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平等-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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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如此,可惜不存在完美的人。你说过,一个完美的人乃是一个用智慧统治感情和知觉的人。你的手工艺者是完美的吗?他们尚未具备驾驭自己的智慧;因为驾驭他们的是外部的智慧。同样,他们尚未具备感情,借以协助他们所缺乏的理智;因为感情是你的士兵们所拥有的威力。同样,你的士兵们是否完美的呢?不,因为在他们的行政长官和他们的神甫们的神圣秘密中,指导性的智慧是不为他们所有的。因此只有后者才是完美的:可是他们忙于用计谋来控制他们的学生亦即士兵的暴躁情绪,同时要把手工艺者和奴隶们象下贱的牲畜一般踩在脚下,难道他们会是完美的吗?所以,在你的理想国里,按照你的定义几乎没有一个属于完美的人,或者至少说绝大多数的人不是完美的。这样,苏格拉底对正义所阐述的意义本身,就把正义从这个理想国里放逐出去了。然而,如果没有这个理想国,苏格拉底就不会在地球上看见正义。
既然在这样的理想国里没有完美的人,那理想国本身又怎能谈得上完美呢?苏格拉底在他的共和国里所发觉的这种正义,这种完善,正如我已经指出的那样,只是一种表面现象,是一句空话,没有任何实际内容。置于这个社会顶峰的智慧不是一般的智慧;因为具有这种智慧的人被认为仅仅是智慧的代表;根据柏拉图惯用的比较方法,他区别于其他人,犹如牧羊人区别于他的猪狗和他的羊群。出于什么同情心理促使他们关心这些羊群呢?毫无同情之心。可是脱离感情,脱离当今可以感觉到的现实的智慧又是什么呢?一个十分蹩脚的响导,可能导致最严重的错误,并把人们引向黑暗的深渊。这种对人类全然陌生的智慧的真正灵感究竟从何而来呢?柏拉图为他的城邦安排的首领是那些缺心少肺的德高望重的老年人,如果他们真怀好意,也许会把人类拖入荒诞的苦行主义之中;或者如果他们为感情所支配,他们就会变成老练的伪善者和伟大的故弄玄虚的人。旁证是我即将进行论证的罗马教皇,他在某种程度上使柏拉图政府成为现实。
柏拉图式的感情,倒头来也不过是一种盲目的、狂热的和迷信的勇气。人们用熟练的手腕率领这些柏拉图的士兵好似山岳党元老的侍从和中世纪的十字军士兵,最后,那种受人歧视,名誉扫地并被踩在脚下的感觉,也象站立起来的蛇企图实行报复:最邪恶的激情会煽动柏拉图城邦里的老百姓,他们实为一群乌合之众的奴隶。因而在这个理想国里,无论是智慧、感情和知觉,一切都是反常的。一旦把代表着人的神圣事业被彻底推翻之后,柏拉图在他人为的作品即社会中所能实现的只是一具真正的怪物。
我重复一遍,这是由于柏拉图并未理解人与社会的真正关系的缘故。他幻想着使人通过社会人为地生活。事实上,人在生活,而且应该通过社会来生活;但是他应该通过社会自然地生活。对此,我的理解是,人总应该作为人而完满地生活,并且是根据他的本性,甚至通过社会来生活。然而,如果说人不通过自己就无法完满地生活,那么如果社会把人排斥在外,不通过人,不归属于人,演变成除人之外的其他什么玩艺儿,人同样无法完满地生活。因此。人跟社会具有根本性的彻底的区别,同时人跟社会具有同一性。以上就是柏拉图尚未领悟的奥秘。
在人或公民与社会之间,实际上存在着同一性。但是人们抓住的往往不是它们之间应该存在着的真正的同一性,而是一种虚假的同一性;这正是柏拉图的错误。
同样,在人或公民与社会之间,需要确立起某种实际的和确实的差别。但是,人们抓住的往往不是这真正的差异,而是另一种虚假的差异;这也同样是柏拉图的错误。
