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羡林先生-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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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生活也随之结束了。这是一个普通的中国农家孩子的童年生活。对一般人来说,这也许没有太多的意义,但是,对于一个将要成为一代学术大师的人来说,特别是一个人文社会科学大师来说,童年时期的蒙学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因为人文社会学者不同于作家,他需要长期积累中外文化知识,只有在掌握了前人创造的知识的基础上,融会贯通,然后才能有所发现,有所创造。而要打好这样的文化基础,一般是需要从童年时代开始的。纵观20世纪中国学坛大师的情况,就不难发现这样一个事实:像季羡林这样六岁以前还在地里拾麦穗,割草喂牛,与文字无缘的人,日后能成为学术大师的,不能说绝无仅有,也是寥若晨星。例如,比季羡林大三十岁的鲁迅先生,虽然幼年时家道中落,“从小康而坠入困顿”,却仍然能够在“三味书屋”中得到寿镜吾老先生的开蒙教育;又比如比季羡林大二十岁的胡适先生,从小就能受到父亲的严格教育,不满三岁便认识了七百多字,三岁多就进了正式的学堂读书。因为个头太小,还需要别人抱上高凳子坐着,才能听老师讲课。三四岁的胡适,便已经开始诵读《四书》、《五经》等儒家经典著作了;再比如比季羡林小一岁的钱钟书先生,出身于无锡有名的书香世家,四岁识字,五岁入私塾读《毛诗》,每天上学都由家中派人接送。诸如此类,不胜枚举。相比之下,季羡林的“蒙学”却等于零。说实在的,像季羡林这样家庭出身的人,若无特殊的机遇和过人的聪慧与勤奋,要想日后在中国学坛独树一帜,并且成为世界知名的学者,几乎是不可能的。季羡林常说:“我少无大志,从来没有想到做什么学者。”这完全是他发自肺腑的实话实说。当时季羡林到了济南,开始上学读书,他“惟一的目的和希望就是——用当时流行的口头语来说——能抢到一个饭碗。”而不是做学者。他的家庭也从来没有期望他成为学者。季羡林做学者的“志向”并非从小所立,亦非家庭所希冀,而是“水涨船高”,一步一步地逐渐树立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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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人篱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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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7年初春,北方大地春寒料峭。在阵阵扑面的寒风中,父亲带着六岁的季羡林,骑着毛驴,踏着地上的残雪,从鲁西北的官庄,一步步走到了济南。
到了济南,展现在幼年季羡林眼前的是一个崭新的世界。这儿的一切,都使这个一直生长在农村的孩子又惊又喜,大睁着双眼,左瞧右看。不必说那些鳞次栉比的商店、五光十色的景观,也不必说车水马龙的街巷、来往穿梭的人流,无不使他目不暇接,喜出望外,单是那巉岩嶙峋、险峻雄伟的”千佛山”,就让这个少年大吃一惊,大开眼界。因为他从小生活在北方大平原的黄土地上,从未见过山,更不用说如此奇特的大山了。
