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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节

红楼梦与百年中国 作者:刘梦溪-第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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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语的写作时间为戊子,即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在雪芹死后不久,当出自畸笏之手,和曹雪芹的思想是契合的。余英时分析说:“批者引庚子山《哀江南赋序》,序有‘将非江表王气,终于三百年乎’之语,并深致其感慨,应该是指朝代兴亡而言的,如所测不误,则这段批语就很可能暗示明亡和清兴。”余英时:《红楼梦的两个世界》第195页。笔者认为这一分析至为警辟,完全符合畸笏此批的内容,同时也符合《红楼梦》的思想实际。因此索隐派的红学观念,至少他们的观念中的认定《红楼梦》具有民族思想这一点,来源有自,未可全然抹煞。
  至于考证派所主张的《红楼梦》中有曹雪芹家世生平的某些事迹,更是有据可寻。例如第十六回赵嬷嬷说江南的甄家“好势派,独他家接驾四次”,与康熙六次南巡,四次驻跸在江宁织造府的史实是一致的;第五十四回贾母说,她年轻时看过家里的小戏班演的《续琵琶》,这是雪芹的祖父曹寅写的传奇,由贾母口中说出恐非偶然;还有第十三回秦可卿托梦给凤姐,用了“树倒猢狲散”的俗语,曹寅生前经常把这一俗语挂在嘴边。当然曹家是被抄过家的,《红楼梦》第七十五回提到甄家被抄和回京治罪,八十回以后还将写到贾府被抄。至于脂批提供的例证就更多了。所以考证派可以振振有词地宣布,《红楼梦》写的是曹雪芹家族的历史,而不是索隐派所主张的清初政治史,胡适1921年发表《红楼梦考证》,向索隐派宣战,就是以考证曹雪芹家世的新史料作为自己的利器。
  问题是,应该在怎样的程度上来确立这种红学观念。要说自传,世界上许多长篇作品都带有作家自传的成分。李辰冬在1937年写的《红楼梦辩证的再认识》一文中,已不满意胡适的自传说,他说:“曹雪芹不知观察和思索了多少实在的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贾政、贾母、袭人、薛蟠,以及一切其他的人物,然后才产生他想象的人物,所以你现在想指出那一位是实在的谁,真是有点做梦,徒劳无益。”参见《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三辑,第269页。又说:“再放大一些说,《红楼梦》写的处处是曹雪芹自己家庭的事,像胡先生所考的,连贾府的宗系都是曹雪芹照自己的宗系排的,这话我们不敢断定对否,因为属于考证的范围,然以创作家的惯例而论,他们的著作绝不是实际事物的抄写,要说曹雪芹是以他的家庭为根据则可,要说贾府就是他自己的家庭那就有语病。”参见《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三辑,第270、271页。第四十二回宝钗对惜春画大观园发的一段议论,每每成为小说批评派红学树立观念的立论依据,即所谓“照样儿往纸上一画,是不能讨好的”,须要“看纸的地步远近,该多该少,分主分宾,该添的要添,该减的要减,该藏的要藏,该露的要露”,也就是要经过艺术概括。李辰冬在引录宝钗这番议论以后继续写道:
  绘画是这样,写小说也是这样,老实地抄写实在,绝不会讨好的。所以我们能以考证的,仅系真人物与理想人物性格的关系,绝不是一步一趋丝毫不错的照真的抄写。以前考证《红楼梦》的影射法,固属可笑,即胡适之先生也不免此病。他考出了曹雪芹死后还留一位飘流的新妇,于是就以为不知是薛宝钗呢,还是史湘云?如果这样说法,歌德自杀后才能写《维特》,因为维特的烦恼就是他的烦恼,可是维特因烦恼而自杀了。参见《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三辑,第270、271页。
