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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十年灯-第3节

小说: 十年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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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黄头发的小伙子也笑着看了看我。说到底,我也已经是30多岁的男人了,却对这首只有小姑娘才会喜欢的歌曲如此感兴趣,自己也觉得有些脸红。    
    我掏出10块钱,放到了录音机边。    
    出门后,我给那个徒步旅行家打了个电话,让他到宾馆去找我。然后叫了一辆出租车。一上车,饶舌的司机就像警察一样开始询问我和高前的职业,从哪里来等等之类的问题,看到我们都没吭声,他又像说单口相声一样开始介绍沿街的风光。这让人不禁想起上海的出租车司机,除了上车后问一下目的地外,他们从不主动问客人别的东西。当然,也更不会讲别的什么东西。    
    “你说,”我把那盘磁带翻来覆去地看了看,想说点什么,却又想不起来说什么好,“要是能回到过去,该有多好。”    
    “要是真的回到过去,那你一定要原谅我,”高前看了我一眼,“原谅我不能陪你一起回去。”    
    我笑了。其实,我自己都不知道能不能回去。    
    不过,高前说的也是,即使我能回去,又有谁愿意和我一起回去呢?    
    说到喝咖啡,我当然很难忘却第一次喝咖啡的经历。喏,那是1988年的夏天,我在南京新街口的一家商店门前,看见两个扎着白围裙的女孩正站在一柄遮阳伞下推销一个牌子的速溶咖啡,远远的我就闻到了咖啡的香味,但奇怪的是,并未有多少人上去品尝。那两个女孩似乎有点着急,看到我走过来,立即向我招了招手。看在两个女孩也都是在校大学生的面子上,我走上前去要了一杯,然后一口喝了下去。    
    我记得,那时还没有一次性杯子,用的是那种厚厚的白陶瓷杯,拿在手里,很有分量。    
    之前,我对咖啡的了解仅限于书面,从未亲自品尝过它的味道,也从来不知道没有放糖的咖啡会有这么苦,更不知道咖啡闻起来和喝起来是两回事。我立即吐了出来。其中的一个姑娘吐了一下舌头,连忙向我道歉,告诉我忘了放糖。另外一个眉毛又直又黑的单眼皮姑娘却建议我再喝一杯。    
    “多喝几口就会习惯的。”    
    我不由自主地接过她又递过来的一杯,感到有些莫名其妙。    
    “为什么我要习惯这个味道呢?又苦又涩的。”    
    “你撞上了嘛,不喝也不行呀。”    
    可能是第一次碰到我这样的人,她开心地笑了起来,直到把一双漂亮的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线。    
    要是我没记错,从她手边的一台录音机里传出来的,就是那首《走过咖啡屋》。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这首歌。    
    它不停地播放。反复播放。    
    一个星期后的一天晚上,我像往常一样,在自习教室10点钟关灯后,继续转到学校的通宵教室里苦读柳鸣九编的那本砖头一样厚的《萨特研究》。午夜之后,随着通宵教室的人陆续散去,我也越来越疲倦。为了提神,我习惯性地掏出了一支烟,可刚点上,还没抽几口,一个坐在我前面的女生就突然扭过头敲了敲我的桌子,用手指了指门外,示意我出去抽。我看着她,顺口问了句为什么。因为,在此之前,我还从来没在通宵教室里抽烟被人干涉过。    
    “为什么?很简单,我这人有两个毛病,第一,我不喜欢抽烟的人;第二,我不喜欢有人在我身边抽烟。”    
    她把右手的食指竖在嘴边,压低声音神气地说。    
    在昏暗的灯光下,我一眼就认出了她,这个单眼皮女孩就是那个在新街口劝我再喝一杯咖啡的小姑娘。    
    “特别是你!”    
