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 作者:(汉)班固-第4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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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城,内怀骄恣,变见于外,天戒早矣。王不寤,后卒举兵,诛灭。京房《易传》
曰。“臣易上,政不顺,厥妖马生角,兹谓贤士不足。”又曰:“天子亲伐,马生
角。”
成帝绥和二年二月,大厩马生角,在左耳前,围长各二寸。是时,王莽为大司
马,害上之萌自此始矣。哀帝建平二年,定襄牡马生驹,三足,随君饮食,太守以
闻,马,国之武用,三足,不任用之象也。后侍中董贤年二十二为大司马,居上公
之位,天下不宗。哀帝暴崩,成帝母王太后召弟子新都侯王莽入,收贤印绶,贤恐,
自杀,莽因代之,并诛外家丁、傅。又废哀帝傅皇后,令自杀,发掘帝祖母傅太后、
母丁太后陵,更以庶人葬之。辜及至尊,大臣微弱之祸也。
文公十一年,“败狄于咸”。《穀梁》、《公羊传》曰,长狄兄弟三人,一者
之鲁,一者之齐,一者之晋。皆杀之,身横九亩;断其首而载之,眉见于轼。何以
书?记异也。刘向以为,是时周室衰微,三国为大,可责者也。天戒若曰,不行礼
义,大为夷狄之行,将致危亡。其后三国皆有篡弑之祸,近下人伐上之疴也。刘歆
以为人变,属黄样。一曰,属裸虫之孽。一曰,天地之性人为贵,凡人为变,皆属
皇极下人伐上之疴云。京房《易传》曰:“君暴乱,疾有道,厥妖长狄入国。”又
曰:“丰其屋,下独苦。长狄生,世主虏。”
史记秦始皇帝二十六年,有大人长五丈,足履六尺,皆夷狄服,凡十二人,见
于监洮。天戒若曰,勿大为夷狄之行,将受其祸。是岁,始皇初并六国,反喜以为
瑞,销天下兵器,作金人十二以象之。遂自贤圣,燔《诗》、《书》,坑儒士;奢
淫暴虐,务欲广地;南戍五岭,北筑长城,以备胡、越;堑山填谷,西起临洮,东
至辽东,径数千里。故大人见于临洮,明祸乱之起。后十四年而秦亡,亡自戍卒陈
胜发。
史记魏襄王十三年,魏有女子化为丈夫。京房《易传》曰:“女子化为丈夫,
兹谓阴昌,贱人为王;丈夫化为女子,兹谓阴胜,厥咎亡。”一曰,男化为女,宫
刑滥也;女化为男,妇政行也。
哀帝建平中,豫章有男子化为女子,嫁为人妇,生一子,长安陈凤言此阳变为
阴,将亡继嗣,自相生之象。一曰,嫁为人妇生一子者,将复一世乃绝。
哀帝建平四年四月,山阳方与女子田无啬生子。先未生二月,兒啼腹中,乃生,
不举,葬之陌上,三日,人过闻啼声,母掘收养。
平帝元始元年二月,朔方广牧女子赵春病死,敛棺积六日,出在棺外,自言见
失死父,曰:“年二十七,不当死。”太守谭以闻。京房《易传》曰:“‘干父之
蛊,有子,考亡咎’。子三年不改父道,思慕不皇,亦重见先人之非,不则为私,
厥妖人死复生。”一曰,至阴为阳,下人为上。
六月,长安女子有生兒,两头异颈面相乡,四臂共匈俱前乡,B071上有目长二
寸所。京房《易传》曰:“‘睽孤,见豕负涂’,厥妖人生两头。下相攘善,妖亦
同。人若六畜首目在下,兹谓亡上,正将变更。凡妖之作,以谴失正,各象其类。
二首,下不壹也;足多,所任邪也;足少,下不胜任,或不任下也。凡下体生于上,
不敬也;上体生于下,媟渎也;生非其类,淫乱也;人生而大,上速成也;生而能
言,好虚也。群妖推此类,不改乃成凶也。”
景帝二年九月,胶东下密人年七十余,生角,角有毛。时胶东、胶西、济南、
齐四王有举兵反谋,谋由吴王濞起,连楚、赵,凡七国。下密,县居四齐之中;角,
兵象,上乡者也;老人,吴王象也。年七十,七国象也。天戒若曰,人不当生角,
犹诸侯不当举兵以乡京师也;祸从老人生,七国俱败云。诸侯不寤。明年,吴王先
起,诸侯从之,七国俱灭。京房《易传》曰:“冢宰专政,厥妖人生角。”
成帝建始三年十月丁未,京师相惊,言大水至。渭水B055上小女陈持弓年九岁,
走入横城门,入未央宫尚方掖门,殿门门卫户者莫见,至句盾禁中而觉得。民以水
