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4-10李敖系列之15李敖自传与回忆录续集-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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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新聞處所(55)11 1新一字第七○一九號函以及奉內政部(55)10 24(55)內秘字慶字第五三九八號代電查禁)。
「孫悟空和我」﹕該書指「蔣廷黻對經濟自由的認識是錯铡摹梗瑏K誣指有「這種論眨娜耍麄儗iT表演集體、統制、官辦、黨營、公賣、國有等把戲」,顯有淆亂視聽,影響民心士氣及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之害,摺础柑呈〗鋰榔陂g新聞紙雜誌圖書管制辦法」第二條第六、七款及同法第七條之規定,應予查禁並扣押其出版品。
「李敖寫的信」﹕該書誣指內政部依據出版法「侵害」人民自由係「摺畱棥梗瑏K主張知識分子提倡「不合作主義」,顯有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及淆亂視聽,影響民心士氣之害,依據「台灣省戒嚴期間新聞紙雜誌圖書管制辦法」第二條第六、七款及同法第七條之規定,應予查禁並扣押其出版品。
「也有情書」﹕攻擊政府菸酒公賣制度為「專賣的統治經濟制度」,並誣指菸酒專賣為「壟斷的苛稅」,另妄稱「老百姓麻木得洠в小盒摹涣恕梗@有淆亂視聽、影響民心士氣及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之害,依據「台灣省戒嚴期間新聞紙雜誌圖書管制辦法」第二條第六、七款及同法第七條之規定,應予查禁並扣押其出版品。
「不要叫罷」﹕該書誣指出版法完全「摺畱棥埂I縿尤嗣瘛付噙他們幾手」,並指「社會上『暴戾之風』係法律不能為其辯冤白謗,自然最後要被逼到絕路上去,『官逼民反』」等,顯有淆亂視聽、影響民心士氣及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之害,依據「台灣省戒嚴期間新聞紙雜誌圖書管制辦法」第二條第六、七款及同法第七條之規定,應予查禁並扣押其出版品。
「椋冄芯颗c文星訟案」﹕經審核內容最後「三點感想」,對於尚在審判之中之訴訟事件及承辦該案件之司法人員有所評論,顯屬摺闯霭娣ǖ谌龡l之規定,情節較重,應依同法第九條禁止其出售及散布,必要時並得予以扣押等由(准台灣省政府新聞處(56)3 21新一字第一三八七號函及奉內政部(56)3 15台內版字第二二九九七六號代電查禁)。
「千秋?冤獄?黨」(千秋評論1)﹕內容淆亂視聽、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核已摺础柑车貐^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六、七款之規定,依同法第八條,應扣押其出版品。
「放火?放水?逃」(千秋評論11)﹕其中之「放火的」及「論中門村事件」兩文蓄意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鼓煽暴力、誇張事實、淆亂視聽、危害社會治安秩序,核已摺浮柑车貐^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六、七款相關規定。
「政治?女人?蛇」(千秋評論16)﹕「不平等條約是國民黨廢除的嗎?」及「政治與生殖器」等文,內容淆亂視聽,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核已摺础柑车貐^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六、七款,依同法第八條之規定,應予取締,並扣押其出版物。
「老兒?小兒?病」(千秋評論22)﹕該書由四季公司出版發行,刊登「王國維自殺寫真」、「天涯哭此時」等文,內容歪曲事實,淆亂視聽,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摺础柑车貐^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六、七款,依同法第八之規定予以查禁,並扣押其出版物。
「鈔票?肚皮?尿」(千秋評論26)﹕其中「國民黨與鈔票」等文,內容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破壞國軍團結,更以猥褻文字,破壞社會公序良俗,淆亂視聽,足以影響民心士氣,核已摺浮柑车貐^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六、七、八款之規定。依同法第八條及「戒嚴法」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應予取締,並扣押其出版物。
「大使?老鼠?怕」(千秋評論27)﹕其中「國民黨的三通前科」、「大使垮台秘聞」、「上縣太爺書」等文字,曲解事實,蓄意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淆亂視聽,足以影響民心士氣,核已摺础柑车貐^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六、七兩款。依同法第八條之規定,應予取締,並扣押其出版物。
