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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中国文化与现代生活-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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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⑥参看曾:《从人格发展看中国人性格》,见《中国人的性格》,第1版,234页,“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所,1972。
    ⑦吴燕和:《从人类学观点看目前中国儿童的养育问题》,载《思与言》,三卷六期。
    ⑧中国传统的养育方式,是属于权威家庭的类型,弗洛姆在注④所引的书中,对权威家庭的一般情形曾做描述和分析。他的描述和分析,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传统的养育问题。他说:
    有时候,子女觉得他们令父母失望是因为他们自己与父母不同。专制的父母要子女像他们,不管在气质上或性格上;性急的父母不喜欢慢吞吞的子女;重实际的父母决不喜欢子女搞理论性的东西;独霸型的父母看自己的子女“不肖”自己,便说他们“低能”。以此,子女因自己与父母不同,便觉得自己低能而感到罪恶,于是他们便努力把自己变成父母要他们做的“那种人”。但是他们越像父母,便越不像自己,而即使他们成功的话,他们也不过是他们父母不完整的“复制品”而已。由于他们觉得必须像父母,因此要是他们不像父母的话,他们便觉得良心有罪。当子女想摆脱这些重担,变成他们自己时,他的“罪行”便告成立,于是“罪名”便把他们压下来。以此,子女尚未达到自己自由的目标前,便中途倒下来。子女所承受的负担实在太重了,因为他们不仅要应付父母,应付父母的失望、责骂和哀求,甚至还必须应付整个文化,因为文化要他们爱他们的父母。(《人类之路》,148页)
    ⑨中国传统对特立独行之士,在价值上是予以肯定的,也能受到知识分子的尊重,所以从《后汉书》开始,就有《独行传》。这里是就一般的社会生活而言。
    ⑩这是根据美国加州大学教授麦金伦(D。W。Mackinnon)的看法。他把人的性格分成三种类型,除顺应型外,还有冲突型和创造型。冲突型的特征,介乎另外两型之间,有些特征像顺应型,也有些特征像创造型。此型的人情绪较不稳定,焦虑较多,心理困扰亦较其他两型的人为重,因为他的“意志”(Will)与“反意志”(Counter_Will)不能统一。创造型的特征是自信自主,自我接受,有雄心壮志,有控制别人的欲望,不愿与世俗同流,他已大抵成为他所能成为的人。他不重视他所给别人的印象如何,或别人对他的要求如何,他比其他两型的人较能自己建立自己的标准,并用自己的方式来达到这些标准。
第二部分权威性格
    权威性格的存在,大概与人类社会的起源同样悠久。盖任何社会的维系,端赖其具有一套社会控制的方术,有效执行方术的人,自然就养成一种权威性格。
    权威性格的存在,虽有悠久的历史,但对这方面的问题,从事科学性的研究,则属晚近的事。1933年德国纳粹党夺取政权以后,厉行高压恐怖政策,使其统治下的人民,饱受当时盛行的权威性意识形态的毒害。这种法西斯式的权威性意识形态的具体表现之一,就是对少数民族(尤其是对犹太人)的迫害。希特勒大量屠杀犹太人事件,震惊了世界。事后“美国犹太人委员会”,为了了解此一事件的缘由,特别组织了一个“科学研究部”,专门从事并鼓励对有关种族偏见与法西斯意识的研究,心理学家阿都鲁(Adorno。T。W。)等人合作的名著《权威人格》(The Authoriterian Personality),就是这一研究计划的产品。①自《权威人格》于1950年出版以后,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不断增加。②在台湾近年来,也有心理学和政治学的学者开始从事这方面的研究。③中国的学者们,开始注意到权威性格的问题,是由于如下的了解:中国传统文化培育的国民性,有显著的权威性格倾向,百年来的现代化运动,所以遭到许多困难,或多或少与这种性格有关。如果我们能够对这种性格多加了解,并能进一步促其转变或减弱,将有利于中国的现代化。
第二部分权威的概念意义
