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社科电子书 > 定是红楼梦里人 作者:周汝昌 >

第3节

定是红楼梦里人 作者:周汝昌-第3节

小说: 定是红楼梦里人 作者:周汝昌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导乙捕嘤氪说卦ㄔ瓷詈瘢叵得芮小H缱鳌独喜杏渭恰返牧跆疲鳌短湫σ蛟怠返恼藕匏栽谑琢校耪呱卸唷=蛎糯蟊ㄖ街鹑战杂辛亍�
  张爱玲自童幼即与小说结缘,并非无故。
  她在天津住到9岁上(1928年,本书按当时虚岁纪龄叙述,前后同,不再赘注),又迁回出生地上海。14岁时,又写出了《摩登红楼梦》,共有六回书文。她父亲张廷重为之撰配了回目。
  这六回书,无缘得见;要想略窥她在高小初中阶段的“红学”水平,只好借重这六回回目。其文如下:
  第一回
  沧桑变幻宝黛住层楼
  维犬升仙贾璉膺景命
  第二回
  弭讼端覆雨翻云
  赛时装嗔惊叱燕
  第三回
  收放心浪子别闺闱
  假虔诚情郎参教典
  第四回
  萍梗天涯有情成眷属
  凄凉泉路同命作鸳鸯
  第五回
  音问浮沉良朋空洒泪
  波光骀荡情侣共嬉春
  第六回
  陷阱设康衢娇娃蹈险
  骊歌惊别梦游子伤怀
  先说说书名的取义。
  “摩登”是那个年代最为流行的“新名词”,即英语modern译音。英语本义不过是“现代”的意思。到译为“舶来品”时却发生了特殊的涵义和语气,用时是表示“时髦”(现今又改用“时尚”了),即最时兴“盛行”的,不太严肃的口吻和评论。
  不但如此,后来索性将“摩登”二字干脆代替了“摩登女郎”的专用语词——只要一看这两个字,眼前便浮现出一幅烫发、旗袍、高跟鞋、项链……乃至新奇式样裸露腿臂的漂亮女人!
  那么,定名为“摩登”《红楼梦》的用意是什么呢?
  是“现代化了的《红楼梦》吗”?例如“瞧,那边来了个大摩登!”是我年青时候常常听得见的“语式”。
  毕竟张爱玲的《摩登红楼梦》是怎么样的?六回书既未目睹,臆揣妄议不但无益,也是“危险”的——容易弄错了,离人家原书太远了,闹笑话。如果一定要姑妄言之的话,则似乎给人留下了几点印象:
  一是“宝黛爱情”为主,第一回回目明白标出了。
  她说第一回是傅秋芳寄了相片给宝玉,于是袭人要拿去和林黛玉比,看到底谁美!……
  这才明白:原来名曰“摩登”者,是加入了现代事物——已有了照相机了!这似乎有点儿像今日之“戏说”。若然,可不必深论。但我仍然十分惊奇,她的构思确实是出人意表,让人赞叹。试问,一般读者,有几个是会把傅秋芳记在心里的?而她一下子就抓住了这个人物,构成新思。
  二是贾璉“膺景命”,他受宠升官,也像“家道复兴”?
  三是“弭讼端”,点染些家庭、社会纷争内幕之类。
  四是“赛时装”又模仿“群芳”而摩登化起来了。
  五是“浪子回头”——浪子是谁?宝玉吗?那岂不与高续第八十一回“奉严词两番入家塾”半斤八两?
  六是“浪子”、“情郎”、“情侣”、“游子”,是一人?是不止一人?除第一回出了个“宝黛”,再无具体人物姓名了,没法猜测。
  七是夹有悲欢离合,生离死别的曲折。
  八是“有情人终成眷属”(似受《老残》影响)是一对男女。然而同时又“泉路”作了死后的“鸳鸯”,这是另一对?还是同一对的先喜后悲情节变化?……
  这些,我都感到困惑甚至“担心”。担心的是:这种回目不仅仅是她父亲的代笔,迥异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之口角,重要的更在其书文内容思想观念,恐怕包涵了父亲张廷重头脑中的东西——那可就问题复杂了。
  对于这六回据说是她14岁时写的《摩登红楼梦》,是否真出她手?我斗胆表示有疑。我已说了,从回目看,一点儿不像几岁小女孩所能考虑的情节内容,既云是她父亲代拟回目,这就让人感到不仅仅是回目“代拟”的问题,至少,如果真的爱玲起笔,写了若干孩子式的小说,父亲张廷重一时乘兴就其幼稚的底草大施“润色”——多半就成了他自己的“作品”了。我们可以相信张爱玲自幼喜欢小说,很早开始动笔试为,这不会假;但若以为那六回《摩登红楼梦》就是她的处女作,则尚可商量。因此,不想为此多作揣度之评议。
  我初见“摩登红楼梦”此名,心下断定必是借《红楼》书中人物姓名,编写情节,而杂以她所处的时代社会的新风气新事物,使之带上了“现代化”的意味的一种戏作。后来得知,果然所料不差,如:她写贾母榻前有鸦片烟灯,贾琏升官,是当了铁路局长……。不必多举,一斑可以窥豹。而且,我也想到其间必然是她那时候家庭生活的一种反映。当我知道她父亲曾任天津铁路局英文秘书时,所想也就得到了证实。
  不过此刻只借此不宜全付阕如的一个史页来引绪开端,也无大妨碍。因为,关键点不在一个少女彼时彼地的“仿红楼”成就如何,而是在于:世上少有这样的先例与“后例”:这是一位奇女子,从韶龄便极度不满于高鹗的伪续,而以此形式发出了破天荒的第一声抗议!总之,《红楼梦》给予她的影响之巨,可见一斑。
  
