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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

潘金莲的发型-第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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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的出现一样,从文化、科技、经济,从本土传统与外来影响(或它的消失),乃至从时尚的递变等多个角度,交互地加以考量。

  第34节 冰块的遭际(1)

  英语里有一句俗语,形容一个人嘴皮子厉害,说:“他能说动爱斯基摩人买冰块。”爱斯基摩人(至少是我们固定观念里的“传统”爱斯基摩人)生活在冰天雪地里,按常理来讲当然不需要花钱买冰块。不过,在其他夏季炎热的地方,冰块是能够成为商品的,因为人们在避暑时有这个需求。像在中国,大部分地区在夏天都免不了酷暑天气,因此,对冰块的需求自古就存在,要说动一个中国人买冰块,就不是很困难的事情。
  如今家家有冰箱,可以人工制冰,古代当然做不到这一点。好在中原地区有个有利的条件,就是四季分明,夏天固然热,冬天却也非常之冷,会结冰下雪,所以人们完全可以在冬天收集冰雪,放到与外界隔绝的窖井里,到夏天的时候拿出来使用,“打时间差”。这就说明了何以中国人藏冰、用冰的历史能够那么长久,《周礼》有记,《诗经》有载,近年考古发掘更出土了商代的冰凿子——青铜凌穿,以及春秋时秦君的冰窖“凌阴”遗迹、战国时冰酒用的“冰鉴”等(郭伯南:《古代是如何藏冰的》、《古代冷藏保鲜有妙方》,载于《文物纵横谈》,文物出版社,1990年)。多种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都表明,早则从夏商开始,迟则也从周代开始,藏冰和用冰就成了中原地区的固定风俗之一,人们在冬天到河上凿了大块的冰,放到特制的冰窖里,等到夏天拿出来使用。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冰块就能成为商品,谁都可以拿钱去买,相反,在非常漫长的一段时期里,它始终意味着一种特权,只有特定的上层社会才有权利享用它。
  在先秦文献中,谈到开冰窖、冬天驱动劳力去河上凿冰这类活动,往往说成是天子、国君才有权干的事情。这显然是因为当时生产力水平低,只有天子、国君一级的统治者,才能调动足够的人力物力来维持冰窖的运转。不过,政治伦理是不允许最高统治者独占这一珍贵享受的,所以,从《夏小正》就开始规定,天热之后要“颁冰”,就是“分冰以授大夫也”。《周礼》也规定:“夏颁冰。”可见,藏冰的拥有权在天子、国君,但是,通过制度化的赏赐——“颁冰”,冰块成为了最高统治者和他的一部分大臣所共享的一种特权。这一特权是通过“礼”来加以明确、固定的,早在先秦时代,围绕着冰块的收藏和使用,就形成了一套很完备的礼仪制度,于是,普通的冰块也进入了礼制的范围,成为了“礼”中的一部分、一个小小的角色。关于国君们藏冰与颁冰的活动,历代都有零星记载,不过,要想知道冰块如何作为一种特权,在国家生活中扮演巩固古代伦理的角色,最好是从唐代的冰块那里了解情况。这不仅因为唐代国力强盛,国家可以修建空前大规模的皇家冰窖,也因为经过两汉南北朝的长期“复礼”运动,到了唐代,藏冰与颁冰这一一度的“逸典”(梁沈约《谢敕赐冰启》),被严格按照先秦文献记载加以恢复了,并且得到了相当忠实的执行。
