幸的好事,自己感觉挺得意的。
       但是后来才知道,年轻固然是好,可是被所有的人当成小孩子,那可真不是滋味。16岁那年开始喜欢上别人,是隔壁班的职高部部长,一个骄傲英俊的男孩,说帅气是俗了,就是看着忒顺眼,所有女生都看得顺眼那种。还没等我寻思怎么下手泡他,那家伙便自己送上门来了,说要认识做妹妹。校园里有相当一部分的爱情故事是从认哥哥妹妹开始的,我一边假模假样地考虑了一下答应了一边还偷偷摸摸嘿嘿地笑。
       进展好像挺顺利的,有时一大群人混在一堆有时两个人单独出去吃饭看电影什么的,总之去哪里他都带着我这个小尾巴。以为这就是恋爱了。
       后来慢慢开始觉得好像有点不对头,但又说不上哪里出了错,挺好的呀一切。很正常地发展。他牵着我的手的时候总是感觉像是在牵小孩子,他拥着我的肩膀的时候总是像拥着哥们。他从不吻我。但那时候我真的觉得没什么,初恋的小女生以为这是对自己的尊重。
       他还经常会用手捏捏我圆嘟嘟的脸蛋,说,你这小丫头,可爱死了。我得意地笑,心里美滋滋的。以为这是对情人最好的赞美了。这家伙可真会夸人。真的好可爱,有天他赞美完之后又补了一句,我以后一定要生一个你这样的女儿。差点吐血。
       我不要做你的女儿,亲爱的,我要做你的爱人。我赤急白脸地表白,他看着我哈哈大笑,当成是开玩笑的屁话。
       胡说什么哪,乖乖的,不许捣蛋。
       我没捣蛋,我认真的。我咬牙切齿地看着他,目露凶光。
       面前那个男孩于是就愣了一下,有点忍俊不禁的样子:可是在我眼里你还是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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