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社科电子书 > 解读红楼 作者:蔡义江 >

第22节

解读红楼 作者:蔡义江-第22节

小说: 解读红楼 作者:蔡义江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十、书中处处有线索    
    小说中可推断后来黛玉之死情节的线索还有不少,现列举如下。    
    第一回:“蛛丝儿结满雕梁。”脂评:“潇湘馆、紫(绛)芸轩等处。”按:独举宝、黛二人居处并非偶然。一个离家已久,一个人死馆空。倘以为这是一般地指贾府没落,脂评何不说“荣国府、大观园等处”?    
    第二十二回:“(黛玉说)‘这一去,一辈子也别来,也别说话!’宝玉不理。”脂评:“此是极心死处。将来如何?”按:评语末四字已点出将来情景:对黛玉来说,宝玉一去,真是到死也没有回来。    
    又脂评:“盖宝玉一生行为,颦知最确……”按:据此知黛玉不会误会宝玉变心。    
    第二十八回:(黛玉说)“赶你回来,我死了也罢了!”脂评:“何苦来,余不忍听!”按:此语成谶,故曰“不忍听”。    
    第三十二回:“宝玉出了神,见袭人和他说话;并未看出是何人来,便一把拉住,说道:‘好妹妹,我的这心事从来也不敢说,今儿我大胆说出来,死也甘心!我为你也弄了一身的病在这里,又不敢告诉人,只好掩着。只等你的病好了,只怕我的病才得好呢,睡里梦里也忘不了你!’袭人听了这话,吓得魄消魂散……这里袭人见他去了,自思方才之言,一定是因黛玉而起,如此看来,将来难免不才之事,令人可惊可畏。想到此间,也不觉怔怔的滴下泪来,心下暗度如何处治方免此丑祸。”按:用如此重笔来写,可以预料袭人所担心的“不才之事”和“丑祸”肯定是难免的。    
    第三十四回:袭人对王夫人说:“二爷素日性格,太太是知道的。他又偏好在我们队里闹,倘若不防,前后错了一点半点,不论真假,人多口杂,那起小人的嘴有什么避讳,心顺了,说得比菩萨还好,心不顺,就贬的连畜牲不如。二爷将来倘若有人说好,不过大家直过没事,若要叫人说出一个不好字来,我们不用说粉身碎骨罪有万重都是平常小事,但后来二爷一生的声名品行岂不完了……”又宝玉挨打,薛氏母女责怪薛蟠,兄妹因此怄气闹了一场。脂评:“袭卿高见动夫人,薛家兄妹空争气。”按:脂评褒袭对不对是另一个问题。但由此可见,宝玉后来确实未免“丑祸”,所以脂评赞袭人之言为“高见”,说她有先见之明;说蟠、钗争吵生气是“空争气”,意思是宝玉惹祸,怪不得别人调唆。    
    第三十五回脂评:“此回是以情说法,警醒世人。黛玉因情凝思默度,忘其有身,忘其有病(按:黛玉之‘痴’在于忘我);而宝玉千屈万折,因情忘其尊卑,忘其痛苦,并忘其性情(按:此所谓宝玉之‘痴’)。爱河之深,何可泛滥,一溺其中,非死不止(按:黛玉死于此)。且泛爱者不专,新旧叠增,岂能尽了;其多情之心不能不流于无情之地(按:宝玉之出家缘此)。究其立意,倏忽千里而自不觉,诚可悲夫!”    
    第五十二回:(宝玉说)“你一夜咳嗽几遍?醒几次?”脂评:“此皆好笑之极,无味扯淡之极,回思则皆沥血滴髓之至情至神也……”按:宝玉此时“扯淡之极”的话,正是将来自身遭厄、不能回家时,日夜悬念黛玉病况的心声,亦即《枉凝眉》中所谓“空劳牵挂”也。    
    第五十八回:“芳官笑道:‘你说她(藕官)祭的是谁?祭的是死了的药官。’……‘她竟是疯傻的想头,说她自己是小生,药官是小旦,常做夫妻……虽不做戏,寻常饮食起坐,两人竟是你恩我爱。药官一死,她哭的死去活来,至今不忘,所以每节烧纸。后来补了蕊官,我们见她一般的温柔体贴,也曾问她得新弃旧的。她说:这又有个大道理,比如男子丧了妻,或有必当续弦者也必要续弦为是。便只是不把死的丢过不提,便是情深意重了。若一味因死的不续,孤守一世,妨了大节,也不是理,死者反不安了。你说可是又疯又呆?说来可是可笑?’宝玉听说了这篇呆话,独合了他的呆性,不觉又是喜欢,又是悲叹,又称奇道绝,说天既生这样的人,又何用我这须眉浊物玷辱世界。因又忙拉芳官嘱道:‘既如此说,我也有一句话嘱咐她……以后断不可烧纸钱。……以后逢时按节,只备一个炉,到日随便焚香,一心诚虔就可感格了。……即值仓皇流离之日,虽连香亦无,随便有土有草,只以洁净便可为祭……’”按:藕、药、蕊实为宝、黛、钗写影。本来,一个戏班中死了小旦,小生没有人搭配,再补一个是很平常的,谈不上什么“得新弃旧”。而现在偏要以真的丧妻续弦相比,说出一番“大道理”来,让宝玉听了觉得很合他的心意,这自然是有目的的。对此,俞平伯先生提出过很有道理的看法。大意是:有的人会想,宝玉将来以何等心情来娶宝钗,另娶宝钗是否“得新弃旧”。作者在这里已明白地回答了我们,另娶有时是必要的,也不必一定不娶,只要不忘记死者就是了。这就说明了宝玉为什么肯娶宝钗,又为什么始终不忘黛玉(见《读〈红楼梦〉随笔》)。此外,宝玉强调对死者不必拘习俗礼教,只要“一心诚虔”。他祭金钏儿、诔晴雯是如此,悼颦儿想必也如此。其中“即值仓皇流离之日”一语,触目惊心,简直就像在对我们宣告后事。    
