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曼菱评点红楼梦-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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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病中听见,气得把墜儿叫过来用簮子扎她的手,并立即打发她出去的事。平儿对此已预测:“晴雯是块爆炭”,就是那种嫉恶如仇的性格,眼睛里揉不得沙子的。
晴雯赶走墜儿,是为了怡红院全体女奴的名誉。并不是她要和墜儿争夺什么利益。所以她理直气壮,透明行事。她也不可能要推翻这个封建体制,她只可能要求在这个体制下的公正。她也不可能创造一整套“造反有理”的新型道德观,而只能是以封建的道德来要求自己和别人。
在她认为,不巴结,不媚上,不盗窃,不勾引男主人,不陷害同类,勤谨负责,能干正派,就是自己为人的骄傲,自己就无愧于心,就可以骂骂那些向主子偷着献小殷勤得了便宜的“西洋花点子狗”。
在晴雯认为,墜儿是有罪的,罪证俱在,必须开发,才是公正,才能保住怡红院的清白。而她的被逐出却是冤枉的,她的那些罪名是捏造的。她虽说“生得好些”,并没有勾引宝玉。勾引宝玉的是谁,她也知道,却厚道到从不露口风。她不屑于以此要挟人,因为这也会伤及宝玉。
主人有权利选拔奴才,也有权利驱逐出去。这是晴雯不能否定的。但驱逐的原因她却要求是明白公正的,她不可能去创造新的公正的律条,她只可能凭籍着人家制定好的律条去抗争。
她尤其不能背这个“狐狸精”的名。这就是她被
《红楼》傲骨辨(3)
逐出大观园的罪名,王夫人当众宣布了的。而不是如王蒙说的“晴雯也没说别的,轰出去”。
更有曹雪芹的警幻仙册上铁板订钉地写出:“寿夭皆因诽谤生”。这是由恶奴花袭人向主子进的诽谤之言,然后由王夫人当众判罪,而导致这个年青女孩的突然夭折。竟然连这一条都没有看到?怎么能那么随便就来写评论文章的呢?
她为奴,生病,以及临死独宿冷屋,她都认命了,她唯一不认的就是“狐狸精”的罪名。可见其心高志洁。所以曹雪芹说她“心比天高”,并不是要爬得高的“高”,而是情操高。
最后她说出“早知今日白担了虚名”的话,倒是有了叛逆的醒悟了。晴雯性慧,焉得不情,不爱宝玉?但她遵从道德规范的结果,却是被冤枉。她悔不当初自由地“爱我所爱”。
《红楼梦》写到这里,这个少女的形象是这么生动真实感人。读《红楼》至此,少有人不为所动心。女性视为姐妹,男性视为心偶。
对于这个一出生就是女奴的晴雯,没有读过圣贤书,生活中没有也不可能有更高的榜样,而其天生美貌,聪明手巧却行为端正。她视宝玉为知音朋友,并在一定程度上要求人格的平等,已经是比贵为主子的薛宝钗之类高尚雅洁不知多少倍了。故宝玉作“芙蓉女儿诔”中说“冰雪不足以喻其洁”。
她被逐出,本质上不是为口角锋利,而是宝玉所说“生的太好了”。这个太好,就包括品貌性情太出众太皎洁了。后来贾母放话,原来晴雯是老太太看中的人,放到屋里是要给宝玉的。这个安排必然一开始就使袭人感受到威胁。在她认为,怡红院里谁也不能比过她去。其实晴雯就远在她之上。无论就来头还是资质。
晴雯病补孔雀裘,为保护宝玉,情义所激,而非为“争地位”。在袭人闻之却大不以为然,深恐以才貌争宠,自己不是对手。
曹雪芹所叹“风流灵巧招人厌”。这个厌不会是主子来厌她,宝玉和贾母都是喜欢的。这是袭人之厌,恶奴才之陷害也。
