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做越爱-第21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还有说,第二条,你现在又不缺钱。
不对。
我瞪大了眼睛,老大,不要告诉我,你又一次选择了钱!
宁宁笑了,靠,我在你心里真的就成这个样子了?我选择了第三条路。
什么路?
我要生下这个孩子,但是,不要他一分钱,而且,用我自己的钱出国,和他之间永不纠缠。
他同意了吗?
他为什么不同意?
我看着宁宁,真是个过于聪明的女人。她的智慧,我一辈子都学不会。
剩下的几天,我老老实实的在医院里呆着,无忧无虑的像头幸福过剩的小猪。这样的结局,是我想都不敢想的。可是,潜意识里,我又感到这样的幸福来的太轻易了,不那么可靠。隐隐的感到不对劲,却又不知道那里不对劲。
宁宁也不经常的陪我,忙着把跑车和房子转手。丫头洋洋得意的看着我,老四,又是一笔收入啊。
看着她鄙视我的眼神,恨的我牙根发痒。
房子和车子短短的时间都有了买主,讲好房子在宁宁出国前交付,而车子却干脆的成交了。看着宁宁这么利索的办事,我奇怪的问,老大,你这么急干吗?
猪!当然要这么快。这些东西都不踏实,只有拿在自己手里的钞票才真正是自己的。反正又带不走,早点处理了早点放心。再说,还急着办签证呢。
我竖起了大拇指,高,我佩服!去哪个国家?加拿大,美国,英国,法国,罗马尼亚?
怎么一张口就是这几个国家?我哪个都不去,我去一个你想不到的地方。
鄙视你,卖什么关子啊?哪里?
丹麦。
我差点从床上跳起来,你怎么去那里?
那里有什么不好?宁宁的神情庄重了起来,那是我小时候一直想去的地方,我想让我的孩子成长在一个盛产童话的地方。不要像他的妈妈和桑桑姨一样,看到这么多的灰暗和悲伤。
心里又涩涩的,签证好办吗?
你有钱吗?有钱就好办。
要多久?
两个星期左右吧。
那么快?
宁宁拍了拍我的头,你以为是四五十年代啊?算算,我们还可以在一起呆一个多星期。
终于在这天,我光荣出院了。宁宁打了一辆车来接我。坐上了车,我们向送到医院外面的眼镜挥手。
眼镜走过来,趴在车窗,看着宁宁说,我喜欢你,希望还有机会见到你。
宁宁优雅的笑了,谢谢,我也希望。
我向眼镜挥了挥手,喊了一句,我可不希望再见到你!
车子开动了,我笑着看着宁宁,老大,你又伤害了一个无辜的男人。
四一
在宁宁家又修养了一个星期,腿差不多康复了,走路和常人一样,就是不能跑步,不能做剧烈的运动。宁宁用手点着我的脑门说,老四,幸好你没残废。我也笑了,老大,我就是富大命大,没办法。宁宁去丹麦的签证也办好了。万事俱备,一切都在正常的轨道上发展。
办好签证的第二天,宁宁有些心神不宁。我问她,老大,怎么啦?
河马说了,走之前去告个别,好歹他也是孩子的爸爸。
我吃惊的望着宁宁,他害你害的还不够吗?不要去了。
宁宁看着我,其实,无论他的人品如何,是否伤害过我,但这个事实是不会变的。
看来宁宁是决定了,我无奈的点点头,我陪你一起去。
宁宁笑了,你去凑什么热闹?怕你添乱。在家好好的等我。
我点点头,好,你去吧,中午我做饭等你回来。
宁宁拍拍我的脑袋,我一会就回来。
宁宁这一会儿,也太长了。中午过去了,饭都凉了,也没见宁宁的影子。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我急忙挂了个电话。
老大,没事吧。
我没事,正在路上。
你怎么这么长时间才回来?
好了好了,回去再说啊。
宁宁回来后,表情有点怪,她把门关好之后,说了一句话,河马被带走了。
带走?
就是被抓了。宁宁叹了口气,我去的时候,公司门口停了好多车,税务工商,还有警车。没敢进去,就在旁边等。好长时间,才见人出来。河马被几个警察带着,进了警车。
不会吧?这么严重?他为什么不走?
也许是没有走成,也许是正要走,也许是欲望还没有满足吧。
那会不会有很严重的后果?
偷税漏税就够拘捕了,更何况,河马的集团可能有一点涉黑性质。
我的手哆嗦了一下,宁宁,不会吧?
