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 作者:(汉)班固-第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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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移风易俗也。八音:土曰埙,匏曰笙,皮曰鼓,竹曰管,丝曰弦,石曰磬,金
曰钟,木曰祝。五声和,八音谐,而乐成。商之为言章也,物成孰可章度也。角,
触也,物触地而出,戴芒角也。宫,中也,居中央,暢四方,唱始施生,为四声纲
也。徵,祉也,物盛大而繁祉也。羽,宇也,物聚臧,宇覆之地。夫声者,中于宫,
触于角,祉于徵,章于商,宇于羽,故四声为宫纪也。协之五行,则角为木,五常
为仁,五事为貌。商为金,为义,为言;徵为火,为礼,为视;羽为水,为智,为
听;宫为土,为信,为思。以君、臣、民、事、物言之,则宫为君,商为臣,角为
民,徵为事,羽为物。唱和有象,故言君臣位事之体也。
五声为本,生于黄种之律。九寸为宫,或损或益,以定商、角、徵、羽。九六
相生,阴阳之应也。律十有二,阳六为律,阴六为吕。律以统气类物,一曰黄钟,
二曰太族,三曰姑洗,四曰蕤宾,五曰夷则,六曰亡射。吕以旅阳宣气,一曰林钟,
二曰南吕,三曰应钟,四曰大吕,五曰夹钟,六曰中吕。有三统之义焉。其传曰,
黄帝之所作也。黄帝使泠纶自大夏之西,昆仑之阴,取竹之解谷,生其窍厚均者,
断两节间而吹之,以为黄钟之宫。制十二筒以听凤之鸣,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
比黄钟之宫,而皆可以生之,是为律本。至治之世,天地之气合以生风;天地之风
气正,十二律定。
黄钟:黄者,中之色,君之服也;钟者,种也。天之中数五,五为声,声上宫,
五声莫大焉。地之中数六,六为律,律有形有色,色上黄,五色莫盛焉。故阳气施
种于黄泉,孳萌万物,为六气元也。以黄色名元气律者,著宫声也。宫以九唱六,
变动不居,周流六虚。始于子,在十一月。大吕:吕,旅也,言阴大,旅助黄钟宣
气而牙物也。位于丑,在十二月。太族:族,奏也,言阳气大,奏地而达物也。位
于寅,在正月,夹钟:言阴夹助太族宣四方之气而出种物也。位于卯,在二月。姑
洗:洗,洁也,言阳气洗物辜浩之也。位于辰,在三月。中吕:言微阴始起未成,
著于其中旅助姑洗宣气齐物也。位于巳,在四月。蕤宾:蕤,继也;宾,导也,言
阳始导阴气使继养物也。位于午,在五月。林钟:林,君也,言阴气受任,助蕤宾
君主种物使长大茂盛也。位于未,在六月。夷则:则,法也,言阳气正法度,而使
阴气夷当伤之物也。位于申,在七月。南吕:南,任也,言阴气旅助夷则任成万物
也。位于酉,在八月。亡射:射,厌也,言阳气究物,而使阴气毕剥落之,终而复
始,亡厌已也。位于戌,在九月。应钟:言阴气应亡谢,该臧万物而杂阳阂种也。
位于亥,在十月。
三统者,天施,地化,人事之纪也。十一月,“乾”之初九,阳气伏于地下,
始著为一,万物萌动,钟于太阴,故黄钟为天统,律长九寸。九者,所以究极中和,
为万物元也。《易》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六月,“坤”之初六,阴气受
任于太阳,继养化柔,万物生长,茂之于未,令种刚强大,故林钟为地统,律长六
寸。六者,所以含阳之施,茂之于六合之内,令刚柔有体也“立地之道,曰柔与刚。”
“‘乾’知太始,‘坤’作成物。”正月,“乾”之九三,万物棣通,族出于寅,
人奉而成之,仁以养之,义以行之,令事物各得其理。寅,木也,为仁;其声,商
也,为义。故太族为人统,律长八寸,象八卦,宓戏氏之所以顺天地,通神明,类
万物之情也。“立人之道,日仁与义。”“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后以裁成天
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此三律之谓矣,是为三统。
其于三正也,黄钟,子,为天正;林钟,未之冲丑,为地正;太族,寅,为人
