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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北京的上流太太-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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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于自保的本能,她也要反对师长的离婚决心。
  当然,她是以一种劝和不劝散的姿态来说的。


少将夫人(二)


  但这次,师长借着酒劲没有给她面子,断然打断她的话,并毫不客气地说:这种话以后再不要说了,我得为自己活一次。气氛一时有点闷。
  这时沉默良久的少将说:老兄,虽然,这辈子我不会离婚,也从没想过离婚,但你的心情,我大致还是能体会到。一般来说,夫妻没有不吵架,不斗气的,但时间一过,旁人、亲朋好友劝劝,也就好了,也就过去了。互相体谅、互相宽容,这是两口子过日子的必备条件。但我有个原则,真到了互相不再能容忍,过不下去了,我就不再劝了,因为日子是自己过的,两口子的事,也只有自己清楚,外人不便说。
  作为老朋友,我只有三个建议:如果真打算离,想好了,就不要拖太久,赶快解决了,解脱出来最好,要不然,年纪都这么大了,老陷在不愉快的事里,容易得病,作为男人嘛,该负的责任负,多承担一些,把她的后半辈子生活安顿好,问心无愧就行了。这是其一。其二,两口子离婚,双方都不要对外人说对方的坏话,这样,对双方的影响都不好,既然对方是那么不堪、那么坏的一个人,那你们当时为什么还结婚,还一起生活?三是,现在部队离婚,也不像过去那样干涉了,前一段时间,我们部队,有一个刚升上来的师长,马上就申请离婚,他也早想离,但怕影响到升师长,所以一直就忍了下来,到当上师长,没有顾虑了,就行动了,他媳妇告到组织那里,说他品质败坏,没人理她。后来她又告组织说组织包庇,纵容犯罪。
  组织说:离婚是你们的家务事,不在我们的工作范围内,我们只管工作他工作做得好不好。女人再无话。
  这个师长继续当,没有任何影响。所以对工作前途,你也不必那么悲观。
  一席话说得师长连连点头称是。他这才说,他已经从家里搬出,没有告诉xxx(即他老婆,他不愿再用老婆这个字眼,便直呼其名)地址电话他不想让她知道,怕她来闹,也想分开一段,让她自己冷却、冷却。
  师长终于说了最关键的话。
  同样,他的话,特别是前两句,说他不会离婚,从未想过离婚。给了夫人足够的面子,让她很开心。这是这个人的聪明。
  酒席散后,一伙人决定去打保龄球,消耗消耗刚才吃饱了的、多余的热量。
  三个男人在前面走,两个孩子走在中间,两个女人在后面,没什么好话题,忍不住又谈到师长夫妇。
  沈姐说:他们亏就亏在没生个女儿,要生个女儿,女儿亲爸爸,会耍娇,爸爸宠女儿,两口子再生气,只要女儿一笑闹,当爹的比什么都开心,还生什么气?
  走在她旁边的另一位夫人,听了她的这番话,很感奇怪,因为沈是山东人,山东人讲究传宗接代,以生儿子为荣,以前她还替少将夫人担心过,随着男方的官越做越大,她老公,会不会也想要个儿子来传宗接代?
