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艺术 作者:周汝昌-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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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红楼》文化有“三纲”
曹雪芹的《红楼梦》并非“三角恋爱的悲剧故事”。我个人以为,它是中华的唯一的一部真正当得起“文化小说”之称的伟著。因此我提出“《红楼》文化”这个命题。《红楼》文化包罗万象(有人称之为“百科全书”,殆即此义),但那位伟大的特异天才作家雪芹大师却又绝不是为了“摆摊子”,开“展览会”,炫耀“家珍”。他也有“核心”,有干有枝,有纲有目,这就又是我在标题中提出“三纲”的原由。
若问三纲皆是何者?那当然不会是“三纲五常”的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红楼》文化之三纲:一曰玉,二曰红,三曰情。常言:提纲掣领。若能把握上列三纲,庶几可以读懂雪芹的真《红楼梦》了。
先讲玉纲。
雪芹之书,原本定名为《石头记》。这块石头,经女娲炼后,通了灵性——即石本冥顽无知之物,灵性则具有了感知能力,能感受,能思索,能领悟,能表达,此之谓灵性。此一灵石,后又幻化为玉,此玉投胎入世,衔玉而生——故名之曰“宝玉”。宝玉才是一部《石头记》的真主角。一切人、物、事、境,皆围绕他而出现,而展示,而活动,而变化,……一句话,而构成全部书文。
如此说来,玉若非《红楼》文化之第一纲,那什么才够第一纲的资格呢?
次讲红纲。
《石头记》第五回,宝玉神游幻境,饮“千红一窟”茶,喝“万艳同杯”酒,聆《红楼梦曲》十二支——全书一大关目,故尔《石头记》又名《红楼梦》。在此书中,主人公宝玉所居名曰“怡红院”,他平生有个“爱红的毛病”,而雪芹撰写此书,所居之处也名为“悼红轩”。
如此说来,“红”非《红楼》文化之第二纲而何哉?
后讲情纲。
雪芹在开卷不久,即大书一句:“此书大旨谈情。”石头投胎,乃是适值一种机缘:有一批“情鬼”下凡历劫,它才被“夹带”在内,一同落入红尘的。所以《红楼梦曲》引子的劈头一句就是“开辞鸿濛,谁为情种?”甲戌本卷首题诗,也说“漫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红”与“情”对仗,叫做“借对”,因为情字内有“青”也。诗圣杜甫有“步月清宵”、“看云白日”之对,正是佳例。)须知,那情痴情种,不是别个,正指宝玉与雪芹。
由此可见,“情”为又一纲,断乎不误。
我先将三纲列明,方好逐条讲它们的意义与价值,境界与韵味。我们应当理解,雪芹为何这等地重玉、重红、重情。对此如无所究心措意,即以为能读《红楼》,讲红学,那就是一种空想与妄想了。
中华先民,万万千千年之前,从使用石器中识别出与凡石不同的玉石来。中华先民具有的审美水准,高得令现代人惊讶,称奇道异。他们观察宇宙万物,不独见其形貌色相,更能品味出各物的质、性、功能、美德、相互关系、影响作用……。神农氏的尝百草、识百药,即是最好的证明。经过长期的品味,先民了解了玉的质性品德,冠于众石,堪为大自然所生的万汇群品的最高尚最宝贵的“实体”。玉在中华词汇中是最高级的形容、状词、尊称、美号。
比如,李后主说“雕栏玉砌今犹在”,苏东坡说“又恐琼楼玉宇”,是建筑境界的最美者。天界总理群神的尊者,不叫别的单单叫做“玉皇”。称赞人的文翰,辄曰“瑶章”,瑶即美玉。周郎名瑜,字公瑾,取譬于什么?也是美材如玉。称美女,更不待说了,那是“玉人”、“玉体”、“玉腕”、“玉臂”……。美少年,则“锦衣玉貌”。醉诗人,则“玉山自倒”、“玉山颓”。……这样列举,是举之难罄的。
这足可说明,玉在吾华夏文化传统中,人们的心中目中,总是代表一切最为美好的人、物、境。
你若还有蓄疑之意,我可以再打比方,另作阐释。例如,世上宝石品种亦颇不少,中华自古也有“七宝”之目。但有一点非常奇怪——西洋人更应加倍不解:西洋专重钻石,以它为最美,最贵。中华却独不然。清代也有“宝石顶”,那是官场上的事,高雅人士没听说有以钻石取名的,比方说“钻石斋主”,可谁见过?你一定知道“完璧归赵”的历史故事,那是周朝后期诸国(诸侯)“国际”上的一件大事,只因赵国的和氏璧,其美无伦,天下艳称,秦王闻之,愿以十五城的高代价请求“交易”,演出蔺相如二段堪与荆轲比并的壮烈故事(他归赵了,并未牺牲。“烈”字不必误会)。“连城璧”已成为最高的赞词。但是,你可听说过秦王要为一块大钻石而出价“十五城”?当你读《西厢》,如看到这么一首五言绝句——
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疑是钻人来!