济南虽然比官庄好,但是让他伤心的是离开了亲爱的母亲。他初到济南时,常常在梦中梦到母亲,然后从梦中哭着醒来。尽管这时不但能吃上白面馒头,而且能吃上肉,但是他宁愿再啃红高粱饼子吃咸菜,也要回到母亲身边。这种愿望当然只是一个幻想。他毫无办法。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但是对母亲的想念一天也没有停止过。
这里应该介绍一下他的叔父,这个改变了他一生命运的人。1993年,季羡林在《我的心是一面镜子》一文中,曾经这样描述过他的叔父:
叔父是一个非常有天才的人。他并没有受过什么正规教育。在颠沛流离中,完全靠自学,获得了知识和本领。他能作诗,能填词,能写字,能刻图章。中国古书也读了不少。按照他的出身,他无论如何也不应该对宋明理学发生兴趣;然而他竟然发生了兴趣,而且还极为浓烈,非同一般。这件事我至今大惑不解。我每看到他正襟危坐,威仪俨然,在读《皇清经解》一类十分枯燥的书时,我都觉得滑稽可笑。
一个对宋明理学如此热衷的人,当然是坚守“三纲五常”、“夷夏之辨”、“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一类传统思想的人。一个有趣的例子最能说明叔父的思想。季羡林刚到济南时,曾上过一年私塾。老师是一个白胡子老头,面色严峻,令人生畏。每天入学,先向孔子牌位行礼,然后才是“赵钱孙李”。后来,叔叔把他送进了一所新式的小学校——济南一师附小。当时“五四”运动已波及到了山东。一师校长是个新派人物,他率先在自己的学校采用了白话文的教科书。国文教科书中有一篇寓言,名字叫作《阿拉伯的骆驼》。故事讲的是:为人做事不应该“得寸进尺”,否则便会灾难临头,当时在世界上是一篇流行的课文。碰巧,课本被叔父看到了。他勃然变色,大声喊道:“骆驼怎么能说话呀!这简直是胡闹,赶快转学!”于是,季羡林便转到了新育小学。新育小学最初是用文言教学,后来,随着时代的潮流也改成用白话文教学了。不但骆驼能说话,连乌龟蛤蟆都会说话。叔父也没有办法,只好置之不管了。
但是,在家里还是叔父说了算。叔父对季羡林的期望极大,要求极严,因为他的一切希望都寄托在季家这根独苗身上。叔父虽然思想守旧,却是个既明白事理又务实的人,而且颇具远见卓识。在季羡林上高小时,他便出钱让侄子课余去学英语。时间虽然不长,只不过学了一点语法和一些单词,可这短期的英语启蒙,不但引发了季羡林学习外语的兴趣,使他终身受益;而且,在考中学时也沾了光。因为他要考的“正谊中学”,居然要考英语。出的题目是:“我新得了一本书,已经读了几页,可是有些字我不认识。”季羡林把这句话翻译出来了,结果被录取。考上的不是初中一年级,而是一年半级,算是沾了半年的光。这自然使叔父大为高兴。于是,他决定,侄子在整个中学期间,都要在课余学习英语。不但要学英语,而且课余还要学古文。叔父让侄子再参加了一个古文学习班,读《左传》、《战国策》、《史记》等书。参加两个学习班,自然要给老师报酬,增加了叔父的经济负担,但叔父不在乎花这些钱,因为他决心要把侄子培养成一个有出息的人。就这样,季羡林从初中一年级开始,每天从学校下课之后,就先去古文学习班读古文,晚饭后,再到“尚实英文学社”去学英文,一直要到晚上十点才能回家。这样的日子,大概坚持了八年。即使如此,叔父仍恐对侄儿的教育不够周全,竟自己编选了一本《课侄选文》,亲自给侄子讲课。选文的内容大多是一些讲理学的文章。对此,季羡林说:“我当时并没有感到什么负担;但也不了解其深远意义,依然顽皮如故,摸鱼钓虾而已。现在回想起来,我今天这一点不管多么单薄的基础不是那时打下的吗?”
叔父对侄子虽然严厉,却也不乏慈蔼。从下面关于兔子的一件小事,便可以看出来:
也不记得是几年以后了,总之是在秋天,叔父从望口山回家来,仆人挑了一担东西。上面用蒲包装的有名的肥桃,下面有一个木笼。我正怀疑木笼里会装些什么东西,仆人已经把木笼举到了我的眼前了——战栗似的颤动的嘴,透亮的长长的耳朵,红亮的宝石似的眼睛……这不正是我梦寐渴求的兔子吗?记得他临到望口山去的时候,我曾向他说过,要他带几个兔子回来。当时也不过随意一说,现在居然真带来了。这仿佛把我拉回了故乡里去。我是怎样的狂喜呢?