相惊者,阴气盛也。小女而入宫殿中者,下人将因女宠而居有宫室之象也。名曰持
弓,有似周家檿孤之祥。《易》曰:“弧矢之利,以威天下。”是时,帝母王太后
弟凤始为上将,秉国政,天知其后将威天下而入宫室,故象先见也。其后,王氏兄
弟父子五侯秉权,至莽卒篡天下,盖陈氏之后云。京房《易传》曰:“妖言动众,
兹谓不信,路将亡人,司马死。”
成帝绥和二年八月庚申,郑通里男子王褒,衣绛衣小冠,带剑入北司马门殿东
门,上前殿,入非常室中,解帷组结佩之,招前殿署长业等曰:“天帝令我居此。”
业等收缚考问,褒故公车大谁卒,病狂易,不自知入宫状,下狱死。是时,王莽为
大司马,哀帝即位,莽乞骸骨就第,天知其必不退,故因是而见象也。姓名章服甚
明,径上前殿路寝,入室取组而佩之,称天帝命,然时人莫察。后莽就国,天之冤
之,哀帝征莽还京师。明年,帝崩,莽复为大司马,因是而篡国。
哀帝建平四年正月,民惊走,持稿或C96A一枚,传相付与,曰行诏筹。道中相
过逢多至千数,或被发徒践,或夜折关,或逾墙入,或乘车骑奔驰,以置驿传行,
经历郡国二十六,至京师。其夏,京师郡国民聚会里巷阡陌,设张博具,歌舞祠西
王母。又传书曰:“母告百姓,佩此书者不死。不信我言,视门枢下,当有白发。”
至秋止。是时,帝祖母傅太后骄,与政事,故杜鄴对曰:“《春秋》灾异,以指象
为言语。筹,所以纪数。民,阴,水类也。水以东流为顺走,而西行,反类逆上。
象数度放溢,妄以相予,违忤民心之应也。西王母,妇人之称。博弈,男子之事。
于街巷阡陌,明离B072内,与疆外。临事盘乐。炕阳之意。白发,衰年之象,体尊
性弱,难理易乱。门,人之所由;枢,其要也。居人之所由,制持其要也。其明甚
著。今外家丁、傅并侍帷幄,布于列位,有罪恶者不坐辜罚,亡功能者毕受官爵。
皇甫、三桓,诗人所刺,《春秋》所讥,亡以甚此。指象昭昭,以觉圣朝,奈何不
应!”后哀帝崩,成帝母王太后临朝,王莽为大司马,诛灭丁、傅。一曰丁、傅所
乱者小,此异乃王太后、莽之应云。
●卷二十七下之下 五行志第七下之下
隐公三年“二月己巳,日有食之”。《穀梁传》曰,言日不言朔,食晦。《公
羊传》曰,食二日。董仲舒、刘向以为,其后戎执天子之使,郑获鲁隐,灭戴,卫、
鲁、宋咸杀君。《左氏》刘歆以为正月二日,燕、越之分野也。凡日所躔而有变,
则分野之国失政者受之。人君能修政,共御厥罚,则灾消而福至;不能,则灾息而
祸生。故经书灾而不记其故,盖吉凶亡常,随行而成祸福也。周衰,天子不班朔,
鲁历不正,置闰不得其月,月大小不得其度。史记日食,或言朔而实非朔,或不言
朔而实朔,或脱不书朔与日,皆官失之也。京房《易传》曰:“亡师兹谓不御,厥
异日食,其食也既,并食不一处。诛众失理,兹谓生叛,厥食既,光散。纵畔兹谓
不明,厥食,先大雨三日,雨除而寒,寒即食。专禄不封,兹谓不安,厥食既,先
日出而黑,光反外烛。君臣不通兹谓亡,厥蚀三既。同姓上侵,兹谓诬君,厥食四
方有云,中央无云,其日大寒。公欲弱主位,兹谓不知,厥食中白青,四方赤,已
食地震。诸侯相侵,兹谓不承,厥食三毁三复。君疾善,下谋上,兹谓乱,厥食既,
先雨雹,杀走兽。弑君获位,兹谓逆,厥食既,先风雨折木,日赤。内臣外乡,兹
谓背,厥食食且雨,地中鸣。冢宰专政,兹谓因,厥食先大风,食时日居云中,四
方亡云。伯正越职,兹谓分威,厥食日中分。诸侯争美于上,兹谓泰,厥食日伤月,
食半,天营而鸣。赋不得,兹谓竭,厥星随而下。受命之臣专征云试,厥食虽侵光
犹明,若文王臣独诛纣矣。小人顺受命者征其君云杀,厥食五色,至大寒陨霜,若
纣臣顺武王而诛纣矣。诸侯更制,兹谓叛,厥食三复三食,食已而风。地动。適让
庶,兹谓生欲,厥食日失位,光晻晻,月形见。酒亡节兹谓荒,厥蚀乍青乍黑乍赤,
明日大雨,发雾而寒。”凡食二十占,其形二十有四,改之辄除;不改三年,三年
不改六年,六年不改九年。推隐三年之食,贯中央,上下竟而黑,臣弑从中成之形
也。后卫州吁弑君而立。
桓公三年“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董仲舒、刘向以为,前事已大,后
事将至者又大,则既。先是,鲁、宋弑君,鲁又成宋乱,易许田,亡事天子之心;
