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用事-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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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赢了,他乐呵呵地与女孩儿约会。女孩儿很惊异地问他好友为何甘心退出。他说了抛硬币的事。女孩儿顿时勃然大怒,说,让一枚硬币来决定我的爱情?荒谬。女孩儿拂袖远去。他如丧考妣。他找到好友,俩人抱头痛哭。
就这样,他们成同性恋了。
与其两个人一起失恋,倒不如做一对同性恋。这是对衣服的失望,对手足的依赖。
他们不知道,靠一枚硬币去决定去留的时候,他们已经对女孩儿视同硬币了,那不是真正的爱。而他们之间昏迷了的感情,借此事得以醒来。
除了同为男性而外,有什么阻碍他们成为恋人的呢?既已相恋多年,同性又有何妨?
农村女孩
有一个人,是从农村来的,笑声很大,眼睛很亮。
她在餐馆做事,端菜倒茶抹桌洗碗,老忙得脚不沾地,招呼客人嘴又甜,叔叔阿姨大伯婶婶,若遇上老人家,爷爷奶奶更是喊得欢。
很多顾客因此成了回头客,便有人打她主意,想请她做保姆,委婉地把意思一讲,她就抿嘴笑,睫毛忽闪忽闪,说,我哥不肯哩。
她嘴里的哥,是个憨厚的人,整天闷声不响,不过,菜确实烧得好。有人打趣,是亲哥哥还是情哥哥?她红了脸,就匆匆忙忙奔入厨房勾下头捡菜。她哥只好自己端菜出来,脸上赔着笑。
有一天,她与她哥吵架,吵得很凶,就用脚踢墙壁,踢得咣当咣当响。那墙壁并不牢实,再踢怕是要塌了。她哥虎着脸压低嗓门骂她。他们说话的语速非常快,用的是城里人听不懂的方言。她的泪水一滴比一滴大,砸在地上,让外面那些客人瞧着也心疼。就有人喊,喂,一个大老爷们咋欺负小女孩哇?你还是不是男人?还有人说,你再骂她,我就要把她领回家了。
她哥闭上嘴。她仍不依不饶地扭动身子。她哥没法子了,突然拎起她,往胳膊下一夹,到客人中间,放下,扳直她的身子,盯着她的眼睛,扯起嗓门,大声说道,我爱你。她哥这回说的是普通话,发音还挺标准。大家一下子全傻了眼,马上有人回过神,噼哩叭啦地鼓掌。掌声顿时掀起浪。她的脸更红了。原来,她一直在逼她哥说这三个字呢。那天晚上,他们早早地关了门,去看了一夜的星星。
城市里也有星星,一闪一闪,亮晶晶。
再闷的人,多打几棒子下去,终要敲出些响声来的。而今不意竟敲出了这脆生生的三个字,谁说农村人不懂浪漫?在霓虹闪烁的城市里,或许只有他们还能看到星空的璀璨!
紧紧拥抱
有一个人,只有一个词才能腆着脸出来形容他,完美。长得俊就不说了,那是爹娘给的。小小年纪就能把圆周率一口气背到几百位后,初中尚未毕业,就能别出蹊径解开让大学教授也为之皱眉的数学难题,上了大学就连续在国内几大重点期刊上发表了几篇分量颇沉的论文。他还会弹很好听的钢琴,做很出色的菜肴,唱很动听的歌,但性子一向孤僻,视美女若无物。
曾有好事者鼓动校花去勾引他。千娇百媚的校花有了一颗征服的心,就施展出浑身解数。他却屹立不倒,倒非他是不解风情的鲁男子。他那时已经有了一位女友,一家花店的老板。他爱她。校花没辙了,又不想就此罢手让人嘲笑,提出与他结一夕之欢。他进屋拿了条内裤给校花。校花不解。他笑着解释,拿回去好向那些三姑六婆们交差啊。校花大惭而去。
他女友长得也美。他很喜欢喝她煮的粥。那种香香的嫩黄的小米粥能让身上的每一个毛孔欢笑起来。他女友非常爱他。他们的认识纯属缘。他坐地铁时爱看书,那天他在看《读书》,倦了,就塞包里。列车进了站,他起身,突然发现座位上有一本《读书》,以为是自己的,抓起来就走,走了几步,想起书在包里,回头一看,身后的她正掩嘴轻笑。
他们享受着爱情。
但事情突然发生了。一天晚上,他女友来看他,被一个流氓拦在小巷差点就被糟蹋了。他等得心焦,去找,见到女友鼻青眼肿的惨状,就用石头砸死那流氓。赶来的警察制服疯狂的他。