    一个现代性倾向较强的人,一听到“权威”,往往会生出憎恶的情绪。权威在这类人的心目中,简直是罪恶的化身。如此对权威的认知,以及如此的情绪反应,是不合理的。在这里,我们有把权威的概念先弄清楚的必要。
    心理分析学家弗洛姆(E。Fromm),曾把权威区分为两种:一种是理性权威,一种是非理性权威。兹分述如下:
    1。理性权威。依弗洛姆的解说,理性权威和真正的理想一样,代表个人生长与发展的目标。在原则上,它绝不会与个人及个人的真正目的发生冲突。理性权威的特色是:
    (一)理性权威是靠一个人的才能建立起来的。如果一个人被托以重任,他能把任务做得圆满成功,就自然获得他人的敬重,而树立起一种权威。
    (二)它不需要假借某种神奇的特质,或任何非理性的威势来恐吓别人,借以获取别人的赞美。
    (三)理性权威的表现,它对人是一种给予,不是一种剥削。
    (四)理性权威不仅允许而且主动要求其属下经常提出质疑与批评。
    (五)这种权威是时间性的,权威是否得到他人的认许,要靠它自身的成绩而定。
    (六)它是建基在权威与属下相互信托的平等关系上,他们只因个人知识及技能的差别而有所不同而已。
    2。非理性权威。依弗洛姆的解说,非理性权威的特色是:
    (一)非理性权威,在根本上就已经超越过一般人,它的力量永远在一般人之上,这种力量或是体力的,或是智力上的,它的力量或是真有其事,或许只是相对利用屈从它的人心理上的不安及无力而加以控制而已。
    (二)一方面具有权力,另一方面因慑服对方的权力而感到恐惧,这两方面的结合,遂构成非理性权威的两个拱壁。
    (三)非理性权威建构在天生的不平等上,它认为人在天赋的价值上就有不同。④
    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在一项权威的制度化的著名研究中,把权威分成三种基本的类型:
    1。理性——合法的权威。这种权威是由任职者在一般法律制度之下发号施令,所以它的合法性并非倚靠个人的威望,而是来自法律的权威。韦伯认为近代西方社会的政治形态的特色——官吏制度,就是这种权威最具体的表现。
    2。传统的权威。这种权威不是由在职者依据法律发号施令,而是完全依据个人传统上的身分而来。虽然这种权威要受制于传统的秩序,但个人权威却往往在传统秩序之外,凭借个人的威望和地位行使其影响力。现代化前期的世界,尤其是东方社会,就是传统权威的时代。
    3。神圣英雄人物的权威。依韦伯的说法,凡是救世主型的领袖——政治领袖、宗教先知、军事英雄,皆可列为神圣英雄人物,这类人物凭借个人的权威主张,有统御他人的合法权力。所以此种权威,既不是基于法律权威,也不是来自传统的合法化的身分地位,而毋宁是,在某些方面与其中之一或两者公开冲突的。这类权威所领导的救世主式的替天行道的社会运动,往往发生在历史上的非常时期⑤。
    韦伯所说的“理性——合法的权威”,与弗洛姆所说的“理性权威”相似;韦伯所说的“神圣英雄人物的权威”,与弗洛姆的“非理性权威”相似。这类分法,都只是为了讨论上的方便而设计出来的“理想形态”(ideal type),因为落在具体的个人身上,没有一个理性权威能在每件事和每一时刻,他的表现都能符合理性标准。爱因斯坦在物理学上代表一种理性的权威,可是他对政治的见解,以及对宗教问题的发言,或是在扮演其他角色时,就未必能代表理性的权威了。同样地,也没有一个非理性权威,在他行为的每一方面都是非理性的。斯大林当政时,他总能算是非理性权威的一个杰出代表了吧,可是他在私生活里,却孝顺他的妈妈,也不希望自己的儿子变成流氓。⑥因此,权威的“好”和“坏”,要落在一个具体的情境以及它所产生的效果上去衡断,它并不是固定在那里的。基于这一点了解,我们在下文将要讨论到中国人的权威性格,这种性格的本身,无所谓好或坏。但如果落在大半个世纪以来,中国所追求的民主这件事上,因权威性格对民主的实施不利,才发现到它的问题。在另一方面,相对着孩子来说,所有的父母都多少是属于权威性格的,否则的话,孩子们的心理无所依赖根本不能成长,所以适度的权威,有时候是必要的。
第二部分权威性格形成的文化动因(1)
    在国人自己从事的一项集体研讨中,大抵已可以指证,权威性格是中国人的各色性格当中最基本的一种⑦,其他的性格,如依赖、顺从、缺乏自发精神、消极退缩、多疑、羞怯、乐天知命、保守、怕失面子、缺乏个性等,不仅与权威性格相关,简直就是权威性格的不同表现。现在我们要探讨的是,代表中国人的这种基本性格,究竟是怎样形成的?