  按照我们今人的眼光,唐代人对冰块煞有介事的态度,是挺荒唐的。冬天藏冰,仲春开启冰窖,都要在“冰室”即冰窖举行特别仪式,用黑牡羊、秬黍,祭司寒之神(《旧唐书•;礼仪志》)。开启冰窖的仪式还有个专门的名词,叫“开冰”,这时候,因为冰是要献给皇上的,为了辟邪,还要在仪式中在神座上摆设弓、矢。开冰后的第一件事,是“荐冰”,既在太庙中举行仪式,把冰块献给先人,以示“慎终追远”之意。这之后,天子在自己享用之外,就开始“颁冰”,也称“赐冰”。
  从唐诗中可以观察到关于赐冰的种种有趣现象。由于赏赐量比较大,看来当时不举行集中的赏赐仪式,而是由负责的人员把冰块一份份分到该受赏的官员那里。比如杨巨源《和人与人分惠赐冰》中讲道:“天水藏来玉堕空,先颁密署几人同。”这是把冰块直接送到机要部门(学士院)的办公室来了,而一帮要员们也就当场分冰块,各自带回家。从诗人得意的语气就可以看出,颁冰也有先后,重要部门先沾光。另外,冰块还会被直接送到王公大臣的府邸上去。韦应物《冰赋》中就写道,“夏六月,白日当午,火云四至”的日子,陈王大会亲友,作者得以参与其中,结果“睹颁冰之适至”,正好碰到天子赏冰被送来。宋代全面继承了唐代的用冰制度,皇帝在夏天也要赐冰给大臣,宋人孔仲武有一首《食冰诗》,就把宫中赐冰的方式说得十分生动:“休论中使押金盘,荷叶裹来深宫里。”写明冰块是用荷叶裹着,放在盘中,由太监送到受赏王公大臣府上。
  当然,这些冰块不是随便谁都能得到的,只是一部分王公贵族、高官显要、皇帝幸臣才能沾到这份天恩的雨露,所谓“尊卑有等,颁命有度”(韦应物《冰赋》),君恩是不可以滥施的。刘禹锡《翠微寺有感》中就说:“吾王昔游幸,离宫云际开。朱旗迎夏早,凉轩避暑来。汤饼赐都尉,寒冰颁上才……”白居易在《谢赐冰状》中对颁冰的性质则说得很清楚:“以其非常之物,用表特异之恩。”《宋史•;礼志》中记载,宋代更明确固定:“仆射、御史大夫、中丞、节度、留后、观察、内客省使、权知开封府,……三伏日,又五日一赐冰。”把颁冰严格制度化,国家最重量级的大臣们,到了伏天,每五天就要赏赐一回冰。当然,与此相反的情况就是,小官、冷官,或者希望做官而不得的人,就得不到这份幸运,杜甫《多病执热奉怀李尚书(之芳)》中就发牢骚,虽然自己年老生病,又赶上酷热天气,但是“思沾道暍黄梅雨,敢望宫恩玉井冰”,对皇上赐冰的恩宠,明知没份儿,所以也就不去巴望了。当然,无论多么严格的制度,总是有人能够钻空子,元稹《台中鞫狱忆开元观旧事呈损之兼赠周兄四十韵》中描写了一位他那时代的特权阶层子弟,在列举这位“乳臭儿”走鸡斗狗的种种骄奢荒唐行为之后,诗人又愤愤地写道,这样一个小无赖,不但能够“渐大官渐贵”,而且“月请公王封,冰受天子颁”,享受到朝廷的一切恩赏,包括颁冰之赐。
  从这些唐人诗文或得意非常或酸溜溜的语气中就可以看出,冰块在当时真的是一种比较珍贵的赏赐,所以才被文人们屡屡地拿来说事儿。既然颁冰是如此的皇恩浩荡,有份儿沾光的大臣们当然要感恩戴德,白居易就写有《谢赐冰状》,陈述自己在受赐之后“常倾受命之心”、“永怀履薄之戒”的一片忠君情。当时这类的谢赐冰状一定还有不少。实际上,在古代的朝廷,赏赐是非常仪式化的,到了唐代之后,这类赏赐的仪式更是被严格地制度化了。翻一翻唐代资料,今天的人会惊讶唐代皇帝对臣下什么都管,什么都要赏赐。比如腊日要赏赐大臣们新年的年历和防止面、唇皴裂的口脂、面药,寒食赐新火,春天樱桃初熟的时候,赏赐樱桃,端午节赏赐角黍、衣服、彩缕,各种节日还要赏赐应景的节日玩意,如立春的彩胜春幡,等等。给人感觉是皇帝就是一位大家长,掌握着臣子们的一切衣食住行所需,这显然正是赏赐所要起到的作用:就是在这种仪式化、制度化的赏赐中,君臣伦理被不断地重复强调,以一种象征的方式,喻示着父系社会中皇帝与臣子的关系。这大概就是“礼之用”的真谛之一吧。

