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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亦喜亦忧集-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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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当大的一股势力,竟还在赖侵略账,连个“说法”都不肯拿出来!真是些
——恕我粗暴——畜牲!

今年是日本投降五十周年,不免要想起使中国人受尽苦难的八年抗战,
想起甲午战争以来的百年耻辱,这些都是不可能“事如春梦了无痕”的。眼
前的种种就不能让人舒泰。何况我,日本鬼子的空袭还常是做噩梦的永恒主
题!

1995 年5 月


罪魁是不公平竞争

人世间绝对平等的事情是没有的。这道理人们从生活经验中就能理会。
即使是当年“穷过渡”时期,也正如孙中山先生所说,人里头也仍有“大贫、
小贫”之别。哪怕吃“大锅饭”,舀在碗里的饭也有满勺浅勺或干稀之分。
所谓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忙时吃干,闲时吃稀”和“瓜菜代”的人当
然成片成片,可是,吃香喝辣肥得流油的也大有人在。不过,那时候的人老
实本分,不吭气罢了。至于为什么老实本分,其道理深远,而且已是过去的
事了,还是以按下不表为省心。

如今市场经济,讲究竞争,而且容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收入差距比“平
均主义”时代拉大了,而且将越来越大,这也是自然之理。这就好比赛跑,
令枪一响,一群人便从起点开跑,不可能齐排齐地一同到达目标,总有个先
后快慢,稀稀拉拉,距离越拉越大。那些脚劲好、冲劲足而跑在前头的人,
就是先富起来的。当然,咱们社会主义是要提倡共同富裕的,后富的人也得
慢慢富起来,社会制度将努力保障共同致富。当然,这不容易,要假以时日。

但竞争致富当然不会简单得如同赛跑那样,只要凭个人的能耐,就可以
在赛场上见高下。如果真如赛场上那样公平竞争,肯定不会有现今社会上相
当普遍的不平之气,或者干脆叫做怨气。赛场上有比赛规则,运动员违反了
要被罚出场外、吃黄牌红牌之类;运动员也不能耍花招儿和作弊,连服了兴
奋剂也有药检,呈阳性的要夺回奖牌,罚停赛。追求财富的竞赛里可就复杂
得多,不公平的现象到处存在。尤其在市场机制尚未确立和巩固、操作未入
正轨的时期,非法、非义地攫取财富的事件,可以说每天都见之于报章。这
些令人不平的夺取财富的手段,约而言之不外乎两种:一是豪夺,一是巧取。
再归纳得简单点,就是超经济掠夺,或曰不公平竞争。

超经济掠夺也称“野蛮市场经济”,就是不按照正常的市场经济规律而
进行的野蛮攫取。豪夺是凭权力捞钱,光去年一年的贪污舞弊案件有多少来
着?请看今年全国人大会上最高法院院长任建新的报告,即可一目了然。巧
取是骗诈,从非法融资的骗局到拐卖人口,卖伪劣商品,假货充斥市场,小
至缺斤少两,掺水掺杂,机关诡谲,花样百出,无非是把别人的钱骗到手。
环绕着由豪夺和巧取而成为“大腕”、“大款”的一群,又滋生了一批分肥
的“第三产业”,三陪女郎、销金窟之类纷纷应市。不正之风弥漫,社会道
德水平跌落,一切都是超经济掠夺在作怪。

社会财富的分配不可能也不应该是平等的,但应该是公平的。收入差距
再大,只要是公平的,或者是大致公平的,就算合理、正常;明白事理的人
也不会有“红眼病”。而且,在正常的公平竞争中,除了极少的机缘以外,
暴发的“大款”也不会很多。而短时期内出现大批暴发户,就是不正常现象。
如果“大款”是由“大腕”而得,就更为群众侧目,乃至民怨沸腾。巧取豪
夺者的行为又势必扰乱、腐蚀经济运行的正常秩序,迫使法律来收拾他们。
用句古话来说,就是“多行不义必自毙”。

要消灭超经济的市场掠夺极不容易,但悲观也是没有理由的。这显然不
能天真地奢望掠夺者的良心发现,甚至也不能完全寄希望于舆论监督和理顺
市场运行的努力。关键在于,这种野蛮掠夺可能是破坏社会稳定的最大隐患,
以至严重到会动摇人民共和国的政权,迫使当国者也不得不以严刑峻法来加
以抑制。贪污腐化是最露骨的超经济野蛮掠夺。这个重头如能治好,野蛮市