或许是因为心里的某种东西被打碎。尽管法庭最后判决他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他却开始歇斯底里,一直掩藏在内心深处毁灭他人、也毁灭自己的暴力倾向被诱发。他病发时,就打女友,打得她死去活来,还撞墙跳楼,弄得女友不得不藏起屋里所有的刀子。后来,实在没有法子,整日以泪洗脸的女友不得不把他送入精神病院。
他的病越发重了,甚至啃自己的粪便吃。禁闭与惩罚并不能击退他的心魔,毒蛇吐出的信子把他缠成一个死结。他女友又咬着牙把他接出疯人院,心甘情愿地忍受着他的拳打脚踢。他曾是那么爱她呵。
后来,有一天,他失踪了。她怎么找也找不着。她跑遍城市里的大街小巷,去了报纸电台,甚至几千公里外的警局。他或许是天上的星。这俗世本来就不是他待的地方。她这么想着,夜夜流泪到天明。
时间的惯性推着她跌跌撞撞往前走。她结了婚,又离了,没再嫁人,虽然她还是那样的美,并因为曾经历过的,整个人都有清冽香味。但她每日仅一袭青衣,默默地侍弄那些不停祝福着人们的鲜花。
五六年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
那天,她开了店门,一眼就看见他。他在屋檐下,西装是皱巴巴的,脸上的笑容就褶皱得更厉害。她没有任何迟疑,立刻冲上前,抱住他。他们紧紧拥抱在一起,就像从未有过片刻分离。
完美永远找不到生存的土壤。很多时候,我们的幸福,只能从抱残守缺中体会。
她所能做的也就这些了
有一个人,出身于书香门第,性情也温柔。念大学时爱上一个乡下来的男孩,爱得一心一意。很多人劝她,说不相配。男孩家很穷,父亲是种田的,母亲在一家小煤矿上帮人缝缝洗洗。因为卑微吧,男孩的性子就有点内向敏感。她就用一腔柔情去撬开那封闭得严严实实的壳,用爱去滋润男孩的心,一点一滴。
毕业后,俩人结了婚,并把日子过得一天比一天好。
男孩确实聪明,确实能干,确实能将一腔抱负化作一个个坚实的脚印,三十岁出头就成了颇有名气的青年企业家,成了一个真正成熟的男人。这里面自然少不掉她的汗水、眼泪,甚至血。有一年为拿下一位东北客户的单子,她一口气喝下三大玻璃杯的白酒,最后竟然呕出一嘴的血。她本是滴酒不沾的。男孩赶来了,心疼了,就骂她。她就笑,并惬意地躺在病床上品咂男人骂声里的爱。过了一些日子,她又生下一个漂亮的女孩。他们一家三口幸福地生活着。
可惜再怎么坚固的爱也抵不过时间的消磨。又或者说这与爱无关,是命。
男人与一个女老板相爱了,他们是从生意场上的棋逢对手开始的,惺惺相惜,以至无法自拔。尽管男人没说,她还是知道了。还会有谁比一个深爱丈夫的妻子更易察觉丈夫的异常?望着心不在焉日益消瘦的丈夫,她的心没法子不滴血。
没了爱,强行留着一个婚姻的空壳子也没甚意思。她主动提出离婚。
丈夫与女老板结了婚。
她独自带着女儿生活。她恨这个男人。
几个月后,她发现自己得了绝症,且是晚期的。人,一下子就凉了,直打颤,蜷缩在屋子里哭,哭得死去活来。她女儿放学回家听见哭声就哭着来敲她的门,喊——妈妈,你别哭。我再也不要爸爸的东西了。
男人偷偷来看女儿的事,她早就知道。可怜的女儿啊,妈妈不是为这个掉眼泪。她强自忍下泪水,脸色青灰地开了门,洗净手,给女儿做饭烧汤。女儿最喜欢吃她烧的排骨冬瓜汤。这天晚上,她一个人在被子里发抖。
第二天下班后,她去买了SKⅡ,端坐在梳妆台前,把肤色抹盈润,然后,带女儿去了男人的新家。心有愧疚的男人与女老板盛情地款待了她。她也曲意结纳着女老板,言笑宴宴。她与女老板讨论着哪家商场的服饰才最有品味,并竭力且巧妙地奉承女老板的茶道、插花手艺等。这就样,没多久,她与女老板成了要好的姐妹——至少看起来是这样的。
她的女儿也一天天与女老板亲热了,在她半是玩笑半是当真的口吻下,憋红着脸叫了那女老板一声,妈。女老板,那是聪明人。又或许只有女人才懂得女人的心,很快从迷惑不解中明白过来,两个女人抱头痛哭。她们都清楚,她的病,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伤心过度。