    她也认出了我,得意地嚼起了口香糖。    
    我当然拒绝了。我把烟头扔到了地上,用脚踩灭了它。    
    因为,我很不喜欢女孩一边吃口香糖一边和我说话。    
    “这是我的毛病。”我对她说。“这样看起来很没家教。”    
    那时我在南大读大二,我的女朋友,桃叶,她学的专业离我十万八千里,是商学院的会计学专业,虽然在专业名称后面带了个“学”字,似乎和数学、哲学等专业相类,其实无甚高妙可言,说穿了,就是打算盘的。不过,此等专业若是放在今天,一定会让人神往,而且,必定会加上计算机信息处理字样,以披上高科技的神秘外衣,炫人耳目。桃叶高考失败,报中文系未果,才被一脚踢到了刚创立的会计专业,所以对会计这门学问也一无好印象,和我在一起时,也从来不谈她的专业。不过,她也从不和我谈我的专业。

    至于我,当然是中文系了。但是很惭愧,虽说中文系的学生在学校里一向有才子之名,我却全无此种天赋,即使是后天发奋努力,也无济于事。我的写作课成绩总在及格线上徘徊。为了摆脱这种尴尬的局面,我开始研读哲学,追求所谓的思想。其实,我本人并不需要思想,之所以要去看那些我自己也看不懂的哲学书,只是为了在那些因为写了几首诗后受到老师或同学夸奖就开始自鸣得意的人面前表示我并非一无所能罢了。也就是说,我和他们没什么两样,我也是他们中的一个人。    
    哲学家海德格尔曾言,在我们这个世界上,精于算计的人越多,会思想的人就会越少。这话固然有对的地方,殊不知在这个世界上,失败的人越多,思想的人也会越多。我就是其中的一例。但我的思想没有意义,因为都是在重复别人的思想。实际上,我并未思想。我只是了解、记忆他人的思想而已。    
    桃叶和我在一起时,我们更多的是走路。当然,走路是她喜欢的。晚上,我们常到南大北园的教学区散步,在建于20世纪初金陵大学的古老的中式大屋顶建筑和一块块精致的草坪间转来转去,然后到学校的大操场上一圈一圈地散步。直到桃叶走累为止。    
    “你还是回去吧,别陪我了。”    
    她把握着我的手从口袋里抽出来,又把那条粉红色的纱巾从嘴上拉下来,对我说。    
    送走她后,我先到自习教室看书,自习教室关门后,我再转到那几间灯光昏暗由石棉瓦和简易材料搭建的通宵教室看书。    
    从我认识桃叶的第一天开始,几乎天天如此。    
    风雨无阻。    
    有时看书看累之后,我会一个人悄悄来到操场,在星光下或黑暗中跑步。偌大的操场此时已是空无一人。我慢慢开始跑动直到感觉到自己开始恶心,是真的恶心,身体的恶心,才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停下来。只有到这个时候,我才感觉到自己的存在,自己真正属于我自己,也再不用去琢磨那些莫名其妙的思想。这是我一天中最快乐、最轻松的时光。而这就是一切。    
    这是我的秘密,我对谁也没说过。    
    包括桃叶。    
    也包括高前。    
    我什么也不对他们说。    
    每次向人介绍高前,我都觉得是在介绍自己。高前长身玉立,戴着一架方形的黑框眼镜,显得文质彬彬。不过,最引人注目的还是他的额前总有一束头发朝上翘起,模样和比利时漫画家埃尔热笔下的那个喜欢冒险和满世界乱跑抓捕坏人的丁丁差不多,像个洋葱头。此外,他还总是穿西服。我没见过他打领带,但这样更好。总之,他看起来非常成熟,事实上,他也真的像别人认为的那样成熟。在外面,没有人会把他当成学生,有一次,在校园里我亲眼看见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在向他问路时主动喊他老师。    
    坦白地说,我并无高前的神采。与其说高前像我,还不如说高前是我的超我,这并不是当时流行的弗洛伊德理论所说的那个“超我”。它并不是约束我的某种戒律,而是一种我想达到的但还不能达到的可能,一个偶像。    
    至于我的相貌,不说也罢。自认为惟一值得推荐的是我的眼睛,但还近视。所以,为了满足这一点可怜的虚荣心,我从不戴眼镜,即使上课时也只看天花板而决不看老师模糊的板书。我这一点深得高前赞赏。    
    “不听也罢,有那个时间,还不如去做两道数学题,活动一下脑子。”高前的脚跷在窗台上,他伸了一下腰,把一个写满推导方程的笔记本扔到桌子上,懒懒地说。    
    他原来是学数学的,后来对历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学了两年数学后,转到了历史系,然后又考上了研究生。因为住我们隔壁,一来二往的,就熟了起来,也许他觉得我这人还可以一聊,后来就干脆让我搬进了他的宿舍。他常对我讲,咱们中国的历史学家的脑子有问题,写历史的水平还比不上一个三流作家写男女上床的水平。    
    “张生,你不知道,这些人都不是一般人,都是超人,所以脑袋瓜里装的不是脑浆,而是豆浆。他们不只是把中国历史编得一塌糊涂,把世界历史也搞得乱七八糟。真是令人发指。”    
    他看我一脸蠢相,有些于心不忍。    
    “瞧,这些历史和你们那些小说一样,都是虚构的。”    
    我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看了看他的书架上一大堆历史教科书。    
    “那,你是说这些东西都是假的?”    