楚僭称王。后郑岠王师,射桓王,又二君相篡。刘歆以为六月,赵与晋分。先是,
晋曲沃伯再弑晋侯,是岁晋大乱,灭其宗国。京房《易传》以为桓三年日食贯中央,
上下竟而黄,臣弑而不卒之形也。后楚严称王,兼地千里。
十七年“十月朔,日有食之”。《穀梁传》曰,言朔不言日,食二日也。刘向
以为是时卫侯朔有罪出奔齐,天子更立卫君。朔借助五国,举兵伐之而自立,王命
遂坏。鲁夫人淫失于齐,卒杀桓公。董仲舒以为,言朔不言日,恶鲁桓且有夫人之
祸,将不终日也。刘歆以为楚、郑分。
严公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穀梁传》曰,不言日,不言朔,夜食。史
记推合朔在夜,明旦日食而出,出而解,是为夜食。刘向以为,夜食者,阴因日明
之衰而夺其光,象周天子不明,齐桓将夺其威,专会诸侯而行伯道。其后遂九合诸
侯,天子使世子会之,此其效也。《公羊传》曰食晦。董仲舒以为,宿在东壁,鲁
象也。后公子庆父、叔牙果通于夫人以劫公。刘歆以为,晦鲁、卫分。
二十五年“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毕,主边兵夷狄象也。
后狄灭邢、卫。刘歆以为,五月二日鲁、赵分。
二十六年“十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心,心为明堂,文
武之道废,中国不绝若线之象也。刘向以为,时戎侵曹,鲁夫人淫于庆父、叔牙,
将以弑君,故比年再蚀以见戒。刘歆以为,十月二日楚、郑分。
三十年“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鲁二君弑,夫人诛,
两弟死,狄灭邢,徐取舒,晋杀世子,楚灭弦。刘歆以为,八月秦、周分。
僖公五年“九月戊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齐桓行伯,江、
黄自至,南服强楚。其后不内自正,而外执陈大夫,则陈、楚不附,郑伯逃盟,诸
侯将不从桓政,故天见戒。其后晋灭虢,楚围许,诸侯伐郑,晋弑二君,狄灭温,
楚伐黄,桓不能救。刘歆以为,七月秦、晋分。
十二年“三月庚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是时楚灭黄,狄侵卫、
郑,莒灭巳。刘歆以为,三月齐、卫分。
十五年“五月,日有食之”。刘向以为象晋文公将行伯道,后遂伐卫,执曹伯,
败楚城濮,再会诸侯,召天王而朝之,此其效也。日食者臣之恶也,夜食者掩其罪
也,以为上亡明王,桓、文能行伯道,攘夷狄,安中国,虽不正犹可,盖《春秋》
实与而文不与之义也。董仲舒以为后秦获晋侯,齐灭项,楚败徐于娄林。刘歆以为,
二月朔齐、越分。
文公元年“二月癸亥,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大夫始执国政,
公子遂如京师,后楚世子商臣杀父,齐公子商人弑君。皆自立,宋子哀出奔,晋灭
江,楚灭六,大夫公孙敖、叔彭生并专会盟。刘歆以为,正月朔燕、越分。
十五年“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宋、齐、莒、晋郑
八年之间五君杀死。楚灭舒蓼。刘歆以为,四月二日鲁、卫分。
宣公八年“七月甲子,日有食之,既”。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楚商臣弑父
而立,至于严王遂强。诸夏大国唯有齐、晋,齐、晋新有篡弑之祸,内皆未安,故
楚乘弱横行,八年之间六侵伐而一灭国,伐陆浑戎,观兵周室;后又入郑,郑伯肉
袒谢罪;北败晋师于邲,流血色水;围宋九月,析骸而炊之。刘歆以为,十月二日
楚、郑分。
十年“四月丙辰,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陈夏征舒弑其君,楚灭
萧,晋灭二国,王札子杀召伯、毛伯。刘歆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