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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

感情用事-第16节

小说: 感情用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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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房是医院里的集体宿舍,有二间,在一棵大樟树的浓荫下。树干笔直挺拔,树叶青翠芳香。清脆的鸟鸣声惊醒了露珠儿,清晨的阳光用千万束光线为他们挑起窗帘。树的外面是一堵很高的围墙。墙壁外面是一条马路。红尘滚滚。他们恩恩爱爱。渐渐,他腻了。
  他是这般帅,这般才学出众,更何况这又是一个消费男色的时代。一干艳丽的女子为他陶醉。有人劝他离婚另娶新欢,他也动了心,一时没鼓足勇气对温柔端庄的妻子言及此事,就开始夜不归宿,偶尔回家也是酩酊大醉。
  他从来就没注意过头顶的月亮。那像一大滴眼泪的月亮。
  他妻子夜夜在窗边望他。月亮的光把她全身上下都打湿。那巨大的樟树用无数枝丫沉默地折叠着她的影子,慢慢地折,一直折到她心碎。她终于心若死灰,正准备提出离婚,他出事了。因争风吃醋,一个男孩拦住他,用刀捅他,他反抗,失手把男孩推下楼。男孩摔成半身瘫痪。他因故意伤人罪被判入狱十年。没一个女孩子来看他。他也明白,他与她们不过是逢场作戏。他不恨她们,就是觉得对不起妻子。他给妻子写信,请求离婚,请她忘掉他。她带来一句口信——离婚的事以后再说,现在,他要做的是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减刑。
  他隔三差五还会收到她托人送来一大包裹东西。
  六年过去了,他获得假释。他在忐忑不安中想起少年时读过一篇文章,就写了一封信给他妻子,如果她还要他,就在那棵樟树上挂一条黄手帕;如果不要他了,就不必挂,他会直接坐车离开这个城市。他为自己的矫情暗自苦笑。可他是真的很希望妻子能原谅他。在高墙内,他发过誓,他再也不会让她失望。
  那天,他瞥见满树的黄手帕。一条条,挂在风里。他热泪盈眶,下车,狂奔,在他们当年的新房门前收住脚步,深吸口气,轻推开门。他想喊妻子的名字,却看见一个陌生女人。女人是他妻子的同事。
  她告诉他,他妻子五年前就死去了,因为精神恍惚,出了车祸。
  他不相信,就问,包裹呢?
  包裹是他妻子托女人送的。女人还拿出一张存折,是他妻子留下来的。他妻子临终前流着眼泪叫女人照顾他。女人没法拒绝。
  他呆住了,瞳仁放大,眼珠子缓缓凸出,眼前一阵阵发黑,一股冷气从脚心直蹿上百合穴,突地炸开,现出一圈圈淡黄色的光环,一个套一个,忽明忽暗,忽大忽小。一丝幽蓝的火焰在胸腑间漾开,心脏里立刻迸出几根沾满鲜血的钢针,不可能,她骗人!他颤抖地推开窗,喊,这,这些又是谁挂上去的?
  女人叹息着说,她早已原谅了你。她对我说过。我想,你有权利也有义务知道这个。这世上没有一个人比她更爱你。
  这世上没有一个人比她更爱你,因此,也不会再有人比她为你付出得更多。你爱她吗?你从头至尾都没有爱过。你先是逢场作戏,后是弄假成真,再然后,你是孤独无援。你需要爱,她愿意给。这世上,多的是愿打愿挨,少的是两情相悦。
  


