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自由意志与个人责任-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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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地把刺激 …反应理论的次序颠倒了过来。巴甫洛夫条件作用里的诱发反应是出现于刺激发生之后的。它是这一刺激的(动力因引出的)结果,所以就得在时间上出现于刺激之后。可是,作为自发反应,操作反应在时间上是先出现的, 然后 ,一种作为强化物的刺激就出现在斯金纳所种的相倚情境或相倚 强化 之中。
斯金纳的措词十分有趣,因为 相倚因 一词最先是由司各脱(见前述,p.72)这样一个自由意志论神学家用来描述动力因,而这一动力因却是先行意志决定的结果。这样,它就 不 被认为是一个必然的动作了,因为意志可以选择别的动力因果关系路线。一片在风中飘动的树叶不是相倚因驱动的。可是,一个寻求一定量报酬,不达到这个量就不干活的人却是按照相倚因果关系发出行为。如果他真的得到他所要求的报酬并开始干某项工作,如清扫车库,他进行这一工作的方法肯定含有动力因在内,即他的双手有效地引起扫帚运动,扫帚则把库房的地板扫干净。而且,如果他放弃这一工作,他双腿的运动也含有动力因在内。但是,无论他选择哪种行动,其动力因行为路线是由他决定的!
尽管斯金纳使用了相倚因果关系方面的语言,但他却不承认包含于其中的目的论含义。他以 非 马赫的方式保留了某种形式的反射论,首先就提出当鸟儿确实得到昆虫这一强化物时能释放出一定的但数量不详的啄树皮反应;这些反应被连续地自发出来,恰似一个含有未知内容的大罐子的顶盖打开少许,里面的东西开始以线性次序流出来一样。这种他所称的 反射储备 是按照动物反应的速度被倾倒出来的。斯金纳在研究中表明,如果一只老鼠只按动杠杆一次就得到一份作为即时强化物的食物,在相倚强化刺激不再发生的情况下,它还会继续按动杠杆多达50次。作出所有这50次反应,老鼠可能只花一个小时,或者花几个小时。但一旦到反射储备的内容被倒空,“这就完了”,除非另有一个强化物出现。事实上,根据动物按动杠杆的一定频率不时地给它一份食物,如每按5次就强化刺激一次,就会使这只动物无限地继续这种按杆行为。家鸽甚至比老鼠更容易在没有强化物的情况下去啄树皮。这是一项重要的实验发现,因为这一发现打破了那一时期的某些内驱力削弱理论。那些理论认为行为必须 每次 都得到强化,否则它就会停止(消失)。
对强化刺激速率的确定叫作 强化时间表 。斯金纳认为,这样给行为制定强化时间表就能使行为定型(华生更早时用过这一述语)。我们正是在这里发现斯金纳决定放弃马赫的辩论术,因为他就像其他行为主义者同伴一样开始把自变量原因变量的实验序列与现实混为一谈了。他把实验的范例看作生活的恰当类比,而且,多年以后,他甚至把社会文化力比作他的研究设计中实验者所进行的操纵。这样做的最终后果 是他无法看到行为中有自由的地位,因为毫无疑问,他的研究在动物等级中的上上下下都显示了行为控制的能力。不错,他的研究确实显示了这种能力,可是,那些被观察到的自变量原因变量规律性又应作何解释?一个人通过相倚情境对自己行为的控制是完全盲目的,还是如司各脱所说,偶尔是自行产生的相倚检查的结果?斯金纳在这个问题上从来没有动摇过:人 不是 自我控制的源泉,永远不是!
