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灯-第32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好,你把你那个朋友的电话告诉我,到广州后我去找找他。看能不能和高前见一面。”
“那,你看,如果高前需要什么,比如钱,你先帮我垫着,回来后我补给你。我现在经济上还可以。”大胡子犹豫了一下说。
我明白他的意思。“放心好了。到时候我会看情况办的。”
大胡子和我都知道,高前是个骄傲的人。不到万不得已,甚至,哪怕是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他也是不会轻易接受别人的帮助的。
因为时间比较宽裕,本来我还想等方湄回上海见过面后再走。现在忽然有了高前的消息,我怎么也待不住了,我决定立即出发。实际上,我想过了,方湄的事不管我在不在都没关系,我也不可能起什么作用。甚至只会添乱。
在去虹桥机场的路上,这些天紧张的心情忽然放松了下来。在通往机场宽阔的道路两边,零星分布着一幢又一幢解放前的老洋房,粗大的树干上,旧的树叶还未凋零,新的嫩芽却已泛黄,还有陡然稀疏下来的行人和车辆,大片的空地,低矮的楼房,以及从窗缝里刮进来的郊区特有的清新空气,让人感觉犹如脱下了几件厚厚的冬装,身心都变得格外的轻松。
所以,当我由机场附近的广告牌上看到方湄的身影,想到最近我的所作所为时,不禁笑出了声来。驾驶员可能以为我出了什么毛病,抬起头从后视镜里看了我一眼。我忙假装咳嗽了几声,抿住了嘴唇。
我觉得,在方湄这件事上,其实自始至终都是我在着急,我在当真,大胡子,还有方湄自己,倒并没有把它当一回事。我想,为什么我会对这件事这么起劲呢?如果方湄在海南没有遇到那场变故,我还会这么做吗?
事实上,方湄并非像我所想像的那样,需要这么一个不是机会的机会。尽管她表面上似乎对此很感兴趣,那也只是不忍拒绝我的好意罢了。她并不像我一样,把自己在海南的经历当成一件了不起的事,或伤害。对她来说,这最多只是一场意外,一种经历,是的,只是一个经历而已。这个经历和她前些时候参加选美并获得上海小姐的称号没什么大的区别,甚至在她看来,海南这么一圈转下来比当上海小姐更有趣,更有价值,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仔细想想,她还真没有把自己头上这顶上海小姐的桂冠当回事,比如,除了穿得比以前漂亮点,换了一个好的地方住外,她仍然像过去一样和我睡觉。我并不是说,和我睡觉有什么了不起。对此,我颇有自知之明,这显然也和我的魅力没什么关系。而是说,方湄并没有因自己有所变化就觉得自己魅力过人。
在她获奖后,不少达官贵人,社会名流和富商巨贾都向她发出邀请,请她参加各种各样的聚会,以图一亲芳泽。当然,在我看来,这里面虽然绝大多数都是好色之徒,但也还是有一些正人君子的。但无一例外,都被她拒绝了。
而且,因为我在杂志上对方湄做了一个长篇报道,还有不少人把电话打到了编辑部。一天,有个口气很大的家伙把电话打到了我的办公桌上,找我要方湄的电话。我立即毫不犹豫地以保护个人隐私之名拒绝了他。谁知道过一会儿主编老刘就把我叫了过去,说是刚才那个电话是市里管新闻出版的领导打来的,因为新闻出版系统要搞台晚会,想让方湄去做一下主持人。这样的事显然无法拒绝,为了自己的饭碗,我只好束手就擒,把方湄的电话号码交了出来。不过,我并没有把这件事告诉方湄。我觉得,这样的邀请她应该会接受。可我没想到,最终主持这台晚会的是个电视里面常见到的一个装模作样戴着眼镜的中年胖男人,方湄自始至终都没有出现。
