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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节

科幻之路第三卷-第6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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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了一年半的学生,人家说他没有才能,但是在他做过各种工作、经历了许多不幸之后,他把第一篇故事《萤火虫》卖给了《无限》,当时年仅二十一岁。
  他到西部好莱坞之前当过《淘气鬼》和《摄政书社》的编辑,此后到西部好莱坞去,似乎自然而然地结了婚。他的婚姻因争吵、威胁、误解及和解而告终。他是一个成功的电影和电视剧作家,创作了许多剧本和电视连续剧,获得过三次作家协会奖和一次最佳电视剧雨果奖。他的系列故事《明星的殒落》东拼西凑描写了一系列的事件,这些事件是他在埃利森和埃德·布赖恩特合菩的《无灰的长生乌》(1976)的前言中极尽漫骂之能事描述过的,《无灰的长生乌》乃是由原来的电影剧本扩充而成的长篇小说。
  1965年他酝酿过一种想法,想把那些因迥然不同而无法在科幻小说杂志上发表的新颖故事编成一本文集。《危险的幻想》的出版是60年代科幻小说革命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至少同穆尔科克的《新世界》和梅丽尔的文集,包括《英格兰进军科幻小说》一样意义重大,而在科幻小说的发展历史中,它们几乎同坎贝尔担任《惊奇》编辑以及《幻想小说与科幻小说》和《银河》的创办一样举足轻重。《危险的幻想(中集)》(1972)扩大了前一文集的范围,但是可能缺乏轰动价值。《危险的幻想(下集)》可能最被人们看好(预计1980年出版,在过去六年里每年都预计要出版);据称这是一部包容七十五万多字的三卷巨著。说他的文集富有“革命性”,可能过于夸大其词,但是埃利森说这是他要努力做到的。已经出版的两卷文集获得相当大的赏识,赢得了包括1968年和1973年世界科幻小说大会授予作者的三项雨果奖和三项星云奖,授予编者的几项特别奖。
  文如其人,埃利森的小说极富个性,说服力强,固执己见而且通篇抗议之声不绝于耳。每个作家都用亲身经历来著书立说,但是同大多数作家的作品相比,埃利森的作品更贴近他的内心世界。由于他找到了自己的文体和题材——找到了他自己——他的故事越来越像要跟自己不幸的过去达成妥协似的。他的故事吸引了众多读者,不仅因为故事的写作技巧,而且因为故事中的激情以及故事对人的成长过程,即在一个敌视的宇宙里对求生存的痛苦所表现出的关注。
  同许多科幻小说作家一样,埃利森最拿手的是写短篇小说(他至今只创作过四部长篇巨著)。他是个多产的作家;近几年来他在公众中表现出他的创作能力,包括在书店的橱窗。他的短篇小说已经为他赢得了在数量上创记录的奖项:《‘忏悔吧,小丑!’敲钟人说》获得1965年的一项雨果奖;《我没有嘴,我要呐喊》(登载于《假如》1967年3月号)获得雨果奖;《对着世人的心高呼爱的野兽》1969年获得雨果奖;《男孩和他的狗》1969年获得星云奖;《死亡乌》1974年获得星云奖;《飘离兰格汉斯群岛……》1975年获得雨果奖;《杰夫蒂五岁》获得雨果奖、星云奖、高等教育科幻小说指导木星奖和1978年英国幻想小说奖。他还获得过颁发给1974年度最佳短篇小说的美国侦探小说作家奖。
  但是埃利森的头号杰作恐怕是他自己。他是个坦率而又自觉的促进者。诺曼·梅勒的《为自己做广告》可能是对埃利森毕生事业最恰当的题名。他对是非曲直有着坚定的信念,愿意为自己的信念冲锋陷阵,例如最近他作为1978年在菲尼克斯召开的世界科幻小说年会的嘉宾,对亚利桑那州未能批准平等权利修正案大肆进行个人攻击。大体上由于个人的缘故,他已经成为一位有争议的人物;在科幻小说圈内也许包括圈外,他是一位著名的或者臭名昭著的、或者二者兼有之的人物。他可能具有领袖般超凡的魅力,也可能招人讨厌,往往同时表现出这两种德性。
  在过去的十年里,埃利森越来越频繁地四处游说,想与狂热的崇拜者和科幻小说割断关系。菲尼克斯那一次露面可能是他最后的告别表演了。他采取守势说,他不是科幻小说作家,他是一个叫埃利森的作家,寻求的不是科幻小说的读者而是埃利森的读者。他认为“科幻小说”这一标签于他不仅不准确而且碍事。他也许说得对。