要弄清楚他如何能对这一点如此有信心,我们就得认识操作反应被假定与 它所引出 的环境情势所具有的独特关系。平常人们会认为,引出某种东西的动作是原因,而由此产生的一组情境则是结果。可是,在斯金纳的理论中情况却不是这样。啄树枝的鸟儿或按动杠杆的老鼠都不是受控的,尽管它们的操作反应导致昆虫出现这类的事情发生。斯金纳坚持认为:“环境以不引人注目的方式在发挥作用;它不推,也不拉,而是在选择。”如果我们还记得他是从作为自动行为的反射入手开始建立理论的,我们就能把握住斯金纳此处的含义。一项自动释放出来的(反射)行为“发生”,然后这一行为又作用于环境——假定这是与反应相适应的环境——环境则选择并促进这一反射而不是其他也有可能同时自发出来的反射。如果鸟儿从反射储备中发出啄挠羽毛而不是啄树皮的反应,那么,可以想象,昆虫这一强化物就不会出现,因此而来的行为定型也就不会发生。操作反应“抢到”了环境,但环境却对这一抢夺捕捉到或没有捕捉到的什么作出选择。
这是经典刺激 …反应概念的一种有趣的变体,在斯金纳开始把这同一种自动的、由环境选择的行为归咎于人类之前, 没有人觉得它太近乎荒谬。人不同于低级动物。他具有语言能力,使他能对自己的个人行为作出预测,然后我们最终还能观察到他把自己形成的意向公开表露出来。一个人说“我想吃冰淇淋,所以我要去买一个蛋卷冰淇淋消受一下”,然后他就这样 做 了。如果这个人的话是自发出的操作反应,又是买和吃冰淇淋的动作(斯金纳说是!),那么,词语的序列就总是可能会允许多种抉择,允许出现真正的相倚情境。如一个人说“我可能去,也可能不去参加今晚的晚会”这样公认的、非决定(即任意)的、起着词语操作反应作用的打算,能表示司各脱原来意义上的相倚动作过程吗?马赫肯定会承认这种可能性。可是,喜欢把自己标榜为比他的批评者更有科学头脑的斯金纳却拒绝承认这一点。目的论已经过时了;而他却是个现代主义者:“就我看来,操作行为只是对过去被目的概念解释过的东西的研究。一项动作的目的就是这项动作行将取得的结果。”
无论从内省还是外观的理论角度看,这种说法 都 可以是对的。我们不能跟啄树皮的鸟儿对话,所以不能弄清它是否知道啄树皮会引出什么结果。可是,我们 能够 跟想吃冰淇淋又能把这种想法用话语表达出来的人对话,而且,当他作出了行动以后,他显然在作出行动 之前 就知道了买冰淇淋的结果。通过用单一的外观性语言表达他的理论评论,斯金纳使人觉得结果似乎只有在确实到来时才与行为相关。然而,在自我检查的时候,我们似乎还能预先考虑自己的行为的结果,因而能自由地决定是否实行这些意向中的计划。照斯金纳的说法,这是拟人化的谬论。
在斯金纳的《超越自由与尊严》(1971年)一书里,他认为人的自由只是套在人身上的各种控制物的范围。中介论的观点就在这里反映出来了(见前述,p.81),因为可供人的受控行为作出的抉择的东西的数量,正好规定了他自由的程度。具有演员身分的人绝不能预先自由地影响这些抉择,而且,由于他对自己所作的行为没有责任,所以他也不能把生活中的行为造诣记在自己的账上。当人们处于讨厌的刺激控制之下时,他们也会觉得自由更少。当一个人先受刺激而觉得痛苦、疼痛、沮丧等等,继而又随着做出自己想做的行为而得到放松时,这种情况就出现了。当生活的压力使我们就像被人倒扭手臂而喊出“认输”以求痛苦的解脱一样时,这就体现了讨厌的刺激对人的控制。惩罚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因为这时我们的手臂被倒扭着是为了使我们永远沉默。在1971年出版的这本书里,斯金纳仍在这样谈论事件中的原因:“在深奥微妙的科学著作中下再常见的是19世纪科学的推 ?原因说。从技术上说,这里指的原因就是自变量,行为则是因变量,也即它的一个函数。”
在这一总结中存在着明显的把行为与因变量混为一谈的倾向,而行为也肯定 不是 因变量的“一个函数”。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斯金纳在运用马赫的方法分析熟悉的概念时,其分析从来就不很深刻。
