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社科电子书 > 101个爱情故事 作者:微笑心语 >

第18节

101个爱情故事 作者:微笑心语-第18节

小说: 101个爱情故事 作者:微笑心语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杰咬了咬下嘴唇道:〃其实……我是舍不得乐……但是……〃说来说去还是金钱大于爱情。〃爱是一个不可回头的游戏。〃我重复了一遍杰的话,把它牢牢记在了心里。〃让我们就在这里分手吧!〃我让杰的背影在晚风里渐渐远去,最后化作一黛红色的剪影。天黑了,风凉了,我一个人孤零零地往家走。

  去年这个时候,他第一次送我回家。我还记得那天晚上他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呀?〃我红着脸对他笑笑说:〃你就是杰吧?〃常听别人谈起杰,谈他的潇洒,谈他的才华、英俊和多情。总之杰是人们经常谈起的话题,在见到他之前,我早就对他如雷贯耳了。

  见到他,那晚的灯红酒绿黯然失色。杰留一头长发,晶亮的眼睛,笔直的鼻子,有力的下巴。〃我喜欢他!〃我听到心底有个声音在高叫。杰一双亮晶晶的眼睛一直在盯着我,仿佛要看穿我心底的秘密。

  跳舞的时候,我觉得天旋地转,已经看不清其他任何人的面孔了。他的深蓝色真丝夹克好像潮水一般柔软而充满质感,我把脸埋下去,下面是一汪深情的海。

  萨克斯管在吹,世界濒于毁灭。人群散去了,大厦在坍塌。这世上只剩下我和他,仍在不顾一切地旋转,旋转,就像传说中的亚当和夏娃。那一晚的快乐足够我享用一生一世了,杰依旧紧紧地拥住我,拥住萨克斯管吹奏出来的美妙音乐,拥住所有的灯光和笑脸。

  晚会结束,杰送我回来。殷勤地替我拿外套,又帮我把长发从大衣领子里劳出来,一切都做得好像老朋友似的得心应手。我瞥他一眼禁不住扪心自问:我们究竟是不是第一次见面呢?

  走到立交桥下面的时候,我和杰像标本一样被定在那里,不说话。听到风的声音,灯的眼睛也在眨。杰忽然脱下那件蓝色夹克递给我,问我一句〃感觉冷吧?〃

  我使劲摇头,不肯接那件衣裳。

  桥下这时又走过来一对情侣,定定地站在我们对面,旁若无人地接起吻来。杰看看我,我看看杰,我们一起会心一笑跑开来。一路上拉着手,手心都是汗津津的。

  事后,杰告诉人,他那天好想吻我,可别人忽然先吻起来,弄得他进退两难。我把杰的夹克洗干净了想还给他。脸贴在那爽滑的丝绸上,想他。

  杰总是带给我意外的惊喜,在没有约好的日子里忽然来访,看见我正趴在他的蓝夹克上睡午觉;带我到很远的地方去散步,那里没有路灯只有星星和吻。杰会在音乐台替我点歌,连点一礼拜同样的哥,是那着《九百九十九朵玫瑰》,我最喜欢的。认识我的人都问我是不是在和花店小伙计谈恋爱,怎么会有那么多玫瑰可送呢?

  恋爱真像是一架彩虹滑梯,我们云里雾里在空中飘,一路鲜花,随手可得的美丽。梦里的故事──变成现实,小说中的男女主人公变成我们。好多好多的情话,好多好多的歌,动不动就是眼泪,然后是吻,密集得像雨点。杰的柔情多得让人无法承受,杰这样的男孩,我一生一世不可能再遇。

  杰的小屋里,〃昔日巨星〃的位置已被我所代替,到处挂满了我的相片──一个长发女孩,柔柔地看着他,又温和,又美丽。我知道杰也许不会给我一个安定恬静的家,杰的才华使得他动荡不安。但我却无法主宰自己,我们已乘上那架美丽的滑梯,一路乘风而去,穿过那片片云、层层雾、道道光,历经无数美丽的故事,终于等来了这样的结局。

  〃爱是一个不可回头的游戏。〃杰甩甩长发,站在风里。对杰来说,一切都经历过了,不再神秘,不再新奇。彩虹滑梯也滑到了底,杰又回到地面上来,重新审视这个世界,然后对爱过的女孩说声〃想你〃。〃想你〃还是要走的,外面有更高更远的蓝天。南方有海。

  我不想再做个盼信的女孩彩虹滑梯已成回忆。恋爱如此,世间万物不都要经历那么一段美丽的弧线吗?

