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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红楼艺术 作者:周汝昌-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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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本书开头用过“一架高性能的摄像机”的比喻。与此章相较,那是新式科技的观念了,而且摄像的毕竟摄不得心。说众生皆具于一架机器,岂不太觉浅薄可笑。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从来不仅仅是个“像”的问题,——这在前章以绘画作比时,也已略略触及。此其一。
  其二,就现代文艺理论而言,“体验生活”,“进入角色”,早属习闻之常言。二百数十年前的雪芹,写一部《红楼梦》,几百个男女老少、尊卑贫富的“人物画廊”(西方名词与观念:Gallary of characters),他又是怎么样体验的和“进入”的呢?真是不可思议,难于想象。
  然而我们有了雪芹这么一个实例,并不玄虚。我们讲《红楼》艺术,除了赞叹佩服,也还是为了探讨与解释,从这个探讨解释中或许可以得到某些有利再生“雪芹第二”的希望。正是——
  万物众生具于我,二喉两牍见之谁?
  〔1〕此系我凭记忆用自己的措词略述余女士的大旨,不一定精确。她后来又有中文本论文,其用语似为“多元感情”的提法,值得参考。
  
  第十七章 两次饯花盛会
  读《红楼》的人,往往只知道有一次“葬花”,而不知实有两次。又往往只知道有一次“饯花”,也不知实有两次。葬花第一次在第二十三回,是暮春;第二次在第二十七回,是孟夏。首次葬的是桃花,二次葬的是石榴、凤仙等杂花。著名的《葬花吟》是二次的事,但人们(包括讲者、画者、演者……)常常弄混了,以为都是一回事。但这毕竟容易澄清。若讲饯花也有两次,就要费劲儿了。
  首次饯花,书有明文,检阅自晓:那是四月二十六日正值芒种节,“尚古风俗”,女儿们要举行饯花之礼,因为时序推迁到芒种,乃是百花凋尽,花神退位之期,故此盛会饯行。脂砚对此批云:这个说法不管它典与不典,不过只取其韵致就行了。这其实又是雪芹设下的与“沁芳”相辅而行的另一巨大象征意境:从此与三春长别,纪群芳最末一次的聚会——过此以后,花落水流,家亡人散,“各自干各自的”去了。
  那一日,真是满园的花团锦簇,盛况非常,第二十七回不难检读,故不必多赘。倒是我所说的二次饯花,须得细讲方明。此刻,我要先表出一点:饯花会的参与者是诸芳群艳,但饯花的“主人”却是宝玉。我们如果回忆雪芹令祖曹寅自号“西堂扫花行者”,那么我就要送给雪芹一个别号,曰“红楼饯花使者”。这个号,加之于他,很觉切当。
  说到此处,请君重新打开第六十三回吧,那回目是:《寿怡红群芳开夜宴》。
  虽说是夜宴为正题主眼,可是大观园里那日从白天就热闹起来了,那盛况恰与第二十七回依稀仿佛,园里众人的聚会,怕是最全的一次了。
  有人会致疑:这是写给宝玉过生日祝寿,这和饯花会是风马牛之不相及,如何说得上是“一次”“二次”?
  你忘了,回目是“群芳”,夜宴行酒令,掣的又是花名签,都为什么?老梅、牡丹、芙蓉、海棠、红杏、夭桃……都掣归其人了,最末收局的又偏偏是“开到荼蘼花事了”,又为什么?而且签上又特笔注?“在席者各饮三杯送春{注:此二字有着重号}。”这又为什么?对此一无所悟;那么读《红楼》也就太没意思了,“絮絮烦烦地太惹厌了”(一种外国人读后的反应语)。
  这一场夜宴,名为介寿怡红,却正是为了一个“花事了”,百花凋尽,众女儿举杯相送,——也送自己。而这种饯花之会的主人公,则正是宝玉。
  君不闻秦可卿对熙凤告别之言乎——
  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
  饯花葬花,群芳沁芳,象征的,拱卫的一个大中心,就是:宝玉之诞生,不过是为了让他充当一次“饯花使者”而已!
  不知你可想到过:那四月二十六日的首次饯花之会,暗笔所写,也正是宝玉的生辰寿日。讲《红楼》艺术,不明此义,也就买椟而还珠,得筌而忘鱼了。
  原来,书中众人的生辰日期,都曾明文点出过,如黛玉是二月十二(花朝所生,故为“花魂”代表);探春是三月初三上巳日,宝钗是正月廿一日,连贾母、元春、凤姐……,都不例外,而唯独不言宝玉实生何日。怪哉!