他再也没拿过不属于他自己的东西了


  有一个人,小时候家里穷,老爱待在出租小人书的地摊上看,人家不给,就两眼发直盯着那些花花绿绿的封面,口水淌得足有三尺长。摆书摊的十有八九是老头,有些老头好,见他眼馋的样子,嘟囔几声也就不吭气;有的老头脾气不好,就拿棍子赶,打这边,他上那边;赶那边,他就到这边。有时,老头气急了就黑起脸拿小石头扔过来,他就跑,过会又来,很有点游击战精神。
  不过,混熟悉后,老头们多也是通人情,他就蹲在一旁,撅起屁股,埋头看书。那些稀奇古怪的文字故事图案早已让他魂不守舍。有时,看得入迷,嘴里蓦然尖叫,挥胳膊蹬腿。坏事了,吓人一跳不说,那竖起来的书架稀里哗拉倒下来,砸在正眯眼打瞌睡的老头身上。老头生气地拿棍子往他头上敲。他这下不敢逃,咧开嘴哭丧脸摸着头上的肿痛,扶起架子,把书一本本摞好。心中暗暗发誓,长大后定要把它们全买过来……
  老头要收摊了,他就帮着老头一起收拾,为的是明天还能一饱眼福。夜色渐浓,老头消失在夜色里,他却仍目不转睛痴痴地望。
  他想书都有些想疯了。
  后来他在家无意发现他妈妈的衣服里有个钱包,颤抖着手打开,拿了二角钱,飞也般,奔去新华书店买了本唐僧取经的小人书。书看完了,他不敢拿回家,偷偷藏妥,然后胆颤心惊地回来,一双眼睛只往他妈妈脸上瞅。
  他妈妈一时没发现少了钱,还一个劲地夸他懂事了,懂得上灶间帮她烧火。结果,好不容易熬过晚上,在快天亮的时候,他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正在梦里跟着孙猴子不可一世耀武扬威时,忽然就被他妈妈从被子拎出来,一顿狠打。
  他妈打他,是拿那种指头粗的硬钢筋。那时他才九岁,读三年级。他妈妈边打边哭,他也哭,真的很痛。
  后来,他再也没拿过不属于他自己的东西了。
  母亲钱包里的钱是否属于孩子?不属于。明白这个道理的父母,并不多。而因之对子女施以棍棒的,其子女也终将获得更多属于自己的东西。
  


她真的想不起他是谁


  有一个人,爱上一个女人,是同事,可却是别人的女人。他们之间的距离大得可以并排驶过几辆十吨大卡车。他很想走过去,他也不怕被车撞死。她肚子突然就大了,没多久,手上多出一个皱巴巴的孩子。她每天都在笑。
  他每天都在咬自己的手指头,咬得咯吱响,就像咬美味可口的凤爪。
  他花了许许多多的时间去看蚂蚁。蚂蚁是摔不死的,从桌上掉下来没事,从一楼掉下来还是没事,从十楼掉下来仍然没事。他跑上五十层的高楼把蚂蚁扔下去,尽管他一直没能找到那只腰间系了根红绳的蚂蚁,但他相信,它一定没死。
  他很伤心,夜里睡不着,拿脑袋撞墙,撞得墙壁都开了缝。他似乎恍然大悟,便跑到山门中,跪下,削去头发,嘴里念南无阿弥佗佛,把木鱼敲得秃秃响。庙里的和尚给他取名慧根,说他有慧根。他想也是的,所有的菩萨观音在他眼中都与她一般模样。
  他又看见她,她的孩子站在她背后,胸口佩有一枚名牌大学的校徽。她对他微笑。他的心就像曾被他敲碎过的那些木鱼忽然间就已粉碎。他走过去,双手合十弯腰稽首。
  他听见她说,大师真是得道高人,不沾人间半点烟火气。
  她在菩萨面前祈求着,然后走了。她忘掉了他,事实上,他们只曾是在一个工厂里待过,同事的时间并不久。忘掉是正常的,记得才是奇怪的。
  他叹息着用菜刀切下自己的左手拇指,这根手指头早已被他啃掉了指甲。
  他脱下袈裟,拿了庙里的一点香火钱,下山,买了双皮鞋、一身西服、一副眼镜,径直去了烟花巷。他弄得满头大汗,还是不能完事,那年纪可以做他女儿的小姑娘生气地噘起红唇。他很惭愧,赶紧付钱,逃出门外,满天的星光都是他的眼泪。他在城里住下来,为的是能在她路过时多看她一眼。他找了个活,用瓦刀砌墙,这并不比敲木鱼困难。他浮在城市的半空,云从他脚下流过。
  他看见她的丈夫不停地咳血。他看见他的孩子写了一封封信要钱。她下了岗。她在街头帮人擦皮鞋,城管逮住她,用力揍她。她擦去眼泪骑车去送报纸,被风刮倒了,跌入水洼。她把濡湿的报纸塞入怀里,试图用体温去烘干。她去帮人做钟点工,一个傲慢的男人叫她为他捶背,她捶了,男人却使劲儿地捏她的乳房,她哭着跑开。她的脸因为风吹日晒雨淋迅速粗糙,但在给孩子的每一封信里,她仍笑意盈盈。她不是向菩萨祈祷过吗?
  太阳极小极亮,像一枚针,扎在天地之间,很疼。
  他想了很久,把所有的积蓄买了人身保险,在受益人一栏,工工整整地填上她的名字。她的名字很俗,但很好听。那天,天气真好,他与往常一样慢慢爬上脚手架,脚底忽然一滑,在一片惊呼声中,他像鸟儿般飞起来。他发出惊天动地一声喊。他在飞速下坠时看见一只腰间系着红绳的蚂蚁。他很开心,惬意地闭上眼睛。他摔成了稀巴烂。
  他不知道,以后发生的一切并未如他所愿。肥头大耳的保险调查员几番窃窃私语后,在事故原因栏写上自杀。她没拿到一分钱,但知道了他的名字。她不无奇怪。她真的想不起他是谁,一点印象也没有。她有点难过,很快好了起来。她的丈夫在病床上,她的孩子还在远方。她继续像陀螺一样奔忙。
  心系红尘,如何立地成佛?他的命运,终归如那只腰间系了红绳从五十楼摔下的蚂蚁一般,不管摔掷何处,都是一个漫长的轻飘。她甚至记不起他是谁!
  这也无妨。他知道自己的重量,正如他知道他对她爱的分量。
  