    一、从对儿童行为的训练来看
    《论语》大概是传统教育上最具影响力的书。教育的内容,虽不是以儿童为对象,但后世儿童行为的训练,莫不以《论语》为准的。《论语》内容复杂,其中与儿童行为训练最直接相关的,是孔子言孝。孔子谈孝,最主要的一个意义,是属于道德的规范,实现此一规范的方式,则强调“无违”。孔子对无违的解释是:“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⑧说明为子者,对父母所尽的孝道,不但行之于生前,且贯彻到死后,这使得儒家“孝”的这一规范,既具有伦理的意义,又富有宗教的意义。孔子对孝道的其他解释,如《色难》⑨,如“三年无改于父之道”⑩,如“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以及“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都是在强调无违对行孝的重要。在《论语》里,与“孝”相配的观念是“弟”,所谓“入则孝,出则弟”,“入”、“出”是孝、弟实践的范围。孝是对亲,是家庭以内的事;弟是对长,则行之广大的社会。小孩子凡是遇到比自己年长的,都是长辈,是长辈你就得尊敬,知识、品德并不是必要的条件,这叫做“长幼有序”,违序就是犯上,犯上是儿童最不可宽恕的行为。
    《孟子》一书在古代的重要性,可能仅次于《论语》。孝在孔子,仅是父子一伦中的规范,到孟子,他把这一规范的价值予以扩大,扩大到似乎成为惟一最高的价值标准,如孟子说:“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又说:“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因此,每当其他价值一旦与孝道发生冲突,都必然要遭到压抑或牺牲。孟子不但把孝的价值扩大,且把孔子“无违”一义推向极端。孟子说:“父母之不爱我,于我何哉!”父母纵然不爱我,但为人子者,并不能因此而稍减孝心。他把对父母的孝,视为绝对无条件的服从。又说:“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在这里,“为人”和“为子”是同一的,孝子成了人生惟一有意义的角色。此外,“富有天下,而不足以解忧……惟顺于父母,可以解忧。”暗示顺从父母的价值,可以高过“富有天下”。孔子本来只说:“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三年,可能是与“三年之丧”相配而说的,只要在守孝期中,无改父之道,也就可以算是孝子。孟子却更进一步主张:“大孝终身慕父母。”这样使为人子者,除了遵循“父之道”以外,似乎很少再有发展的余地。
    除孔、孟之外,在宋以后教育思想上,最具权威的人物是朱熹。他为了推广孔、孟的教育思想,并使它成为士大夫之家训教儿童的张本,特别写了《童蒙须知》一文。该文共五节,对儿童的衣服冠履、语言步趋、洒扫涓洁、读书写文等日常生活的细节,莫不有详细的规定。他教导儿童,对“父兄长上”讲话,要“常低声下气”,语气要缓慢。遇到他们“有所教督”的时候,就应当“低首听受,不可妄大议论”;遇到长上有所责难,或是他们犯了过错,做晚辈的“不可便自分解,姑且隐默”。他也教导儿童,走路要端正,不可疾走跳蹦,可是一旦“父母长上”“有所召唤”,为了表示恭顺,则可以例外,“却当疾走而前,不可舒缓。”此外,儿童外出或回家,都必须向长上作揖,就是短时间的,也不可例外。和长辈们在一起吃饭,“必轻嚼缓咽,不可闻饮食之声。”日常和长辈们在一起,必须站在长辈的旁边,而且要“正立拱手”,长者有问,“则必诚实对,言不可妄。”“凡侍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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