  没想到,沈竟会有这样新鲜的想法。她想这个女人,不是太傻,就是太聪明。
  知道这对夫妇的人,都以为少将当初娶这个女子时,一定是看中了女方的家庭,牺牲自己的才貌换来的婚姻。
  因为男方是农村人,女方是城市人,而且,女方的父亲还是清华大学毕业的工程师。那时的中国,农村的别名就是贫穷。
  实际情形不是这样,当年梁刚入伍,经过半年的新兵训练,在全团的新兵比武大会上,他参加的机枪、步枪百米射击比赛,均是满环,夺得两个单项第一,获神枪手称号,被评为全团标兵。他被分配到军区的警卫团,进而又被提为班长,一年后,由于领导发现他文才极好,又被提为团参谋部文书,给首长起草各种讲话稿、文件,一时成为团里的明星战士,加上他人长的风流倜傥、英俊潇洒,他成了军区大院,所有年轻女孩的梦中情人,知道他前程远大。
  这时,梁的师长找他谈话,说是他二女儿喜欢梁,问他愿不愿意交个朋友,梁很意外,他知道师长有两个年轻漂亮的女儿,没想到会看上自己,因为双方差距太大。
  梁没支声,师长见他这样,就说,让他再考虑一下,但他女儿是认真的,他们老两口也同意,认为小梁不错,才找他谈,并说,他们老两口没有儿子,将来老了,希望两个女儿,能有两个好女婿照顾,他们也就放心,其他无所谓,主要是人品好。更说,如果你二女儿不喜欢,大女儿你也可考虑,两个女儿都喜欢你。
  师长的一席话,说的梁很感动,他很感谢首长的直率和对自己的看重。但冷静下来后,他对自己说不行,他知道,娶了师长的女儿,他的仕途一定是宽广的、顺畅的,但他想到母亲,身在农村的母亲,母亲为了他们几兄弟,不舍得吃,不舍得穿,一个农村妇女,师长的女儿会尊重,照顾她吗?他不敢冒母亲被轻视的危险,而且,师长要找的女婿,显然是希望将来能继承和照顾他老两口的。这两年多在警卫团的生活,也使他不愿意一辈子充当首长的警卫员、勤务兵的角色,对未来他有更远大的理想,对自己他有更高的期许。
  考虑了一星期后,梁婉言谢绝了师长的提议。这事,在团里引起了大的轰动,大家都说他傻,而且,他完了,首长肯定要给他小鞋穿,什么提干、读军校,全没戏了。
  幸运的是,这位师长是一个大度之人,他没有阻止梁的提升,一年后梁上了某军事大学,师长还设宴款待他,替他送行,说自己早知道他是个人才,前途无可限量,话语中还替自己和自己的女儿惋惜。梁对首长的宽阔胸襟,不由心生敬慕。他从师长那里学到了宽容。
  读完军校,梁被一个到军校来视察、演讲的军队首长看中,调到北京总参当了首长秘书,从此,开始了他的仕途生涯。
  现在这个媳妇,是老家的人介绍的,他喜欢她的开朗通达、勤劳肯干,虽是知识分子家庭长大的,却没有知识分子家的那种小家子气的矫情。
  虽然长相差些,但她直率、大大咧咧的性格正好和他的谨小慎微、少言少语的性格互补,他在她身边感到生活从未有过的轻松、快乐。以致使他感受不到她的样貌的缺陷。
  事实证明他的选择是对的。
  结婚二十多年,女方家从不需要他的照顾分心,不需要他的钱,老岳父还能在精神、经验上指导他,他们经济困难之时,还能支持他。他们情同父子。
  岳父去世十年后,迁岳父魂时,他写了一首诗给岳父。还有序。
  1988年8月,我正在北京的解放军政治学院读书,岳父突发脑溢血,妻携幼女前往探视。数日后,岳父去世。我未能前去送葬,一直惭愧。岳父是饱学之人,酷爱集邮、读书、集书;一生坎坷,饱受政治运动之苦,但处世淡然,不计名利,关心子女;论及社会,必为高见。去世十年后迁葬,我和妻子专程到岳父新魂前祭扫。看黄土一堆,思岳父一生,不禁泪眼迷离。
  春麦黄土映心魂,
  素装泪眼泣儿孙。
  一生追求总好胜,
  古稀教诲理求真。
  满腹经纶诗书画,
  颠沛坎坷酸辛苦。
  转瞬成鹤十年去,
  留于子孙梦中寻。
  而他的老家,每年他都要拿回钱去,养父母,养弟弟妹妹,甚至叔伯兄弟。二十多年,从老家带出来参军、上军校、提干的,有不下三十人,这其中有多少周折,花费多少钱财,沈从来不曾抱怨,反而整天心满意足,以有这个英俊、才子丈夫为荣。因为,以她的品貌,她的高中毕业文凭,她能从山东调到北京,能从一个工人身份变为干部,在北京这座大城市,她能不操心工作,不操心钱,出入有车,居有好房,受人尊重,全是因为嫁了这个好丈夫。
  后来,梁总结什么是好夫妻、好婚姻,以他的经验,他认为那应是这个人需要的。
  梁被提为少将后,在离家有八百公里的地方上班,夫妇面临两地分居的问题,都是四十出头的中年人,如狼似虎的年纪。送行酒会上,有朋友就此开玩笑,说,嫂子,大哥去了几百里外的地方,你又不能跟着去,还要为他守着北京这个大本营,你俩要长期见不到面,你不担心大哥把持不住,会出问题?现在部队的漂亮女秘书,漂亮女兵,漂亮女官,可主动呢。
  沈说,不会,八百公里,几个小时的车就到了,一早一晚,我打电话査房查夜,周末,他坐车回来,他不回来我去,我就说,我给你洗洗衣服,洗洗被子,洗洗袜子,这总行吧,没话说吧。
  省得撞上,离他住地还有一小时的时候,我给他打电话,让他收拾收拾,有什么也别让我看见,他就有什么,咱们看不见,不就什么也没有了。不过,以后他要回来的周末,你们要少来,多给我们点时间,好消耗消耗他多余的精力。好让他少犯错误。
  一席话说得众人哈哈大笑。
  这些年,梁除了给首长写无数的材料、讲话稿外,自己业余还写诗,抒发情感。出了一本诗集。
  在有一年他老婆集体随团去海南旅游时,他曾给他老婆写了一首诗,诗虽不能算上品,但可见其情缱绻,令人羡慕:
  青鸟展翅九重天,
  南国风光好千般。
  椰树备否乘凉椅,
  沙滩可有遮阳伞?
