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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十年灯-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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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你的意思是?”我拿起一盘盗版的莱昂内尔·里奇的磁带问。    
    “当然是反复上床了。反复上床,这样才能加深理解。”    
    他厚着脸皮笑呵呵地对我说。这家伙一点也没有因我的指责认输,反而更加振振有词。这可能也与他的生意渐渐复苏增加了他的自信心有关。他的小店里,那些去年曾被从架子上收下的录音带就像小店门前的郁郁葱葱的冬青一样,又一盘一盘地冒了出来。    
    “大家现在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胡子接过我递给他的磁带,“怎么样,听一听?”    
    “不了,”我摇摇头,“你看,我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一个男人。”    
    “哎,我不开玩笑,你说说。”我严肃地说。    
    “让我想想,”大胡子这才认真地看了我一眼。“你是个什么样的人?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只是想起来了,随便问问。”其实,我一点也不是这样,我是真的想问问他。    
    “这我倒真还没想过,说不清楚。你能不能让我再想想?”    
    我本以为大胡子和我相处这么长时间,我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应该清楚,没想到大胡子会这么为难,我只好笑着摇了摇头。    
    “可以,随便吧。”    
    “怎么了,是不是方湄要和你分手?”    
    这个乌鸦嘴,我看了大胡子一眼,真想像那些率性的足球运动员一样往他的脸上吐口唾沫,以表达我的愤怒。    
    “你是不是希望我和方湄分手?”    
    “那倒没有,我也是随便问问。”看我有点恶声恶气,大胡子忙向我赔不是,“不是你先问我自己是个什么人吗,我总要知道你为什么问这个问题吧。”    
    “方湄今天去上海了,我刚从火车站回来。”    
    “哦,我明白了,你明年毕业也去上海工作不就行了?”大胡子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我还以为出了什么大不了的事,原来是这样。张生,我没想到你还是这样一个多情小生,难怪每天迷迷糊糊的,像个没头苍蝇一样飞来飞去。”    
    他说着说着突然看了我一眼,闭上了嘴。    
    “接着往下说,不要停。”我对大胡子说。    
    “那我就不客气了,”他说,“一个人是什么样子,即使是自己,也是很难知道的,只有走下去才知道。问别人一点用都没有。你是什么样的人也只有以后才能弄清楚,也只有你自己才能弄清楚。要我说,你别生气,我觉得,你现在还什么人都不是,当然了,也不是什么人。因为很简单,你还是个学生,我的意思你懂吧,学生,我也经历过这个阶段,就是还可以选择,同时,也有很多东西等着你去选择。比如,你要愿意,将来可以像我一样,当个音像店老板,或者,你也可以像方湄那样,去当个图书馆管理员。”    
    “你说得对。”我看了看大胡子,“可要是我什么都不想干呢?”    
    “那就读研究生,在学校里再待两年。”他头也不抬地说。“一旦工作,就由不得你了。”    
    如果放到一年前,我也许会想也不想就接受他的建议。原来我也不是没有这个想法,但现在我却对继续留在学校里读书这件事失去了兴趣。我说过,这和方湄离开学校没什么关系。但高前不在却是个很重要的原因,本来他是准备读了博士后留校的,而且,他在入学考试中也考得很好,他未来的导师,那个老头已经在他的录取通知书上签了字,但由于后来他被公安局拘留,这件事也只得打了水漂。俗话说,物伤其类,这不禁让我产生了兔死狐悲之感。    
    还有别的一些过去经常在一起聊萨特和波伏娃的关系,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和诗歌的朋友,虽然不像高前那样连个影子也见不到,甚至,还是像以前一样经常碰头,甚至,比过去见得更多,可已是徒具形骸。大家有如古人所说的身在曹营心在汉,一到我的宿舍,不是喝酒,就是打扑克,而且,常常在宿舍熄灯后,把牌桌搬到走廊上迎着厕所里吹来的寂寞的穿堂风打通宵。似乎再也没有一个人能提起精神来谈过去我们喜欢谈的那些东西了。就像一盘磁带一样,那一段好像忽然被抹掉了。    
