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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寻找家明-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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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家明一





  我第一次注意蓝刚,是因为他有一个美丽的名字。

  蓝刚。

  英文名字,他们都叫KONG。金刚的那个刚。

  我在伦敦认识他,开中国同学会,他开一部红色的赞臣希利,带着一个洋妞,飞扬跋扈,做同学会副主席。

  他很沉默,因为我是乘公路车去的,并且没有女朋友。

  我并没有找到女朋友,一直没有。

  有人介绍我们认识。

  介绍人这样说:“家明,来来,你一定要认识蓝刚,你们两个人同念一科,并且都是那么出色,念流体动力的学生并不很多。”

  我记得他们仰起头笑,他说:“家明,真是天晓得!在中国,男人只懂得叫家明,女的只会叫美玲!”

  我没有生气,他们常常取笑我的名字,因为太普通了。可是我根本是一个普通的人,有个普通的名字,有什么不好,我当时与他握手。

  他是一个非常漂亮的男孩子,二十五六岁,大概与我差不多。他给我们看他的学生证,IC的博士第二年。那大我们坐下来谈了一点功课上的问题。我们做的论文都钻了牛角尖,只占流体动力一点点小题目,然后把这题目放大几百倍来做。

  母亲说:“我明白了,譬如你念的是电话科,先是念学士,那么是整具电话里里外外都粗浅地研究一番,到修硕士,专门针对话筒来解剖,最后修博士,也许只是为写部论文来讲明改良一枚螺丝会引起什么效果。”

  对了。

  我管我改良螺丝,他管他修正电线,我与蓝刚的工作其实没什么关系。

  但是我喜欢他。他能干。好胜。活泼,聪明,而且骄傲,善辩,爱笑,像他那样的学生如果多一点,那一定为国争光,我喜欢他,不是为了他,而是因他带起的劲道,他是个自信的家伙。

  那夜他与洋妞说:“我们中国人写论文,不用超过两年,三十岁之前,我早已身居要职了!”

  洋妞才不理他什么时候拿学位,她们看得见的是他袋中的英镑,他开的红色跑车。

  我们很客气地分手。

  他叫我与他联络,把电话地址留给我。

  他住在雪莱区,我住宿舍,我们之间的贫富悬殊,所以我没有去找他。

  不久我便毕业了,临走时我打电话给他,他不在家,我留话,他可没有复电,我不过是例行公事,向所有友人同学告别一番,其实是没有意义的。

  可是就在我将走的前一夜,他的人来了。

  他拍着我的肩膀,叫找出去吃饭,我推辞不过,我们在意大利馆子中吃得很饱,他还叫我去喝酒。

  我很高兴,本来我也想喝个半醉,在英国最后一夜,值得纪念的事那么多。

  蓝刚问:“你的女友呢?叫她出来好不好?”

  我摇摇头,应道:“我没有女朋友。”

  “怎么会没有女朋友?”他愕然。

  “我自己也不知道,”我说,“说来话长。”

  “当然你不是处男!”他笑着推我一把。

  我也笑。

  “你在英国快乐吗?”他问。

  “我也不知道。来这里是为了奋斗。也有快乐的时候,相信以后回了香港深夜会梦见英国——呜呜的风,紫色的天空。但那是以后的事。”

  “为什么要回去?”蓝刚问。

  “我倒不是爱国,我没有国家,但是住在别人的国家,寄人篱下,那种滋味并不好。”

  “是吗?真是民族自卑感。”他耸肩。

  “如果我有国籍,我便不会自卑,”我苦笑,“但是我的身分证明书上没有国籍。”

  我们两人沉默了一会儿。

  “写信给我。”

  “好的。”我说道,“谢谢你这一番心意。”

  “我很少朋友,”蓝刚说,“家明,我们是不是朋友?”

  “当然。”我很诧异,“为什么?”

  “很多人不喜欢我。”他说道,“你喜欢我吗?”