——《兔子》
叔父对季羡林的影响极大,无论是做人,还是做学问。叔父的严格教育,使他从小受到传统的儒家思想影响,养成了勤奋学习的习惯,并且坚持终生,这是日后他在学术上能够获得巨大成功的重要根基。叔父在季羡林的青少年时代,创造各种条件,为他打下坚实的文化知识基础,这是他后来能够顺利考入清华大学,继而留洋,终于成为一位举世瞩目的大学者的先决条件。季羡林对叔父尽职尽责的培育之恩,永远铭记在心,永远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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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人篱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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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父虽然“严而慈”,却是一个脾气十分暴躁的人,更兼婶母偏爱自己的女儿,对侄子另眼相待,这种寄人篱下的生活,对一个少年来说,是不会留下太多愉快回忆的。这样的家庭环境,对季羡林性格的形成,有着重要的影响。关于这方面的情况,几十年来,他只字未题,外人无从知晓。2001年,九十岁的季羡林在一篇题为《一条老狗》的散文中,在回忆母亲的时候,对他童年生活中鲜为人知的一面,偶尔提及,写下了如下的一段话:
从此我就过上了寄人篱下的生活。我不能说,叔父和婶母不喜欢我,但是,我惟一被喜欢的资格就是,我是一个男孩。不是亲生的孩子同自己亲生的孩子感情必然有所不同,这是人之常情,用不着掩饰,更用不着美化。我在感情方面不是一个麻木的人,一些细微末节,我体会极深。常言道:没娘的孩子最痛苦。我虽有娘,却似无娘,这痛苦我感受得极深。我是多么想念我故乡里的娘呀!然而,天地间除了母亲一个人外有谁真能了解我的心情我的痛苦呢?因此,我半夜醒来一个人偷偷地在被窝里呑声饮泣的情况越来越多了。
也许,正因为这样的处境,使本来天真活泼,在小学时还经常同男孩子打架的季羡林,变得拘谨了,循规蹈矩了,内向了。
也正因为这样的处境,季羡林从小就明白了自己与其他孩子的区别。失去了父母的依靠,人生的路只能靠自己去走,孤军奋战,百折不挠,才能成功,这便愈加促使他埋头苦干,发奋图强,勤奋学习,比一般孩子早熟得多。
但是孩子毕竟是孩子,不管外部环境多么严酷,天真的童心却是永不会泯灭的。
在小学三年里,季羡林曾考过两个甲等第三(只有三名甲等),两个乙等第一,总起来看,属于上等,但是并不拔尖。实际上,虽然叔父管教极严,季羡林却并没有“唯命是从”。他当时对正课并不感兴趣,最感兴趣的是看小说。叔父是个古板的人,把小说视为“闲书”,不许季羡林看。但季羡林也有对付叔父的办法。在家里,他的书桌下面有一个盛白面的大缸,上面盖着一个用高粱秆编成的“盖垫”。他坐在桌旁,桌上摆的“四书”,看的却是《彭公案》、《济公传》、《西游记》、《三国演义》等旧小说。《红楼梦》大概太深,他看不出其中奥妙,林黛玉整天哭哭啼啼,他很不喜欢,因此看不下去。其余的书都是看得津津有味。冷不防叔父走了进来,他就连忙掀起盖垫,把闲书往里一丢,嘴里念起子曰诗云来。
到了学校,用不着什么防备,一放学,他就躲到假山背后,或者盖房子的工地上,拿出“闲书”,狼吞虎咽地大看起来,常常忘了时间,忘了吃饭,有时候看到天黑,才摸黑回家。他对小说中的绿林好汉非常熟悉,他们的姓名都背得滚瓜烂熟,连他们用的兵器也如数家珍,比教科书熟悉多了。他自己也想当那样的英雄。鼻子一哼,冒出一道白光,白光里带着宝剑,射杀坏蛋强盗,然后再一哼,白光和剑便回到自己的鼻子里。有一回,一个小朋友告诉他,把右手五个指头往米缸里猛戳,一而再,再而三,一直戳到一百次,上千次。练上一段时间以后,再换上砂粒,用手猛戳,最终就可以练成铁砂掌,五指一戳,连树木也能戳断。他信以为真,也想练成铁砂掌,便猛戳起来。结果把指头戳破了,鲜血直流,疼痛难忍,知道自己与铁砂掌无缘,才停止了练习。
学习英文也是一个有趣的过程。他从小学开始学习英文,当时他认为用方块字是天经地义的事情,那种像蚯蚓爬过的痕迹一样的英文,居然也能发出声音来,还能有意思,简直不可思议。越神秘的东西,越有吸引力。英文对季羡林产生了极大的吸引力。他每天同十几个孩子一起,课余向一位英语教员学英语,兴趣极大。虽然他英语成绩不错,但是有一个伤脑筋的问题始终萦绕在脑子里:为什么“是”和“有”算是动词?它们一点也不动嘛。当时老师也不能回答他的这个问题。到了中学,英文老师也答不上来。当年用“动词”来译英文verb的人,大概不会想到他这个译名给多少孩子带来了这样的疑问。
十三岁那年,他考上了城里的正谊中学。他本来是想考鼎鼎大名的济南第一中学的,但是他觉得自己把握不大,没敢报名,结果报了个“破正谊”。所谓“破”,指的是教学质量不如市一中,其实正谊中学在济南也属于较好的学校,尤其是校舍十分讲究,环境优美。它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