女儿轻轻喊了一声——妈


  有一个人,是寡妇。她有一个女儿。女儿很听话,也聪明,才五岁大,就能背几百首唐诗。她死去的老公,读多了书,有点迂,学雷锋做好事搭上自己一条命不说,还替她娘俩欠下一屁股的债。她搂着女儿哭。女儿怯生生递来卫生纸。她红肿着眼,拿起前些天为女儿买的一个小玩意。是一块纸板,一面画有只鸟,一面画有只笼子。转动纸板,这鸟便在这笼子里了。笼子是无处不在的。
  她去开了一家服饰店。店铺多如牛毛,她每日早出晚归累得浑身似散了架。这倒没啥了不起的。谁活着不辛苦?只是街道上还有许多流氓,他们挨家挨户收保护费。若谁不给,他们或是半夜往店门口浇粪便,或是整天十多个人坐在店里,有顾客进门就朝外赶。用他们老大的话说,要文斗不要武斗。她做了几个月生意,一结账,还亏了千把元钱。她长吁短叹。
  这时,她女儿已经七岁,晓得做饭,熬汤给妈妈喝,还会踮起脚踩在椅子上,把窗户上的玻璃一扇扇擦亮。女儿乖得令她心酸。
  她很想为女儿再找一个爸,就托人到处去说,捡来挑去,找了一个在车站仓库当管理员的男人,图他忠厚老实。她万万没想到男人只是对别人忠厚老实,对她却是拳打脚踢。打她倒也没什么,还打她女儿。她只好又离婚,离得伤筋动骨。但男人并没有就此放过她,仍不停地前来骚扰。在一次冲突中,她失手打死男人,因过失伤人罪被判入狱十年。那一年,她女儿十四岁。
  她从牢里出来时,女儿已经不见了。
  她在社会最底层苦苦挣扎,并到处寻找女儿。再去叙述她所曾遭受的罪已经没多大意思。在此期间,她甚至还领养了一个从路边捡来的畸形女婴。女婴背部长有一个很大的先天性肌瘤,可能因为神经压迫,只会叽叽地叫。她用米粥喂养她,很用心地喂。可那些男人,不,准确说是那些还没长大成为男人的男孩却从她手里夺走那女婴。他们乘她不在,把女婴偷出房间,扔在地上,当球踢,不时发出阵阵欢呼。女婴在地上笨拙地滚,叽叽地叫,一直到死,都在叽叽地叫。
  一个女人究竟可以悲惨到什么程度?
  小说《活着》中的福贵也很悲惨?不,这完全不能相提并论。悲惨并不仅仅是一种客观存在,更多的取决于人们的内心。她曾受过的高等教育,那些关于尊严等此类字眼就像一柄放大镜,把疼痛放大数十倍。福贵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无知的,阳光的热量只会让他背上流汗,不能让他心里出血。更何况女人的肉体总要带给她们更大的羞辱。
  她没有寻死,当然,她对此想过千百回。但她还要去找失踪的女儿。
  她就像一粒锤不扁、压不垮、煮不烂的钢豆儿。哪怕在某日深夜回家的路上,被几个衣不蔽体凶恶的流浪汉拦住轮奸,她既不求饶,也不反抗,更不流泪。她任他们肆意蹂躏。她知道任何求饶都无济于事,她知道任何反抗只会激起更残酷的折磨,她知道任何眼泪都无法打动他们的铁石心肠,她知道任何呻吟都会让他们开怀大笑,她还知道任何呼救声只会让路人匆匆加快脚步而邻街窗户那亮着的灯会一盏盏迅速熄灭。她的腿被男人打断过,乳房被男人用刀划破过,左边的那个乳头还不见了,是男人用嘴啃掉的。她躺在黑夜里,躺在坚硬的大地上。当那些流浪汉心满意足地离开她的身体,她爬起来,找一个水笼头,掬一捧凉水,洗净下身,回到那租来的小屋,休息半天,继续出来赚钱工作。
  她要为女儿赚够嫁妆钱。女儿啊,你在哪?
  终于有一天,她找到了女儿,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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