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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殡葬人手记-第5节

小说: 殡葬人手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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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恶意,纯粹是恶作剧,把那块石头越过栏杆扔了下去。不偏不倚,就在此刻,斯蒂芬妮父亲驾驶的车疾驰而过,被石头砸个正着。石头以每秒三十二英尺的速度向下坠落,汽车以七十英里的速度往南开。石头击碎挡风玻璃,擦过斯蒂芬妮父亲的肩膀,惊醒坐在旁边的母亲,从两个座位中间穿过,击中正在后座熟睡的斯蒂芬妮的胸口。在后座的还有她的弟弟和另外两个妹妹,而斯蒂芬妮刚刚才和弟弟交换了位子。斯蒂芬妮当时未死,她的胸骨被击碎,心脏受了重伤。路过的一位卡车司机停下,通过无线电替他们求救。可是,在周五凌晨两点钟,在肯塔基州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高速公路上,救援需要时间。全家人在路边祈祷,斯蒂芬妮抽搐着、呻吟着,两小时后死于医院。斯蒂芬妮的母亲在后座找到那块致命的石头,交给当局。石上有“福斯特地界”的字样,后来查明,那是“复活节墓地”福斯特区的界石。


基督的右手(4)


  事情有时宛如多重选择题。
  第一:这是上帝的旨意。黑色星期五,上帝一早醒来,说,“我要斯蒂芬妮!”对这件离奇的意外,除此还能有什么解释呢?仔细回想事情的经过,太像上帝的杰作。如果是另一种结果,我们只能称为奇迹。
  第二:这不是上帝的旨意。上帝知道此事,或迟或早他一定会听说,但他没有干预,因为他知道,我们是何等依从于自然法则——关于重力和运动以及静止物体的定律——所以他无意改变那些偶然或刻意求取的结果,他沉痛地向我们通告不幸的发生。我们能理解他的立场。
  第三:这是魔鬼干的。如果我们相信善的存在,邪恶亦然。有时候,邪恶会抢在我们之前下手。
  第四:与上面所说的全不相干。倒霉事发生了,生活就是如此。忘掉它,继续活下去。
  或许还有第五种答案:上面的理由都对。生命的神秘,就像几十年来的念珠祈祷,那荣耀而又悲哀的大神秘。
  每一个答案都无损于我继承的信念:父亲的恐惧和母亲的信仰。如果它是上帝的旨意,我会说,主啊,你真丢脸。如果不是,主啊,你真丢脸。没什么两样。我会一直对着全能的主挥舞拳头,问他:“那个十三号的凌晨,你究竟在哪里?”他自然有借口,每天都在变。
  那没有浮出水面的答案,那信仰并不要求的答案,将属于斯蒂芬妮的父母,以及多年来我所熟知的成百上千人。
  我保证在圣诞节前——确切地说,在圣斯蒂芬日,即十二月二十六日之前——刻好斯蒂芬妮的墓碑。那一天我们都记得唱《好国王温斯洛斯》。公元三十五年,斯蒂芬被控褒渎圣灵罪,被人用石头砸死。
  我第一次带斯蒂芬妮的父母去墓场为其女儿选购墓地的时候,她母亲站在路上,指着一尊“复活的耶稣”花岗岩雕像说:“我想让她睡在那儿,耶稣的右手下面。”我们走过去,走到耶稣伸出的右臂下面,一块没有标记的空地。斯蒂芬妮的母亲说:“就是这儿!”她泪水濡湿的双眼凝望着基督灰色的眸子。斯蒂芬妮的父亲眯着眼,读着旁边墓碑上的名字。他读到的不是别的,就是“福斯特”。那名字刻在石头上。


诗人和食客斯文尼(1)


