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尘-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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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浩大着胆从卫生间外面的阳台往宿舍里面看,昏暗的光线下,只有宿舍门口贴的克里斯汀娜正对着自己傻笑。而往外看,首先映入他眼帘的还是矗立在渐浓的暮蔼中的基础医学部大楼。有几分冷清,也有几分凄凉。而如果大楼有灵性,该会是一幅嘲弄他的神态。
严浩想起了王炎炎告诫的第三条铁律。他有几分懊悔——自己刚来这学校没几天呢,竟然把这铁律破坏得一干二净了。而且,真的感觉到了什么叫鬼气森森。
就此罢手……唉!严浩心里偷偷地想。
晚上沈子寒回宿舍,给严浩带来一个不错的消息,任雪菲对她这个四川老乡印象不错。
那时严浩正躺在床上。没去上自习,也没吃晚饭,情绪看上去不怎么样。沈子寒偏要凑上前,神情暖昧地在他耳边嘀咕:“这可是任小姐吃饭时亲口说的。说你挺有男人味儿的,足球踢得也不错。哈哈!我看你有机会。今天没吓死吧?!浩子,挺值啊!”
严浩哼了一声,扭身把头朝了墙。他们宿舍的兄弟还都不知道她有女朋友,而且就在一个城市里上大学呢。
不知不觉,他竟然睡着了。
睡着了的严浩平生第一次开始做恶梦。
他看见了那幅标本制作间的白床单,白床单飘浮着向他移过来了,他看见白床单后的两只手,两只酱褐色有长指甲的干枯的手挥舞着。他想动,却动不了。那只手一下子抓住了他,很长很尖的指甲一直掐进严浩的手背里,它沙哑地叫着:“是我,是我,是我……”
严浩用力地挣脱,却全身无力。他在剧烈的挣扎中惊醒后才看见一只手正被廖广志抓着摇来晃去呢。广志眨巴着他的小眼睛说:“你喊什么,浩子!都他妈十二点半了,还要不要人睡。”
严浩揉揉惺松着的眼,反而问廖广志:“我喊了什么?”。
廖广志翻动着他的厚嘴唇说:“就听见你叫莫找我,莫找我。谁找你啊?该不是狐狸精吧,没准儿你白天摸的哪块儿骨头是狐狸精的。”
严浩摇摇头,目光迷茫。他根本记不得这些,也不愿再想。挥挥手对廖广志说我发梦了,没啥子事。
又是一个满月夜。坐在床头的严浩翻出一颗烟。看着窗外的月亮,他任随烟雾燎绕,心情却沮丧到了极点。
他的手背上还留有两个深深的指甲印,火辣辣地疼。那该是廖广志留下的吧?!他实在不敢想得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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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尘 五(1)
如果,一定要蒋伯宇穷尽所有词汇来形容他对理想恋人的感觉,那就是graceful——优雅。
如果,一定要蒋伯宇把这样一个略显得老土的词汇附加在某人身上,那么他一定可以为这个人没有任何原因地去做一件事。
但是,如果这个人不能理解蒋伯宇之所作所为,那么她一定不能理解自己如何会去无缘无故地做某些事情。
这个人就是何继红。
何继红在她高中毕业时就已经无缘无故地做了某些事情。
高中毕业填报志愿前,父母就大学的专业问题征求过她的意见。她选择了医学,而且是读起来最苦最累的临床医学。
这个选择出乎父母的意料。照他们的想法,一个女孩子何苦要去做医生呢?且不说五年学习的辛苦,就是出来后做住院医师,也是二十四小时连轴转的。等慢慢熬到了主治医、主任医,收入待遇还未必上得了富裕阶层。何况,一个女孩子,能有多少青春呢?结婚生子,柴米油盐,都是要考虑的。再去拼了命争职称,忙工作,幸福恐怕就遥遥无期了。
再说,何继红是有资本有条件不去冒这种拿青春做赌注的风险的。
她的父亲是师大的历史学系教授,母亲则是当地一家大型国企财务科的负责人。说是书香门第也好,说是家境优越也好,有这样一个家庭对何继红来说是幸运的。
何继红的父母觉得,一个女孩子做老师、做金融、亦或做文员,都比做医生好。何继红的父亲就发过话,师大里所有的专业由你随便挑好了。
何继红的父母这么想也不是没有道理。
他们那一辈人都是在社会的激烈变革中走过来的,他们考虑问题是力求全面的,谨小慎微的,不求冒险的,甚至,在没有九分把握的把握下,他们很难轻易做出任何决定。他们只有何继红这么一个女儿,女儿的幸福和未来关系到他们的颜面,他们的晚年,甚至他们的生命。
但何继红的坚持已见平生第一次表现得让父母震骇。她扬起细长细长的眉毛说:“我真的非读不可。我就是对医生感兴趣。真的!”她说话的口气斩钉截铁,毫无商量的余地。
事实上,在她说这句话前,她就早已把志愿表填好交给班主任了。她是全校高考中的理科状元。
她的所有志愿,全部是医科大学或者是综合大学医学院的临床医学专业。
何继红说不出自己为什么会这么着迷医学。无论她的父母,甚至三亲六戚里面,都找不出和医学相关的人。
所以,何继红在面对所有人的疑惑与追问时,习惯了套用麦当劳叔叔的那句广告语:“我就喜欢”。
我就喜欢,只要是地球人你管得着吗?