我早就怀疑了。最简单的来说,用打手对付一个女人,限制她的自由,对于正常的富商来说,不太可能。你记不记得,他说过自己是流氓?而且他做生意也非常霸道,很少有人敢惹。不过这也是我自己分析的。
但愿不是吧,我说。
为什么?你不是一直非常恨他吗?
我也搞不清楚,恨归恨,毕竟在一起也一年多了。
宁宁又叹了口气,说真的,我也搞不清楚,是应该高兴还是应该伤感。最起码,我还用河马的钱做了点好事,也算间接的为他积了点德。
好事?我疑惑的望着宁宁,什么好事?我怎么不知道?
宁宁好像意识到说错了什么一样,用手下意识的捂了一下口,我说我做了好事了吗?不记得了。
我心里有点郁闷,真是的,宁宁肯定有什么瞒着我。
后天就要走了,我对宁宁真的有点舍不得。宁宁笑着说,瞧你没出息的样子,又不是生死离别。再说,还少了一个竞争对手。
我闷闷不乐地说,我宁愿把陈阳给你,也不愿意你走。
宁宁拍了我一下,好了好了,下午去和姐姐去看看肚子里面的宝宝,再去买几件漂亮衣服,好歹也是去别的国家,总不能丢咱中国人的脸吧。
得了吧你,别给自己戴高帽子了,我笑着说,记得,你还欠我一套衣服呢。
宁宁也笑了,猪,你还记得呢。
一辈子也忘不了。
说笑着去了医院,检查了一下,宝宝很健康。宁宁抿着嘴微笑,我郁闷了,怎么这人还没做妈妈呢,就这么有母性?去正宏买衣服,挑挑选选的磨蹭到了晚上。这次不错,终于搞了几件衣服。看着我前后左右的照来照去,宁宁骂了句,靠,给你买还是给我买啊?快参谋一下呗。
走出商场的时候,已经是华灯初上。整个街道上都是妖娆的灯光,比白天的ZZ要美丽好多。晚上的城市,多了一份妩媚和暧昧的味道。人流穿梭不停着,不同的面孔不同的表情,相同的是每个人的脚步都匆匆忙忙的。提着一大包衣服站在天桥上,俯视着ZZ,我突然有点感叹了,宁宁,你说,是不是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命运和故事?
夜风吹过来,已经很凉了,宁宁的长发在风中优雅的飘着,很美。她悠悠的说,你说呢?我其实是一个宿命感很强的人。也许,当结束一个故事的时候,其实又是另一个故事的开始。
我点点头,老大,我也相信宿命,像安小冉的那个贪官,像不可一世的河马,终归是符合了善恶的轮回。
提到河马,宁宁又笑了一下,笑的有点苦涩,她用手指了指来来往往的人群,桑桑,你看,为了一个贪官,安小冉付出了疯的代价,现在还在精神病院里;你为了逃脱河马,差点失去一条腿。对我们来说,是太轰轰烈烈了,也太痛苦了。可是,对这么多人而言,只是微不足道的一点。爱着的依然爱着,恨着的依然恨着,热恋着的依然热恋,失恋着的依然失恋,怕老婆的依然怕着,当第三者的依然当着。没有什么改变。
听着宁宁的感叹,我有点似懂非懂,我摇了摇头。
宁宁转过了脸,桑桑,在我们骂着河马、贪官的同时,很多人也在骂着我们。我们终归是被人所不齿的。其实,也不必太在意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如果自己觉得不快乐,就换另一种方式,无愧于自己就好。没有人可以做得到完美。
我点了点头,老大,我知道了。
宁宁笑着拧了一下我的脸,猪,你知道什么啊?其实,快离开的时候我才发现,ZZ真的是越来越漂亮了,就像老八说的一样。
我也笑了,老大,你都把我深沉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还挺想老八和姐妹们呢。
好了好了,不伤感了,回去吧,明天我们去一下我们学校,去一下那些学生时代经常去的地方,逛一下,我就可以没有遗憾的离开这个城市了。
我嘻嘻的笑了,老大,我也正是这么想呢。
从天桥下来的时候,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自由的,属于自己的空气。
晚上,帮着宁宁收拾着东西,很多都不要了,看着最后收拾好的一个旅游包,宁宁笑了,桑桑,转了一圈才回到原点,原来很多东西都是身外之物。
我说,老大,好歹你还哄骗了那么多钱呢。
丫头说话这么难听,怎么叫哄骗,那叫赚。