  但不管雪芹的笔法如何“狡绘”(脂批之语),我们也能“破译”他设下的迷阵。他运用的又是明修与暗度的另一种交互配合之妙法:在第二十七回,只言日期,不点生辰;在第六十三回,又只言生辰,而不点日期。盖雪芹相信:当时后世,自有慧心人识破奥秘,何愁不遇赏音知味。在雪芹的“脾性”上说,纵使千秋万世并无一看懂,这也无妨;他绝不为了讨人的好懂,而把一切都摆在浮面上。记住这一点,便获得了他的艺术特点的骊龙颔下之珠。
  在首次盛会中,有一段特笔,单写那天宝玉足下穿的一双鞋,引起了他与探春兄妹二人避开大家一旁谈心的细节,这双鞋出于探春的超级精工,是特送宝玉的,而其精美引出了两个反响:一是老爷(贾政)见了不悦了,说这么浪费人力物力,不足为训;二是赵姨娘见了,又生妒心——因为探姑娘从来没给她的同胞弟环儿做过这么一双令人惊叹歆羡的好鞋!此皆何意耶?难道又是一大篇“令人生厌”的琐琐絮絮的闲文?盖后人已不能知道生日送幼少年新鞋新袜,是那时候的家庭与近亲的古老风俗。雪芹这一段话,除了兼有别的含义作用,就在于暗写宝玉生日。
  如果仅有此一段“鞋话”,那还是单文孤正不足为凭。紧跟着,五月初一那天,清虚观内,张道士就又发出了一篇“奇言”:
  “……只记挂着哥儿,一向身上好?前儿四月二十六日,我这里做遮天大王的圣诞,人也来的少,东西也很千净,我说请哥儿来逛逛,怎么说不在家,”
  这话妙极了,单单在这个“四月二十六”,出来了一个什么“名不见经传”的“大王”的圣诞!那“遮天大王”是何神道?让聪明人自已去参悟吧!奥妙就在于:等到第六十三回明写宝玉生辰时,却又出来了这么一段——
  当下又值宝玉生日已到。……只有张道士送了四样礼,换的寄名符儿。
  你看奇也不奇?宝玉过生日,头一个送礼的就是“做遮天大王的圣诞”的张道士!他该记不错这个重要的日子。再看——
  ……王子腾那边,仍是一套衣服,一双鞋袜,……其馀家中人,尤氏仍是一双鞋袜。……
  怪呀!一再凸出这个“仍是”者,年年照例也;年年所照之例者,“一双鞋袜”也!
  这下子你可恍然大悟了吧?我说前边第二十七回写的,不说生日,实为“圣诞”;后边第六十二、三回写的,明言生日,不说月日——让你会心之人自去参互而观,两次“饯花”皆在宝玉生辰四月二十六,昭然若揭矣!
  雪芹为什么这样喜弄狡绘之笔?难道只图一个新奇和卖个“关子”?非也。那就又太浅薄太俗气了。他不肯昌言明写,是另有缘故。
  这缘故就是:四月二十六日本来就是他自己的生日。雪芹这些笔墨,是用以曲折表达自己的平生经历,无限的悲欢离合,世态炎凉,正像他之历世是来为这一群不幸女儿(嘉卉名花)来饯行一般,自他降生之这一天,便标志出了一个“三春去后”的可悲可痛的局面:“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无语怨东风。”王实甫的这一支名曲,使得他眼中流泪,心头沥血,禁不住要牺牲一切而决心传写他所亲见亲闻的、不忍使之泯没的女中俊彦——秦可卿所说的“脂粉队里的英雄”!
  这就是说,雪芹的艺术特技特色,是由他本人的身世和选题的巨大特点而决定的,而产生的。
  但是我们同时也看得十分清楚:假使雪芹不是一位罕有前例的异才巨匠,那他纵有特殊的人生阅历与选题的特定宗旨,那也是写不出《红楼梦》这样一部奇书的。
  我在前面和本文就“沁芳”与“饯花”这一巨大象征主题粗陈了我自己读《红楼》的感受,似乎让人觉得是从第十八回“试才题额”才开始的。实则又不可那么拘看。例如已引过的早在第五回中,宝玉一到“幻境”,首先入耳的是一位女子的歌声。她唱的是什么词?
