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世界列国国情习俗丛书-第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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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家相看姑娘。若被小伙子看中,小伙子则当场吃“邦”或糖果,以表示
满意。否则不吃任何东西就返回家去,表示婚事告吹。有些地方的穆斯林在
订婚之前,男方把了解女方的事情托给亲威或其他可信的人代劳,待他们感
到满意后,再告诉男方。事后男女双方都要给中间人一些报酬。这种作媒的
中间人,大多由阴阳人充当。
男女双方同意后,要举行订婚仪式。男方的一些人,包括亲戚在内带上
糖果点心等礼品前往女家。这工作主要由女子们承担。带去的甜食中已有巴
鲁夏黑(一种甜食)和九至十小罐白沙糖,以及一些其他甜食。这些东西数
量多少不一,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而定。带去的甜食和沙糖,姑娘吃一些,
其余的男方作为回礼,叫新郎吃。
其余的男方作为回礼,叫新郎吃。
①(女的)或女仆送去。这一天,女子们在门口等候亲
家人的光临。待亲家的女子们一到,先在她们的头上涂吉祥线,戴花环,然
后带她们到一个房间或走廊里坐在铺有白布的地上休息。诸位来宾就坐后,
女方的亲戚们把新娘拉到怀里,叫她面朝南,席地坐下,然后开始其他仪式。
(二)复杂的结婚仪式
印度穆斯林结婚手续复杂,仪式很多,现简介如下:
1。坐盲茄仪式
结婚前的五六天,女方要把亲戚请来,并把姑娘的衣服染成黄色。染衣
服的工作由姑娘的姐妹承担。她们做这工作还能从母亲那里拿到一些赏钱。
同时还给姑娘吃一种叫“比德里”的食物。在叫姑娘坐在凳子上之前,先要
给她洗澡,梳发。到傍晚时分,再给她换一身黄衣,然后仍叫她坐在一个凳
子上。这时由姑娘的姐妹喂她一口甜食,她母亲再往她手里放些钱,并给她
一个“邦”和“比迪雅”吃,还要向她说,“孩子,我们尽到了对你的责任。”
接着姑娘的姐妹或嫂嫂把她抱进屋里,叫她坐在床上。姑娘坐在那里简直像
个“囚犯”,等待结婚日子的到来。从那天开始,为使她皮肤漂亮柔嫩,每
天有人给她身上涂擦油膏。这种仪式也叫“坐盲茄”。从那天起,她不能再
见任何男子,甚至包括自己的父亲和兄弟在内,由别人喂她奶喝和甜食吃。
所以要吃这些东西,目的有二:一是为使皮肤漂亮,二是为了经饿,以便到
了婆家不致于感到饿得难受。因为新媳妇刚到婆家不能多吃,否则被人笑话,
自己也不好意思。
再说那边的小伙子,他也和姑娘一样,要坐一两天凳子才成,这就叫做
“坐盲茄”仪式。不过,他的日子比姑娘好过得多。对他不实行“关闭”。
有些地方的做法不同,例如南方的马德拉斯,在结婚前三天,小伙子、姑娘
同时分别在自己家里坐板凳,往他们身上擦油膏和姜黄。当姑娘、小伙子坐
板凳的几天里,姑娘和妇女们要一起唱歌。有些地方是把歌女请来唱歌。然
后分别由各自的亲戚给小伙子或姑娘身上擦油膏。这时她们相互戏嬉、打闹,
气氛非常热烈。
2。露面仪式
观看穆斯林新娘面容的一种仪式。新娘头上的面纱,将脸全部遮住,默
默低头坐着。这时她的大姑子给她配戴花环和各种首饰,在她左手的手指上
戴个金戒指或银戒指。然后由七名已婚的女子取七块甜食分别送到新娘的嘴
里。这时新娘并不真吃,而是将这些东西偷偷吐在一块手绢里。接着再叫新
娘吃“邦”
①。新娘也把“邦”偷偷吐出来放好。此后,叫新娘双手合拢,往
她手里放些钱。这时候,男家的来人乘机仔细端详新娘的相貌姿色。所以这
种仪式叫“露面”仪式。
3。萨杰格仪式
这是男方送女方东西的一种仪式。一天,男方不分男女,全家出动,到
女方家举行这种仪式。一般从下午两三点开始,到天黑前结束。男方带去的
①一个种姓。
①槟榔、石灰等混合一起食用。