  天涯何处芳草绿,
  海角曾见红豆艳?
  我欲乘风随君去
  省却珠泪润心田。


只嫁有钱人(一)


  她一头披肩长发烫成蓬松大卷,染成亚麻色,从头披散到肩背以下,自由散漫,引人注目,她吸一支烟,吐着长长的烟卷,喝一口酒,用长长的指甲,弹烟灰,把“我很寂寞,想找男人”几个字,用身体语言,一连串动作,表达的那样性感、张狂的女人,这老板还是第一次看过。
  潜意识里,她怕这个男人会和他前妻旧情复燃,重归于好。每一次他去的这半天,她都象被放在火上煎熬,一分一秒数着过,头疼欲裂,她从来没想到过,她未来婚姻生活当中的情敌,会是一个被她打败了的女人———她丈夫的前妻。
  她从那个女人的等待、隐忍中看到了这个女人的利害,看到了一股杀气、一股冷气,暗藏着“可怕”二字。
  这已经是丽丽的第三次婚姻了。
  现在的这位丈夫是英国人,比她大10岁,搞大型工程承包建设的,公司资财有几亿美金,承接世界各地大型工程场馆的建设,来北京是为了接奥运工程,她做了他一年女友后,他在北京注册了公司,让她做他的北京办事处主任直到现在,他们是在认识、相好两年半后结婚的。
  丽是湖北人,高中没毕业,17岁的她,就跟从北京到湖北出差的一个工厂的销售员私奔了。
  北方小伙子高大英俊,自小在都市长大温文尔雅、潇洒大度,作为一个大厂的销售员,手里掌握着货物、货款,是当地那些小批发商极力巴结奉承的对象,他因此能得到不少外快,花钱自然大方。
  在一次偶然结识之后,她发疯似地爱上了他,他俨然就是她少女时代心中梦想的白马王子,她追他到了北京。她早厌倦了她的兄弟姐妹,为了几个小钱、一点小利,整天大家吵闹的穷日子。
  男方父母死活不同意,嫌她是外地人,怕将来没有工作,上不了户口,要他们养。没办法,他们只有租屋同居。
  由于青年男女,都没有避孕经验,不久就怀孕了,这段同居的日子,不到两年就散伙了。
  那时孩子才几个月大,她又爱上了另一个男的,男的是一个歌厅、桑拿洗浴按摩中心的老板,30出头,有家小,他们是丽丽跟一个女邻居到歌厅做坐台小姐时认识的。
  这个老板和客人谈话时见到她,她一头披肩长发烫成蓬松大卷,染成亚麻色,从头披散到肩背以下,自由散漫,引人注目;她吸一支烟,吐着长长的烟卷,喝一口酒,用长长的指甲,弹烟灰,把“我很寂寞,想找男人”几个字,用身体语言,一连串动作,表达的那样性感、张狂的女人,这老板还是第一次看过。
  他立时被迷住了。他端起酒杯走过去,叫服务生送一杯红酒过去,她接过,对他点点头,举杯和他相撞说,“干杯。”他喝完酒,留下了她的call机,自此追求她。
  一开始,她隐瞒了她有一个未婚生女孩的事,等到他离婚和她结婚后的第八年,她以前男友的父母,找到她,让她把那女儿带走,因为,半年前,女孩的父亲,他们的儿子已经去世了半年了,他们没有能力和精力抚养这女孩,让做母亲的把她带走。丽丽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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