可是,更重要的是在他1971年出版的论述自由与尊严(或缺乏自由与尊严)的书中出现了另一种显然是理论上而不仅是方法上对自由这一问题的解释。斯金纳开始把他的环境选择论与达尔文的进化论相提并论了。他在书中写道:“环境不仅促进或鞭策,它还 选择 。它的作用与 它在自然选择中的作用相似,尽管作用的时间规模很不相同,并由于同样的原因过去被人忽视。”当自然界的动物在进化中得到某种类型的皮毛或特定类型的爪子时,使它们相倚地得到生存报酬的是自然环境,假定这种变化证明比此前具有的皮毛和爪子更具适应性。还有,正如人们有时谈及恐龙那样,当环境对于某些躯体结构不再“合适”时,以生存为形式的相倚强化就不出现。到1974年当他出版《关于行为主义》一书时,斯金纳已经把达尔文的自然选择论与行为的操作条件作用论完全同等看待了。他说:
生存的相倚性与强化的相倚性有某些显著的相似之处……两者都通过〔在时间方面〕追求事实而表明目的,而两者都与创造性设计的问题有关。当我们回顾一下在一个人身上生出新的行为形式的相倚情境时,我们就会更好地评价那些在人类身上生出先天行为的相倚情境了。
霍华德 E格 鲁伯不仅是研究达尔文已出版著作的专家,还是研究他未出版的笔记的专家。据他说,自然选择之父(指达尔文)“并不特别有兴趣于把人类的进化直接比作个体的心理发展”。此外,达尔文的交互作用论对进化过程中的有机体和环境都给予同样的重视,所以他认为有机体常常“抵抗环境的压力,并由于同一原因而总是得不到对环境的完美适应……”因为斯金纳把操作行为和自然选择等同起来,太过于强调环境的作用,所以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这是一种不正确的类比。
斯金纳还认为,在自然选择这个概念里,达尔文发现了自然界一种特殊形式的原因关系。实际上,正如达尔文充分体会到的,自然选择有赖于质料因与动力因的描述,是 ?序渐进的;它不是按上帝的意志进行,而纯粹是凭偶然的运气,即在盲目的运气中的适者生存。尽管如此,我们还记得我们在第二章(p.32)谈到,达尔文认识到这样一种具有讽刺意味的情况:高度发达的文明允许其弱小的成员生存,因而逆向影响着自然选择的进程。在这种文明中被称为 价值性 相倚情境逐渐形成,并以某种方式抵制自然选择不可抗拒的、常常是“无情的”进程。斯金纳却略过达尔文著作中的这些章节不提。他声称价值只不过是强化效应的正面结果(好价值)或负面结果(坏价值)的记录而已。这实在是子虚乌有。这是一种 工具 价值论,在判断什么是好的、恰当的行为方式上与 内在 价值论相对立。
工具价值论认为所有的有机体都在追求快乐而不要痛苦,所以,他们关于好与坏的决定是以此为基础作出的。能够成为促进快乐的工具的行动具有正面价值,而那些不能促进快乐的工具或导致痛苦的行动的工具则具有负面价值。英国的边沁和穆勒的功利主义哲学就强调这种观点,把善的基本定义说成是给最大多数人带来最大快乐的东西。内在价值论则假定人具有与生俱来的判断善恶并从而做正确事情的推理能力。完成自己的工作和履行自己的义务会给自己或所有人带来快乐,但也有时不是这样。大陆哲学强调内在价值论,如康德就是这样。他的“至上命令”就是推想出来的行为原则:“行为应总是把自己或他人看成是目的,而不应只看成是 一种工具或手段。”
这是一个目的论的原则,而且,同样可以肯定,有关价值的各种非目的论理论都极有可能是工具论。
可是请注意:当达尔文在考虑高级文明拯救其弱小成员这一事实所显示的自然选择似乎有退化这一问题时,他显然更倾向于站在内在价值而不是工具价值这一方。他不可能选择走让病弱之人得不到照顾这条路,尽管他像所有文明人一样认识到让这些人生存下去就会削弱他们整个种族未来的生命力(见p.32)。为了取得具有内在价值的目的,现代文明在自然选择的道路上倒退。斯金纳对这一事实见怪不怪,因为自从他出版了《沃尔登第二》一书以来,他已成了那种文化设计的重要鼓吹者了。由于他坚持认为他能够用以取得这种文化设计的因果载体是生物进化原则的一种延伸,所以,我们就有意把斯金纳的这种方法称为“引导性自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