正。三正正始,是以地正适其始纽于阳东北丑位。《易》曰“东北丧朋,乃终有庆”,
答应之道也。及黄钟为宫,则太族、姑洗、林钟、南吕皆以正声应,无有忽微,不
复与它律为役者,同心一统之义也。非黄钟而它律,虽当其月自宫者,则其和应之
律有空积忽微,不得其正。此黄钟至尊,亡与并也。
《易》曰:“参天两地而倚数。”天之数始于一,终于二十有五。其义纪之以
三,故置一得三又二十五分之六,凡二十五置,终天之数,得八十一,以天地五位
之合终于十者乘之,为八百一十分,应历一统千五百三十九岁之章数,黄钟之实也。
繇此之义,起十二律之周径。地之数始于二,终于三十。其义纪之以两,故置一得
二,凡三十置,终地之数,得六十,以地中数六乘之,为三百六十分,当期之日,
林钟之实。人者,继天顺地,序气成物,统八卦,调八风,理八政,正八节,谐八
音,舞八佾,监八方,被八荒,以终天地之功,故八八六十四。其义极天地之变,
以天地五位之合终于十者乘之,为六百四十分,以应六十四卦,大族之实也。《书》
曰:“天功人其代之。”天兼地,人则天,故以五位之合乘焉,“唯天为大,唯尧
则之”之象也。地以中数乘者,阴道理内,在中馈之象也。三统相通,故黄钟、林
钟、太族律长皆全寸而亡余分也。
天之中数五,地之中数六,而二者为合。六为虚,五为声,周流于六虚。虚者,
爻律夫阴阳,登降运行,列为十二,而律吕和矣。太极元气,函三为一。极,中也。
元,始也。行于十二辰,始动于子。参之于丑,得三。又参之于寅,得九。又参之
于卯,得二十七。又参之于辰,得八十一。又参之于巳,得二百四十三。又参之于
午,得七百二十九。又参之于未,得二千一百八十七。又参之于申,得六千五百六
十一。又参之于酉,得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又参之于戌,得五万九千四十九。又参
之于亥,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此阴阳合德,气钟于子,化生万物者也。故孳
萌于子,纽牙于丑,引达于寅,冒茆于卯,振美于辰,已盛于巳,咢布于午,昧暧
于未,申坚于申,留孰于酉,毕入于戌,该阂于亥。出甲于甲,奋轧于乙,明炳于
丙,大盛于丁,丰茂于戊,理纪于己,敛更于庚,悉新于辛,怀任于壬,陈揆于癸。
故阴阳之施化,万物之终始,既类旅于律吕,又经历于日辰,而变化之情可见矣。
玉衡杓建,天之纲也;日月初躔,星之纪也。纲纪之交,以原始造设,合乐用
焉。律吕唱和,以育生成化,歌奏用焉。指顾取象,然后阴阳万物靡不条鬯该成。
故以成之数忖该之积如法为一寸,则黄钟之长也。参分损一,下生林钟。参分林钟
益一,上生太族。参分太族损一,下生南吕。参分南吕益一,上生姑洗。参分姑洗
损一,下生应钟。参分应钟益一,上生蕤宾。参分蕤宾损一,下生大吕。参分大吕
益一,上生夷则。参分夷则损一,下生夹钟。参分夹钟益一,上生亡射。参分亡射
损一,下生中吕。阴阳相生,自黄钟始而左旋,八八为伍。其法皆用铜。职在大乐,
太常掌之。
度者,分、寸、尺、丈、引也,所以度长短也。本起黄钟之长。以子谷秬黍中
者,一黍之广,度之九十分,黄钟之长。一为一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十尺为
丈,十丈为引,而五度审矣。其法用铜,高一寸,广二寸,长一丈,而分、寸、尺、
丈存焉。用竹为引,高一分,广六分,长十丈,其方法矩,高广之数,阴阳之象也。
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别也。寸者,忖也。尺者,蒦也。丈者,张也。引者,
信也。夫度者,别于分,忖于寸,蒦尺,张于丈,信于引。引者,信天下也。职在
内官,廷尉掌之。
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本起于黄钟之龠,用度数审其
容,以子谷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实其龠,以井水准其概。合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
