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第4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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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它的目标。要使一个国家从野蛮阶段的深渊中上升到最高度富裕,所需要的只是和平、适度的税收与完善的司法制度,其他的一切就会在自然趋势下按照它们自己的意向循序而进。任何政府行动时违反了这种自然趋势,要想把资本引向别的途径,或者是要限制社会按自然程序进展,就是逆天行事,这时政府为了维持自己的地位,就会成为专制暴虐的政府。”
亚当·斯密从这个基本概念出发,他后来的一切著作就以对这一点的证明与解释为唯一目标。他1765年游历法国时结识了魁奈、杜阁和重农学派另一些健将,他们对于他上述观点都表示赞同,因此使他的信念更加坚定。
斯密显然认为贸易自由这个概念是一种聪明的发现,足以构成使他在学术上成名的基础。因此凡是与这个概念相左的任何事物,他总要在他的著作中把它抛开或加以驳斥,他自居为贸易绝对自由这一主张的公开拥护者,他就在这样的心情下进行思考,进行写作;他既已成竹在胸,抱着这样的态度原是极其自然的。
他既已有了这样的先入之见,当他对人对事、对历史和统计、对政治措施与措施的主持者作出评价时,要他不以与他的基本原则是否有抵触这一点为依据而以任何别的一点为依据,这又怎么办得到呢?
从上面所引证的斯图尔特告诉我们的一段话里可以看出,斯密的全部理论是局限在一个极小范围之内的。政府的权力,除了可以执行法律、征收尽可能少的一些税收以外,就不能也不应别有所为,政治家如果企图建立工业,促进海运,扩大国外贸易,用海军力量保护贸易或开拓殖民地,在他看来,这位政治家就是阴谋家,是要阻碍社会进步的。对他说来,并不存在什么国家,只是一个集体,一个由许多个人居住在一道的集体。这些个人关于哪一类工作对他们最有利这一点,他们自己知道得最清楚,应当使用什么方法来促进他们的福利,也是他们自己最善于选择。
象这样将国家与政权一笔抹杀、将个人利己性格抬高到一切效力的创造者地位的论调,只有当研究的主要对象不是影响事物的力量而是已经实际存在的事物,即物质财富,或不如说是实际事物所具有的交换价值时,这种论调才能在表面上似乎可以言之成理,个人主义必须获得唯物主义的支持,这样才能把个人从国家、从国家的统一、从生产力在全国范围内的联合这些方面而来的力量有多么巨大这一点隐蔽起来。既然价值只是由个人生产的,既然国家不能创造价值,它的动作只应以唤起、保护与促进个人生产力为限,那么就必然要设法使人们相信一个光头秃脑的价值理论就是国家经济学。在这样的设想下,政治经济学的实质可以概括如次:财富就是对于具有交换价值的物品的占有;具有交换价值的物品是由个人劳动与天然力量及资本相结合时产生的。通过分工,劳动的生产力有了增长;资本是由于储蓄、由于生产超过消费而累积起来的。资本的总量愈大,分工、从而生产的能力也愈大。个人利益是对劳动与节约的最有效的刺激,因此最高明的治国方针是对私人工业不加干扰,所需要当心的只是司法制度的完善。因此要想凭着国家的法律措施,诱使人民自己来生产在国外可以用较低代价买到的任何商品,是一种愚蠢行动。象这样一个完整的学说体系,说明了财富的要素,把生产程序说得那样清楚,把原有各学派的错误揭露得那样透彻,在没有产生其他学说体系时,是不会不受到欢迎的。这一学说的缺点在于,它在实际上只是一种私人经济学说,所涉及的只是一国中或全人类中的个人,这种私人经济将在某种局势下自然形成,自然发展;这里所假定的某种局势是这样的,其间并没有各自界限分明的国家民族或国家利益,没有彼此分得清清楚楚的政治组织或文化阶段,也没有战争或国与国之间的仇恨。说来说去,这个学说不过是一个价值理论,不过是一个店老板或商人个人的理论;它并不是一种科学的学说,并没有说明,为了国家的文化、福利、权力、存续与独立自主的特殊利益,怎样使一个完整国家的生产力得以产生、增长并得以继续保持。