我也笑了,老大,在丹麦,你可注意点,这么貌美如花,不知道多少男人想做孩子的爸爸呢。
宁宁大笑,这话我爱听,爱听。
一夜无话。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发现宁宁的腿又压在了我的腿上。我费力的把腿抽了出来,老大,你烦死人了。
宁宁睁开睡眼,醒了,做早餐去。
我恨恨的说,怎么和在学校一个口气啊?年龄小就这么受欺负啊。
别废话了,快去做。吃完了去逛街。宁宁翻了个身,记住了,做好了叫我起床吃饭。
我点了点头,人在屋檐下啊,我就被你再蹂躏一天吧。
四二
那天整整逛了一天的街。先到了我们的学校,两年了,学校还是那个样子,美丽整洁。很多小师弟小师妹雀跃着从身边过去,无忧无虑的样子,像极了两年前的我们。巧的是,还遇到了曾经教过我们的一位教授。白发苍苍的老人家,看到宁宁笑得嘴都合不拢了。要知道,宁宁当年可是他最得意的学生。和教授亲热的拉了会家常,告别的时候,老人家拍了拍我们的肩膀,都长大了,也都成材了,我们做老师的欣慰啊。我心里堵的说不出话来,转头看了看宁宁,她眼圈竟然红了。走出校园的时候,我们回过了头,初冬的太阳感冒了一样无精打采的挂着,高大的梧桐树在正在凋落着最后几片发黄的树叶。
后来我们去了光彩市场。那个地方,东西非常的便宜,一件要价100多的衣服,往往30多块就可以拎走。学生时代往往都是清贫的,一堆小丫头,总喜欢来这里逛街。叽叽喳喳的,讨价还价,你来我往,喜欢的东西买到了,还可以节省不少money。一般买完东西后,就开始去吃小吃,记忆最深刻的是那种五颜六色的水果味的爆米花,每个人一袋,孩子似的开心。当然,高兴的时候,还会拍拍大头贴,互相吹捧着,特自恋。今天和宁宁再来这里,看着熟悉的一切,心情和过去是完全不同的。人有时候真的很奇怪,失去了一定要拼命再去寻找。在大头贴前,和宁宁像过去一样的合影。一个一个的姿势,一个一个的表情,吐着舌头的,眨巴着眼睛的,做着鬼脸的,照着照着,眼泪突然想流下来,这样的日子再也再也不会有了。宁宁的离开,带走了我一半学生时代的记忆。
天慢慢的黑了下来,街灯亮了,宁宁望着我,还去哪里,猪?
我想了想,咱们还是回去吧,你明天下午的飞机,好好休息休息。
怕什么?宁宁笑了,我舍不得走呢,要不,咱们去避风塘好了,那里可是我们学生时代休闲娱乐经常去的地方哦。
我点了点头,好,两年没有去过了,再去瞧瞧。
想起避风塘就想起了bb;刚恋爱的时候,舍不得分开,又没有太多的钱去高雅的地方happy,所以经常来的地方就是避风塘,可以消磨一个晚上。那里整洁干净宽敞,礼貌的服务生,幽雅的音乐,清一色年轻的孩子们,最开心的是,每个人十几块钱就可以随便的喝饮料。经常和bb坐着,一杯一杯的橙汁,可乐,雪碧,冰咖,奶茶,bb还一个劲的说,要是都和我们两个一样,老板早就停业了。凌晨的时候,总会在bb的怀抱中熟睡,每次醒来都会看到他心疼的目光。当然从这里回去的直接后果是,回到寝室倒头就睡,逃课逃课逃课。
走进避风塘的一刹那,记忆好象又回到了那个纯真年代。宁宁的目光长久的注视着靠窗户的座位,许久幽幽的说了一句,那是我和陈阳坐过的位子。
我的心,轻轻的动了一下,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要了两杯奶茶两杯咖啡,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我问宁宁,老大,不走可以吗?我真的希望你能留下来。
宁宁笑了,轻轻的摇了摇头,猪,这是命中注定的。只有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才会开始我全新的生活。
你真的那么喜欢丹麦?
是的,喜欢。很小的时候,听童话《海的女儿》,当时我就想,有一天一定要去看看美丽的小人鱼。
我喝了一口咖啡,老大,说实话,我不喜欢这个童话,过于的凄凉了,更可气的是,小人鱼为王子付出了那么多甚至生命的代价,王子还不知道。
宁宁看着我,猪,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