这也是中国社会的通病。本来“风流灵巧”应该是“招人爱”吧。可中国是群小的社会,妒忌杀人是风气。“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正是这“风流灵巧招人厌”的别解。曹雪芹对世道看得如此透彻和悲凉,他所悲哉的,也是人性之劣。
而如此晴雯,今却竟被指为“不奴隶,毋宁死”之麻木奴才,不料“风流灵巧招人厌”的谶语,今天依然应验。
如此“悬空”社会背景的逻辑,若推至普遍的文学评论上,恐怕没几个人能吃得住的。
例如,谁都无可非议的屈原,代表中国优秀文化,已经成为当代世界名人,爱国诗人。一旦用这条逻辑来量比,那就是一个“不忠君,毋宁死”的人。也是封建性加奴性。因为他也是一个除了“当忠臣”,不知道世间还有什么事可做,不知道还有什么更高于此的人生价值。他不能创造一个新世界。他只能是传统价值的坚守者和铸造者。诸如“士可杀,不可侮”,诸如“以身殉国”等。而这种价值对我们而言则是铸成一个民族的灵魂内容之一。
屈原为什么赴水?也是类于晴雯害怕被王夫人扯了出去,他怕被敌国的军队来灭亡楚国后,将他抓住受辱。
晴雯、金钏不甘受辱,而毋宁死,是和屈原有着同样的耿直的生命与傲骨的。故曹雪芹在“芙蓉女儿诔”中所写:“直烈遭危,巾帼惨于羽野。高标见嫉,闺帏恨比长沙。”将晴雯比为“长沙”,即是受屈的名士贾谊。比为“羽野”,即是治水的大禹之父鲧。
曹雪芹本人就是一个傲骨嶙峋的人。他一生到了“举家食粥酒常赊”的地步,却仍然是“步兵白眼向人斜”。“羹调未羡青莲宠,苑召难忘立市羞”。曹公虽然没有饭吃了,但是御苑召他,他却不去。李白比之犹嫌格调低。
将傲然、风流、清贫、自由融于一身。一梦唱尽末世曲。奇人奇文,塑造出特立独行的文化个性。《红楼梦》中,有若干女性都具有阳刚之气,丫环队伍中,英雄气概层出不穷。如晴雯、金钏、司棋、鸳鸯等等,俱是“士可杀不可侮”的类型。女奴们的抗击,亦是雪芹之傲骨所现。
昔司马迁承受宫刑,以罪臣之身苟活于世,是自由更少了。但他把握着著书的思想飞腾的自由。可见,“自由”也不是那么单纯的某个样式的。自由的样式同它本身一样,也自由多样的,也是相对的,有此与彼之间的程度、层次的不同。
那么,又为何要抹杀和否定晴雯们在大观园中所获得的一点儿短暂的相对的自由呢?那就是她们活下去的理由和快乐啊。
还有,对不同的自由,人们须有选择的自由,这才能实现真的自由。譬如那种“配阶级兄弟”的自由,人家金钏晴雯不愿意,你强加于人,那叫“自由”吗?
评论“自由“的人,首先应该有自由宽松的体谅人的胸襟,而不是以自己的自由价值观去强逼于人。自由的本质仍是“人性”。人性都被扭曲了,生命都被摧残了,还说什么自由?那金钏晴雯们等于是被王夫人杀了一遍,又被此评论再杀一遍。何其忍心也?故我不得不呼:刀下留人!或应是:刀下留魂!因为人是早已经去了。但香魂主芙蓉,代代传我女儿馨。
当时代的一页翻过去,后面的人看我们,也是一副不自由状。不要以为自己就比晴雯司棋们强多少,那时候的人们也要嘲笑我们为些微小利益而举行的隆重抗争,并不比大观园内女奴们的抗争高尚多少吧。但我们要庄严地告诉他们:小的们,若没有前辈的点滴之争,哪有你们今天的大块自由?
我还以为,向青年学生们介绍名著,要负责。所谓“不奴隶,毋宁死”这样的观点很不成熟,有损于名著的价值。青年学子首要接触的应该是正面的被历史验证的东西。此一家之言,拿到“红学”讨论的专家会上去放,比较合适。
呈友人:
晴雯受诬,岂能缄口?
抱病扶笔,状如补裘。
一文既成,双目如刺。
泪下不已,辨为千古。
昔吴宓教授在昆明街头看见有饭馆以“潇湘馆”命名,特令伙计找来老板,自己掏出钱来要他改名,说是“恐怕林妹妹不高兴”。爱《红》惜文化之心如此。今人何以如此荼毒?
曼菱于病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