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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真爱是佛-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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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

    三天后,雪莲在他的泪水中嫁给邻村一个死了妻子的中年男人。他带着对雪莲的爱和疑惑离开了小村。

    三年过后,当童非得知雪莲生下一个双目乌黑发亮的漂亮女孩后,他也准备和一个长得和雪莲一样美丽的城里
女孩结婚。在结婚的前夜,他收到雪莲一件礼物。这是一方刺绣:并蒂莲绿油油的嫩叶,红艳艳的花儿,生在一方
心形绸布上,是那么的和谐,那么的美好。他不知道雪莲为了绣好这方并蒂莲费了多少时间,但他知道这方刺绣凝
聚了雪莲一生的情和一世的爱。

    爱有很多种,放弃自己的一切无疑是最伟大的爱。

    /* 31 */

    第二部分 爱情味觉请父亲吃饭:陈韶华

    请父亲吃饭,怎样请父亲吃顿饭,长久以来,一直是我的一块心病。

    母亲去世后,父亲一下子仿佛老了十岁。他整日侍弄花草,以花为伴,孤独生活。他生性耿直,少言寡语,脾
气不好,与儿媳们的关系总处不好,也不愿与我们住一块儿。父子难得一聚,只有逢年过节,弟兄们吃酒,人多时,
才把他也请来。

    说实话,多少回,我总想把父亲单独请到我家,一家老小好好吃顿饭,但鉴于他曾多次得罪过我妻子,话到嘴
边,又怕再引起“家庭风波”而难以启齿。好在北京还有三弟、四弟、六妹,父亲时时北上京城,两头居住。

    这一次,三弟在北京的公司门面多,实在太忙,三番两次打电话,催父亲去救急帮忙。父亲年事日高,往返也
跑怕了,想已下了决心,对我说:“老大,你喜欢什么花就都搬走吧,余下的花草我全都散给领居们,这次去北京,
我可能就不再回来了……”父亲的声音中,分明有几分掩盖不住的酸楚与无奈。

    行前,我说:“爸,我请你吃顿饭吧!”父亲说:“好啊,在哪儿?”我说:“去饭店,就我们父子俩。”父
亲似有不悦,估计他还是想到我家里去(这也是他一贯的向往)。沉默良久,说:“也好,咱父子好好聊聊。”

    傍晚时分,我同父亲来到富康酒楼,老板是我的朋友,要了个清静的单间,拿来菜单,让父亲点,父亲看也不
看,就说:“来个三菜一汤,一个红烧肉,多肥少精的,以免塞牙;还有清蒸鲫鱼,要大些的;再就是牛肉烧萝卜,
要化些;至于汤嘛,就来个整鸡煨汤吧,但一定要农村家养的,不要饲料鸡!”

    父亲常说:“日图三餐,夜图一宿,这人嘛,能吃才有福!”父亲饭量大,尤其是在困难年代,即使粮食再紧
张,他是家里的顶梁柱,祖母、母亲及我们都让着他吃,他也从来当仁不让。好吃,好喝,是他一生最大的乐趣。

    父亲果然好食欲,有吃福,这回更是放开量来。他喝了两瓶啤酒,吃了两条大鲫鱼,一碗红烧肉,大半个煨鸡,
还喝了一碗鸡汤。一位七十高龄的老人,如此能吃,真令我眼界大开,又惊又喜又惭愧,因我平生从未单独请父亲
吃过饭,更不知他竟有如此饭量。我想,以往在人多吃饭的场合下,父亲一定是控制食量,多少回都是在委屈自己。

    父亲吃得痛快,我更高兴。饭后,想起父亲年轻时也曾是票友,便提议说:“爸,唱段戏吧!”父亲说:“好
哇,有京胡吗?”老板说:“只有二胡,早预备着呢!”父亲说:“那好,就来段黄梅戏吧——《天仙配》,董永
的。”我便操起琴来,父亲放声而唱……想不到的是,父亲声音虽然苍老,略显沙哑,但仍不失圆润、饱满,有板
有眼,韵味十足,一曲唱罢,竟引来饭店众多食客齐声叫好。父亲却不无得意地说:“老了,老了,不比从前了!”

    走出饭店,已是晚上九点。将父亲送回家,在门口,父亲紧紧握着我的手说:“好儿子,谢谢你的这顿饭,还
有唱,让我过足了一把瘾!往后怕没这机会了。”父亲说着说着,竟流下了老泪,自觉不好意思,又说:“我这可
是高兴啊!”