这个学说是以店老板的观点来考虑一切问题的。根据这个学说,任何事物的价值就是财富,因此唯一目的是价值的取得。至于生产力的建立,那是要听任机会、听任自然趋势或天命的。随便你喜欢怎么说),政府决不可从中有任何作为,关于交换价值的累积这件事,政治力量是不可从中干预的。根据这个学说,哪里的货物最便宜,就应当到哪里去买,如果本国工业由于外货输入而一败涂地,在它看来无关重要。如果外国对工业品输出实行补助办法,那就更妙了,买进时就可以更加便宜些。在它看来,除了实际生产有交换价值的物品的人们以外,没有一个阶级是生产性的。关于分工如何有助于某一具体事业的成功,它是充分认识的,至于分工对整个国家的影响怎样,它就一无所知了。它知道只有通过个人经济才能使资本增加,也只有在资本有了增加以后,个人业务才能随着这个增加比例而扩大;但是它对于由建立本国工业而来的生产力的增长,或由这种增长而来的国外贸易或国家力量,却不懂得重视。只要个人能获得财富,整个国家的前途如何,在它看来是完全无关重要的。它所注意的只是土地所产生的地租,至于地产的价值则置之度外;它并没有理解到国家财富的绝大部分是它的土地和不动产的价值。关于国外贸易对地产价值和价格的影响,以及由此引起的变动和灾害,它简直毫不介意。总之,这个学说是道道地地的“重商主义”;而科尔伯特的唯一目标是在于建立国家工业、国家商业,对于交换价值一时的得失并不措意,他是主要倾向于“工业主义”的,结果何以会把“重商主义”这个名称加在他的头上,实在有些费解。
尽管如此,我们对于亚当·斯密的伟大功绩并不否认。他是第一个成功地将分析法应用到政治经济学的。他凭了这个方法和惊人的智慧,阐明了科学的一些最重要部门,这些部门原来几乎完全是不清楚的。在亚当·斯密以前,存在的只是例有的成法;通过他的著述,才使政治经济学成为一门科学有了可能,他对这门科学所贡献的材料,在数量上超过了他以前或以后的任何人。
但正是他在智力上的这种特性,一方面使他从事于分析政治经济学的各种因素时作了这样重要的贡献,另一方面也使他的学说存在了许多缺点;为什么他没有就社会全体作完整的观察,没有能把个人利益合并成一个和谐的整体,没有把国家放在个人的前面来考虑,当他急于要顾到各个生产者行动自由这一点时就忘记了整个国家的利益,原因就在这里。他对于单是在一个工厂里进行分工的好处看得那样清楚,却没有理解到,同样的原则在整个省区、整个国家应用时也是同样有效的。
杜加尔德·斯图尔特对于他的批评与这里的意见正相符合。斯密对于人的个别特征能够作出异常尖锐的判断,但是当他有必要对一个人或一本书的全般性质提出意见时,他所表示的见解竟那样的孤陋、偏执,简直使人惊讶万分。不但如此,他对于同他亲密相处了多年的那些人的性格,也没有作出正确评价的能力。他的传记作者这样说:“这个写照,如果从某一观点出发,与本人相对照时,总是神情毕露、栩栩如生、维妙维肖的;但是从这个人的一切角度与整个体态来看时,写照决不能具有逼真的、全面的再现力。”
《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
弗里德里希·李斯特著 陈万煦译
第三十二章 交换价值理论(续)
——萨依和他的学派