  “当然。”我说,“我欣赏你的活力。”

  “你说得对,我们确是在奋斗,是我无意做出一副被斗垮了的样子,我也无意诉苦,洋鬼子最会乘虚而入,你明白我说什么。”

  “那自然。”我说。

  “我们保持联络吧。”他说。

  “好的。”

  我们并没有分手,他开车,我们在深夜游伦敦。他说:“反正也不能睡多少时候,索性在飞机上睡也罢。”我们经过大笨钟、国会。西敏寺,经过街道,伦敦桥,甚至是熟悉的戏院、酒馆。美术馆、校院。宿舍。

  我们都没有睡意。

  最后天亮了,是一个罕有的太阳天,太阳第一条光线照在大笨钟上,金光四射。我们在七彩的匹克狄利兜一个圈子,回到宿舍,他帮我搬了行李下来。

  “就这么多?”他问。

  “其余的已海运寄出去了。”我说。

  “走吧。”他说。

  他送我到机场。

  我真没想到他这么热心。

  我们在候机室拥抱,他仰起头笑,向我摆摆手,走了

  他真是洒脱、漂亮,所做的事出人意表,但是又合情合理,如果不是妒忌他,那么一定会喜欢他。

  我回了家。

  一年之后,才在理工学院找到一份讲师的工作,在这一年中,因与现实初初接触,非常壮志消沉,再且寂寞得很,社会上怪异现象大多,错愕之余交不到朋友。因此长篇大论地写信给英国的同学,只有蓝刚的回信最频最快,我们真成了莫逆。

  好不容易生活安定下来,已是两年之后的事。

  这两年中发生很多的事。

  蓝刚毕业后在外国人的工厂中做管事,他升得很快,并且彼他们派到香港的分厂来做管事。

  我接到他的信高兴得几乎跳起来。

  蓝刚这人永远是这么一帆风顺,但是我知道他为他的生命做了太详尽的安排,他是经过一番苦心的。

  等他到香港的时候,我开着我的福上去机场接他。

  厂方早有人在等他、蓝刚是有点办法的。

  好小子!精神奕奕的走出来。

  “蓝刚!”我忍不住大喝一声。

  他举起两只手,“家明!”

  我们又在一起拥抱。

  “你好不好?”他问我。

  “我好。”我说,“你比什么时候都神气!”

  “我永远不会打败仗,别给自己这种机会!”他扬扬拳头。

  我笑,“怎么?我们今晚可不可以安排节目?”

  “我们去喝个贼死!”蓝刚喊叫。

  安顿好了我们去喝,并没有醉倒,我们抚着啤酒杯,缓缓地喝着,嚼着花生。

  “香港怎么样?”他间。

  “对你来说不会差到什么地方去。”我说。

  “对你呢?”他问。

  “也不薄,我的奋斗,挣扎都已成过去,从此以后我将老死在理工学院。”我并不是开玩笑。

  “那是间好学校是不是?”他问。

  “不错。学生听话得令人怜悯,程度却与大学不相等。”我自觉说得很得体,“宁为鸡口,他们很尊重我。”我拿起啤酒杯子,“干杯。”

  “家明,”他笑,“别这样好不好?全世界只有台湾人是干啤酒的。”

  “是嘛?那时候我们不是也喝干过一整只靴子?”我诧异。

  “我们是比赛——家明,你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说话不通感觉迟钝!”他取笑我。

  我笑了,“你去过台湾?”

  “自然。”他说,“谁像你,要多土便有多土。”

  “这么大的房子你一个住?”我问,“厂方对你这么好的。”

  “还不错。”他的骄傲如日中大。

  我说:“这些日子你从来没告诉我,你家住哪里。”

  他沉默一会儿。“我没有家人,”他说。

  “呵?”我一呆,“父母呢?”

  “去世了。”他说。

  “对不起。”我连忙补一句。

  “没关系。”他笑笑。

  我觉得很奇怪,我一直以为他是富家子弟,但是我知道,即使是最好的朋友,还是适宜保持一定的距离。我没有问下去。

  “蓝刚,”我说,“我们两个人都在香港了,一定得好好维持友谊。”

  “那一定。”他说。

  “我有空来看你。”我说。

  “喂!你有了女朋友没有?”他问。

  我摇摇头。

  “一个也没有?总有约会女孩子吧?”他不置信。

  “没有,”我说,“我觉得没有这种必要。”

  “怎么会有这种事,你什么地方有毛病,嗯?”他大笑。

  我只好也笑。

  我们分手。

  之后的三个月,他一直忙,我们问中也通过电话。但是没见面,事情就这么搁下来。

  天气渐渐热,终于有一天放学,蓝刚在校门口等我。

  蓝刚开着一部黑色的保时捷,无懈可击。

  我摇摇头,只能够笑,他真的永远不会刻薄自己。

  “今天我生日,到我家来吃饭。”他笑。

  “好家伙!让我去买礼物。”我嚷,“从来不告诉我!”