《我没有嘴,我要呐喊》'美' 哈伦·埃利森 著
 
  戈里斯特的躯体软弱无力,从粉红的调色板上倒挂下来;没有任何支撑——在计算机体腔里高高地吊在我们的头顶上;油渍渍、凉嗖嗖的微风无休无止地穿过这个主洞穴,躯体并不哆嗦。躯体头朝下倒挂着,右脚的脚底贴在调色板的下面。顺着尖瘦的下巴从一边耳朵到另一边耳朵切开准确的一刀,躯体的血都排放干了。在金属地板反光的表面上没有一点血迹。
  当戈里斯特来到我们当中,抬头望着他自己的时候,我们明白AM又一次愚弄了我们,拿我们寻开心,但是这已经太迟了;对这部机器来说这只是一种消遣而已。我们三人呕吐了,出于古老的习惯行为方式,一边吐一边把脸掉转开去。
  戈里斯特脸色刷白,似乎见到了伏都教①偶象,对未来感到恐惧。“哦,上帝啊,”他喃喃地说着,走开了。
  【① 伏都教:西印度群岛和美国南部等地某些黑人的巫术信仰。】
  过了一阵子我们三人跟上他,发现他背靠较小的一个嘁嘁喳喳响的存储库,把头埋在手里。埃伦蹲在他身边抚摸着他的头发。他一动不动,但是他的声音从埋着的脸传出来十分清晰。“它干吗不把我们杀掉了事呢?耶酥啊,我不知道这样下去我还能熬多久呢。”
  这是我们在计算机体内度过的第一百零九年。
  他说出了我们大家的心声。