  第七篇 最坏的亚东本
  
  张爱玲的红学,严格说来,应自1973年定居洛杉矶之后方为正式的开始。如果以为这样说太“严”了,那么可以说从那时起即进入了一个飞跃的时期。
  这个关键,她从此才看到了“脂本”,即《脂砚斋重评石头记》。
  从这一点来评说,她是个“红学后进”,因为她得见脂本太晚了。
  那么,在此以前,她看的《红楼梦》又是什么本子呢?
  这方面有无资料记载,愧无所知。如今试作若干推测,也许“虽不中而不远”,则何幸也。
  据可查知的年月行踪来看,她1920年生于上海,到3岁迁居到天津,时为1922年。她住天津一直到9岁时(1928年)方又返回上海。在这小学生时期,她已喜读小说《红楼梦》和《三国演义》。
  在天津,那时流行的《红楼梦》是什么本子?
  依我个人的追忆而言,大约是两种:一是旧式坊间本,即所谓“绣像增评”的“程甲本”支系的翻刻、翻印本,称名《石头记》、《红楼梦》、《金玉缘》,不尽一致;又分为石印本、铅印本,形式繁多。二是“新式”铅字排印本,即“亚东图书馆”所印,卷前有陈独秀序和胡适的《红楼梦考证》,以“标点分段”款式为“新式”之特点。此本后来压倒了旧坊本,带有“垄断性”影响,文化人、学生,大抵看的是“亚东本”。
  “亚东本”的特点,除了“新式标点”等之外,最“重要”的是它首次以“程乙本”为底本(加上不规范的杂校变动),从此“打破”了“程甲天下”。
  我猜想:如果张煐(爱玲本名)小时侯看这部书,在津有可能还是先接触旧坊本;到了上海,那地方从清末光绪年间就是个“大印红楼”的热闹市,数不清的书局都在印,年年有新版——换汤不换药,一概“程甲”系苗裔(刊刻者略有字句歧异小变动)。然而“亚东”也同样出于上海。这就是说,张爱玲在小学、初中之际,恐怕这两种“旧”“新”之书都已看过了,而且看得不知已达多少遍,两者字句的歧异处,她熟悉得很。
  这样,她的“红学”也是从“版本学”开始的——因为她似不曾深入考究作者雪芹的事情,知识限于一般性范围。
  “亚东本”是个天下最坏最糟糕的“新”本!
  可“怜”:直到1973年,她卜居洛杉矶后,才有机缘目见“脂本”——她已然是53岁的半老之人了。
  她看了“脂本”,是怎么想的?说了写了些什么?
  事关重大,岂可无言。
  诗曰:
  五十三年逝水东,惊奇入眼字皆红。
  堪嗟程甲兼程乙,不满高人一笑中。  
  