柏拉图对他的公民说:你在理想国里将是手工艺者、士兵或行政长官,你不是别的东西,你不再是人。此刻,他既确立了人和社会的虚假的同一性,又确立了人和这同一社会的虚假的差异。事实上,他对人和社会的识别和区分是把人分为智慧、感情或知觉,换句话说,把人分为头脑、心脏或四肢,而把共和国作为这一切的整体。这种差异太明显了:人既然作为三重性的一部分,却被置于组成国家三重性的对立面,他必然会被全部消灭;因为人与社会的差异太大,以致在双方中间的任何一种联系都不可能受到重视。反之亦然,当柏拉图在完整的同一性(即人是这个社会里真心的头脑,或心脏,或肌肉)中寻找人和社会的同一性时,这社会本身也就消失,并趋向灭亡;因为在这个享有社会权力,以致可能成为社会之首的活生生的人面前,这个所谓社会的抽象生命不过是一个空泛的影子和毫无意义的字眼罢了。社会隶属于处在社会之首的这个人,他把社会挑在肩上;人即社会,因而社会就在人的身上;正象某一位君主所说过的:“朕即国家”①,他能够,也应该说:朕即人类。由此再一次产生了东方的喇嘛教或西方的教皇,也就是说人类在一个人身上灭亡。
①这是法国国王路易十四说过的一句话。——译者
不,人和社会真正的同一性,和它真正的差异并不在这里。这种同一性和这种差异就在于社会具有行政长官——士兵——手工艺者,或换句话说,学者——艺术家——企业家这一完整生命反映在具有认识——感情——知觉的完整人身上。这社会符合人的全部本性,给人的全部官能提供食粮,真正哺育着人,并统治着人;反之亦然,社会就是人的所有这些共同官能的归结,是这人的产物,它由这人养育和统治,总而言之,社会是这人的创造,也可以说是他的家,是他生存的唯一的环境。
后面我还会提到这一看法;我要指出这才是人与社会之间的真正关系;我还将研究这种平衡,研究这种彼此渗透是怎么产生并如何随着人类的不断完善一步步地实现的。暂且我只做某种对比,粗略地把我的观念勾划出来。我们怎样认识自己的身体呢?难道不是在观察另一个反映我们特点的身体上认识自己吗?我们这样观察到的东西其实不是我们的身体,而是我们借以观察自己的镜子。因而构成我们形象的则是镜子。但是,假如我们的身体不是站在镜子面前,那么镜子本身就反射不出我们的形象。其实正是我们的身体构成了自身的形象。然而我们的身体和镜子完全是彼此独立的,纵然我们只是通过两者才能认识自己的身体。人类的生命也是这样。人类生命就是产生于人和社会的相互共存的认识、感情和知觉:如果取消其中一个部分,生命就会停止,正象我们刚才讨论的形象同样会消失一样。然而人和社会就象我们的身体和照出自己形象的镜子一样,既有差别,又有各自的独立性。但是由人到社会,由社会到人之间,存在着一种相互渗透,通过这种渗透,两者互相交融,不断地表现着差别,犹如我们的身体和镜子构成形象时融为一体一样。然而,在什么条件下我们说一个人从镜子中看到自己,或是镜子中再现一个人的形象呢?条件是这个人能看到自己全身以及镜子要大到使人能够这样做。因此,要使人和社会正常存在,人必须在社会里成为一个完整的人。社会也必须成为一个完整的社会。这决不是柏拉图式的人,也不是柏拉图式的社会。柏拉图在他的理想国那面镜子里分成三个厢房。上面是专给头脑使用的第一厢房;中间是专给胸部使用的第二厢房;最下层是专给双腿使用的第三厢房。然后他采用魔术手法,即对一部分人实行教育,却拒绝另一部分人,以便使这面镜子在同一时间内,只能从一个厢房内反映出那些正在镜子中照着自己的人们的相貌。于是,在这面镜子面前经过的人们就被分割了:一些人只有头颅,却没有胸部和双腿;相反,另一些人只有断头缺腿的胸部;最后一些人只剩下了双腿。柏拉图觉得这面镜子精采地照出了物体,因为他把一些人的头安到了另一些人的胸部和双腿上去。但是人们可以实在地说,这样的镜子和人并不存在。
