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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睡城-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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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阮大可和李雪庸察觉到了。阮大可就又去开启一瓶伊人酒。王绝户要拦,李雪庸按住他的手,不容分说似的:“今天非得一醉方休不可。”那几个年轻的闹不大清这三个老家伙在玩什么典故,只是看着有点怪,也懒得去深究,便另辟有趣的话题,说他们的去了。
  月色正好的时候散的席。
  阮大可和李雪庸是酒醉心不醉,在院门口,李雪庸又对阮大可念了一句苏东坡:“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啊。”阮大可知道还是说的沈秋草,便朝老友嘿然一笑。再看王绝户,整个人都醉透了,脚步踉跄不堪,眼见的走不直街路了。李雪庸眼睛看着老头子,感慨地说:“酒不醉人人自醉啊。”阮大可知道,席间王绝户是想起了在省城的那段经历。因其中阮红兵要负着很大的责任,心里便生出许多愧疚,此时也无话可说,只吩咐莫小白将王绝户送到家,自己则和李雪庸趁着月色在街上闲走,漫无目的,也无别的话头,说的多的是苏东坡,仿佛这个节日是苏东坡倡导设立的。最后李雪庸没头没脑地说,退休后想在云峰山度晚年,阮大可愣了一下,也没头没脑地说:“我陪你。”看上去李雪庸很消沉似的,仿佛是那种失落后的消沉。不会因为沈秋草吧?阮大可知道,其实老友李雪庸内心深处一直是爱慕着沈秋草的,只是沈秋草心里一直装着自己,加之病老婆子一死,老友只能退避三舍。可最近以来,自己和潘凤梅的事,李雪庸不会没有耳闻,那么,对此老友又作何感想?再回味一下李雪庸刚才那句没头没脑的话,阮大可心想,李雪庸是要将一些尘俗的东西放下了,这其中,不知是否包含沈秋草。
  陈露的心思没有白费。虽然阮红兵在席间一派醉态,但阮大可并未在意,似乎对这两口子比以往温和了些。这一点,陈露感觉到了,为此她竟暗自得意了好多天,在阮大可面前,言谈举止也随意许多。
  她每天的生活轨迹仍旧是三点一线。大多时间都消磨在了杂货店。
  日子是钟表一样机械地往前走,从前的许多欲念却冷了不少。尤其对乾坤混沌汤的秘方,也没有了先前那种志在必得的心劲,越来越趋于顺其自然。倒是对莫小白,一直热度不减。这也可以理解。人本就风骚,又在三十六七的好年景,肢体饥渴,情怀旷荡,哪能刹得住车?只是忒贪了些,上来那股子野性,恨不能将那小白脸活活吞下去。




第五章冷眼(1)



  真想浪游大漠
  听远古的长河涛声
  望远古的孤烟直上
  尔后在驼铃悠扬的暮色里
  燃起飘忽的篝火
  为生命底色
  添一抹烟云
  然而我心中有太多的羁绊
  ——《独白》2001年2月9日
  有一堵墙,象征着小城卑微的一面。
  这是一堵破败的红砖墙,那上头,成年累月地涂着一行字:“老莫头的白灰不白不要钱”。不管你愿不愿意看它,它都随时刺痒着你的眼神经。和往昔的“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打倒王张江姚四人帮”,“计划生育光荣”一样,这红墙文化是小城生活乃至历史的一部分,它日日地入眼入心,渐渐地入情入理,最终演变成为哲学一样的东西,深深地嵌入小城的脑沟,也沉淀在每个人心底里,钙化为坚硬的一小块,很顽固的,你别指望将它剔掉。
  而老莫头,那个曾破衣烂衫温饱无着的人,他当年的白灰到底有多白,没人去究根问底,教人困惑不已的倒是,一年四季里他究竟会有几宗像样的交易,又是谁呆到放着商场里包装完备的白灰不买,偏去他暴土扬尘的黑屋子里买那散装货?他在小城这张营营不息的尘网上,无疑是一只干瘪的劳蛛,每日里蠕蠕而动,与石板下、水沟里的虫豸们并无二样。或许,有人买去他的白灰做了新房的涂料,然后,那耀眼的白,即与刻意点染的喜烛,用作蒙头的喜布,半撩半垂的喜幔,以及新人喜洋洋的面庞,交织出一派幸福气象,而这一切,与暗夜里瑟缩在破絮中的老莫头,又有着怎样丝丝缕缕的关联呢?这答案,小城似乎是有的,又似乎从来未有过。但如今有与没有都无关紧要了,因为老莫头已不在尘世,五个寒暑料想已将他那具薄薄的杨木棺材和他那把嶙峋的瘦骨,销蚀为一堆模糊的腐土了吧。谁知道呢。