  所不同的是,彩虹滑梯有七种颜色。




很多时候,爱是深埋在心底的。

你爱不爱我

  刚认识先生的时候,是他在充满热情地追求我,而我却矜持地从不言及〃爱情〃。后来不留神陷入他布好的情网,在一个黄昏他向我求婚时,我便禁不住问他:〃你爱不爱我?〃〃傻妞,当然爱你。〃〃你爱我什么?〃他便一脸认真地告诉我他为什么爱我,竟有一大堆理由,听得我心满意足,心花怒放,便一口答应了他的求婚。

  结婚后,仍时不时地会问先生:〃你爱不爱我?〃起初,他总是笑而不答。问得多了,他便回答一声〃爱〃,然后不待我问下一句,便唱山歌似地说〃爱你什么?爱你贤慧,爱你善良,爱你温柔,爱你大方……〃让我哭笑不得。不甘心,再问,他就说:〃拿录音机来,把我的话录下,你要听时,PLAY一下就可以了。〃我满心失望,却又无可奈何,不禁忿忿地想,也许这辈子都别想听他说一声爱我了。

  再后来,我得了一场大病,虽然经过了一个疗程的住院治疗,却仍然没有起色。一个阴雨的下午,我终于不负责任地让自己的坏脾气发作。我把自己紧紧地裹在棉被里,拒绝服药和进食。先生一遍遍地把饭和服药用的开水端到床头,而我却固执地不肯把脑袋从被子里钻出来。终于,先生的耐心到了头,我的棉被被他一双有力的大手硬生生地扯开了。我紧紧地闭着眼睛不去看他,我想,他一定要责备我了。果然,一声长叹后,他说话了。他说:〃傻妞,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你!从第一次见到你时起,我就决定今生都要和你在一起了。〃我睁开眼,看到先生一脸的认真,就像他第一次向我表白〃我爱你〃时一样,而他的眼睛里,分明又多了几许深情。握着他的手,我终于忍不住让眼泪哗哗地流下来。

  〃玫瑰花是红色的,紫罗兰是紫色的,假如我不说不爱你,它的意思就是我爱你。〃

  很多时候,爱是深埋在心底的。



勇知道女孩子心中其实真正爱的是谁,更知道她所做这一切是为了什么。他们就这样一直错着。

同桌的你

  勇是我一个很处得来的朋友,黄昏时分,勇总会唱起《同桌的你》,在渐次变浓的夜色里,歌声很伤感地弥漫开去,勇的心中,藏着一段伤怀往事。

  中学时代,勇有一个同桌的女孩,很忧郁,很文静,有点像琼瑶书中的女孩。女孩很小就失去了父母,她与唯一的亲人祖母相依为命。女孩很聪慧,很勤奋,成绩永远是年级第一。

  勇悄悄喜欢上了同桌的女孩。从那时起,生性好玩好动的他破天荒地开始用功,也由此从差生一跃而成屈指可数的优生之列。

  相处的日子久了,两人也偶尔讲几句话,更多时是沉默,两个人总是配合默契。纵然一句话不讲,彼此也能读懂对方的心事。

  有一天,女孩忽然退学了。她的祖母去世了。走时女孩只给勇留下一句话:〃努力,你会成功的。〃

  割舍不掉心中的思念,勇那一封封代表他的心的信,飞向远方那个同桌的女孩。

  毕业前夕,勇收到一个邮包,是那女孩寄来的。是一本政治参考书,那本书对他至关重要而书店奇缺。勇看过之后知道这是那女孩借到书后上复印店里复印的,背负沉重债务的女孩支付八十元复印费的分量,勇能感觉到。生平第一次,他笑了。他记下了女孩的话,相逢,在大学校园。

  如愿以偿的勇考上了一所名牌高校。再见女孩时,女孩平静地告诉他她要嫁人了。那男的很富有。勇知道女孩子心中其实真正爱的是谁,更知道她所做这一切是为了什么。他们就这样一直错着。

  听到校园歌曲《同桌的你》,一向坚强的勇禁不住热泪长流。这首歌分明是为他而写。同桌的女孩,勇在天天祝她幸福快乐。




如果3年以后才分房,他和朱儿的爱情会不会终成正果呢?

无法浪漫

  当单位终于要分房子,而且由于地段不好,对求房者降格以适的消息传出时,郑皓心中的欣喜无以言表。郑皓对朱儿3个月的爱恋正在春季里缓缓绽放,他想他总有一天要求婚,但似乎也没想这么快。郑皓已经能预见到与红Pass接踵而来的新房钥匙。这该是怎样的一种幸福?

