徧执批判-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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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分别,但是共同的宗教基础和一些国际公法和政治原则的相同使他们更容易走到一起。当时已经成形稳定的国家大致有:法国、英国、西班牙、德意志帝国、德国、荷兰、瑞典、巴伐利亚、意大利、葡萄牙等。这些国家之所以联系紧密,除了面积小、交通方便之外,就是因为有一个东方人所不能理解的这个传统特色——王室婚姻。
中国也有和亲的传统,但是通常只嫁不娶,以保持自我血统的纯净,充分显示了中华帝国惟我独尊的中心地位。欧洲国家就不是这样了。实际上由于他们认同娶进来的血统,甚至在联姻之前就考虑好之后的国家利益。最好的婚姻是可以预见到将来不费一枪一弹就可以继承另外一个国家的王位。比如,路易十四生前就可以根据血统和继承法来预见他的一个孙子可以将来继承荷兰、美洲和半个意大利。欧洲国际间联姻的最后结果是,几乎每个国家的王室之间都是亲戚。比如,西班牙国王菲利普三世把长女嫁给了法国的路易十三,把次女嫁给了德意志帝国的皇帝费迪南,而费迪南的儿子又娶西班牙国王菲利普四世的次女为媳,路易十四则娶菲利普四世的长女为妻……其实整个欧洲王室全是亲戚,最典型的是英国和法国,一直都基本上是表亲一样的近亲关系。所以欧洲常常发生父亲带兵打儿女,要么就是打女婿,或者是表亲相战。中国就无法想像这样的事情出现。
从地理面积上中国最强盛的时候国土基本上与欧洲大小差不多,甚至比欧洲还大些,这一现实限制了中国与周边各国广泛联姻,在交通不便的时代皇帝嫁出去一个女儿等于永远失去了一个亲人。或许这个特点也在客观上造成了中国的闭关锁国也未可知,因为国家首脑的心态就此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在我大学期间,听到外教的姑姑在瑞士,舅舅在法国,哥哥在德国,妈妈是西班牙人,而他自己又是美国人时,我大为惊诧这样一个“联合国”的形成。同时我也想到过,这样的西方家庭与所有的亲人都在同一个国家的传统中国人之间所可能形成的观念与思想差异。闭塞与开放的走向会非常明显。所以我觉得今天中国的社会与历史的地缘构成有很大的关系。
欧洲尽管长期“类似”一个国家,但毕竟不是一个国家,各种竞争异常激烈,竞争对于发展的催动作用很明显,无须赘言。大国对于古代中国可能有的另外一个负面是,在古代与周边国家交往相对较少的联系,国际关系和外交上的不成熟肯定也是明显的。所以从清朝开始,一旦需要国际关系修养的时候,中国在世界上的角色跟一个没有见过世面的土鳖一样连连失策也就不奇怪了,这方面欧洲都发展几百甚至上千年了。
全球化不是这个口号喊出来的时候才存在,在人们意识到地球是圆的时候就已经自动地“全球化发展”了。而善于国际关系的欧洲无疑在这一运动潜在开始的时候就跑到了世界的最前面,海道的开拓与探险精神使他们如虎添翼,经济政治的优势获得是很明显的。我觉得这个全球化比较保守地说在400年前的欧洲就已经开始了。而中国可能是100年前才看到这些。
不过最古老的一次与中国有关的“全球化”运动可谓是近2000年前围绕丝绸之路的一些国际贸易与征战了。中国东汉的内乱导致丝绸之路的中断,尤其这是西方安息王朝(波斯)的主要财政来源,所以该王朝马上跟着垮台了,而向来与之争夺丝绸之路的罗马帝国也因之有了新的变数。
第二部分:放大一段坐标社会大变革
顺治与康熙在中国的历史中都是比较开明的圣帝,伏尔泰在这本书里也这样提到过他们。但是从现代社会结构来观察当时的社会状态给今天中国社会所带来的现代化准备时,我们依然发现路易十四时代的法国或者整个欧洲的状态即便在300年前就已经大大“优于”中国。中国积弱其实也不仅仅在清朝这一代,更不是上个世纪的短期牵连,要早得多。