过了几个月,她死了,没给男人留下片言只语,甚至看都没看他一眼,只噙着泪水,望着女老板,轻轻地喊了一声妹妹。女老板慌乱地应,哭得泪人儿似的。她闭上眼睛。她所能做的也就这些了。
女人,你不去想为什么要不尽地付出,也不去想付出多少才有回报。到一无所有时,也是你无可遗憾时。
但母亲必是你今生所演最伟大的角色。你终将在母性的光辉里获得永生。
她成了男人寻欢作乐的代名词
有一个人,是山里长大的女孩,就像草尖上的一滴露水,很美。她走进树林,鸟儿会飞上她的肩膀。她走进水里,鱼儿会亲吻她的脚趾。
那年,村里修起马路。她帮着去端茶送水,渐渐,与施工队里一个戴眼镜管图纸的年轻男人好上了。村里的老人劝她,说城里来的后生不可靠。她就笑,不说话。她妈妈听闻此事后非常生气,抹着眼泪告诉她,她亲生父亲也是城里人,是被当年上山下乡浪潮席卷而来的知青。她这才明白妈妈过去为什么会对村里管高音喇叭的大伯生气。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得好看又善良……这歌让人听起来确实伤心。她想了想,很认真地说,他不是这样的人。
就这样,她离开妈妈跟着那男人进了城。
男人对她很好,但因为工作性质,一个月也在家里待不了几天。她就在男人离开的日子里焚一柱香,祈祷上苍能让他早点回家。有一次,男人真的提前回来,却断了腰骨,是工伤,被石头砸坏的。她哭得死去活来,原因很多,包括内疚与不安。这是老天爷在惩罚她非分的要求吧。她是这么想的。
她用心侍候着男人。
半身瘫痪的男人性情渐渐扭曲,日愈粗暴,有时会狂怒地抄起床头的灯盏砸过来,砸得她血流满面。她不吭声,也不走,任他打,等他心里好过了,才去洗干净自己,再来帮他端屎倒尿。就有人劝她离开他。她只是摇头。她妈妈赶来了,心疼女儿,强行把她拽回家。可她又偷偷跑回男人身边。
生活慢慢艰辛起来,男人单位上虽然还发点钱,她平时也帮工厂里做些绣花的活,钱只够塞牙缝,日子得数着缸里的米过。更何况男人每天都得喝药,药不会从天上掉下来。她为之愁眉不展。这时,老天见怜,她亲生父亲找到她,留下一大笔遗产。她一下子就成了有钱人。于是,铺天盖地的蚂蝗、苍蝇、臭虫就嗡嗡地把她包围住。她没加理会,仍全心全意地侍候着男人。
可能是觉得自己配不上这么完美的妻子故得把她弄脏来,也可能是觉得妻子太委屈没能享受正常人的性生活,更可能是在病床上躺太久躺成变态了,总之,这天,男人请求她在外面找情人,并把欢好的细节讲给他听,说这样有益他的健康。她不肯。这还是她第一次不肯答应他的要求。男人就发了雷霆之怒,并口口声声说,她不爱他,连这么一点牺牲都不愿做。她哭了一晚上。窗外嫩黄色的月光慢慢地在雨声中融去。那些灰色、黑色的屋顶很快便积起一洼洼明亮闪着光的东西,像钻石。她的目光一点点迷离。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
她叹了一口气。就这样,因为爱,她成了男人寻欢作乐的代名词。
爱是什么?当一个人开始如是再三设问时,他(她)必是在怀疑当中。真正的爱人者,从不想这些,只是奉爱人的旨意行事。九死而无悔。
这世上没有一个人比她更爱你
有一个人,生性风流。很多女孩子都迷他。他也爱与她们厮混。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他很年轻,但早早有了妻室,是他刚毕业分配到这个城市时娶的。一个平凡的女人。他们的结合似乎是意外。她是护士。他是病人。他打篮球摔断了腿。她秉着一个护士的职责用心照料他。他一时晕了头,又或是因初来乍到太过寂寞,就向她发起一阵猛烈的爱情攻势。她稀里糊涂答应了。
新房是医院里的集体宿舍,有二间,在一棵大樟树的浓荫下。树干笔直挺拔,树叶青翠芳香。清脆的鸟鸣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