    当然,这只是一个看得见的变化,校园里不知不觉发生改变的还远不止这些,往常兴旺的讲座没有了,诗歌朗诵会没有了,甚至连在校园里无所事事荡来荡去的人也没有了。我们似乎一下子都变成了山顶洞人,像穴居动物一样整日躲在宿舍这个深洞里,把自己呵护了起来。我们吃在一起,喝在一起,我们还一起做梦,一起上厕所,好像每一刻,我们都能彼此看见对方,找到对方。但是,我感觉,我们都已经不在这里,我们看到的人都是一些徒具形骸的身体而已。他们的脑子不是变成了一团浸满了酒精的海绵,就是一副乱七八糟的扑克牌,喏,缺了角的梅花和方块,花色不一的黑桃和红心,还有长得不一样的大鬼和小鬼,就这些。    
    我和他们不一样,我每天到操场跑步,早晚各一次。下午我会到健身房去对着墙上的大镜子挥舞哑铃,和来这里的人不同,我并不是为了健美,更不是出于自恋,我只是想每天在镜子前看一下自己,看看它还在不在而已。

    暑假我没回去。因为大胡子在夫子庙又开了个分店,事情一下多了起来,叫我给他帮忙。一天,听一个来买磁带的朋友讲,像高前这种问题不大的人有可能很快会放出来。这个消息让我和大胡子感到很意外。所以,尽管没到探视时间,我还是马上去看守所找老王打听了一下,老王一方面说他还没听到过这种说法,可一方面却又劝我等等看。虽然表面上,他似乎什么也没说,可从他的口气和态度上,我估计这件事十有八九是真的。    
    我和大胡子立即把这个情况告诉了几个好朋友。大家都很高兴,聚在大胡子家里讨论怎么办。大胡子趁热打铁,给每个人分配了任务,以免到时候高前出来时措手不及。我的任务是一旦得知高前出狱的准确时间,必须马上通知大家,同时买一束花,和一个能搞到车的朋友把高前接回来。大胡子则负责统筹,如订好为高前接风洗尘的饭店,发表欢迎讲话等。在一切都安排好后,有个朋友建议大胡子考虑一下,是否晚上再给高前安排一个小妹妹,让他放松一下。为了慎重起见,大胡子让我们举手表决,在这种情况下,谁也不想让人看见自己没有同情心,当然是一致通过。现场气氛热烈,显得非常祥和。会后,我们一起兴致勃勃地共进了晚餐,还喝了不少啤酒。不知是酒喝多了,还是很久没有这样了,大家都有种感觉,似乎高前已经回来了,他就在我们中间,这种感觉如此强烈,以致我们都忍不住像过去一样,在列侬低沉舒缓的歌声中谈了会文学。我记得当放到他的那首《昨天》时,有个朋友叫大胡子把卡朋特的磁带找出来,把《昔日重来》放给大家听听,他这么一说,几乎每一个人都笑了起来。倒不是说这首有些伤感的歌不适合我们现在欢快的情绪,而是他借卡朋特的这首歌把大家心里想的都说了出来,让我们有点忍俊不禁。    
    方湄已经在上海正式上班,因为刚去,工作和环境都需要熟悉,所以她一直没有回来。她写信给我说,她本来想在近期回来一趟,但她母亲前段时间刚到上海看了她,她就不回南京了。我理解她的意思,她是希望我去上海看看她。    
    我向大胡子打了个招呼,告诉他我要到上海去一趟。他问我什么时候回来,我知道他是害怕我在上海待的时间太长,万一高前出来了没人照应。我让他放心,我去上海其实只是应召见方湄一面,没什么大事。    
    “说不定,半路不想见了,立即把车头一扭就回来。”我对大胡子笑着说。    
    “你以为是火车是自行车,说拐就拐?还是老老实实到上海去吧,我这里没问题。”他拍了拍我的肩膀。    
    按照方湄给我画的地图,我从上海火车站出来后,坐公交车到了人民广场附近的上海图书馆。这座仿文艺复兴式的建筑解放前原来是跑马厅,现在用作图书馆,也算物尽其用了。因为过去我曾来这里查过一次资料,所以,很顺利就找到了这个地方。还没下车,我就看见了它的那座高高的塔楼上的圆形的大座钟,在强烈的阳光下,大钟白色的钟面和黑色的指针显得分外抢眼。    
    当我找到方湄工作的过刊阅览室时,她正一个人坐在门口一张插满了借书证的柜台后,她穿着一件一看即知是工作服的式样古板的白衬衫,胸前戴着一块打有工号的铜牌,正低头看一本杂志。空阔的阅览室里,有几只吊扇在阴暗的光线中缓缓地转动,空气里散发着一种年深月久的老房子特有的清凉而又略带霉味的气息。有几个戴着老花镜的老头拿着放大镜在看发黄的报纸,还有一个小伙子趴在桌子上打鼾。    
    我用手指轻轻地敲了敲桌面。方湄抬起头,脸上马上露出了笑容。    
    “这么早就来了,我还以为你要晚上才能到呢。”    
    “买错票了,是快车。”我开了个玩笑。可能是我的声音稍微高了点,方湄赶紧向我竖起了手指,指了指那几个看书的人。    
    “小声点。怎么样,热吧?要不要我去给你倒点水?”    