    当晚,我想着父亲的平生事,还有这顿饭,一夜无眠,心头不知是心酸,还是欣慰……

    常回家看看你的父母,别让你的孝心在遗憾和叹息中伴随终生。

    /* 32 */

    第二部分 爱情味觉你肩上有条毛毛虫:刘卫平

    多少年以前,女孩生活在一个很偏远闭塞的山村里。那里有女孩的初恋。其实那时候女孩的年纪并不大,但已
情窦初开。女孩喜欢上了同村的一个男孩。当然,男孩也喜欢她,这从男孩看女孩时那火辣辣的眼神里能明显地感
觉出来。

    是的,一开始,男孩和女孩的相恋,其实也就是眉目传情而已。女孩从男孩的眼睛里,看到了一团火焰——闪
烁跳动的火焰!男孩从女孩的眼神里,看到了一汪秋水——含情脉脉的秋水。

    后来,男孩和女孩开始约会。约会的地点,大多是在树林子里。约会的信号常常是这样发出的:女孩要去薅草
了,便在人前有意无意地说,今天要到对门山上去薅草。当女孩背着草篮来到对门山上时,男孩准在这里砍柴。有
时是男孩装作不经意地把要去砍柴的地方透露给女孩。当男孩砍了半捆柴时,女孩便会一边薅草一边哼着山歌出现
在男孩附近。

    男孩和女孩就这样在林子里约会。静谧悠远的林子里,确实是约会的好地方。凭一般人的想像,在这样的地方
约会,可以发生多少浪漫缱绻的故事啊!

    ——然而没有。男孩女孩相恋的那个时代和生活的那个山村,都是挺保守挺封建的。男孩女孩约会的内容,往
往就是双方静静地注视着对方,轻轻说一些其实与爱情无关的话。俩人最为亲密的接触,也就是肩并肩地在草坪上
坐一会儿。

    男孩心里有一个最大的奢望,男孩想抱一下女孩。其实女孩也渴望男孩拥抱她。可是这中间就像隔着一层纸,
谁都没有办法捅破。

    有一回,男孩女孩在林子里约会时,看到树枝上挂了几串野葡萄,黑黑的熟透了,诱得人直流口水。可是女孩
没那么高,够不着。

    男孩说:“我有办法。”

    女孩问:“什么办法?”

    男孩说:“我抱你一下不就摘得到了吗?”

    女孩高兴地说:“好啊!”可女孩马上醒悟过来,说,“那你不是要抱我了吗?你现在怎么能抱我呢?”

    女孩的言下之意是说,只有等到结婚后,男孩才可以抱她。

    说到底男孩也是一个腼腆的人。他不知道女孩的嘴里虽然这样说,其实心里是多么热切地盼望他不顾一切地去
抱她呀!

    好在男孩是个很聪明的人。当他们又一次在林子里相会时,男孩告诉女孩,说现在山外面的城里女人,都时兴
量“三围”。

    男孩说,你的身材这么好,肯定是标准的“三围”呢。

    女孩被男孩说得眼睛一眨一眨的,她觉得男孩的说法挺新鲜。

    绕了几个弯子,男孩终于说到了正题上。男孩说:“要不我给你量一下三围吧。”

    女孩说:“好呀!不过拿什么量呢?这里又没有尺子。”

    男孩张开了双臂,说:“我的手臂就是一把尺子,保证量得又好又准。”

    女孩抿嘴笑了。女孩知道了男孩的阴谋,说:“那你不是又要抱我了吗?你现在怎么能抱我呢!”

    男孩女孩都渴望相互拥抱,却又一时无法拥抱。这份感觉,包含着初恋时节多么大的幸福啊!

    男孩女孩又一次在林子里约会了。他俩仍然只是面对面说一些无关紧要的话。真正重要的话,他们是用眼睛说
的。当他们深情地对视时,男孩突然惊叫一声:“哎呀,你肩上有条毛毛虫!”刹那间,女孩吓得一声尖叫,闪电
般地扑进了男孩怀里。这是一种生理本能吧,根本顾不上细想,女孩只想扑到男孩身上,让他弄掉肩上那可怕的毛
毛虫!

    男孩紧紧地抱住了女孩,仿佛抱住了全世界的美丽!

    女孩紧紧地抱住男孩,仿佛抱住了一生一世的幸福!

    男孩女孩人生中初恋的第一次拥抱,竟是一条毛毛虫促成的!其实女孩肩上哪有什么毛毛虫?那只是男孩的一
个谎言。这个谎言,不知是男孩长时间处心积虑想出来的呢,还是一时的灵光乍现,无从得知。但这个谎言,折射
出了一份多大的爱情智慧啊!