那你的审美享受会是怎样的?这只能出现在“说相声”的段子里逗人捧腹而已。
孔子很能赏玉,他也是艺术审美大家,他形容玉的光润纹理之美,曰“瑟若”,曰“孚尹”。他以为玉有多种德性。他的师辈老子,尽管反对机械区分,主张“和光同尘”,而到底也还是指出了石之“碌碌”与玉之“珞珞”。假使他不能品味石玉之差,他又如何能道得出那不同之处?中华文化思想认为,石是无知觉的死物,玉却是有灵性的“活物”。
至于钻石,它根本不在中华文化的高境界中享有地位。
玉毕竟不难解说。可是那“红”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红,对我们来说,是七彩之首,是美丽、欢乐、喜庆、兴隆的境界气氛的代表色。它还代表鲜花,代表少女。
过年了!千门万户贴上了春联,那是一片红。结婚了,庆寿了,衣饰陈设,一片红。不论哪时哪地,只要有吉祥喜庆之事,必然以红为主色,人们从它得到欢乐的美感。也许由于汉族尤其重红色,所以辛亥革命之后,成立了民国,那代表五大民族的国旗是五色以标五族:红黄蓝白黑——汉满蒙回藏。
花,是植物的高级进化发展的精华表现,显示出大自然的神采。花,有各种颜色,但人人都说“红花绿叶”。李后主的《相见欢》的名句:“林花谢了春红!”他怎么不说“谢了绿叶”?宋诗人说“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你也许辫论:这不也出了个紫吗?要知道,红是本色,紫不过是红的一个变色(杂色)罢了。
这就表明:中华人的审美眼光,是以红为世界上最美的色彩〔1〕。
花既为植物之精华,那么动物的精华又是什么呢?很清楚:“人为万物之灵”!人是宇宙造化的一个奇迹,他独具性灵。而人之中,女为美,少女最美。于是红就属于女性了,这真是顺理成章之极。于是,“红妆”、“红袖”、“红裙”、“红颜”、“红粉”……都是对女性的代词与赞词。宋词人晏几道,在一首《临江仙》中写道是:“靓妆眉沁绿,羞脸粉生红。”这红奇妙,又有了双重的意味。
说到此处,我正好点醒一句:红楼,红楼,人人口中会说红楼,但问他,此楼为何而非“红”不可?就未必答得上来了。
昔人爱举白居易的“红楼富家女”之句来作解说,我则喜引晚唐韦庄的诗,比白居易的诗有味得多——
长安春色本无主,古来尽属红楼女。美人情易伤,暗上红楼立。
明白了这些文化关联,才会领略雪芹所用“红楼梦”三字的本旨以及他的文心匠意。
好了,由韦庄的佳句正又引出一个“情”字来了。
情是什么?不必到字书词典里去查“定义”“界说”。此字从“心”从“青”而造。中华语文的心,与西医的“心脏”不同,它管的是感情的事。而感情亦即人的灵性的重要构成部分。再者,凡从“青”的字,都表最精华的涵义,“精”本来之精,又喻人之精。“睛”乃目之精。“清”,乃水之精。“晴”,乃日之精。“倩”“靓”,也都表示精神所生之美。那么,我不妨给“情”下个新定义:“情,人之灵性的精华也。”
在中华文学中,“情”是内心,与外物、外境相对而言。现代的话,略如主观、客观之别。但在雪芹此书而言,“情”尤其特指人对人的感情,有点像时下说的“人际关系”。
在中国小说范围所用术语中,有一个叫做“言情小说”。这原是相对“讲史”、“志怪”、“传奇”等等名目而言的,后世却把它狭隘化了,将“言情”解得如同西方的“恋爱小说”了。
那么,雪芹所写,所谓“大旨谈情”,是否是“男女爱情”呢?不就是“宝黛爱情悲剧”吗?这有何疑可辩?