「活爸?死爸?黑」(千秋評論28)﹕其中之「亂世父子淚」、「活人不要要死屍」、「向國民黨討十大債」等等文字,為匪宣傳,曲解事實,誣蔑政府,蓄意挑撥分化政府與人民情感,淆亂視聽,足以影響民心士氣,核已摺础柑车貐^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三、六、七等三款,依同法第八條之規定,應予取締,並扣押其出版物。
「放屁?放屁?真放屁」(萬歲評論3)﹕其中之「人間不是你們的」,「馬璧奉化現形記」、「從『我是嫖客』到『我是雞巴』」等文,摺撤垂矅撸馐聦崳_蔑政府,蓄意挑撥,分化政府與人民情感,淆亂視聽,足以影響民心士氣,核已摺础柑车貐^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五、六、七等各款,依同法第八條之規定,應予取締,並扣押其出版物。
「割了?錯了?割錯了」(萬歲評論4)﹕其中之「上帝要變心了」、「神話、謊言、騙」、「新腹非罪」等文,公然散布郑裕瑸榉诵麄鳎馐聦崳_蔑政府,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嚴重淆亂視聽,足以影響民心士氣,核已摺础柑车貐^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之第三、五、六、七等各款,依同法第八條之規定,應予查禁,並扣押其出版物。
「泰山?泰水?命」(千秋評論32)﹕其中之「康澤殉難了嗎?」「上山、上山、愛」等文字,蓄意為匪宣傳、誣蔑政府、侮辱壯烈殉國先烈,扭曲事實,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嚴重淆亂視聽足以影響民心士氣,核已摺础柑车貐^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三、六、七各項之規定,依同法第八條扣押其出版物。
「鳥官?鳥人?鳥政府」(萬歲評論5)﹕其中之「五四洠в羞@種棈神」、「錢學森所代表的問睿埂ⅰ割^髮政治述奇」、「老兵永遠不死,因為要做老牛」等文,攻訐政府,公然為匪宣傳,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嚴重淆亂視聽,足以影響民心士氣,核已摺础柑车貐^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三、五、六、七等各款,依同法第八條之規定,應予查禁,並扣押其出版物。
「不老?不老?尸」(千秋評論34)﹕其中之「西安事變的另一主角」乙文,蓄意以叛徒片面之詞及匪偽宣傳文字,曲解史實,誣蔑政府,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嚴重淆亂視聽,足以影響民心士氣,核已摺础柑车貐^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三、五、六、七各款之規定,依同法第八條,應扣押其出版物。
「白水?白水?白開水」(萬歲評論8)﹕其中之「烏雲接落日」、「歷史臉譜」兩文,蓄意為共匪做有利宣傳、曲解史實、誣蔑政府、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嚴重淆亂視聽,足以影響民心士氣,核已摺础柑车貐^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三、五、六、七各款之規定,依同法第八條,應扣押其出版物。
「叛國?亡國?洗」(千秋評論36)﹕部分內容蓄意歪史實,誣蔑國家元首,為共匪做統戰宣傳(一、二、三、七等篇),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嚴重淆亂視聽,足以影響民心士氣,核已摺础柑车貐^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三、五、六、七各款之規定,依同法第八條,應扣押其出版物。
「狗頭?狗頭?狗頭稅」(萬歲評論9)﹕其中之「一九四八年的民心」、「國民黨放水成性」兩文,蓄意為共匪做有利宣傳、捏造郑浴⒄_蔑政府、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嚴重淆亂視聽,足以影響民心士氣,核已摺础柑车貐^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三、五、六、七各款之規定,依同法第八條,應扣押(查禁)其出版物。
「風景?風景?殺風景」(萬歲評論10)﹕其中之「明朝不如今」及「政治規格的討論」等文,嚴重淆亂視聽,蓄意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足以影響民心士氣,核已「台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六、七款之規定,依同法第八條,應扣押(查禁)其出版物。
「雞嘴?鴨嘴?變」(千秋評論38)﹕其中之「散記鸚鵡及其他」、「哀江南」等文,嚴重淆亂視聽,蓄意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足以影響民心士氣,核已摺础柑车貐^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六、七款之規定,依同法第八條,應扣押(查禁)其出版物。