中国历来封建君权大于一切。皇帝除非自己个性上的宽容愿意主动出让一部分权力,否则他就是一个国家绝对的权力像征,基本上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止他手握大权。在清朝依然是这样,尤其是政局相对稳定的顺治和康熙时期,雍正是个更极端的例子。这是封建专制的一个典型表现。
我们来看看同时期的法国和欧洲是怎样的。英国这时正在经历一个社会大变革。克伦威尔领导的资产阶级革命取得了成功,查理一世本来不会被杀头,但是他阴谋反攻倒算就被送上了断头台。但是克伦威尔没有活多少年,并且他儿子不屑于接替父亲的统治地位,所以几年后查理二世就在欧洲亲戚的支持下重新获得了英国的王位,只是这时英王权被英国国会限制得很清晰了,而这时教会更一如既往地牵制着英国统治者的一切。王室、教会、国会“三权”分立,而他们“国会”中的两党那时候已经存在。
法国也差不多,远在罗马的教会对每一个欧洲的王室都是一个牵制。教会潜在地降低了欧洲各个皇帝的权势,并且在一定范围内约束了他们的统治不能像中国的皇帝那样无法无天。或许这批阴冷的穿黑袍的人们,以想不到的方式从另外一面有效地遏制了欧洲皇帝们本来可能有的对平民的大规模的残酷统治,所以总是在人民没有起来暴动之前,王室就被教皇以某种“规劝”扭转了局面。这只是我的猜测。事实是,无论是学者还是平民,都可以很容易地跑到另外一个国家去让另外一个王室的贵族寻求庇护以继续自己的研究或者生活,比如,笛卡儿、伏尔泰。也有某些人以战士的姿态加入敌人的队伍来反对自己的祖国,历史上很多,比如,一直在西班牙跟路易十四作战的孔代就是法国亲王。这种现实可能使欧洲的国王比中国的国王更“自觉”、“自省”一些。居安思危成为一个实实在在的行为,而不是一个口号。在中国就不太可能出现类似的局面。
法国当时的枢密院具有很大的权力,而中国在明朝却取消了这一制度。巴黎最高法院更是很明显的一派不偏不倚的绅士风度,站立在国王和平民之间。国王经常会成为被告出现在法院的告示里,而国王在法院的败诉也很常见,这在中国的17世纪是根本不可能的。另外还有教会的平衡力量。所以说,在欧洲即便是一个专制的皇帝,也与中国皇帝的专制级别是绝对不可以同日而语的!这个相对被动情形下的客观存在的“民主”传统在西方的17世纪已经基本确立。后来成熟的西方民主制度不是一种无本之木的突然口号,她可能是一个千年传统的渐进总结,是一种习俗,是一种习惯。这个问题我们在后面的一系列文章中会继续谈到。不过我绝对排除人种差别因素在民主发展上的影响。在一定的制度下中国人也是可以“民主”的,连皇帝也可以“民主”,中国传统的极权转为集权在这里成为一个“特例”。比如,汉代曾经有过丞相制,个别皇帝就相当地尊重丞相们的意见。“丞相位尊权重,凡有所请,皇帝无不应允,丞相进见,皇帝要起坐致礼,且与之坐而论道”。不过遗憾的是,这个制度或者习惯时间很短。再往远里说,中国还有尧舜的禅让呢。
我觉得宗教在西方文化中的潜在作用远远不是单纯精神层面所能概括的,它在经济和政治方面所起到的作用可能是东方人所不能体会和估量的。
以基督教为基础、以罗马教廷为中心的西方宗教生发出来的宗教教派多到让人眼花缭乱。仅在本书中提到过的就有:天主教、基督教,路德派,耶稣会教士,长老会,冉森教派,胡格诺派,加尔文教派,胡斯教派等等。他们的存在既不像中国那样一旦暴乱就以取代皇帝为目的,如清朝末年的许多起义会带来巨大的社会动乱,同时他们有罗马教皇的统一管理,一般都在可控范围之内。这些不同教派之间的长期争斗很可能给欧洲文化带来了其他一些特色。比如,各种教士对于宗教的执着精神,对于探求科学真理人士的榜样和力量,对真理的认真严肃,对于世俗权力机关和皇权的一贯漠视,我想对整体社会都会有潜移默化的文化影响。