    小说中的诗词带谶语性质的更多。除已提到的外,如《代别离·秋窗风雨夕》是在“仓皇流离”后,黛玉“枉自嗟呀”的诗谶;《桃花行》是黛玉夭亡的象征。《唐多令·咏柳絮》也是黛玉自叹薄命:“嫁与东风春不管(用李贺《南园》诗‘可怜日暮嫣香落,嫁与春风不用媒’意),凭尔去,忍淹留!”这岂不等于写出了黛玉临终前对知己的内心独白:“我的生命行将结束了!时到如今,你忍心不回来看看我,我也只好任你去了!”《大观园中秋联句》中的“冷月葬花魂”(有抄本中“花”形讹为“死”,后人误以为音讹而改作“诗”)是用明代叶小鸾的诗意作谶的,叶年十七未嫁而卒,著有诗词集《返生香》,是著名才女,如此等等。    
    小说中也还有为宝黛悲剧作引的有关情节。如第二十五回,宝黛相配事刚被凤姐说出,仿佛好事可望,便乐极生悲,凤姐、宝玉同遭魇魔,险些丧命。第三十三回,宝玉大承笞挞,黛玉怜惜痛哭。第七十四回,抄检大观园。第七十七回,晴雯夭折。第七十八回,宝玉作诔。直至第七十九回,迎春已去,宝玉“见其轩窗寂寞,屏帐然”,一片“寥落凄惨之景”,脂评明点出“先为《对景悼颦儿》作引”。种种暗示越来越多,造成了一场暴风雨已渐渐迫近了的感觉。脂评提到“狱神庙”事说:“哀哉伤哉!此后文字,不忍卒读!”(靖藏本第五十二回批)看来,后半部确是大故迭起,黛玉死后,不久就有“抄没、狱神庙”等事,贾府鲜花着锦、烈火烹油之盛,瞬息间皆熏歇烬灭,光沉响绝,景况是写得很惨的。    
    总之,只要我们潜心细读,谨慎探究,曹雪芹本来的艺术构思和原稿的情节线索是不难窥见的。    
    十一、换个角度看《红楼梦》    
    我们讨论的问题,大概会与《红楼梦》研究中的许多问题发生关系的。比如小说的主题思想问题、情节的主线问题、人物的评价问题、艺术表现方法问题等等,都有待进一步研究。    
    有人说,续书所写的宝黛爱情悲剧,使小说有了更深一层的暴露婚姻不自由的反封建的意义。其实,这层意义原来就有,典型人物是迎春,她的遭遇足以暴露封建包办婚姻的罪恶(丫鬟司棋是另一种婚姻不自由的受害者,此外,还有英莲、全哥、智能儿等等)。《红楼梦》不是《西厢记》、《牡丹亭》或《梁祝》,它所包含的思想意义要深广得多。续书将宝黛悲剧也写成包办婚姻的悲剧,反而影响了小说主题的统一。因为宝黛不同于迎春,他们是小说中的主角,主角的命运是与主题分不开的。这样,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就各自有了不同的中心:前八十回反复强调的是“盛宴必散”,将来贾府“树倒猢狲散”,“一败涂地”,而后四十回则突出了封建家长包办婚姻所造成的不幸。婚姻不自由与大家庭的败落是两回事,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将它们凑合在一起,我看不出究竟有多大好处。    
    在情节主线的讨论中,已见到好几种不同意见。在这方面,我是一个调和主义者。在我看来,以贾府为代表的四大家族的衰败,与宝黛悲剧的发生是同一回事,而宝玉愤俗弃世、偏僻乖张的思想性格或者说叛逆性格的发展,也是与他经历这样重大的变故、翻了大筋斗分不开的。同样,《红楼梦》是反映政治斗争还是写爱情悲剧的问题,研究者也有不同意见。在我看来,两者几乎是不可分的。贾府之获罪、抄没,大观园繁华消歇,当然是封建阶级内部政治斗争的结果,但宝黛爱情悲剧的发生也正与此密切相关。    
    在人物评价上,诸如宝钗、袭人、凤姐、贾母、王夫人、薛姨妈等人,多被认为是作者所讽刺、揭露的反面人物。是否都是讽刺、揭露,我很怀疑。《红楼梦》中是找不到一个完人的。作者常常有褒有贬,当然,褒贬的程度有不同,倾向性也有明显不明显。曹雪芹的创作思想与今天有些理论不同,小说中的许多人物形象很难简单地划归正面人物或反面人物。再说,对这些人物的客观评价是一回事,而作者对他们的主观态度又是一回事,两者是有距离的,有时简直相反。加之更麻烦的是,如果我们不了解作者的完整构思,不知道这些人物后来怎样,而囫囵读一百二十回书,那么,续作者的构思、描写,还会在很大程度上对我们发生影响,使我们很难作出符合原意的评价,从而也就不能很科学地来总结《红楼梦》这部伟大的古典小说的艺术经验。从悲剧的性质,到人物的精神境界,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之死与续书中所写有如此大的差异,就不难想见构成故事情节的其他各式各样人物的描写,原作与续作又有多么大的不同。所以,我觉得光是对《红楼梦》中的人物形象及其社会意义,要作出比较切合实际的分析评价,我们就还得做许多深入、细致的研究工作。