为斗,十斗为斛,而五量嘉矣。其法用铜,方尺而圜其外,旁有BB31焉。其上为斛,
其下为斗。左耳为升,右耳为合龠。其状似爵,以縻爵禄。上三下二,参天两地,
圜而函方,左一右二,阴阳之象也。其圜象规,其重二钧,备气物之数,合万有一
千五百二十。声中黄钟,始于黄钟而反覆焉,君制器之象也。龠者,黄钟律之实也,
跃微动气而生物也。合者,合龠之量也。升者,登合之量也。斗者,聚升之量也。
斛者,角斗平多少之量也。夫量者,跃于龠,合于合,登于升,聚于斗,角于斛也。
职在太仓,大司农掌之。
衡权者:衡,平也;权,重也,衡所以任权而均物平轻重也。其道如底,以见
准之正,绳之直,左旋见规。右折见矩,其在天也,佐助旋机,斟酌建指,以齐七
政,故曰玉衡。《论语》云:“立则见其参于前也,在车则见其倚于衡也。”又曰:
“齐之以礼。”此衡在前居南方之义也。
权者,铢、两、斤、钧、石也,所以称物平施,知轻重也。本起于黄钟之重,
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两之为两。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
四钧为石。忖为十八,《易》十有八变之象也。五权之制,以义立之,以物钧之,
其余小大之差,以轻重为宜。圜而环之,令之肉倍好者,周旋无端,终而复始,无
穷已也。铢者,物繇忽微始,至于成著,可殊异也。两者,两黄钟律之重也。二十
四铢而成两者,二十四气之象也。斤者,明也,三百八十四铢,《易》二篇之爻,
阴阳变动之象也。十六两成斤者,四时乘四方之象也。钧者,均也,阳施其气,阴
化其物,皆得其成就平均也。权与物均,重万一千五百二十铢,当万物之象也。四
百八十两者,六旬行八节之象也。三十斤成钧者,一月之象也。石者,大也,权之
大者也。始于铢,两于两,明于斤,均于钧,终于石,物终石大也。四钧为石者,
四时之象也。重百二十斤者,十二月之象也。终于十二辰而复于子,黄钟之象也。
千九百二十两者,阴阳之数也。三百八十四爻,五行之象也。四万六千八十铢者,
万一千五百二十物历四时之象也。而岁功成就,五权谨矣。
权与物钧而生衡,衡运生规,规圜生矩,矩方生绳,绳直生准,准正则平衡而
钧权矣。是为五则。规者,所以规圜器械,令得其类也。矩者,矩方器械,令不失
其形也。规矩相须,阴阳位序,圜方乃成。准者,所以揆平取正也。绳者,上下端
直,经纬四通也。准绳连体,衡权合德,百工繇焉,以定法式,辅弼执玉,以冀天
子。《诗》云:“尹氏大师,秉国之钧,四方是维,天子是毘,俾民不迷。”咸有
五象,其义一也。以阴阳言之,大阴者,北方。北,伏也,阳气伏于下,于时为冬。
冬,终也,物终臧,乃可称。水润下。知者谋,谋者重,故为权也。大阳者,南方。
南,任也,阳气任养物,于时为夏。夏,假也,物假大,乃宣平。火炎上。礼者齐,
齐者平,故为衡也。少阴者,西方。西,迁也,阴气迁落物,于时为秋。秋B05D也,
物B05D敛,乃成孰。金从革,改更也。义者成,成者方,故为矩也。少阳者,东方。
东,动也,阳气动物,于时为春。春,蠢也,物蠢生,乃动运。木曲直。仁者生,
生者圜,故为规也。中央者,阴阳之内,四方之中,经纬通达,乃能端直,于时为
四季。土稼啬蕃息。信者诚,诚者直,故为绳也。五则揆物,有轻重、圜方、平直、
阴阳之义,四方、四时之体,五常、五行之象。厥法有品,各顺其方而应其行。职
在大行,鸿胪掌之。
《书》曰:“予欲闻六律、五声、八音、七始咏,以出内五言,女听。”予者,
帝舜也。言以律吕和五声,施之八音,合之成乐。七者,天地四时人之始也。顺以
歌咏五常之言,听之则顺乎天地,序乎四时,应人伦,本阴阳,原情性,风之以德,
感之以乐,莫不同乎一。唯圣人为能同天下之意,故帝舜欲闻之也。今广延群儒,
博谋讲道,修明旧典,同律,审度,嘉量,平衡,均权,正准,直绳,立于五则,
备数和声,以利兆民,贞天下于一,同海内之归。凡律、度、量、衡用铜者,各自
名也,所以同天下,齐风俗也。铜为物之至精,不为燥湿、寒暑变其节,不为风雨、
暴露改其形,介然有常,有似于士君子之行,是以用铜也。用竹为引者,事之宜也。
历数之起上矣。传述颛顼命南正重司天,火正黎司地,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