答曰:不是,不是。
我提请你注意:二十年代鲁迅首创《中国小说史略》时,他将第二十四章整个儿专给了《红楼梦》,而其标题,不但不是“爱情小说”,连“言情”也不是——用的却是“人情小说”!
这道理安在?请你深细体会参悟。
上文讲“红”时,已引及了宝玉在幻境饮的茶酒是“干红一窟”、“万艳同杯”,百年前刘鹗作《老残游记》,在自序中早已解明:雪芹之大痛深悲,乃是为“千红”一哭,为“万艳”同悲。刘先生是了不起的明眼慧心之人。
既然如此,雪芹写书的动机与目的,绝不会是单为了一男一女之间的“爱情”的“小悲剧”(鲁迅语也)。他是为“普天下女子”(金圣叹语式也)痛哭,为她们的不幸而流泪,为她们的命运而悲愤。
这是人类所具有的最高级的博大崇伟的深情。懂了它,才懂了《红楼梦》。
至此,也许有人会问:你既提出这三纲,那它们是各自孤立的?还是相互关联的?如是前者,似觉无谓亦无味;如是后者,那关联又是怎样的呢?
我谨答曰:当然是相互关联的。试想,此是三种天地间突出特显之物的精华极品,即矿石之精,植物之华,动物之灵。三者是互喻而相联的。好花亦以玉为譬,如“瑶华”、“琪花”、“琼林玉树”皆是也。南宋姜夔咏梅的词,就把梅瓣比做“缀玉’——梅兰芳京戏大师的“缀玉轩”,即从他取义。所以人既为万物之灵,遂亦最能赏惜物之精与植之华,如见其毁坏,即无限悲伤悯惜。“玉碎珠沉”,“水流花落”,这是人(我们中华人)的最大悲感之所在!
“众芳芜秽”,“花落水流红”,“流水落花春去也”,“一片花飞减却春,风飘万点更愁人!”“无可奈何花落去!”……
雪芹的《红楼梦》正是把三者的相互关联作为宗旨,而写得最为奇妙的一部天才的绝作。
这就是《红楼》文化代表着中华文化的道理。
为了讲说《红楼》艺术,先对此“三纲”得一总揽的认识,那是太必要了。
〔1〕一位英国译者认为,基于不便明言的理由,“怡红院”只能译成“怡绿院”,他真的这么做了。但他似乎也意识到,书名是不好译成“绿楼梦”的,他很聪明,他“绕过去了”,他译成了“石头的故事’。但从这一点,更看出《红楼梦》的文化涵量之丰富与“红”的关键性质了。
第二章 “奇书文体”与《红楼》“三要”
1993年8月25日,接到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浦安迪(Andrew H。Plaks)教授的来函并论文打印本。他是小说叙事美学的专家,兼通汉学,尤其对中国明清章回小说有独到的研究,是我佩服的学友。他的新论文的命题是:《红楼梦与“奇书”文体》(此论文是用中文撰写的)。他写于10月10日的来札中说:
祝颂您和阖府近来迪吉。上月在北京出席中国小说会议时,未能前往拜访致敬,心有歉怀。(引者按:他前此不久到京曾来晤谈。这二次来时,也曾电话询问,欲谋一面。但因我外出,未能如愿。)现将与会的小论文一份寄奉,如您有片刻之暇而一寓目,则您会看出我对本主题的思路是受了您那部对《红楼梦》的重要阐释的著作的启迪。——引者译自原英文信件。
浦教授指的是拙著《红横梦与中华文化》一书。此书虽于1989年出版(北京、台北分出),但我于1987年4月1日曾到普林斯顿大学,在校中的“壮思堂”作了《红楼梦结构学》的演讲,引起了听众的注意。那次浦教授是邀请人和主持者,虽然他早就研究小说结构学;但我的结构论可能增添了他的思考意兴;而我那本书,也就是彼时在海外动笔撰写的。
浦教授寄来的论文,非常重要,本章文字即拟就此略作介述,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