第十章 嘲李景柱

    1992年,河北通县张家湾农民李景柱献其自凿“曹公讳墓壬午”字样阶石一方,玄其说,京城内外轰动,新闻媒介纷纷披露。知李之为人者及上过当者,则起而揭其惯以诳语骗人之伎俩,因作小诗以嘲之。    
    绿学羡红楼,潮来献石头。    
    吹嘘多假话,穿凿少深谋。    
    友约仲春日,儿殇癸未秋。    
    西山文字在,焉得葬通州?    
    人谓李曾见胡适、俞平伯文章,故知雪芹名,死于“壬午除夕”(实际上是误解)。李则辩曰:我非红学家,只种田,是“绿学家”。其所述掘到石头情况,似纯属编造,如言某年某月大队平整土地,其实当时大队正整风学习,不出工;某某与他一道掘到石头、用车运回,其实所指之人还是念书的学生,不参加劳动;掘到的雪芹尸骨是裸葬的,其实是有棺木的(敦诚挽诗言其有棺木前的“铭旌”可证);给人的印象是雪芹因故岁末赶到张家湾来而暴卒的,其实是“数月前,伊子殇,因感伤成疾”,在西山“一病无医”的(见敦诚的挽诗及原注),如此等等。至于在此之前李所提供的曹石碑、曹家墓地、“被改为食堂”的曹家旧宅等等假情况,曾使一些热心人劳命丧财、大上其当。1992年9月前后的《北京日报》周末版上连续有刊出,后来贵州省的《红楼》杂志上也续有刊出。当初,我听说石头上凿有“壬午”二字,便断定其是伪造无疑。因为“壬午”的下一年癸未的仲春,友人敦敏尚以诗代简寄雪芹,约其来家饮酒赏春,同年的秋冬间,其爱子殇于痘症,雪芹才“感伤成疾”,在北京西山一病不起,死于再次年甲申春天的。这一切都有无可置疑的文字记载。故知其为穿凿附会“壬午”说而添此二字,反弄巧成拙,露出了有意作伪的马脚。


第十一章 后四十回没有曹雪芹一个字

    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并非他人续作,而仍是曹雪芹原著,或者说其中有相当多的章回、文字都是雪芹写的,这样的人虽不算多,但是有,周绍良先生就是其中之一。但认为后四十回中多多少少还留有些雪芹的残稿或者至少有像回目、提纲之类文字的人,恐怕就要多得多了。记得我在大学教书时的同事,对戏曲颇有研究的徐朔方先生就曾这样说过。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