  春梦随云散,飞花逐水流。
  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
  众儿女,指的是全书中的所有不幸女子(在原书最末《情榜》上是共列出了一百零八位)。那“闲愁”也就是王实甫让崔莺莺唱出的“闲愁万种,无语怨东风”。这笼罩全部的总纲,而梦随云散,花逐水流,又正是“沁芳”溪上,“香梦沉酣”(寿怡红时,湘云掣得的花名签上的镌题,亦即《醉眠芍药裀》的变幻语式),此一大盛会,终归尽散,因而那歌声唱出的正是“红楼”之“梦”的离合悲欢的巨大主题。在这一点上,雪芹也是“积墨”“三染”,也是重叠勾勒,而每一层次的线条色彩,皆不雷同,无有呆板的重复,惹厌的絮聒;每出一法,各极其妙,使人感到目不暇给,美不胜收。若悟此理,你再去重温一遍《葬花吟》与《桃花诗》,便觉以往的体会,太不完全了,对雪芹的艺术,看得太简单了。
  
  第十八章 鼓音笛韵(上)
  第五十四回除夕的家庭乐趣,有“击鼓传花”一段好文字。雪芹写了鼓艺的特色,这与他写中秋闻笛,可谓“一对”。雪芹的手笔之高与艺境之妙,也正与鼓、笛之韵大有相通之处。
  且听雪芹如何写鼓——(凤姐)便笑道:“趁着女先儿们在这里,不如叫他们击鼓,咱们传梅,行一个‘春喜上眉梢’的令如何?”……忙命人取了一面黑漆铜钉花腔令鼓来,……戏完乐罢。……便命响鼓。那女先儿们皆是惯的——或紧或慢,或如残漏之滴,或如迸豆之疾,或如惊马之〔蹄而〕乱驰,或如疾电之光而忽暗。……
  你听,这雪芹一支笔,竟传出了中国鼓艺的绝活妙境。这种令鼓,不是单皮鼓,不是手鼓、腰鼓,是长筒落地鼓,鼓面黑漆乌润,鼓边铜钉金亮,而鼓腔上绘着彩纹,那鼓音渊渊然,富有馀韵。击起来,令人耳悦神怡。雪芹写的那鼓艺,是妙手,是灵音,不是那种使满劲擂得喧天震地式的“村里近鼓”;六个“或”字的排句比喻,写尽了中国鼓艺的高境界。“腊鼓催年”“钟鼓乐之”,“箫鼓元宵”……,无鼓不成欢,中国的鼓,有各种“鼓段子”的不同击法,也有独特的乐谱,不是现今洋式“电子琴”里的那种单调乏味的重复“打拍子”。雪芹在这个体会上是深的,这是艺术节奏的妙用,也是两个手腕(双鼓箭子或鼓槌儿)的绝技。在行文的艺术节奏中,正合了那“或紧或慢,或如残漏之滴,或如迸豆之疾”的章法变幻。
  但此际讲鼓以比文,我之用意却更侧重在节奏之外的鼓音的轻重亮暗的艺术。这是击法与击处的双重艺术。击法有单点,有联珠,有正应,有侧取,有实填,有空音(闪板),而击处则还有鼓心与鼓边之别,——鼓边还分几个距心远近度,甚至也击鼓帮一二下的配音法。
  这儿就发生了一个问题:鼓心之音最响最正,为何放着那中心点不击,却去击侧击边?难道俗话“敲边鼓”倒是好的不成?
  让我提醒一下,在雪芹令祖曹寅的先辈文友周亮工所编的《尺犊新钞》中,引过他友人信柬中的几句话,大意是说作文如同敲鼓,大部分是敲鼓边——而中心也少不得要敲它几下!
  就我所见,以鼓喻文之例,莫妙于此。这听起来太觉奇特,说那话者究为何义呢?盖画家可以“墨分五色”,鼓师却也正是“手有五音”,一张鼓面上,他能敲出多样音韵来。只拿京戏来说,几槌轻鼓,配上两三下“仓”然冷然的轻锣——更鼓三敲了,立时让人觉得那真是夜带更深,万籁俱寂之境。忽一阵紧点子突然震响,便使人真感到“渔阳鼙鼓动地来”的“杀气”声势,耸然神动,便知局面大变。但一支鼓曲,若槌槌打中心,便不成艺——有句极不雅的民间歇后语:“××打鼓——一个点儿”,正谓此也!思之可令人大发一噱。那么可知,鼓不能总是敲中心,文也不可只会用“正笔”。
  以鼓喻文,除了节奏的疾徐轻重、繁简断连之外,最要紧的是这个“鼓心”、“鼓边”的问题。而我讲《红楼》艺术,把这一点作为大题目来给以位置,绝不是末节细故之事。因为,鼓之中心正击,就好比文之正笔死写,毫无活气生趣,令人生昏昏欲睡之思了。只用“一个劲儿”(力度)总是敲那正中心,岂但不成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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