    多少年以后,女孩孤身一人到城里闯荡生活,做过发廊女,当过坐台小姐,后来傍上一大款。一次,大款带女
孩去旅游,走在风景区的树林里,大款突然冲女孩惊叫一声:“哎呀,你肩上有条毛毛虫!”女孩吓得尖叫起来。
但这一次,女孩没有扑向大款怀里,而是飞快地取出一张餐巾纸,小心翼翼地把毛毛虫从肩上抹掉。

    几分钟解除了危险,可女孩接着“呼”地一声蹲到地上,双手紧紧地捂住了脸。

    ——“你肩上有条毛毛虫!”一句同样的惊叫声,蓦地穿透了多少年的时光隧道,直击女孩近乎麻木的心灵世
界!这世上,还会有谁像曾经的男孩那样,小心翼翼地呵护一个女孩敏感的情怀呢?

    大款站在一边说:“怎么啦?一条毛毛虫就把你吓得站不起来了!”

    这时候,从女孩的指缝间,传出了“嘤嘤”的哭泣声。

    抽动感情神经的因素往往是某一个微不足道的东西,这就称之为细节,爱的细节。

    /* 33 */

    第二部分 爱情味觉欲望号街车:骆平

    在那段浓醇似烈酒的光阴中,他的眼神让我心荡神摇,我是如此渴望用自己的掌心(而不是其他任何方式)牢
牢铭记住他肌肤的温暖——是从冬天开始的吧,初雪刚刚降下,整座城市空气清冽,像一块透明的、诗意的水晶。

    那天早晨,我偶然搭上一辆红色巴士,车子很空。车门口有人抱了一束昂贵的百合,透过那些精致的花枝,我
看见一位俊朗的年轻男人,穿着米黄色风衣,皮肤的颜色微暗,嘴唇的轮廓酷似马龙。白兰度,他的气质极其古典,
极其洋派。他定定地握着吊环,姿势优雅,令人侧目。他不像是在奔波的公车上,倒像在欧洲的郊外,一间童话般
的石头城堡中。我有些发怔,像个稚气的小女孩那样目不转睛地凝视他,并且心神不安。他那双眼睛,清澈但却有
些浅淡的忧伤,叫人想起蔡琴的老歌,她那低哑的嗓音痴迷地诉说对一双眼睛的深情,惨痛且温柔。

    第二天,我又在同一时间上了那辆车,依然空荡荡的,细碎的光茫落在厚实的皮椅上。我立即就发现了他,他
还是在原来的位置站着,正望着车门,见到我,他微微一笑,然后很快转过头去。他那种高贵,像一个不真实的幻
觉,猝然间蛊惑了我。

    我开始天天乘坐那一路汽车去上班,从冬天到春天,他总是在那里,看我一眼,对我微笑,但没有更多的了。
他比我提前一站下车,匆匆走上人行道,他的背影也很好看,挺拔、矫健,有着原始的美。黄昏的时候,我尝试搭
这班车回家,我变换着时间,但是从来没有遇见过他。

    我喜欢逛街,漫无目的地,只是一路走下去。渐渐地,我发现自己总是忍不住在他下车的地方徘徊。我没有看
见他,除了在巴士上,他似乎并不存在于这个世界,我变得有些失魂落魄,我很惊诧。老板说,不要太辛苦。他给
了我一星期的假期以及去香港的往返机票。

    我在陌生的香港不停地乘坐各路巴士,来来去去,循环往复,很沉默地,很认真地,好像那是一件严肃而重要
的事情,是我此行的惟一目的。假期结束,当清晨来临时,我吃了澳洲深海鱼丸,跑去车站。车来了,我迫不及待
地跨上去。他在那里,注视车门,对我露出笑容,那炫目的笑容几乎让我相信,他也在等待着我。

    天气暴热,他换了恤衫,裸露的手臂修长而坚实,有一种干净的诱惑。一刹那,我感到自己内心强烈的欲望—
—非常非常想触摸他,似孩童的任性与急切,但却没有丝毫邪念,只是虔诚的、盲目的,犹如圣徒面对自己一生中
最崇敬的神祇。 我从事的工作是电脑行业,很累,下了班已经精疲力竭。我的嗜好是周末去俱乐部健身,打打网球,
平时装束呈中性,生活简单而有节制。可是现在,我回到16岁的无知,对一个男人的身体和温度充满纯粹的向往。
我重新关注时尚的裙衫、手袋,涂粉色唇膏,着细跟儿皮鞋,一派堕落的美。夜里一心想着他是否也为了我而乘坐
那辆车,想像他如果走近我,邀请我去喝咖啡,我该怎样回答,这问题让我失眠三天,所有的理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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