也就是在此之后,报纸上关于方湄行踪的报道,主要是那些养颜驻神的花边新闻,突然没有了。我猜想,这一定和方湄没来做这个主持人有关。但事后,我和方湄谈起其中的原委时,她却一点也没感到有什么遗憾。
“我又不是为了和那些人在一起吃饭或者当主持人才去参加选美的。”她说。“我是为选美而选美,为艺术而艺术。”
“这就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我想起了康德在《判断力批判》里的这句话,开了个玩笑。
这还是我第一次到广州。所以,当飞机从广州白云机场降落时,看到周围起伏的群山,我还以为广州是个山城,谁知到了广州城区,才知道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不仅如此,广州的拥挤和嘈杂,或者说热闹也超出了我的想像。路上的小汽车和腾腾作响的摩托车排出的废气几乎像这里如同夏日一般闷热的天气一样让人感到窒息。
我坐在出租车的后座,一边念叨着广州的大太阳,一边开始从上到下一件件地脱衣服。女驾驶员显然见多识广,知道我是上海来的后,用广式普通话自豪地说,这就是广州啦,和香港一样,比上海的温度要高很多啦。
的确如此。就连街边的棕榈树,椰子树和一些叫不上名字的热带植物,也比上海常见的法国梧桐高出很多。而且,尽管广州的气温比上海高,街道上空却显得很开阔。不像上海,很多路段,树木的枝叶已经将天空遮住,有时不禁会让人感到沉闷和压抑。广州的高楼大厦大多是崭新的,在午后耀眼的阳光下,它们就像洁白轻盈的羽毛一样闪闪发光。
想到高前现在就生活在这座城市,我不禁平添了一股对广州的喜爱之情。也许,在这座看似杂乱无章但却充满了一种难以言传的活力的城市里,高前应该能够找到一个属于自己的位置。
在宾馆住下后,我立即给大胡子的那位朋友打了个电话。他开始还以为我是大胡子介绍过来买盗版磁带的。后来才弄清楚是怎么回事。电话那头很吵,他好像正在大街上和别人说着什么,在问清了我的住址后,他让我晚上等着他,就挂断了手中的电话。
“要是搁在计划经济的时代,他的这封信早就被我们擦屁股了。”在下达任务时,主编老刘在把自己办公室的门小心地关上后,特地绕到办公桌后,坐在他那张磨得露出皮质原色的黑沙发上,盯着我说,似乎在考验我的觉悟,“不过,现在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不一样了。”
“我懂。我们要争取读者,有责任也有义务用高雅的东西去引导他们,鼓舞他们,努力保持和扩大我们的影响。”我像背书一样,把他上次开会的发言重复了一遍,以表示我对他的这个决策完全理解。
“好,那你就尽快去一趟,把事情办一办。来回都可以坐飞机,他报销。”老刘咳嗽了一声,清了一下喉咙。
实际上,我知道,老刘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化妆品老总此举无异于是雪中送炭。我们的杂志近年来不管是订数还是零售数都大幅下滑,以至于一次老刘在一次会议上请求新上任的出版社的领导继续支持我们这本在全国颇有影响的杂志时,新领导勃然大怒,质问老刘一本连续几年发行量只有那么两三万册的杂志能有什么鸟影响?让老刘当场脸都变白了。新领导却不依不饶,说如果还是这个样子,明年就改刊,把它改成一本娱乐或时装杂志。这倒真有可能。新领导就是因为在别的地方弄了一本专门刊登港台和国外的时装广告的杂志而一举成名得到升迁的。说实话,那本杂志在我看来一钱不值,里面除了一些服装模特儿的照片外,什么也没有。可现在读者就是喜欢看这些不动脑子的美人照。
有什么办法呢?