「中委?中委?中常委」(萬歲評論11)﹕其中之「苛政猛如虎」等文,捏造讕言,誣蔑政府,蓄意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嚴重淆亂視聽,足以影響民心士氣,核已摺础柑车貐^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六、七、八款之規定,依同法第八條,應扣押(查禁)其出版物。
「喇叭?喇叭?吹喇叭」(萬歲評論12)﹕其中之「老友與舊仇」等文,蓄意歪曲事實,為共匪做有利宣傳,捏造郑裕_蔑政府,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淆亂視聽,足以影響民心士氣,核已摺础柑车貐^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三、五、六、七各款之規定,依同法第八條,應扣押(查禁)其出版物。
「流芳?遺臭?驢」(千秋評論39)﹕部分文稿內容扭曲事實,挑撥分化,栽誣政府,嚴重淆亂視聽,足以影民心士氣,核已摺础柑车貐^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六、七各款之規定,依同法第八條,應扣押其出版物。
「打砲?打砲?別打砲」(萬歲評論13)﹕其中之「鄉愁」、「馬可仕」、「文化」等文,摺撤垂矅撸笤爝b言,詆毀國家元首,蓄意淆亂視聽,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足以影響民心士氣,核已摺础柑车貐^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四、五、六、七各款之規定,依同法第八條,應扣押其出版物。
「漲價?漲價?買」(千秋評論40)﹕部分文字內容扭曲事實、並捏造讕言,侮辱壯烈殉國先烈,淆亂視聽,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足以影響民心士氣,核已摺础柑车貐^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六、七款之規定,依同法第八條,應扣押其出版物。
「江南?江南?哀江南」(萬歲評論14)﹕(缺查禁令)
「告狀?告狀?告洋狀」(萬歲評論15)﹕其中之「我們洠в忻魈臁挂椅模瑸樯⒉紭I經明令查禁在案之文字。「江南併發症」、「歷史使命」等文為蓄意歪曲事實,捏造郑裕_蔑政府,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淆亂視聽,足以影響民心士氣及危害社會治安,核已摺础柑车貐^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四、六、七、八各款之規定,依同法第八條,應扣押其出版物。
「魔王?魔王?牛魔王」(萬歲評論16)﹕其中之「誰是支持國泰詐財的禍首」及「為民除害乎」等文,蓄意淆亂視聽,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足以影響民心士氣,核已摺础柑车貐^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六、七各款之規定,依同法第八條之規定扣押(查禁)其出版物。
「大便?小便?大小便」(萬歲評論17)﹕其中之六、七兩篇文字蓄意歪曲事實、誣蔑政府,淆亂視聽,為匪宣傳,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足以影響民心士氣,核已摺础柑车貐^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三、六、七各款之規定,依同法第八條之規定應扣押其出版物。
「五十?五十?易」(千秋評論43)(下冊)﹕其中之「從殺人滅口到抓人脫罪」乙文,原刊「發揚周刊」,經明令查禁在案,今該書又予刊載散布以淆亂視聽、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核已摺础柑车貐^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六、七各款之規定,依同法第八條之規定,應扣押其出版物。
「革命?革命?反革命」(萬歲評論18)﹕其中之十四、十五、二十一等篇文字,蓄意淆亂視聽,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足以影響民心士氣,核已摺础柑车貐^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四、六、七各款之規定,依同法第八條,應扣押其出版物。
「同志?同志?殺」(千秋評論44)﹕該書內容,扭曲事實,詆毀國家元首,挑撥分化,嚴重淆亂視聽,足以影響民心士氣,核已摺础柑车貐^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四、六、七各款之規定,依同法第八條之規定,予以查禁,並扣押其出版物。
「奴才?奴才?罵奴才」(萬歲評論19)﹕其中之四、五等篇字,蓄意淆亂視聽,為共匪做有利宣傳,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足以影響民心士氣,核已摺础柑车貐^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三、六、七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