  第35节 冰块的遭际(2)

  文献中传达的另一个信息,就是唐宋天子每年夏天赐冰的数量相当之大,因此,可以肯定,当时皇家冰窖的规模一定十分巨大。实际上,从北朝时代起,不仅京城有皇家专用冰窖,而且地方上也设有属于国家的官用冰窖(参见王仁湘:《古代冰井与冰厨》,载于《饮食考古初集》,中国商业出版社,1994年)。这从一个方面反映出当时的社会生产力水平比从前大大提高了,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对冰这种基本生活资料之外的消费品较大规模的开发,社会才能承受得起。意味深长的是,正是从唐代起,开始出现有关民间经营冰雪买卖的记录。比如唐代佚名之作《迷楼记》中说,隋炀帝的宫人为了邀宠,“各市冰为盘”,以致“京师冰为之踊贵,藏冰之家,皆获千金”。这一传说反映的情况是很重要的,它提到冰成为了商品,可以在京城的市面上直接买到;根据供求关系的规律,作为商品的冰块可以因为需求的增加而急速涨价;出现了“藏冰之家”,即专靠藏冰、卖冰赢利的专业户,真是“有行有市”了。既然宫女与这些“藏冰之家”的关系是“市”即买卖关系,而且还得服从市场规律,说明这些“藏冰之家”不受官方控制,是完全按照商业规律来运作的独立商家。《全唐诗》中录有一位虚中和尚的一首诗名《卖冰者》,可惜原诗已佚,只留下两句残句:“盘中是祥瑞,天下恰炎蒸。”但已足以说明唐时民间在炎热盛夏有“卖冰者”,也就说明隋炀帝宫女“市冰”的传说产生在唐代,是有现实依据的。这些“卖冰者”、“藏冰之家”要想收藏冰雪,当然就得有自己的冰窖,换句话说,商业性的民间冰窖和民间藏冰活动在唐代出现了,并且形成了一个“特种经营”的行业。《云仙杂记》的一则记载也印证了这一状况,它说,“长安冰雪,至夏日则价等金璧”,可是由于白居易的诗名“动于闾阎”,所以能够“每需冰雪,论筐取之,不复偿价,日日如是”。话说得很清楚,“闾阎”,即民间、老百姓,白居易是因为诗名在民间很大,受到了老百姓自发的尊重和爱戴,所以才能够从卖冰雪的商家那里一筐筐地白拿。这就说明,当时经营冰雪生意的商家完全是民间背景,另外,即使是官宦人家,在需要用冰的时候,也是直接到市场上买,在特殊情况下,甚至宫廷也会向民间买冰。
  不过,从诗文记载来看,冰雪成为商品,成为商业买卖中的一个行当,主要是在长安、洛阳两京出现的特殊现象。李贺《出城别张又新酬李汉》一诗中极力述说长安是生活昂贵奢侈之地(“长安玉桂国”),其中提到的一条证据就是:“开贯泻蚨母,买冰防夏蝇。”——人们在夏天可以大把花钱在买冰防暑上。这样的描写说明,民间经营冰雪买卖,似乎是京城生活的特色,在其他地方并不普遍。另外,即使在京城,民间冰窖的藏冰能力也是有限的,如《云仙杂记》的记载所说,“长安冰雪,至夏日则价等金璧”。也因此,唐代诗文中提到夏日用冰,多是说“赐冰”,冰雪终究还是“非常之物”。即使上层社会用冰的主要渠道,也还是来自皇家冰窖的赏赐,因此贵族高官们在夏天还能常靠“赐冰”来解决问题,而下层官员、老百姓赐冰得不到,买冰又太贵,对他们来说,冰仍然是一种难得的奢侈品,所谓“实大王樽俎之常品,非小民造次之所致”(韦应物《冰赋》)。而杜甫在老病苦热之中,除了感叹“敢望宫恩玉井冰”之外,就没什么其他办法了。
  这一情况到宋代有了惊人的变化。在两宋的京城中,民间的冰雪经营业极其发达普遍,夏天市面上卖冰雪,已经是很平常的事情,《东京梦华录》中记六月“巷陌杂卖”,说是:“是月时物,巷陌路口,桥门市井皆卖……冰雪凉水……”冰雪被放在水饭、水鹅梨、金杏、红菱等食物水果之列中,当作“时物”、“杂卖”之一种,街头巷尾随处都有出售,那么,当时民间窖藏的数量一定非常之大,以致冰雪成了很普通的东西,既不稀奇,也不珍贵。当时不仅有多家“藏冰之家”,而且其中更有靠专营冰雪而出了名发了财的,如《东京梦华录》同条接着便说:“冰雪惟旧宋门外两家最盛,悉用银器。”揣其语意,汴梁经营冰雪的显然不止这两家,但以旧宋门外这两家规模最大,他们的实力雄厚到了什么程度呢?——盛卖冰雪的家伙全是银器!
  既然藏冰、卖冰的规模很大,宋代市民连同上层社会使用起冰雪来也就大手大脚,不必精打细算。夏天市面上的各种消暑食物、饮料往往是用冰雪冷镇的,或者干脆用冰雪制作。如六月“巷陌杂卖”中就有一种“冰雪细料餶饳儿”,此外还有“冰雪冷元子”,冷饮则有“绿豆、甘草冰雪凉水”(《东京梦华录》“州桥夜市”)、“雪泡豆儿水”(《梦粱录》“夜市”)、“雪泡缩皮饮”(《武林旧事》),茶肆“暑天添卖雪泡梅花酒”(《梦粱录》“茶肆”)。最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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