东西除“布里”
①外,还有梳子、香水和女子结婚时所需要的一些首饰等物。
当男方的女子来到女家时,女方家选出两个女子手持花环和檀香木粉在门口
等候。当客人一到,给每个人脖子上戴个花环,并在她们头中间的发缝里涂
檀香木粉。新郎的妹妹或嫂子、母亲把新娘带到一边,揭下她头上的面纱,
给她戴上花环。然后给她手指上戴个银环和一个金戒指,给她吃七个甜食,
再给她嘴里填个“邦”,新郎的母亲这时在新娘手里放些钱。
4。迈何迪仪式
这是给新郎手上画图案的仪式,在萨杰格仪式完后举行。新娘的姐妹带
上礼物去男方家。这些礼物中主要有新娘用后所剩的迈何迪、油膏和新郎结
婚迎亲时的一套衣服,以及角蒂仪式时所穿的衣服等物。当女方的女子们来
到男家时,新郎家的人用糖水招待,并给每人脖子上戴个花环。然后,大小
姨子叫新郎坐在一条凳子上,在他手上放点钱,给他手上画个带色图案,然
后向他索取赏钱。有的地方这种仪式是在女家举行。
5。斯拉米仪式
是一种结婚手续。男女青年登记以后,新郎要去丈人家接受祝贺,叫做
斯拉米。新郎去丈人家里后,还可得到一身衣服,一些喜钱和礼品。喜钱由
亲戚们分头拿出,个别交给新娘的父亲,由他统一收齐后转给新郎。这时,
家里顿时热闹起来,歌女开始唱动听歌曲,把新郎招进屋内,给他头上戴个
花冠。然后他用手绢捂着嘴缓步来到门口。接着由新郎的姐妹将他拉进屋,
歌女又开始唱歌。这时,让新郎和新娘对面坐下,在他们二人中间放个枕头,
枕头上放本《古兰经》。有人向新郎说:“从这‘古兰经’中找几句话读。
读后,向新娘的脸上吹一口气。”新郎听后照办。他们二人中间还放有一个
镜子,俩人头上蒙一块薄布。有人对新郎说:“你亲口向新娘说,你睁开眼。
我是你的奴隶,我是你父母的奴隶。”若新娘听了这话以后还不睁眼,她母
亲这时对她说:“新郎在向你央求,可怜可怜他吧,你在镜子里看看他,你
也叫他看看你的面孔吧。”人们所以放本《古兰经》,目的是当在镜子里看
到对方的面孔时,也能看到《古兰经》。据说这样做可使他二人婚后团结和
睦,一切如意,永远做好事。
(三)穆斯林的彩礼
根据有关规定,一个穆斯林女子结婚要从男方得到一笔钱财,这笔钱财
名叫“迈何尔”。迈何尔有四种情况:一是结婚时双方商定的;二是结婚时
双方未定钱数,后经法院判定的,数额以男女双方同意为宜;三是结婚前或
同床前丈夫非给不可的;四是结婚时虽已商定,但待到离婚时或发生矛盾时
男方才给的。
上述四种形式的彩礼,数额多少无一定之规,大多根据经济条件好坏双
方商定。丈夫生前未能给的,丈夫死后,首先将这部分彩礼从家产中扣除,
然后再处理其余家产。若财产已被分光,妻子提出彩礼后,则由所有分家产
者均摊支付。若是丈夫抛弃妻子,或丈夫主动提出离婚,那么彩礼非支付不
可,否则不准办离婚手续;若夫妻间发生矛盾主要是由妻子引起的,而两人
又未同床,那么妻子无权向丈夫索取彩礼。从实际情况看,大多数人结婚时
不付完彩礼,但各地的做法也不尽相同,有的是同床之前支付一些,其余往
往在丈夫死后或离婚时支付。但有的因未给完已确定的彩礼,妻子则否认为
①一种油炸饼。
妻,或拒绝与丈夫同床,或拒绝同丈夫一起外出。
妻,或拒绝与丈夫同床,或拒绝同丈夫一起外出。
印度的穆斯林有离婚现象。伊斯兰教徒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离婚,因
为真主最不喜欢离婚,尽管离婚属于合法。因此,在离婚前有关人士总是想
各种办法来调解,以使双方关系正常。经过一切努力,证明全然无效时,才
应该离婚。还有一种情况,若男方连说三声“离婚”时,则非离婚不可。要
想离婚,夫妻双方要告诉各自的证人,若证人已经不在,独自也可以离婚。
四、印度的基督教婚俗
四、印度的基督教婚俗
在印度除印度教徒和穆斯林外,基督教的人数占第三位。据
1991年人口
统计,印度的基督教人数为
1960万人,占印度总人数的
2。6%。基督教徒的
增长率比印度教徒和伊斯兰教徒都高,以
1961~1971年为例,十年间,印度
教徒增长
23。6%,穆斯林增长