  我们可以看出,小说批评派红学对《红楼梦》“本事”的看法,与索隐派和考证派有很大不同。他们基于不同的红学观念,互相批驳起来,难解难分,煞是好看。就各自的出发点来说,红学三派各有其所是的方面,而且如上所述,都有一定的材料依据。分歧的焦点在于,到底把《红楼梦》当做文学作品看待,还是当做历史著作看待。在理论上,无论哪一派都承认《红楼梦》是小说,不是信史,但实际上,在处理方法上并不如此,否则考证派就不会提出“京华何处大观园”的问题了。
  俞平伯在1922年写的《红楼梦的地点问题》一文中,明确提出自己的观点:“就是《红楼梦》所叙述的各处,确有地的存在,大观园也绝不是空中楼阁。这个假定所根据的有两点: 《红楼梦》是部‘按迹寻踪’的书,无虚构一切之理。(2)看书中叙述宁、荣两府及大观园秩序井井,不像是由想象构成的。而且这种富贵的环境,应当有这样一所大的宅第、园林。既承认《红楼梦》确有地的存在,就当进一步去考订‘究竟在哪里’的问题。”俞平伯:《红楼梦辨》第111页。但考订的结果,并没有使问题获得解决,相反,却陷考订者于荆棘丛中。俞平伯在文章的结尾处失望地说:
  所以说了半天,还和没有说以前,所处的地位是一样的。我们究竟不知道《红楼梦》是在南或是在北。绕了半天的弯,问题还是问题,我们还是我们,非但没有解决的希望,反而添了无数的荆棘,真所谓所求愈深所得愈寡了!俞平伯:《红楼梦辨》第120页。
  考证派在大观园的地点问题上走进了死胡同。虽然此后涌起的新说仍不断出现,甚至形成主南和主北两大派别,但并不能使考证派在这个问题上摆脱困境,反而为小说批评派的攻击留下无穷口实。1972年香港《明报月刊》发表的宋淇的《论大观园》宋淇的《论大观园》载香港《明报月刊》1972年9月号。,就是以此为突破口,进一步奠立了小说批评派的红学观念。余英时的《红楼梦的两个世界》,也是以分析大观园的内在结构为中心,确认“大观园是《红楼梦》中的理想世界,自然也是作者苦心经营的虚构世界”参见胡文彬、周雷编《海外红学论集》第31页至第55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反对向现实生活中去寻找这座“天上人间诸景备”的园林。
  宋、余的文章发表后,海外考证派的主将赵冈曾著文进行商榷赵冈:《“假作真时真亦假”——红楼梦的两个世界》,载香港《明报月刊》1976年6月号。,坚持大观园就是南京织造署的西花园,但论证带有防御性质,缺乏攻击力量。而余英时的回答则圆转自如,富于论辩性,他写道:“我可以承认作者在个别人物和事件方面曾经取材于他的生活经验,但是当他在写作的过程中,他究竟是以真实的生活材料为‘主’呢?还是以他自己虚构的创造意图为‘主’呢?毫无可疑的,这时他的材料必须为他的创意服务,是为创意的需要所驱遣。换句话说,许多真实的材料在《红楼梦》中都经过了一番虚构化然后才能派得上用场。”又说:“我们最多仍只能肯定《红楼梦》是大量地取材于作者生活背景的小说,而不能说它是曹家真实事迹的小说化。这一分别在字面上看来很细微,但实质上则极其紧要,因为这里确实涉及了主从的问题。在曹雪芹的创作世界里,他的艺术构想才是主,而一切建造的材料,无论其来源如何,都是处在从属的地位。”还说:“考证派所发掘出来的曹家历史当然极为重要,它大大加深了我们对于《红楼梦》的背景的认识,然而作者在根据创作上的需要而运用其见闻阅历为原料之际,已赋予这些原料以崭新的艺术内涵,因而在本质上改变了它们的本来面目。”余英时:《眼前无路想回头——再论红楼梦的两个世界兼答赵冈兄》,香港《明报月刊》1977年2至5月号连载,参见余著《红楼梦的两个世界》第78页至第80页。这些论断清晰而明确,理论上无懈可击,从《红楼梦》是小说的角度看,在红学观念上占据明显的优势。
  
  被误解的俞平伯的“自传说”
  
  红学三派在观念和方法上的冲突,由来已久,来源有自,但很少有人从理论上系统加以总结。余英时先生的《近代红学的发展与红学革命——一个学术史的分析》、  《红楼梦的两个世界》和《眼前无路想回头——再论红楼梦的两个世界兼答赵冈兄》三篇文章参见余英时《红楼梦的两个世界》第1至143页。,可以说是一次最系统的辨析和总结,真正把红学观念和红学方法的冲突上升到理论高度,赋予与红学研究以自觉的意义,为从学理上理解红学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如果说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胡适的《红楼梦考证》、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对红学的索隐、考证和小说批评三派具有奠基意义,那末,余英时的文章则是红学史论的“典范”,对辨析红学三派具有方法论的意义。