    “假的?有一点吧,但不能完全这么说,这个东西,本来是没有真假的,只是看谁的更符合逻辑,或者说,更能自圆其说而已,但是我们总喜欢说自己写的是真的,而且只有自己才是真的,别人写的都是假的,也就显出假来了。”    
    高前看我没有声响,就站了起来,从桌子上拿起一支烟点上。    
    “问题在于,他们非要把自己写的烂东西说成是世界上最好的,最正确的。”
    “我懂了,这就像有些,不,是绝大多数中国作家,总把自己写的那些见不得人的烂东西看成是世界上最好的宝贝,诺贝尔奖不发给他们,他们生气,说别人有眼无珠,是戴着有色眼镜看中国。发给外国的作家是诺贝尔奖评委瞎了眼睛。总之,世界上就数他们最好。”    
    “精辟。”    
    高前用词高雅,讲话从不带脏字,这一点让我很是崇拜。因为高前是个武汉人,而武汉人无论男女,只要会说话,开口都是以婊子二字打头,高前能超越此种方言规律,当然是教养使然。他的父母是武汉一所大学的数学教授,出身与我不同。我的父母是北方的一个小城,河南焦作市一家百货公司的普通职员,那里除了有限的几条公共汽车线路外,其实和农村差不多。那里还有很多驴车,冬天的大街上听拉蜂窝煤的驴叫是当地的动人一景。不过,高前认为,他父母脑子里装的也是豆腐渣。    
    “这就叫天下乌鸦一般黑。”我笑着说。    
    “精辟。”高前面无表情地点点头。    
    由于长期受到比较正规的教育,我那时脑子里还只有阶级概念,没有阶层概念。高前为此经常教育我。    
    “不错,我们都是无产阶级,但这是广义的、高度抽象化的,实际上,大家的生活是不一样的。就是说,我们每一个人生活的世界是不一样的。”    
    我不为所动,觉得这对我来说并不重要。因为,不管哪一个层面,都要生活,而且是不得不过的生活。    
    我很喜欢被大家视为肤浅的流行歌曲。开始我还担心高前会对此嗤之以鼻,不料他并无此意。他一有空,就在房间里用他那台破录音机放巴赫、圣桑的高雅音乐,为将来在某一阶层生活做好准备。而我当时的水平只是贝多芬,他的一曲铿锵有力的《命运》就已让我叹为观止。我是说,我听了以后并没有什么触动,觉得不听也罢,更不要说《田园》什么的了。但他不以为意。当录音机里理查德·克莱德曼的钢琴一响,我就建议他关掉。我总是觉得他的演奏风格太华丽,太流畅,太夸张。    
    “与某些人在一起时,当然要听这些东西了。因为那些人就喜欢听自己不懂的东西,更喜欢谈自己不懂的东西。喏,这就是高雅和品味。所谓皇帝的新衣也。不懂也要装懂。”    
    “你懂吗?”    
    我搁下正在乱弹的吉他问。我知道,他所说的某些人,就是指这个社会的上层人物。    
    “哈哈,胡乱听听,胡乱想想而已。与你弹琴有异曲同工之妙。”高前随手拨了一下琴弦。    
    “精辟”。我说。    
    高前并不虚伪,这也是我喜欢他的地方。    
    桃叶是那种自然、沉静的女孩。当她看你的时候,你会发现她的眼睛总像湖水一般清澈沉静。而且,在她的沉静中还有一丝隐隐的矜持。她肤色苍白,身形瘦削,一头乌黑的长发整齐地垂在肩头,刘海也整整齐齐地覆在眉毛之上,就和那种在夏天穿着蓝白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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