  那老屋还在的,自然是破败不堪,门可罗雀。确乎没人记得这里住过什么人,或者这还曾是个供人生息的所在。——不,有人是记得它的,岂止记得,简直就是刻骨铭心。这个人就是莫小白。他是这个破败老屋的惟一继承者。他早已不住在那里,也不去光顾它。他怕见那黑黢黢的门窗,更怕见屋前红砖墙上那行关于白灰生意的广告语。那句广告语成了他人生的一个痛点。
  他恨那个被人称为老莫头的父亲,正是这个老莫头,居然创作出那么一句委琐不堪的广告语,“老莫头的白灰不白不要钱”,这还是句人话么?哪怕说“有意购买白灰者请与老莫头联系”也好啊。现在这行广告语在小城已是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外来客问路,小城人往往都是:“你看见‘老莫头的白灰不白不要钱’,再往前走就到了。”老屋因那句广告语而具有了某种象征意味。莫小白怎么会愿意光顾它呢?他只是在遐想的时候及睡梦里“回”去过,“回”一次,就是一个不堪回首。不堪回首,他仍在遐想与梦中一次次地“回”。那毕竟曾经是家啊。那里,有他幼年至少年点点滴滴的辛酸与屈辱,也有他顽强生长出来的一个个梦想,甚至还哺育了他的一颗诗心——那是在怎样贫瘠的土壤上顽强生长的绿芽啊。“黑矮破败的门里有你卑微的回音/你就像墙角路边的石子/满世界铲也铲不尽的死不了花”。“那时我夜夜望着黑乎乎的窗棂的影子迷迷糊糊睡去/我变成了一个只知道活在黑暗里的孩子”。莫小白一想到那个家,常有一种厌恶感。渐渐地,甚至对小城也有一种莫名的厌恶,他看每一个佝偻的老人都是老莫头,他听每一声揽生意的吆喝都是“不白不要钱”。他甚至一度极其厌恶自己的名字,疑心名字里那个“白”字与红砖墙上的“白灰”有着某种因果关系。白=白灰,白灰=老莫头,老莫头=小市民,老莫头的儿子=新一代小市民。也因此,小城每日里嗡嗡营营的市声教他格外敏感。“到处是欲望的碰撞赤裸的喧嚣/有人说它是浪荡子手中浑浊的酒杯/也有人说它是讨乞者腋下破败的布囊/我倒常常觉得/它更像一柄残了锋刃的匕首/日夜在我眼前刻毒地晃动/小城/我无法对你说出那个深埋在心底的字眼”。
  于是,他的眼神就显得格外的冷。他变成了一个寡言少语的人,许许多多的话,他不想说出口,宁愿用冷冷的眼神与这个世界交流。
  十六岁那年,他不想再读什么狗屁书,他对那些浅薄而浮躁的大学生嗤之以鼻,他怕自己将来也读成那副熊样子。另外一方面也讨厌同学并无恶意地整日叫他老莫头。他闲在家里写了两年诗。后来,他在市文联的一次业余作者创作会上,想拜名家为师,经人介绍,见了一个省内颇有名气的诗人,叫仲马。这个名字教人联想到法兰西那个放荡不羁的文豪。据说前些年人们还尊称他为大仲马,后来,随着名声渐大,又一年四季地与各样女人频繁交配,圈内人便都称他为大种马了。
  这个诗人是专职的。莫小白见到他的时候,诗人穿双拖鞋,两元钱一双的那种。可怕的是,诗人裸露的脚后跟上,老茧是那样的黑,那样的糙,那样的肥厚不堪。那景况与诗相去甚远。那一瞬间,莫小白觉得,眼前四十不到的大仲马倒和自己曾经朝夕相处的老莫头很切近。引荐他的人说,大仲马前一段和电影明星万美美闹了场同居风波。莫小白在报刊上见识过这个万美美,比大仲马还大十来岁,体态臃肿不堪,每次在公众场合露面必含羞装嫩,净演些妓女呀,暗娼呀,风流寡妇呀,生活中据说也滥得一塌糊涂。据说开始万美美真以为大仲马喜欢她,就在大报小报各处宣讲她的爱情故事,还说很快完婚,从今往后要做贤妻良母云云,言词间洋溢着幸福。谁知过了一段时间真相大白。原来大仲马那时正写一本书,叫《风流寡妇》,和一家出版社签好合同的,眼看快到交稿时间,书刚写一半,却没了灵感,他狗急跳墙,想出这一招,希望这个风尘女子能给他带来灵感。果然和万美美同居后很快写完了书稿。书一问世,大仲马便将万美美弃之一边。万美美醒过神来,就雇小报记者写了一篇关于大仲马的生活隐私,包括他在床上的种种丑态,发表在二十多家省市的小报副刊上,闹得沸沸扬扬的。




第五章冷眼(2)



  莫小白觉着这个大仲马够坏的,把万美美骗得好可怜。莫小白有些犹豫。想离开大仲马吧,可大仲马对他不错,真心实意地教他做诗,还净掏干货,令他受益匪浅。一时下不了决心,就仍跟着学诗,在大仲马家吃住,没事时帮大仲马抄抄写写,查查资料。有一次他向大仲马提起万美美,话里话外有那么一点怜惜之意,谁知大仲马竟直言不讳地说:“她可怜?她该感谢我呢,要不是我想从她身上淘弄点灵感,我会陪一个又胖又老的婊子睡几个月的觉?笑话!”