场经济就治好了大半;然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方能稳固。随之
而来,社会风气也自然会得到整肃,什么权钱交易、公款吃喝等不正之风也
就无法立足,人心自然舒泰,社会稳定的保险系数大大增加,更是顺理成章
的事了。

1995 年10 月


并非专谈缠足陋习

有些丑陋的风习之荒谬、可怕而且无可理喻,真叫人难以索解。最恶心
的例子是妇女缠足,自五代宫廷开始,经两宋而逐渐延及民间,至明清殃及
女界而一统天下。开头是以恶形恶状的残缺畸形为求宠取容之资,随后成了
女人的本分和义务,甘愿或被迫自残,以不残为羞,为不齿于人。整个社会
也以奇丑为美,以野蛮为文明,以畸形为正常,乃至与妇德、妇道扭结而摧
残妇女近千年,实在荒谬绝伦。

如果说男子蓄辫,脑后拖一条豚尾还是民族压迫的淫威下被迫而为,因
强制而渐成习俗的,则缠足从来没有王朝的号令,官府的逼促,纯然是自觉
自愿的自残,毫无“约定”而“俗成”。自残的开头当然是男性中心社会中
“女为悦己者容”因宠而兴出来的花样,这种自甘熬受肉体痛苦以作玩物的
自我凌虐以一种时装效应而扩散;正好这种自残又能限制妇女的行动,有利
于大男子对弱女子的控制和奴役,因而得到掌握社会和家庭权力的男性所赞
许。再就是,中国这个长期性封闭社会的变态性心理所造成的“恋鞋癖”
(Shoe…fetishism),驱使男人由怪诞的审丑情绪而发出的舆论评价,这点
特别表现于明清小说、诗歌中对金莲的肉麻赞美。自残的女人以畸形为美,
观赏的男人也以畸形为美,互相反馈,促使人们从感觉到观念都将极度丑陋
反常的东西当作是正常的、自然的和美的;谁要和这种陋习悖逆,倒反而变
成不正常、怪诞和不可理解了。

缠足者是肢体上的残缺,欣赏妇女缠足的人则是心理上的变态和畸形,
是精神上的残缺。在当时,两边都不会认为自己是不正常的。他们沉迷于陋
习之中而不自觉。

之所以来谈这种久已过去的陋习,是因为后之视今亦如今之视昔,现今
也未必没有风行的陋习而将遗讥于后人的。虽然某些将无聊的、粗劣的东西
当作美好来欣赏的审丑观并不像缠足陋习那样严重,波及面也没有那么全民
性,但性质相近,人们为风习所沉迷也无二致,只是形成风习的原因不同罢
了。

少数人有“恋鞋癖”也好,“嗜痂癖”也好,乃至如辜鸿铭那样爱嗅女
人小脚的臭味也好,这都无关宏旨。倘如大群大群人一窝蜂地对丑陋的事物
趋之若鹜,蔚然成风,那就不很有趣了。今人看来,当年有人盛夸三寸金莲
是如何美妙,动人心魄;缠脚女人的裹脚布的臭味如何芬芳宜人,令人陶醉,
并且将这类特种审丑观鼓吹提倡,那就比丑陋事物的本身更令人受不住,更
令人恶心。此所以谈到明清文人讴歌女人小脚那种肉麻当有趣的诗文之令人
作呕;此所以缠足的恶习会风行如此之久而人们恬然不以为怪的审丑观之令
人惊异;此所以人们憎恶鼓吹愚昧、美化愚昧更甚于憎恶愚昧本身。

将丑陋的东西美化,是有社会的存在基础和大众的心理根据的。人类历
史中每每在不同水平上重复着这类悖逆常理的愚昧。奴隶市场上对女奴评头
品足的验身在文明社会中以选美的面貌重复;原始人恐吓野兽镇压邪魔的文
身被文明社会的“披头士”当作人体装饰来炫耀;野蛮人的杂交为文明社会
“新潮”的性开放所重演;狂吼怒叫的声音发泄和毫无乐感的稚劣而又庸俗
的蹩脚叫唱在人类音乐文化水平已相当高的时代风靡,如此等等。

