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哲学-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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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是与自然过程的单向进行有关,而后者又为“第二原理”所制约。或者宁可这么说:过程的不可逆性和时间方向的单向性归根到底是一回事——这一点早已为玻尔兹曼所注意。如果世界上或某部分世界上的所有过程一旦都与墒定律背道而驰,那么过去与将来就将在这一点上交换它们的角色;那时我们就能说时间进程本身发生了逆转。如果我们生活在这种状况之中或被送入了这种状况,我们也许会觉得它异乎寻常——对我们来说有点儿象一部倒过来放映的影片。但另一方面,也很可能我们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这一切,很可能我们还认为自己仍然是活在正常的世界里。因为很明显,我们所谓的“过去事件”是我们对之有“记忆印象”的事件,而“将来事件”是我们所不知道的事件。归根到底,记忆是我们所拥有的唯一判据,而这只是一个主观的判据。因此,关于哪一些事件是“客观地”在实际上“先于”另一些事件,这样的问题不是我们所能够作出判断的。的确,至于是否我们看来的“过去”是真的“过去”,还是很可能是“将来”,只是因为一切过程(我们的记忆也属于其中)都已反向从而对我们来说错误地显得象是过去,——要问这样的问题,可能是毫无意义的。
象这一类思考,至少能使我们懂得,只有在十分专门的谨慎的办法或假定的帮助下,我们才能在事件的发展中区分“向前”和“向后”,或赋予时间方向以客观的意义。——但对这一思想的进一步深究,性质上将是认识论的,不再属于自然哲学的范围。
另一方面,我们愿意来讨论这样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处在认识论边界的我们这边。这问题就是一般说来,我们何以只有过去事件的而无将来事件的精确的知识。曾经有人提出说,这一事实的说明只能在熵定律中找到;而且很显然,事情一定就是如此,因为只有该原理才对过去将来这一可疑的区别提供了理由。事实上,对那种不产生可感知的热从而熵定律不起作用的可逆自然过程来说——就象对于天体运动的情况,——推知将来正好和推知过去一样地容易。但通盘看来,这个问题还没有能弄清楚。
实际上我们可以指望——在熵原理的帮助下——将来要比过去更易于演算;因为很明显,详细说明一个未分化的状态(该状态是一种不规则分布的状态所力求趋向的)要比详细说明一个更剧烈地分化的状态(从该状态中发展出一种分化较弱的状态)来得容易得多。如果我们考虑到这一事实,即过去的结构是由客体的空间位形而不是由能量分布的均衡程度来推断的,那么矛盾之处就会解决。过去的事件能被认知和重建,因为它们留下了“痕迹”。我能够看看海滩而知道不久前刚有人走过,但我不可能从海滩上看出在很近的将来是不是会有人走来。最广义的“痕迹”总是以这样一种方式造成的:处于分化形式下的能量(在上述情况下是人足运动的动能)造成物质粒子(海滩上的沙粒)的重新排列并在其上印下确定的形状(足印),该形状是持久的,因为按照熵定律,能量被转换为分散的形式(砂粒分子的不规则运动),并因而不能使粗大的砂粒发生进一步的位置变化。如果能量保存为一种有规则的形式(如砂粒的动能),那么砂粒在接受足印之后将不会保持静止状态——从而不会留下任何痕迹。——因为我们的“记忆”无疑是以某些留在我们脑子里的痕迹为基础的,此处给出的说明一般说来可以适用,并从而似乎表明了下述事实,即我们的回忆只涉及过去(借助于第二原理所定义的过去)而不涉及将来。
《自然哲学》
莫里茨·石里克著 陈维杭译
译后记
本书初稿译于1962年,译者是陈国维同志。1964年由陈恩池同志在陈国维同志译稿的基础上重译,张承谟同志和我参加了对译稿的讨论和修改。由于十年浩劫,该稿始终未能出版。1979年,经征得原译者同意,由我在前二稿基础上再次重译。现在印出的就是这第三稿。
胡文耕同志曾帮助校订全稿。洪谦教授自始至终关心本书的翻译,给了译者以巨大的帮助。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陈维杭
一九八四年四月于复旦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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