其实,高雅的东西都是这样,不管在哪里,什么时候,喜欢的人都不会很多。这就像那些人生的哲理,再怎么给年轻人讲都没用,非得到他们头发白了才觉得是对的。可真到那时候,又一切都晚了。不过,我这并不是说我们的杂志就真的很高雅,或者就是一本高雅的杂志。我只是顺口而说,或者只是随便胡乱想想罢了。对我们这本杂志,我始终只有一种看法,那就是不看也罢,尤其是本人撰写的文章,基本上毫无价值可言。
而老刘之所以把这种棘手的事交给我,原因有二:一是因为我们编辑部男的太少,都是些老阿姨,大家都有家有口,不想出差。二就是经过一年多来的考察,主编老刘发现我虽然没有上进心,但还比较灵活,很有职业道德,不管怎样,每次都能完成采访任务。
化妆品公司的老板在一间像半个篮球场那么大的办公室里接见了我。他假装没有看我走进来,一手拿着一只比胡萝卜小不了多少的笔披阅着文件,一手拿着电话呜哩哇啦地讲着一口广式普通话,继续忙碌着,好像我根本不存在似的。可能他以为这下能把我这个上海瘪三镇住,但我就像看到一个傻瓜一样,立即二话不说,甩开带我进来的女秘书,掏出照相机走到他面前,就开始咔嚓咔嚓地拍了起来。我就像真的摄影师一样,跟个猴子似的举着照相机一会蹦到他右边,一会跳到他左边,一会又正对着他,不停地按动快门。有那么一刹那,我真是控制不住自己,想跳到他那张像乒乓桌一样的写字台上给他来几张,但又害怕吓住这个乡下人。只好把照相机的镜头端到他鼻子前咔嚓了几张。
实际上,在玩这套把戏时,我很紧张,因为我一直怀疑我的胶卷没有挂上。直到我把最后一张胶卷照掉,照相机开始自动卷片的时候,我才放了心。这一套试图征服采访对象的秘技都是我跟编辑部的摄影师小谢学的,没想到还真派上了用场。从我打开照相机起,这个油头粉面的家伙就像时装模特一样在镜头前表演起来,一会低头作沉思状,一会侧身作恍然大悟状,还从椅子上站起来抱起胳膊向窗外凝视,就差对着我胁肩掐笑了。
“到底是上海来的,不一样,不一样。”等我把胶卷从照相机里取出来后,他马上向我伸出了手。
“哪里,这只是我的工作,应该做的。”看到他放下了那个搞笑的老板架子,我也不再假模假式,和他握了一下手。“怎么样,我们在这里谈方便吗?”
“方便,方便。”他从桌上的一个木盒子里取出一支雪茄递给我,“来一支,古巴的?”
“哦,谢谢,我不抽这个。”我掏出一支随身带来的上海红双喜,给自己点上。
这下,他锐气全无,只好从桌子上拿起一个黄铜的小剪刀,剪掉雪茄的头,自己叼在了嘴上。
我把录音机拿出来,放在桌子上。然后翻开笔记本,准备按事先拟好的提纲开始采访。他看见我的举动,忙向外面叫了一声,刚才的那个女秘书马上也拿出了一个崭新的录音机放在桌子上,另外,还拿来了好几盘没有拆封的新磁带放在旁边备用。看来,他也是早有准备。不过,我更有准备。
在先让他瞎吹了一通自己的公司如何如何不得了,达到了暖场的目的之后,我立即站起来看了看转动的录音机,然后坐下来按照设定的程序开始询问他的创业史。显然,和前面相比,这个问题是比较个性化的,被采访人一般来说也总能讲出点不一样的东西。当然,对我来说,这也只是个老套路而已。这就像一个男人勾引小姑娘,常见的招数无不是先像孔雀开屏一样展示一下自己成功的一面,接着就谈自己的婚姻是如何如何不幸一样,原理是相同的。
不过,采访完之后我才知道,虽然在我面前有点装模作样,冒充高雅,这个家伙的经历也的确非同一般。他早年生活在粤北山区,因为家贫,他初中毕业后就辍学在家,后来走投无路,就跟着村里的人到广州捡垃圾谋生。显然,垃圾堆里不只有废铜烂铁,避孕套,破布头和碎纸片,还有我们的杂志。不过,我们的杂志并没有改变他的人生。他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被人扔掉的香港和国外生产的化妆品空瓶里找到灵感的。他把自己捡垃圾挣来的钱全投资到生产一种护肤霜上了。他摇着头告诉我,当初创业艰难,连个厂房都没有,也没什么生产设备,只好发动群众,让村里人用自己家的不锈钢锅熬制护肤霜,因为无法统一管理,有很多贪嘴的小孩还常常趁大人不注意偷吃锅里的化妆品,还好这种护肤霜的主要成分是蜂蜜和水,小孩子们事后吃点黄连素就过来了,要不然非出大事不可。现在,这一切都已成为往事。如今的他已今非昔比,他不仅在广州拥有厂房,还和老外合资,准备到上海去投资设厂。他的理想是让中国以致全世界的爱美的妇女,不管老少,都能用上他生产的化妆品。我顿时想到我爸爸的战友史叔叔的梦想,不觉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