这种态度让何继红父亲“以史为鉴”的说教与她母亲“数字说明一切”的理论统统溃不成军。他们相信经验与根据,为女儿选择专业时也是这样。他们为此事已经夜不能寐,争论不休。
何继红的观点很鲜明很个性很简单。她只主张“爱一行,干一行”。
“我一定会在美国的《科学》上发表论文,我一定要向诺贝尔冲刺”。何继红的诤诤誓言在她父母看来简直就是大放劂词、胡话连篇、痴人说梦。
宝贝女儿的背叛令他们伤心恼火又无可奈何,最后转移战火开始互相指责对方管教不力。在父母闹得不可开交,家庭气氛急转之下冰冻三尺之时,何继红却打起背包不辞而别跑到三峡与张家界旅游了一趟。
在开学前三天,又黑又瘦的她出现在父母面前说:“你们谁也别送我,我自己去学校好了。我自己挣生活费!”
客观地讲,何继红并不漂亮。至少用男孩子心中的某种漂亮标准来衡量,她是远远算不上优秀那一类的。她的皮肤不白,人也很瘦,唯一可说的优点是双腿——那是一双修长得有些过分的腿。
但对于蒋伯宇而言,何继红的出现已经不容他错过!他的观点是:如果一生中遇见漂亮女孩的概率会有百分之五十,那么遇见graceful女孩的概率只有百分之一。
graceful,意味着品味与格调的不同,意味着卓然不群,甚至有几分遗世独立、执著忘我。蒋伯宇认为这个词用在何继红身上恰如其分而且妥贴无比。
比如说,她的眼睛不太大,又是单眼皮儿。只有眉毛细长细长,温柔细腻地匍匐在翘翘的眼睫毛之上,于是这双眼睛就多了很多的妩媚很多的温柔。这些妩媚这些温柔即是生而有之的,也是来自何继红良好的基因遗传与家庭背景的。
谁能想到——这种妩媚与温柔却是一个外在的假象!
只能说何继红的外在太能蒙蔽人了。她内在的倔强与执著超出一般人的想象。
到学校报到之前,她还是把爸妈塞给她的生活费硬推了回去。她说我要说话算数。为了挣钱,她在大一就一口气兼了三份家教,还在学校食堂做一小时八块五毛钱的清洁员。
为了不拉下功课,她每晚都是十一点半才回宿舍。睡前还要背半个小时的英语单词。
同学都知道她很忙。但她乐此不疲。这个让很多人以为是特困生的女孩子每天背一个大大的IBM笔记本电脑去教室,只穿普通的运动服和牛仔装。不太爱说话,给人有很强的距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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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尘 五(2)
IBM的笔记本电脑是做教授的爸爸为了奖励她在高中拿到了物理奥林匹克的金牌后,用自己的私房钱买的。97年用本本的学生还很少,那时候的何继红已经熟练地用电脑拔号上网,用电脑学习英语并完成作业。
她没有刻意地与众不同。她的生活对她而言,只是一种习惯。
蒋伯宇是在学校食堂注意到她的。他注意她已经很久了。
她穿着食堂员工的蓝褂子,穿梭在每一张餐台前。她负责把学生吃完饭后遗留的餐盘收走,再把一片狼籍的桌面擦拭干净。
她有齐肩的黑发,却只用一个简单的塑料发卡把头发全扎在后面,露出光洁的额头。她目光平和,举止麻利。但就是那气质那举止能把她从所有人当中区分开来。
在熙熙攘攘的大学食堂里,何继红优雅自如地穿梭在数不清的餐台前。人声鼎沸,她的目光平和如水。
是一件事情触发了蒋伯宇想要认识她的冲动。
那天,一个男生吃完饭后,在何继红刚收拾完的桌子上又故意丢了仅吃过一口的馒头。还摆摆手说:“收走吧,难吃!”