尚·巴普蒂斯特。萨依这位作家,总的说来,只是把亚当,斯密在一种不够完整的方式下搜集起来的材料加以阐述,加以系统化、通俗化而已。他对于事理的阐明与加以组织化这些方面具有高度天才,因此在这一点上他是完全成功的。在他的著作里,除了确认亚当·斯密所否认的精神劳动的生产力这一点以外,并没有什么新的或独创的见解。上述这一点,根据生产力理论来说固然十分正确,不过与交换价值理论是对立的,因此就这一点来说,斯密的理论显然要比萨依的完整些。精神劳动者并不直接生产交换价值;不仅如此,由于他们的消费行为,还减少了物质生产与蓄积的总量,也就是减少了物质财富的总量。还有,萨依在他的观点上所以把精神劳动者列入生产阶级的理由是他们所得的报酬是交换价值,这个理由实在全无根据,因为那些交换价值在没有流到精神劳动者的手里以前就已经被生产了;所变更的只是价值的占有者,价值的量并没有增加。只有当我们把国家的生产力而不只是交换价值的占有看成是国家财富时,我们方才能把精神劳动者称作是生产的。萨依在这一点上感到他自己是与斯密对立的,这正同斯密感到他自己是与重农主义者对立的情形一样。
斯密为了要把从事于工业者列入生产阶级,不得不扩大财富所由构成的事物的概念;萨依,在他这方面,并没有别的路可走,要么接受亚当·斯密传给他的衣钵,那就是采取那种荒谬见解,认为精神劳动者是不生产的,否则就得象亚当。斯密反对重农主义者的做法那样,也来一个扩大财富概念,再把生产力也包括在内;这时就得说明,国家财富并不在于交换价值的占有,而是在于生产力的占有,正同一个渔夫的财富不在于占有了多少条鱼,而是在于不断地捕鱼以满足他的需要的那种能力和手段。
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就我们所知,这并不是一般所周知的——萨依有一位兄弟,凭着他简单朴质的常识,清楚地看到了价值理论的根本错误,萨依对于他自己理论的是否健全、正确,在这位怀着疑问的兄弟的面前也表示了怀疑。
路易。萨依在南特时曾这样写道,有一个学术名词,在政治经济学里已经流行,但是引起了许多错误的推论,就是他的兄弟尚·巴普蒂斯特。萨依也不能免。按照路易·萨依的说法,国家的财富并不在于物质商品和它们的交换价值,而是在于不断生产这些商品的能力。斯密和尚·巴普蒂斯特·萨依的交换价值理论是从商人个人的狹隘观点来看财富的,这种理论是要想纠正所谓重商主义的,但是它自身依然是有限制的重商主义。关于这类疑问和反驳,尚。巴普蒂斯特·萨依答复他的兄弟时这样说,“他的(就是尚。巴普蒂斯特。萨依的)方法(方法?)(即交换价值理论)当然不是最好的,但困难之点是在于找不到更好的方法。”
什么话!当真找不到更好的方法吗?他的兄弟路易不是已经找到了一个吗?不是这么说的;真正的困难是有些人没有足够的机智果断,去把这位兄弟所说的(当然只是概括他说的)概念抓住,并追究到底;或者不如说是,要把已经确定的学派推翻,要把与已经借此成了名的学说恰恰相对立的一面来加以推演,这样的做法也许是非常不愉快的。在尚·巴普蒂斯特·萨依著作中唯一独创性的东西是关于学理的形式方面,就是说,他替政治经济学所下的定义是表明物质财富怎样生产、分配与消费的科学。尚·巴普蒂斯特·萨依以及他的学派之所以能获得成功,正是由于这样的分类和他在这方面所作出的解释,这是并不足怪的,因为他这样做时一切都是现成在他手边的;他懂得对生产的特有程序和所涉及的个人力量怎样进行通达晓畅的解释,(在他自己设定的狭小范围内)关于分工原则、个人行业这些方面,他也能胜任愉快地作出细致详尽的分析。他的话不论哪一个制陶器的、不论哪一个小商小贩都能理解;他所说的内容,其中新的或为一般所不知道的越少,这些人就越容易领会。因为就一个陶工的工作来说,必须把他的双乎和他的技巧(劳动)与陶土(原料)结合在一起,然后靠了镟盘、炉子和燃料(资本),才能制出陶器(有价值产品或交换价值),这是每一个有相当地位的陶器作坊里的陶工都早已知道了的,不过他们不懂得怎样用科学的语言来叙述这些事情,不懂得把这些事情借此来进行归纳而已。小商小贩的情形也是这样,他们通过了交换,买卖双方都能获得交换价值,如果任何人输出了价值一千泰勒的货物,然后从国外换得了价值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