  【图1】

  尼姆道克(这是机器强迫他采用的名字,因为AM用稀奇古怪的声音来取乐)产生幻觉,说那些冰洞穴里有罐头食品。戈里斯特和我半信半疑:“又是一种骗人的东西,”我告诉他们。“就像AM卖给我们的该死的冻大象一样。本尼为那玩艺儿差点发疯。我们得徒步跋涉,那骗人的食品就会烂掉,或者变成什么鬼东西。我说忘了它吧。呆在这里,它很快就得拿出一点吃的来:否则咱们都得死掉。”
  本尼耸耸肩膀。我们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上次吃的那些虫子,粘乎乎、细细长长的。
  到底有没有罐头食品,尼姆道克心中不再有把握了。他知道有这种可能,但是他越来越熬不住。那儿不见得比这儿更糟。冷一些,但这不太要紧。炎热、寒冷、冰雹、熔岩、疗疮或蝗虫——都不在话下:机器行手淫,我们只好吃了,不吃要饿死。
  埃伦迫使我们下定决心:“我必得吃点东西,特德。或许那儿有巴特利特梨子或桃子呢。求求你,特德,咱们试试吧。”
  我轻易妥协了。豁出去了,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埃伦却感恩戴德。她轻率地占有我两次。即便这种事也无关紧要了。而且她从此不来了,因此干吗要多费心神呢?但是每当我们俩干那种事的时候,机器就咯咯笑。笑声响亮,从我们的前面、上方、后面,从我们的四周传来笑声,他窃笑着。它窃笑着。大部分时间我把AM当作它,没有灵魂的它;但其余时间我把它当作他,男性的他……父亲般的……家长似的……因为他是一个忌邪的人民。他。它。担任精神错乱之父的神。
  星期四我们出发了。机器总是让我们随时记住日期。时间的流逝非常重要;绝对不是对我们来说的,而是对他来说的……它……AM.星期四。谢谢。
  尼姆道克和戈里斯特将手扣住自己手腕和对方的手腕,搭成一个椅子将埃伦抬了一阵子。本尼和我则鞍前马后跟随着,以确保万一发生意外的话,即便我们俩人之中一个要倒霉,至少埃伦会安然无恙。安然无恙,这可能性微乎其微。没关系。
  到冰洞穴的路程只有一百英里左右,第二天,当我们正躺在水疮状像太阳似的东西下面的时候(这是他显形出来的),他投下一些吗哪①。尝起来像煮过的野公猪尿。我们都吃了。
  【① 吗哪:原是《圣经·旧约·出埃及记》中记载的古以色列人出埃及返回迦南的路上经过旷野时获得的神赐的食物。】
  第三天我们穿过一个废弃的谷地,到处充斥着锈迹斑斑的古老计算机存储库的遗骸。AM对自己的生命如同对我们的生命一样残忍无情。这是他个性的标志:他力求完善。无论是消灭自己充满世界的躯体里无益的部件,还是改进折磨我们的方法手段,AM跟发明他的那些人——早已化为尘土——同样完善彻底,甚至比他们所期望的有过之而无不及。
  有光线从上面渗透下来,我们意识到我们离地面一定非常近了。但是我们不想试着爬上去看一看。外面实际上空无一物,能够被想到的任何东西经过一百多年的光阴都已经不复存在了。唯有那一度是数十亿人口家园的被毁灭了的地表。现在只剩下我们五个人,在这计算机里头,孤单单地同AM在一起。
  我听见埃伦狂乱地说道:“不,本尼!别这样,算了吧,本尼,求求你别这样!”
  于是我想起我一直听到本尼低声嘟囔了好几分钟。他一直在说:“我得出去,我得出去……”反反复复说了好几遍。他那张猴脸扭曲着,同时流露出至福至乐和哀伤的神情。“节日”期间AM留给他的辐射疤痕拉长了,变成一团红里透白的皱褶皮肤,他的五官似乎各行其事,互不相干。本尼可能是我们五个当中最幸运的:他多年前就发呆,目光痴呆而狂野。
  即便我们可以随心所欲咒骂AM,可以想出最恶毒的主意来熔断它的存储库,腐坏它的底板,烧坏它的电路,打乱它的控制泡,它却不能容忍我们逃跑的企图。我想抓住本尼的时候他从我身边跳开了。他爬到一个较小的四方形的存储器的表面上,撬起存储器的侧板,往里面塞满烂坏的元件。他在上面蹲了一会儿,活像一只猩猩,AM有意使他变成这般模样。
  然后他跃得老高,抓住一根锈迹斑斑坑坑洼洼的金属柱子,像一只动物那样一手一手轮换着往上爬,一直爬到一根大梁的架状突出部,高出我们二十英尺。
  “哦,特德,尼姆道克,请帮帮他,把他弄下来,免得——”她突然打住了。眼泪开始在她的眼框里打转。她毫无目标地挥动着双手。
  太迟了。当将要发生的事真的发生的时候,我们谁也不愿靠近他。更何况我们都看穿了她的用心。当AM改变本尼形体的时候,它处于完全丧失理智乃至歇斯底里的时期,因此计算机不仅仅让本尼的面孔变成大类人猿的模样,本尼的阴部也改大了,她就喜欢那玩艺儿!当然她也同我们交配,但是她喜欢他身上那玩艺儿。啊,埃伦,垫底的埃伦,天真无邪的埃伦,啊,清白的埃伦!下贱的脏货。
  戈里斯特掴了她一巴掌。她颓然倒地,抬头凝望着可怜的疯疯颠颠的本尼,然后放声大哭。哭是她最大的防卫武器。七十五年前我们早就听惯了她的哭声。戈里斯特对着她的体侧踢了一脚。
  接着响起一种声音。那声音也是光。本尼的双眼闪烁着半是声音半是光的东西,那东西随着声音的高低和光的明暗搏动着,当光/声速度加快时,声音的洪亮度和光的强度就变得更大更亮。这一定很痛苦,这痛苦一定随着耀眼的光和增强的音量而不断加深着,因为本尼开始像一头受伤的野兽那样呜呜哭着。起初,当光较弱、声速较低的时候,他轻轻地呜咽着,接着他的双肩耸了起来,大声哭叫着,他的背部弓了起来,要摆脱那痛苦。他像金花鼠那样十指交叉在胸前。他那张哀伤的瘦猴脸极度痛苦地扭曲着,头歪到一边。然后当他双眼发出的声音越来越响亮时,他开始吼叫起来,声音越来越大。我用双手拍打头的两侧,但是无法把声音挡开,那声音轻易地穿进我的脑袋,就像锡箔塞入我的牙齿,我痛得直哆嗦。
  本尼突然伸直身体。他在大梁上站起来,像木偶一样扭着腿站直。两道大光束从他的双眼射出来。声音不断增大,到了莫名其妙的高度,然后他向前一栽,直挺挺地摔下来,砰的一声撞到钢板地面上。他躺在那儿,一阵阵痉挛着,光不断绕着他流动,声音升高,超出了正常的音域。
  此后光重新射入他的脑袋,声音减弱,他仍然躺在那儿,哭得好可怜。他的双眼变成了两个柔软的湿漉漉的水潭,蓄满脓浆。AM弄瞎了他的双眼。戈里斯特、尼姆道克和我……我们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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