  第八篇 令人惋惜的错误
  
  《红楼梦魇》,定为一部著作的书名,这所为何故?要它起什么作用?引导读者走向何方?
  我真不知张爱玲女士这样做的心理状态是怎么样的。我首先从这儿谈起,岂为无故。它阻碍了我了解她的“红学”业绩长达17年之久,又岂为小节细故,微不足道,可以置而不论?
  不拘做什么事,写什么书,说什么意见,要有一个严肃态度,要有一份虔诚真挚。逢场作戏,“毫无所谓”,这已不足为训;若再信口开合,博人一笑,将重要的事化为一点点“笑料”,借以显示自己的“潇洒”、“超脱”、“机智”、“才华”,则更是一种恶德、下品。无论人、文、语、言、行止、气味,都有一个“品”的问题。明人文士的“小品”文字,凭借一点口齿伶俐,文句新奇,颇能吸引、倾倒不少喜爱文艺而识解不高的人,然而也就被高级评论定为“小品”,它怎么巧、妙也大不起来。就是从根本上失去了做学问撰著作的严肃和虔诚——这一点灵魂没有了,还讲什么意义价值?开开玩笑而已矣。
  这是我不喜欢此书的一大主因,不是一般的不喜欢,简直一看见就老大的不舒服,从心里感到难过,乃至有些悲感——为谁?为什么而兴悲感?那当然可以暂且细剖或者各凭自己的“读”可也。
  后来从材料得知,这并非她所自拟,是友人代议,她采用了的。
  (张文)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上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intheRed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问起“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一种疯狂。
  这,又使我仔细揣度了很久:她真喜欢这个书名?还是为了友人的关系而不好峻却?我不相信她有拿《红楼梦》的问题来开开小玩笑,像说相声一样博台下哄然一笑的那用意和心情。
  可惜,她终于采用了这个不严肃、不虔诚的语意。
  这是一大遗憾。
  假使曹雪芹当日十年辛苦、血泪著书是为了让世人都陪他作一场“梦魇”,那么《红楼梦》岂不就是这“古今不肖无双”者的满纸梦呓了?
  呜呼,古今异事,有如斯者乎?说雪芹的书让人感到“梦魇”,是一种比“不可知论”还不如的识见。“不可知”,也还有它自身的严肃态度在。“不可知”,可以是自愧能力太低,无力解读破译,还可以有本身的逻辑,可以原谅。至于沦为“梦魇”,那就是不相信自己还可以“自圆其说”,但宣传“梦魇”就成了不相信别人、群众、一切后贤来哲,以为都无法研究出任何道理和收获,大家都一齐为“梦魇”而心头作恶、懊恼无穷!
  这可以吗?应该吗?
  我以为张爱玲定此书名,是一个令人惋惜的错误。
  诗曰:
  梦魇奇书华夏尊?如何面对古人魂?
  张君高论篇中寓,书未开封字已昏。
  奇外出奇也可知,只应自愧力份低。
  既然文理楼台在,“魇”字缘何是筑基? 
  
  第九篇 一篇自序大方家
  
  《红楼梦魇》是张爱玲留下的一本红学著作,所以就成为我这小书的评论主体,打算从她的一篇自序说起。
  这篇序很重要,代表着她十年红学收获和治学心情,是了解她的文心的一把钥匙。
  这篇序代表了她的文笔风格。其特色是很平实,不玩弄笔花,扭捏一些“文艺性语言”。真正的“白话”,朴素的心音。
  但更让我读来舒适的是不摆“学术”架子,不写“学院派论文”,更无洋八股土八股气味。
  然而对某些读者来说却有一个“缺点”:她自己是天赋高明,上智上慧,不耐烦“婆婆妈妈”式唠叨,也不喜“教诲凡人”的腔调,她“惜墨如金”,只写出“结语”,不知其间委曲婉转处省略了(自己明白),一般读者和笨些的学生就会觉得她写的往往是“半截话”和“不完全句”,觉得“太不规范”……。领会起来有些吃力,消化不动。
  这是上智上慧与常智常慧之间的差距和“冲突”。
  我希望这个“缺点”不致阻碍有些人的阅读愿望或阅读兴致。需要细心,需要“培训”自己的阅读习惯,不要只喜“文从字顺”、死死板板的“课堂作业”的一切摆在浮面,缺少深度丰盈的肤浅单薄文字。
  还要不断提高自己的“参悟”能力——你别太“省力”,也得费点儿神思去思忖、玩索、寻味,主动去契合著述者的语音心意。
  其实,这岂止是张爱玲的文章的特点,就是读曹雪芹的原书,又何尝不是如此?作者与读者不应是“冤家对头”,而该是“知己莫逆”才行。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