    “不用了。我还好。”我说。    
    这时,那个小伙子走了过来,方湄接过了绿塑料做的代书板,把借书证还给了他。    
    “要不,你先进来拿本杂志看看,我还有一会才能下班。”方湄看了看手表。    
    “算了,我出去转转,过会回来好了。”我说。    
    图书馆大门出去就是南京路。我往前走了走。在炽热的阳光下,街道两边陈旧狭窄的弄堂,巨大而笨重的西式建筑,似乎都像蜡烛一样正在熔化。只有人行道上拥挤的行人的嘈杂声和不时驶过的带有铰链的加长公交车的咣当声,才让人在这8月的午后略感到一点生气。    
    在闷热潮湿的空气中走了没多远,我就开始汗流浃背,看看左右传出震耳欲聋的流行音乐的商店和路面反射的刺眼的光芒,我忽然失去了再往前走的兴趣,就转身买了张门票,进了绿树成荫的人民公园。    
    虽然紧靠着繁华的南京路,但夏日午后的公园里却和图书馆一样人迹罕至,显得既安静又空旷。我向公园深处走去,里面几乎看不见什么建筑物,到处都是粗大的法国梧桐和油漆剥落,露出木质原色的靠背长椅。有几个人躺在长椅上睡觉。我找了张椅子坐了下来,点上了一支烟。随着一缕淡蓝色的烟雾从我手上缓缓升起,外面那嘈杂的人流,刺耳的歌声和灰扑扑的房屋,甚至还有刚才的燥热,都一下子消失了。只有几只不知名的小鸟从高空优雅地滑翔到我面前的树阴下,唧唧喳喳地开始啄食地上的尘土。    
    在清凉的树阴下,我的心情也渐渐平静下来。我出神地看着这几只在地上啄个不停的小鸟,它们抖动着带有黑白斑点的翅膀,蹦蹦跳跳地在我面前晃动着,似乎十分开心。它们在找什么?地上的尘土中又有什么?谁也不清楚,可它们自己知道,或许,它们自己也不一定清楚,但这又有什么关系?
   因为喉咙有点干,我用手掐灭了香烟,把还剩下一大截的烟头扔到地上。一只小鸟被吓了一跳,抬起头惊惶地盯了我一眼。我还从来没有这么近看过一只小鸟的眼睛,它居然像人的眼睛一样,带有感情,这让我不禁对这只小鸟有了一丝说不出的好感。我向它微笑了一下。它好像也理解了我友好的表示,低头去啄食我扔到地上的那只烟头,很快,它就把一些剩余的烟丝啄了出来,看见它往嘴里吞了一些下去,我以为苦涩的烟丝会让它失望而去,谁知它意犹未尽,继续去啄黄色的过滤嘴,我向它做了个手势,希望它能明白这东西毫无意义。可它这一次不仅没有答理我,反而恨恨地看了我一眼,然后用嘴叼起了烟头,跳到了离我稍微远一点的地方,继续啄个不停。    
    不知怎么搞的,看到这只傻乎乎的小鸟发疯一样啄食那只没有用的烟头,我的情绪忽然糟了起来。他妈的,我想,这只小鸟怎么了,什么东西不好啄,偏要吃这个烂烟头,也不怕噎死自己。我有点生气,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挥手对这只小鸟嘘了一声。可这次它只是抬头看了看我,动也没动就低头加紧啄起那个烟头来,它是如此急切,我甚至听见了它的尖嘴啄在地上的声。我忍不住往前走了一步,用脚假装踢了一下,它这才重又抬起头来,也许是看到了我可怕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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