何继红停下手中的活儿说:“请你带走好吗?”男生用挑衅和鄙视的眼光看着她说:“你一干活儿的还这么多嘴啊?叫你收走你就收走。”末了还低声自言自语了一句:“臭娘们儿!”
话肯定被何继红全听到了。他这边话音还未落呢,左脸上就“啪”地挨了一下。那声耳光的脆响让周围人全愣住了。那个男生突然就傻在那儿了。右手打他耳光的何继红左手捡起他丢的大半个馒头,狠狠地咬了一口说:“人渣!你他妈再说一句看看!”这男生大概从没见过这样的架势,大概从没见过一个外表温柔的女生会讲粗口,气儿也没吭就挤出人群灰头灰脸地溜走了。
蒋伯宇当时就坐在离何继红不远的位置上。在那一刻,他想那男生如果敢还手的话他一定会冲上去。后来他觉得这姑娘牛得和别人就是不一样。
后来偷偷地打听,蒋伯宇知道了她的名字,也摸清了她是97级临床医学系的学生,班上的团支部书记,一个普遍反映学习成绩巨好而脾气巨古怪的女生。
最初,蒋伯宇几乎没有找着任何接近何继红的机会。他是刚入校不久的98级麻醉系的学生,别说一般情况下两个不同系的学生井水不犯河水。就凭何继红高他一届算是师姐这一点,人家也有资格对他这样的小屁孩儿不屑一顾。
没有机会,蒋伯宇当然会制造机会。
他了解到,何继红是个喜欢锻炼与运动的人,高中时就在校运动会上得过全能冠军。因为这个,大一刚开学就被选进了校田径队。教练说:“你的爆发力很好,练练跨栏和200米吧。
校田径队每天早晨六点半都会在学校的风雨操场上训练。那里同时也会有许多其他进行早锻炼的学生。
蒋伯宇为了接近何继红,不得不放弃早晨的懒觉。为了更好地引起对方的注意,他还专门跑到街上花120块钱买了一套雪白的“阿迪达斯”水货运动服。
运动场上,总是有着比教室更为自然的接近机会和更为轻松的交流环境。
常常是在晨光微露,月芽儿还挂在天边的时候,蒋伯宇就来到了风雨操场。他那身雪白的“阿迪达斯”分外招摇。很多时候,他都感到了节节攀升的异性回头率。凭心而论蒋伯宇长得并不难看,至少模样是很周正很男子气的。如果他是个出生在大城市的男孩,那么他的气质他的风度可能会更加时尚更加出众一些。
不过,现在因为这套“阿迪达斯”,又因为他运动的身影,让他阳光帅气了许多,也取得了很好的“聚焦”效应。这都是蒋伯宇所想要的。
准确地说,蒋伯宇并不是所谓的花花公子——他只是一个来自普通工薪家庭的孩子。只是,他想认识她,没有缘由地想!甚至,连想认识她的目的,蒋伯宇也没想得很清楚。他只有18岁,还是个很单纯的人。
一连两个星期,蒋伯宇和校田径队一样“风雨无阻”。为了维护自己良好的阳光健康形象,他不得不每隔两天的中午洗一次“阿迪达斯”,利用下午的阳光把衣服风干,第二天再穿上。
因为,操场上的灰尘实在是太大了。他可不想“风尘仆仆”地完成这次煞费苦心又颇显刺激的计划。
不过,蒋伯宇的所有良苦用心似乎都在何继红面前失效了。
很多次,他们都在跑道上擦肩而过。蒋伯宇为了能有更好的“偶遇”机会,故意沿着与何继红相反的方向跑。这样他们就能迎头撞上,而不至于形成你追我赶的尴尬局面。
每次在迎面向何继红跑去时,蒋伯宇都会故意把目光投向她。但何继红不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