各种社会风习的愚昧的复归,即从已有的高水平上发生的文化跌落现
象,自然不是昔日低水平愚昧的单纯重现,自然界和人文领域,都不会有绝


对的返祖现象。在社会新时兴的风习中,愚昧和退化常被包裹在新潮和进化
的缘饰之中,而且也会有人为之鼓吹、赞美至少表示容忍。可以想见,在丑
恶的缠足之风初兴时,人们也以为是新奇、别出心裁、巧夺天工,亦如今之
所谓“新潮”。这种愚昧、残酷和丑陋的“新潮”由宫廷而上层,由上层而
民间,终于弄到妇女几无不缠之足。摧残肉体,毒化空气,败坏精神,莫此
为甚。当人们觉悟过来时,受害已经千年。今日再读那些叹美小脚的肉麻无
聊的诗文,那种鼓吹审丑观的文人的下作心态,人人厌恶而作呕;但在当时,
这些歌赞愚昧风习的人必自以为是正常的,合于人性的和理由充足的。正如
今日鼓吹“新潮”,视肉麻为有趣的舆论炮制者的自以为正常和合理一样。

愚昧最容易一次一次地重复,是因为愚昧最容易为愚众所接受。愚昧常
和粗劣趣味、和人类的动物本能相联,愚昧行为又常是低劣情绪的发泄渠道。
例如缠足,分明是自虐狂和虐待狂的发泄;正如现今流行的那些狂吼怒叫和
庸俗蹩脚的低级歌曲之利于低劣情绪的发泄一样。这种愚昧的玩艺于是很容
易大众化而进一步煽起大众精神的愚昧。当愚昧变得大众化以后,它就由落
后、不正常而化为“新潮”和正常,也如缠足之大众化而长期被视为有趣和
正常一样,不随俗附和的人倒反而是矫情和不正常的了。

愚昧的东西一旦相习成俗,便有人来利用、鼓吹,直到社会从愚昧的毒
害中觉醒过来。然而既成风习,要醒悟就不是短时期的事了;如缠足的陋习
一绵延就是千年。对人体和人性的荼毒如此明显的陋习尚且如此,更何况愚
昧和毒害程度远逊于缠足陋习的尖锐性和可感性的颓风末俗呢?

纠正颓风不易,但悲观是没有理由的。现代鼓吹愚昧的人毕竟不多,而
且容易遭到抵制。人类毕竟是愈来愈聪明,愈来愈理智的,今之视昔给人以
历史教训,而鼓吹和纵容今日的愚昧风习的人也必将在后之视今的省察中得
到鉴别,而被置于适当的地位,有如今人对那些叹美缠足陋习的文人的不妙
的观感同样。

1995 年6 月8 日


街头小景的思考

一个街头小景引起我的思索:在淮海中路热闹地段,行人中一个男子,
以夸张的动作,故意吸引人注意的动作从衣兜里取出一包餐巾纸,抽出一张。
这时他环顾左右,看行人是否注视他。他达到了目的,果然有些人为他的莫
名其妙的夸张举动所吸引而注视了。原来他是要吐痰。他大声将痰吐在餐巾
纸里,卷好当众扬扬手,投入了路边的垃圾筒。表演完毕。

看着这场无趣的表演的行人当然各有各的反应,我只听得一位近旁的女
士啐了一下:“神经有毛病。”我估计,作如此反应的人可能占多数。

开头我也觉得此人可笑,他无非是想当众表演一下,他是守公德的,不
随地吐痰。这本是做人的起码公德,有什么值得炫耀?小学生也知道而且也
做得到,何况你是大人。但转过一条马路,突然发现人行道上一朵痰迹,我
的想法就变了。觉得他的这番自我炫耀也不无示范作用。光说他因做到了遵
守这点起码公德而自鸣得意或想出风头是不公平的。

上海比起全国各地来是一个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文盲的比例极低;而
只要是有小学程度的人,就应当知道起码的公德。到今天还要大力宣传市民
应遵守起码的“七不”,说起来实在有些惭愧。然而事实是,真还有许多许
多的人连“七不”也做不到,实在令人泄气。

正在我写此文时,我窗外的大楼就飘坠着一只塑料袋。瞧,又一只。是
大人图方便丢出来的呢?还是不懂事的小孩?自己家里知道要收拾得干干净
净,却把举手之劳就可收拾的废物往户外掷。这种以邻为壑,以公共场所为
壑的恶劣行径难道还少见么?这类缺德事如果是孩子干的,那就是没有教
养;如果是大人,则是劣根性不改。大人不改掉劣根性,就不会对孩子言传
身教,即使教了也会因自己的坏榜样而失效。

记得鲁迅有篇杂文写到,清末一个老顽固,听说要办师范学堂,诧异地
发表高论道:师还要“范”么,那么也要办“父范学堂”了。鲁迅说:此人
以为做父亲只要生下孩子就算尽了责,如有“父范学堂”,此人该入初等一
年级。凡不守公德的人,都是前任和现任的父亲失职。

现在看来,须进“父范学堂”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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