  后来,大仲马出了点麻烦,教莫小白领他见王绝户。大仲马没跟他说是什么麻烦,莫小白就猜又是男女私情。
  两人打辆出租车一路来到小城,停在了王绝户的院门外。莫小白那时与王绝户并不熟识,和大仲马进屋时还有些忐忑不安。大仲马听说过王绝户的大名,自然也不敢造次,恭恭敬敬地和老头子寒暄着,说要测的这件事是自己人生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弄得不好要身败名裂的,就详细地跟王绝户讲事情的经过。
  原来有个念护校的十七岁女孩,一直痴迷着大仲马的十四行新格律爱情诗,慢慢的爱屋及乌,又痴迷上了作者,打听到大仲马的住址,就撇下学业,常常在大仲马的大门外转悠,希望能与诗人不期而遇,好一诉衷肠。一次,那女孩子转悠到夜深了还不肯离去,便被一个过路的歹徒给强暴了。公安机关找大仲马调查此事,大仲马知道事情的原委后,一时被那小女子的痴情所打动,另租一处房屋,两人便同居了。接着是那个女孩子怀孕,做人流,和父母闹翻,被学校开除,再接下来是被大仲马的一个老相好用硫酸毁容,最后是女孩的父母一纸诉状将大仲马和他的相好告上法庭。如今几家小报的记者正就此事大做文章,那些刁钻的刀笔们已经把这件事渲染得大大地离了谱,将它同外国某政要的桃色事件相提并论,将两件事在报纸的同一个版面上用红色的大字标题猛炒。法院不日就要开庭。大仲马曾找人测过一回,只说他和他的相好两人的卦象都煞气重重,恐怕这场官司凶多吉少。他不明白,老相好毁人面容触犯刑律肯定是大凶了,这谁都看得清的,可自己和那女子不过是两厢情愿的男女私情而已,哪来那么重的煞气?再问,给他测的那人就说不清卦里的玄机了,因此上才百里迢迢地来请教高人。
  王绝户瞄一眼大仲马递过来的一纸卦例,坐在那不紧不慢地重排一卦,沉吟片刻,说:“他测的原也不错,只是有一宗,你那煞气和这件事并无关联,倘老朽所言不差,当是另外一场文墨官司。”
  大仲马听罢一愣,随即手拍着脑门回想着,忽然,他似乎想起了什么,便双手抱拳举在额顶,朝王绝户连连摇着,就说:“老前辈果是高人,晚辈实在佩服。只因前些时晚辈写了一本小书,里面影影绰绰地骂了一个目前尚在其位的高官,他那秘书便给我打过一个电话,责令我在一家大报上公开道歉,我却对此未加理会,如今想来必是此事要惹官司。”便问结果将会如何。
  王绝户缓缓说道:“从卦象上看火势炎炎,必以水克之。依老朽所见,这场讼事冬月可望平息。”想了想,又说:“大道清净,红尘扰扰处,无为即是有为。”
  对这后一句,大仲马觉得甚是玄奥,便恭敬地说:“老前辈的‘无为即是有为’一句不啻暮鼓晨钟,能否指点得再详细些,也好教晚辈有所遵循?”
  王绝户沿着自己的思路,接着说:“所谓大道,乃至刚至柔之道,殊不知世人只知至刚而不知至柔。记住,必先柔顺而后才可刚强,须知齿坚而先没,舌柔而后存。”
  大仲马点着头,知道老头子这番话是在借题发挥,点化自己处世做人切莫招摇做大,否则将自取其辱。王绝户说罢又嘱一句:“好自为之。”大仲马掏出事先准备下的一沓钞票放在王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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