  余英时文章的疏漏之处,是对俞平伯和自传说的关系存在着误解。这主要表现在,他认为俞平伯是自传说的主将,直至 1953年撰写《读红楼梦随笔》,才对“以前持之甚坚的自传说发生了根本的怀疑并加以深切的反省”参见余英时《红楼梦的两个世界》第18页。。实际上并非如此。早在 1925年1月,即《红楼梦辨》出版后不到两年,俞平伯便提出要对《红楼梦辨》进行“修正”。修正什么?主要是“《红楼梦》为作者的自叙传这一句话”,因为这是他研究《红楼梦》的“中心观念”。他说:
  我在那本书里有一点难辩解的糊涂,似乎不曾确定自叙传与自叙传的文学的区别;换句话说,无异不分析历史与历史的小说的界线。这种显而易见,可喻孩提的差别相,而我在当时,竟以忽略而搅混了。本来说《红楼梦》是自叙传的文学或小说则可,说就是作者的自叙传或小史则不可。我一面虽明知《红楼梦》非信史,而一面偏要当它作信史似的看。这个理由,在今日的我追想,真觉得索解无从。我们说人家猜笨谜;但我们自己做的即非谜,亦类乎谜,不过换个底面罢了。至于谁笨谁不笨,有谁知道呢!俞平伯:《红楼梦辨的修正》,参见《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二辑,第4页至第5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版。
  这在当时算得上很深刻的自省,表明了与考证派的红学观念相决绝的态度。当然《红楼梦辨》不同于胡适的《红楼梦考证》,里面并未忽视作者的文学手腕,甚至还有“《红楼梦》虽是以真事为蓝本,但究竟是部小说,我们却真当它一部信史看,不免有些傻气”一类话,足可以自我解嘲。但俞平伯不想停留在这里。他承认受胡适和顾颉刚考据癖的熏陶,眼光不自觉地陷于拘泥,宁愿从文学观念和书中描写两个方面加以更加深刻的检讨。
  就对文学观念的认识,俞平伯提出:“文艺的内涵——无论写实与否——必被决定于作者生平的经验;同时,我又以为这个必非作者生平经验的重现,无论其作风是否偏于写实。事物全是新的,重现很不像一句话。比如怀忆,所忆的虽在昨日,而忆却为今刹那的新生。忆中所有的,即使逼近原本,活现到了九分九;但究竟差此一厘,被认为冒牌。再讲一句凿方眼的赘语,不似旧者为新;若果似旧,何新之有?以似某为文学的极则,则文学至多是一本靠得住的抄件而已,再贴上创造的签封,岂不羞死?”②俞平伯:《红楼梦辨的修正》,参见《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二辑,第5页至第7页。又说:“若创造不释为无中生有,而释为经验的重构,则一切文艺皆为创造的。写实的与非写实的区别,只是一个把原经验的轮廓保留得略多,一个少些。就根本上观察,两项作品既同出于经验里,又同非经验的重现,所以视写实的文艺为某事实的真影子,那就‘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了。”②这说得再明白不过,而且是就文学创作的一般规律而言,《红楼梦》自不能例外。
  结合《红楼梦》的具体内容,俞平伯提出作家的生活经验映现在作品中,是复合错综的映现,而不是单纯的回现。比如可以举出三个问题:人说宝玉是曹雪芹,曹雪芹有没有衔玉而生的奇迹?(2)人说贾妃归省为皇帝南巡,何以皇帝变为妃子?贾家有妃入宫,何以曹家没有?(3)大观园不南不北,似南似北,究竟在哪里?能指出否?俞平伯说对这三个试题,如果在写《红楼梦辨》的时候,肯定要一一指陈清楚,但到1925年,他不可能那样做,而是会辩证地予以解说,回答变成:
  书中每写到宝王,作者每把自己的身世性格映现出来,但却为借此影射自己;故雪芹虽实有其人,而宝玉之奇迹只是虚构,无涉于雪芹的本身历史。再申说一句,就是书中人宝玉,固然其构成分子中有许多“雪芹的”,但亦有许多“非雪芹的”。宝玉和雪芹只是一部分的错综,非全体的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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