30。85%,而基督教徒则增长
32。6%。
印度的基督教徒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1。欧洲人的后裔;
2。由印度教徒、伊斯兰教徒改变信仰而来,或印度土著民的后裔;
3。上述教徒混血儿的后裔。
基督教规定,教内一律平等,没有种姓制度和种姓歧视,没有高低贵贱
之分,教徒之间互相通婚。但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并非如此,至今仍有不
少种姓歧视的痕迹。例如,有些基督教徒彼此之间不是不通婚,就是不愿同
席而食等等,因为他们原来都是印度教徒,把印度教高低贵贱的种姓歧视也
带进了基督教内部,尽管他们现在统属基督教徒。
(二)印度基督教徒的婚姻
据基督教规定,男女婚姻自由,实行一夫一妻制,反对任何形式的一夫
多妻或一妻多夫制。
择偶有两种办法:一是青年男女自己挑选;二是由父母决定。配偶选定
后,选个吉日良辰,举行订婚仪式。订婚仪式这天,男方青年和一些人要前
往女家。经女方姑娘同意后的当天由神父当众宣布他们的婚姻关系。这时,
青年男女互相往对方手上戴个戒指,人们趁机尽情歌唱,气氛格外热闹。接
着,女方设宴,热情款待男方来客。订婚仪式过后,男女青年可以一起自由
散步、聊天,无人非议,但他们不能同床,同床是婚后的事情。
订婚后,男女双万商定结婚日期。结婚日期定后,双方及时告诉神父,
起码不迟于结婚前
21天,以便神父在这三周内通知大家,让人们知道他们的
婚事。在此期间即这
21天内,若有人对他们的婚事有不同意见,可及时提出
反对。
与此同时,男女双方在交神父请帖时,一定要附有以下证明:
1。基督教徒身份证;
2。清白无污的证明书。
发出请帖之后,若在三周之内无人反对他们的婚事,则届时在教堂内为
他们举办婚礼。婚礼一般从早晨
6点到傍晚
6点之间举行,忌讳在晚上进行。
婚礼在教堂里举办,由神父主礼。神父先向新郎、新娘宣读《圣经》,
这时新人听后还要立志宣誓,说些“白头到老”之类的誓言。最后,神父宣
布二人正式结为夫妻,新郎、新娘交换戒指,神父向他们祝福,祝他们生活
幸福,永不分离,到此婚礼完毕。
(三)基督教的离婚
基督教反对离婚,尤其在印度更是如此。他们认为,结婚是上帝意愿的
象征。因此,他们中流传着不少反对离婚的说法,诸如“既然上帝把他们结
合在一起,人们就不应该再把他们分开”,“既然上帝把他们结合了,他们
自己也不应分离”,如此等等。显然,印度基督教徒对婚姻态度严肃认真,
不轻率离婚;尽管他们结婚自由,但离婚并不随便。当然,也不是绝对反对
离婚,没有离婚现象。事实上离婚现象也是有的,不过离婚比较困难,有一
定规定。例如,妻子若与别人通奸,丈夫则有权同妻子离婚;若丈夫皈依其
他宗教,或另外有女子与其结婚或丈夫有不轨行为等,妻子有权同丈夫提出
离婚。但若丈夫只是虐待妻子,而无越轨行为,妻子是不能提出离婚的。因
此,同是基督教徒,在西方国家离婚容易,因而离婚率高,在印度离婚较难,
因此离婚率低。
五、土著人的奇特婚俗
五、土著人的奇特婚俗
少数民族种类之多、数量之大,世界闻名,他们在印度社会中占有重要
地位。各民族都有自己的历史文化,更有奇特的风俗习惯,就连挑选生活伴
侣的方式也各有特点,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试婚:男女婚前可同居,以便互相了解和确定婚姻关系。男的到女家后,
居住时间长短不一,少则几周,多则数月。如果双方满意,则可结婚。若双
方性格不合,男的要给女方父母一笔钱,作为赔偿,然后方可回家,婚事就
算告吹。但若女方已经怀孕,两人则非结婚不可。今天在古吉拉特邦的皮尔
族和阿萨姆邦的古喀族中这种风俗尤为流行。
抢婚:即男方的人把女的抢来成婚。抢婚分为三种,一是强行抢婚;二
是默契抢婚;三是礼仪性抢婚。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