  求婚的过程很简单,郑皓在递上玫瑰的同时说,单位要分房子了,我们结婚吧?爱情、婚姻、房子自然地结合了。那一刻,有一阵风吹落几片玫瑰花瓣摔落在地上,朱儿眼里一丝浪漫的色彩飘过了。

  现在郑皓在这88平方米的房子里有些愤恨起来。在新房装修的3个月里,精疲力竭的郑皓和朱儿不停地为各种各样的琐事而争执,墙壁的色彩、立柜的装饰、地板的材质,两个缺乏磨合的人永远都有各种引起分歧的可能。终于,昨天朱儿狠狠地说:你是为了房子才结婚的。

  郑皓觉得真冤,没有房子他也会向朱儿求婚的。有房子那是他和朱儿的运气,不管怎么说房子是一种物质基础。郑皓也想起每次单位分房子都有人突击结婚,而分房一年后,总有消息暗暗流传着谁已经办了离婚。郑皓有些悲哀,如果没有物质条件限制,生活本来可以更从容一点,比方说自己可以和朱儿把相恋的感觉延伸得长久一点,那时自己和朱儿对爱情也会更自信一些。

  朱儿走在街上,看着那一对对年轻的情侣。时间太短了,她难以肯定自己的结论。她忽然可怕地想到,脱口而出责问郑皓的那句话说的是不是自己的心声。

  而郑皓也没法解释精神物质的关系。如果3年以后才分房,他和朱儿的爱情会不会终成正果呢?




都是因为年轻啊。蝶儿常常想起这样一句话,用它来解释很多事情。

遥远的同桌

  好多年了吧。那一年,蝶儿十岁。

  十岁的蝶儿跟着老师走进一个新的教室,听老师告诉大家,班上来了一位新同学。老师让蝶儿坐在一个小男孩旁边。老师一转身,小男孩就在桌上画了一条三八线。

  后来蝶儿知道小男孩的名字叫军。

  〃我长大是要当一个将军的!〃军很骄傲地从眼角看着蝶儿,说。

  瘦小的蝶儿就很崇拜军。军长大了会是一个将军呐!蝶儿以前也想当个女兵的,可从来没有想过要当将军。

  军是蝶儿在新学校里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桌上的那条三八线一直没有被擦去,蝶儿很小心地注意不超过它,但军很快就忘记了,他的手肘总是横到蝶儿这边来。

  蝶儿和军,同桌了两年。做为一个不漂亮而且木讷的女孩,蝶儿在班里几乎没有什么朋友,而军一直是班里男生的头领。但他们俩的关系却很好,甚至总让班里的几个淘气包嘲笑。蝶儿常常害怕有一天军会因此而不再理她,可是军总是满不在乎的样子。

  毕业前的冬天,学校比赛跳集体舞。大家在操场上围成一个大圈子,跳那个〃找朋友〃的集体舞,一开始,大家都是男找男,女找女。老师说:不可以,这样去比赛得不到高分的,从现在开始,男孩得找女孩,女孩呢,得找男孩。

  音乐再响起来的时候,大家的脚步就都开始犹豫起来,谁也不肯先停下来。这一轮里,蝶儿是站在边上等着别人来邀请的,她看着眼前晃过的一张张脸,有一点漠然,一点点悲伤,因为她知道不会有人来邀请她。

  仿佛是明白她的心情似的,军来到了她面前,大大方方地向她敬了个礼,就伸出了手--她成了班里第一个被邀请的女孩!她有点紧张地把手伸过去。这是蝶儿第一次握男孩子的手,她心里有点不好意思:不知为什么她想起她的手上长满了冻疮。而军则满不在乎地握住了,带着她转了个圈,就放开,站在蝶儿原来的位置上,笑嘻嘻地看着她。蝶儿犹豫了一下,就随着队列往前走去。

  军无疑起到了带头作用,有人开了头,后面的人便都大大方方跳起来。那天后来在蝶儿面前停下的人出奇的多,蝶儿从来没有这样快乐过。

  多年后蝶儿偶然想起那首〃找朋友〃的歌,不由得一怔:怎么会是这样呢?那首歌里说:找呀找呀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敬个礼呀握握手,你是我的好朋友,再-见!〃什么歌呀,怎么才找到好朋友就再见了呢?〃多年后的蝶儿对她的男友说。

  那次集体舞之后,大家就都忙起来,忙着人生里第一次重要的考试:考中学。然后,就是各奔东西。蝶儿和军不在一个学校了,也失去了联络。

  有一次,蝶儿去军所在的学校找人,无意中看见军。军长得很高大了,正带着一帮男孩子打球。蝶儿在操场边看了一会儿,就走了。她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