  “家明,你真是娘娘腔,上车吧!”蓝刚说。

  我只好身不由主的上了车。

  “等等!”我说,“蓝刚,先到我家停一停,有两瓶上好的不知年干邑,我去取来庆祝。”

  “你几时成为秘饮者的?”他愕然。

  “苦闷之余。”我笑。

  “一瓶够了。”他说,“如果想喝醉,三星就够了。”

  “好的。”

  取了酒到他家,已有一个女孩子在指挥女佣人做沙拉。烧鹅,一大堆食物。

  他为我介绍,她叫宝儿,是一个很美丽的女孩子。在一间酒店做公共关系,看那打扮,知道赚钱不过是买花戴,不用替她担心,父母自有供给。

  我要了啤酒,坐在一角看杂志听音乐,其乐融融。

  蓝刚与他最新女朋友在厨房帮忙。

  后来那女孩子出来坐,与我闲谈。

  我说:“这屋子装修得很舒服。”

  “是呀,他向公司借了钱重新装修的,才刚刚弄好,又在这里请客,我说不如出去吃,一下子就弄脏了。家具全是米白色的。”宝儿显得很贤惠。

  女人在想结婚的时候,特别贤惠。

  我说:“他是洋派,喜欢把朋友招呼到家中来。”

  “真累。”宝儿笑说。

  “谁在说我累?”蓝刚走出来问。

  “你呀。”宝儿笑他。

  “嘿!”蓝刚取过我的啤酒喝一口。

  我说:“我们在说你的家装修得很好。”

  “你呢?”宝儿问,“你住在什么地方?”

  “我与父母住。”我说,“古老作风。”

  “你是独于吧?”蓝刚笑问,“我记得你以前说过。”

  “是。”我说。

  宝儿说:“难怪能成为好朋友,两个人都那么孤僻。”

  我笑笑。

  她是个可爱的女子,但不是我心中那种,她似乎不十分运用思想。

  我只是笑。

  没坐了多久,客人陆续来了,我反而觉得很寂寞。

  我不是不喜欢交际,而是不善交际,只好坐在一角里看人。

  有一个很美丽的女孩子,短头发,声音很大,她在说一个笑话:“……他打电话该来,说我答应会嫁他。我问:那是几时的事?他说:去年。我查了查笔记簿,我说:下星期三下午四点到五点我有空,你要不要来?我们可以谈一谈。他说不用了,算了,我真的忘了,我;真的答应过嫁他?我并不记得。”

  
  







寻找家明二





  我并不觉得这是好笑的。

  她真的很美,眼皮上一点金色,时下最流行的化妆,那点金色闪闪生光,她的眼神也在闪闪生光。

  在外国,很容易爱上一个人,因此结婚了,回到家,发觉需要不一样。那个人并不适合做终身伴侣。

  那时的山盟海誓可能是真的,但现在情形不同,现在那个人一点重要性都没有。

  我是一个孤寂的人,我一直没有女朋友。与我的朋友蓝刚恰恰相反。他到香港才三个月,生日可以请到这么一大群朋友来吃饭,真了不起。

  那些女孩子都娇媚动人,男人们潇洒英俊。

  除了我,我并不漂亮。

  我静静地观望着。我喜欢炎夏,因为女孩子们露出了手臂。大腿,脖子。我喜欢看,欣赏她们那暂时的青春,女人们真的像花。

  七点钟的时候我们吃自助餐,我看到蓝刚忙着交际应酬,也不去烦他,他倒过来了,向我挤挤眼。“于吗?”我笑问。

  “傻子,这么多适龄的女孩子,你难道还不懂得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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