  斯文尼:啊!现在绞架下的木板已抽开
  再强壮的人也将一命赴黄泉
  林奇西钦:斯文尼,现在你落在我的手中,
  我能治愈这些父亲的创伤:
  你的家族没人入坟墓,
  他们所有的人都还活着。
  希穆斯希尼:斯文尼的迷途(1)
  我的朋友,诗人马修斯文尼,确信他就要死了。自从一九五二年,在爱尔兰最北部多尼加尔的巴利利芬,不良征兆第一次出现,那块石头一直压在他心头,一刻也不曾放松过。甚至在那时,离事情明确还有几年时间,他就知道,非常非常糟糕的事发生了。
  当斯文尼还是一个粉红色皮肤的婴儿的时候,躺在摇篮里,在父母愉快的呵护下,他感觉到了什么?无忧无虑地,生活在和平年代,在一片绿色而安宁的土地上,是什么使他早早意识到即将来临的灾祸?
  或多或少,也许是因为,他田园诗一般的童年,他在马林国立中学的教育,成功考入古曼城圣方济各学校,他从一所所大学,最早是都柏林大学,然后是北伦敦工业学院,最后是弗雷伯格大学(在那儿结识了一群医学系学生,原因稍后便知)的成功逃离,以及他生活中的一连串幸事,剥夺了作为他特殊禀赋的预感能力,从此认识不到,在每分每秒中都包含着致命的时刻。他的末日随时可能到
  来。
  甚至在他向邻近教区最漂亮的姑娘求爱成功,获得人生如此重大的胜利之后,昭示他噩运的不祥私语不仅未趋平息,反而愈来愈大声。他得到了班克雷纳的罗丝玛丽巴伯,当地的民歌和传说夸耀着她勾魄摄魂的眼睛,她的善解人意,她轻盈柔软的腰肢,和性情的温柔,但如今,他要失去的不仅是生命,还包括一段最为幸福美满的婚姻生活(他即将问世的诗集《结婚套间》显然从这场婚姻中获得了灵感)。同样,紧接着儿子马尔文(已经快会喊爸爸了)之后,心肝宝贝女儿妮可的出生,使他倍感幸福,同时倍加伤心。马修记得保罗的话:“如果你热爱你在这个世界上的生命,你将失去它。”他爱生命。哪一个正常人不如此呢?可是,手持大镰刀的死神,已经跟上他了。
  他写诗,爱听自己的诗句经自己之口朗诵的声音。他成名甚早,当之无愧。斯文尼家族世居伦敦,在这里度过文学生涯最好不过。此外,由于他害怕开车,脑子里总是自己和孩子的肢体血糊糊地和金属纠缠在一起的可怕幻象,伦敦很可弥补这一不足。和穷乡僻壤的多尼加尔不一样,伦敦的地铁、巴士和绝对可靠的出租车服务,使马修既能到处乱跑,又不冒亲自驾车的“危险”。何况大英帝国的首都还是世界上生活最方便的城市,遍布各个角落的零售商,把一切可心的东西送到你面前。
  从他在董贝街的宽大公寓出发,东行不到两百米,小店小铺密集的兰姆斯康代街已经出现在眼前。在家几十米的距离内,就有一家药店(斯文尼常去请教有关问题),一家可买到羊角面包的法式烤点店,一家花店(斯文尼买过一盆仙人掌,为此还写过一首诗,后来成了他最新也是最好的一部诗集的题名诗),小酒馆,“羔羊”酒店,一家干洗店,两家咖啡店,一家杂货店,一家蔬菜店(斯文尼为不同品种的生菜、茄子和辣椒的正确选用与人辩论了很久),两家食品店(一家爱尔兰风味,一家普鲁士风味),一家药草店(这我没资格置评),还有伦敦历史最悠久最有声望,坚持用马车出殡的A法郎士殡仪馆布卢姆斯伯里分馆——斯文尼每次走过它那黑墙金字的大门口,你总能看见他加快步伐,而且哼着一首汤姆韦茨的歌壮胆。只有一九九一年伯纳德史东的“塔楼书店”(全市收集当代诗歌最齐全的书店)的关闭,才使斯文尼家门口的城市景观稍微减色。
  往北一条街之外,颇值一观,耸立着伦敦皇家顺势疗法医院的高大古典式建筑。到过斯文尼家朝圣的数以百计的诗人和作家,无不以为这种邻近关系意味深长。当然他们也不能断定,从斯文尼四楼卧室一眼就可看见的急救车出动的情景和往来不断的忧心忡忡的看病者,是加重还是缓解了斯文尼的忧郁?斯文尼自己都未必说得清。但因为经常步行往西到女王广场,去和出版其儿童诗(据论者之言,斯文尼的儿童诗痴迷于形形色色的怪物,对告别童年深怀恐惧,因而别具魅力)的“费伯书屋”的编辑见面,他躲不开医院的庞大楼影。
  说实在的,斯文尼在著名的人文荟萃的布卢姆斯伯里(任何一位斯文尼一样的优秀作家,皆可轻易从这里找到他的先驱)的家,正处在各种医疗机构的中心:皇家外科学院,伦敦大学医院,内分泌协会,女王神经病院,热带病医院(斯文尼曾去化验过尿样和痰样,看是否感染了能引起高热和内出血的伊波拉病毒),以及其他类别的医务设施,全都步行可及,充分证明了人类与微生物之间永无休止的战争是何等残酷:人被感染、传染、侵害,被疾病折磨,最终如斯文尼所指出的,走向死亡。
  也许应当交代以下。我第一次见到马修斯文尼,是在都柏林克拉夫顿街的伯利博物馆。那是一九八九年的春天,他的第四部诗集《蓝鞋》在爱尔兰首发,时间正巧是我到博物馆,在其著名的大咖啡厅的楼上大厅朗诵诗的前一天。马修说服他的编辑(如今也是我的编辑)多留一天,两人一起来听我朗诵。我们在都柏林的共同朋友,诗人兼小说菲利普凯西,曾替我们交换过诗集,此后我们经常通信,互道雅慕,谈文论友,虽从未谋面,熟悉已如故交。按当地习惯,我们去了格罗根酒吧。他对我的朗诵称赞有加,对我因职业之故熟悉各种疾病和病理深感兴趣,和我一样爱穿黑衣(我穿黑衣也是职业之必需),这些都深深打动了我。
  这次见面为时甚短,酒吧里也太吵。我的时差尚未调整过来,马修呢,尚未完全从前一夜的疲劳中恢复。但令人高兴的是,这只是此后一系列交往的开端。在英国,在爱尔兰,在密歇根,我们都享受到对方家居的舒适,妻子的热情,孩子的可爱,朋友的友善。我俩的诗,批评家说题材近似,如国内的灾难,面临的危险,以及神秘奥妙的死亡,但处理却很不一样,大家聊起此道更是投机。
  在伦敦的作家和老饕圈子里,斯文尼被形容为一个讨人喜欢的、神经质的疑病症患者。他偶感风寒,便觉得是肺结核;头痛,便怀疑生了脑瘤;发烧,可能是脑膜炎;宿酒未退,是消化性溃疡;大便不准时,是肠梗阻或结肠癌;除了未曾怀疑自己怀孕,所有已知的疾病他统统来过一遍,直到检查确诊才放心。事实上,他连经前期综合症都去查过,而大家也不怀疑他会得这种妇女病。他到处咨询请教,手头上有一长串专家名单,附以手机号码。他的医护大军中有心脏病和直肠病医师、针灸师、免疫学家、口腔医生、肿瘤专家、行为医疗师,还有当地一些宗教和半宗教组织的心理医师和整体疗法专家。家里的电话上已预先输入这
  些人的号码,以便需要时一拨便通。他大部分教友的胸章上,写的是“紧急情况时打电话给牧师”,而斯文尼的却写着:“叫急救车。叫医生。采取全面预防措施。”