在中国漫长的封建历史中我们可以看到的是一幅单调的图画:除了皇帝实际上只有一种人,即平民,并且是绝对不敢乱说乱动的平民。除非特殊情况,即便是大臣也不敢轻举妄动,因为他们身后没有可以躲避的教廷足以与王权抗衡。农民一旦抗争,便是以夺取政权为目标的背水一战的决绝,残酷与破坏不可避免。插图《人类》
第二部分:放大一段坐标罗马教廷统治欧洲
《路易十四时代》这本书除了资料详实,文笔优美之外,另外一个好处是可以看到许多独特的风俗习惯,有的富有民族特点,有的富有时代特点,对于了解西方社会尤其是法国那个时代,都很有意义。恰好伏尔泰又说过“习俗决定一切”,我们顺便可以看看当时有哪些有趣的习俗或者习惯。
先看看中国人不太熟悉的宗教方面。
“教皇还在所有的天主教国家里保持着特权。这些特权如果不是过去遗留下来的既成事实,他肯定无法取得。没有一个王国没有大量由教皇任命的有俸圣职。所有红衣主教公会的第一年的收入都必须作为贡税向教皇缴贡。”
“假如有人要取消婚姻,要娶自己的表姨妹或外甥女,想解除自己的誓约,他还是不向当地主教、而是向罗马提出。恩典在罗马定了官阶,各阶层人士在那里不惜一切代价购买宽免证书。”天主教会认为教皇和教士有权赦免罪恶,可以出售宽免证书。
“历届教皇几乎都是意大利人,全都饱经沧桑,阅历很深,毫无那种使他们盲目行事的激情冲动。”“没有任何宫廷堪与罗马(教廷)媲美。”“从前有个外国人在谈到罗马元老院时曾经说过:我看到一个由国王组成的议会。”我理解伏尔泰的意思
是,事实上是罗马教廷统治了整个欧洲。
“当整个法国都向宫廷讨还大孔代时,孔代如果在那个时候出现,宫廷就会覆灭”,一个阴谋在形成。但是“参与策划此事的一个密谋者却愚蠢糊涂,向投石党的神甫忏悔……这次行动因忏悔的内容泄漏而归于失败,泄漏忏悔内容的事在内战中屡见不鲜,十分平常”。不知道多少革命流产于小小的宗教忏悔室内。我们熟悉的《牛虻》中也有同样的细节。
“僧侣被承认为国家的一个等级之后,郡主领导这个等级就需要极其灵活细致,谨慎小心。既要保持与罗马教廷的团结,又要维护法国教会的自由——古代教会的权利;既要善于使主教俯首听命犹如臣仆,又要不触及其权利;既要主教在许多方面受制于世俗的司法,又要他们在其他方面居裁判者之尊;既要他们捐输财务以供国家之需,又要不侵犯其特权。凡此种种,要求集机制灵活与坚定果断于一身。”伏尔泰不忘写这本书的目的,他这样赞扬道:“而这正是路易十四几乎始终具备的能力”。
王权和教会的权力经常发生矛盾。比如,路易十三时代的1614年,高等法院要求把这个条文定为根本大法宪法之中:“任何教权均不得剥夺国王的神圣权利。王权仅得自上帝一人;宣扬可以废王弑君乃是头等大逆不道之罪。”但是一个出生在法国的红衣主教却激烈反对。他说,“教皇的权利是充分的和至高无上的,直接及于教权,间接及于俗权。他作为教士,有责任宣称:对提出教皇无权废黜国王者,将其开除教籍。”这样针锋相对的拉锯战在欧洲其实一直在上演。尽管大多数时候王位被认为隶属于教廷,但是国王实际上有一个微妙的特权却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教会,即“在某一主教辖区职位空缺时,认命所有普通有俸圣职并根据他的意愿管理和使用该教区的财政收入。这是法国国王的权利”。不过,欧洲每个国家的国王特权是不尽相同的。
我相信,教会与国王的斗争对西方的社会影响是极其隐秘而深远的。而中国传统历史却与其绝缘。
第二部分:放大一段坐标英国人的克制品性
伏尔泰的这本书不仅仅局限于法国和路易十四。“某些国家的古老法规,诸如通过传令官宣战的法规,仍然存留。路易十三是遵行这种习俗的最后一人。1635年,他曾经派遣一名正式传令官到布鲁塞尔向西班牙宣战。”
以下的描述确实显示出伏尔泰极力想给读者的是一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