柏拉图把智慧、感情、知觉分散到社会的三个不同部分上去,并用绝对的方式使其固定下来,这显然只会使印度和埃及重现。他不认为人类只有一种,而认为有三种;这样,他恰恰降低到了吠陀①的水平:“根据《摩奴法典》②的规定,至高无上的主人,通过他的嘴巴(相应于头脑),通过他的手臂(相应于胸部和心脏),通过他的双脚(支撑部分,并与大地接触),为了传播人种,造就了婆罗门、夏特利和首陀罗。③(该书第一章)
①梵文Veda的音译。吠陀是婆罗门教、印度教最古老的经典,约于公元前二千至一千年之间制订入册。主要是对神的赞歌、祭词、咒词等。——译者
②《摩奴法典》,是婆罗门教的法典。内容涉及吠陀俗、惯例和说教的法律条文。约于公元前二百年至公元二百年间制订入册。——译者
③我所引证的文章还增加了第四种等级阶层,称之为“维斯亚”,说是由婆罗门的大腿上滋生出来的,然而首陀罗是从婆罗门的双脚上长出来的。但我认为“维斯亚”(主要是财主和商人)所荣获的重要性倒是区别于前者和首陀罗的唯一因素。这一点十分清楚。
那是印度,那是埃及:对此,柏拉图这位希腊天才的最高化身,还要补充什么呢?在确认婆罗门(哲学家或行政长官)、夏特利(士兵)和首陀罗(手工艺者)的绝对存在以后,我说柏拉图是怎样回避等级永恒存在的原则的呢?关于他竭力回避这个原则的问题,我已经作过论述,他采用的办法是根本废除一切继承权、一切财产和一切个性。
这里表现出了柏拉图的天才的一个新生面,它为希腊恢复名誉,把希腊提到高于印度和埃及的程度,使柏拉图起着东方和基督教之间的调解人作用。柏拉图在创造了等级之后,又鼓吹统一,设法从他自身开始消灭等级。
这真是这位天才的离奇对比:柏拉图在他那《理想国》里有两种倾向,也可以说象雅吕斯①在古代的象征一样具有两种面貌,他既看着过去,又看到未来:也可以说他既留恋着古老的东方,但同时又向往着正在诞生的西方;他象僧侣一样主张等级制度,但又赞成平等主义;他宣扬等级制,但又鼓吹消灭等级;他的原则是区别智慧、感情和知觉,即区别头脑、胸部和双脚。这种区别和婆罗门的宗派信徒的区别一样明显和强烈;但他的另一个原则则象佛教徒和基督教徒那样赞成统一。印度佛教的传教士早在柏拉图前四、五世纪就主张废除等级。从柏拉图到基督教又经历了同样多的时间。柏拉图处于佛教和耶稣两者中间,他不可能不从中获得启发。事实上,他也这样做了,而且达到了很高的程度。请在《法律篇》一书中听听他对他自己的《理想国》的精神所归纳的话吧:“最美好的城邦,最完善的政府形式,以及最完美的法律应该是在国家的各部分切切实实地实现那句古老的格言:‘一切都如同朋友之间休戚相关’。因此,这个城邦在某个地方达到或者在某一天可能达到妇女公有,儿童公有,一切财富属于集体所有,人们尽一切努力清除生活中的商业作风,直到废除所有制这一词本身;以至使本性赋予每个人的财富本身,在某种意义上,尽可能变为公有的财物。如同人们的眼睛、耳朵和双手一样,要使所有的公民都相信他们在视、听和行动方面是一致的,使大家对善与恶有共同的感情,把他们的欢乐和苦难建立在相同的事物基础上。总而言之,法律到处以它既有的全部权力使国家达到完美的统一,我们可以确信那里的政治美德达到了顶峰;如果谁想给这个社会另起一个名称,那他肯定找不到更好更确切的词了。在这样的城邦里,居民都是神仙,或是神仙的儿女,这神仙不只是一个,那儿的生活是在欢乐和幸福中度过的。所以没有必要再到别处寻找完善的理想国样板了;而应紧紧地抓住这个样板,并尽最大可能接近它。”(《法律篇》第五卷)
①雅吕斯,古罗马神话中守护门户的两面神。农神萨多林被朱庇特赶出逃到地上,受到了雅吕斯的热情接待。作为酬谢,萨多林使他具有前后两个面孔,既可瞻前又可顾后。他死后成为两面神,掌管门户出入和水陆交通。——译者
有哪一个故弄玄虚的基督徒曾把这个共同体的观念更向前发展了呢?
真的,有人会把柏拉图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