诗人和食客斯文尼(2)


  他曾向人请教过人类所有已知的疾病,从A字母打头的阿伯斯—勋伯格氏病,到Z字母的结核菌感染,想象自己患了所有这些病。有些物种和亚种之间从未听说过的怪病的互相传染,更离奇地加重了他的忧虑。但猪流感、鹿虱、犬类白血病、棕蝠症,以及鹦鹉热,在每一季度的身体检查中倒是可以排除。
  他还坚定不移地认为,他是已知的唯一的疯牛病幸存者。他信誓旦旦地说,他是因为吃了“海滨辛普逊”餐馆一份配以熏鱼和煮蛋的瘦牛肉当作早午餐之后染的病。马修选择饭馆,常常参考伦敦《观察家》的推荐。报上对法国南部菜式中的蘑菇的讨论,使马修相信,蘑菇是有毒的,误食了蘑菇务必叫医生。
  人们流传的一个笑话是:一家有名的出版社曾向马修建议,以亲身体会写一本关于疑病症的书,可是天哪,马修觉得把握还不大。
  尽管别人对马修报之以怀疑和嘲笑,我有时想,也许马修正是一个先知,一个富有洞察力的人,一个预言家,都市大漠里难得的清醒声音,他呼喊着:末日已近,比你想到的更快。
  伦敦吸引斯文尼的地方,除了便利的公共交通、文学氛围和世界一流的医疗设施,还有饮食。英国人对烹调兴趣缺缺,毫无天才,因此引进了前大英帝国疆域内的一切佳肴。可以说,全世界没有哪一国哪一地区哪一民族的菜食你在伦敦找不到。马修则把品评这些美食当成自己的神圣使命。他简直就是味道学专业的高材生,天生的品味和美食大师。在长期的体验中,他发现了全伦敦最好的泰国餐(南肯辛顿区的Tui)、阿富汗餐(帕丁顿街的“沙漠商队客栈”)、印度菜(苏豪区的“红堡”)、中式点心(唐人街的“海港城”)、面条店(大英博物馆后斯特雷森街的“瓦加玛玛”)和咖喱素食馆(图登汗法院路站后面小巷子里的“曼迪尔”)。对人而言,品味的国界是无边的,就像天空之于飞鸟。斯文尼浸淫于各种前所未知的食物里,宛如都市天堂里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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