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奔-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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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回头望了一眼沈点,然后就在他的左肩上发现了一道红色的疤痕。弯弯曲曲,像一条痛苦扭曲的小蛇。她走上前,冲着这道疤痕凝视了很久,好像这是通往他过去的一个洞口。
她从一开始就有种感觉,这个孩子一般的男人周身包裹着一层非常深的恐惧。为什么说他是一只“鸭”,因为每个“鸭”身上通常都有这种恐惧。他在自己的洞里出不来。
后来沈点告诉她,那个疤痕是他自己扎出来的。就为一次情伤。
她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是否有一天,他也会为她而扎自己一刀呢?估计是不大可能的了。同样的错误,他不可能犯两回。现在的沈点爱自己,肯定胜过爱一个女人。
更说不定,在将来的某一天,这个有着暴力倾向的男人,会扎上她一刀。
她抚摸着沈点的那道疤,就像抚摸着一张女人的脸。
长的、圆的、文静的、妩媚的、怪异的。她们在她脑子里闪来闪去,挥之不去。而她和他,看上去却是毫不相干。
毫不相干,她却睡在他的身边,守候着他的恐惧。熟睡中的沈点总是在出汗,细密的汗珠从脑门渗出,然后汇聚成河流,一直滑落到脖子。她看着这个过程,就像是看着这个男人如何被追赶,被伤害。这时候,她就愈发感到他陌生。当他吻她,把她吻得像羊水未干的胎儿时,她就担心他会一口咬断她的脖子。他说他爱她,可他爱什么,彼此心知肚明。
江水红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皮球,被一个男人睡瘪了再到另一个男人身边充气。他玩她,而更多的,是她在玩自己。
她不过是他的现在时,不过是占了一个位子而已。要想做好一个男人的女人,该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啊。女人最大的美德,莫过于容忍。好多次她不由得想逃,跳下床,离开他,事实上她也这么做过,但离开他并不等于就逃脱了女人这个悲剧。
她漫步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凝望着出双入对的情侣们,很快就又被另一种烦乱所侵占。最终她还是又回到他身边,继续看他昏睡,继续抚摸那道奇异的伤疤,就像抚摸着她的伤心。她的权力就是可以随时打断他的梦,让他进入自己的怀抱,让他在这个怀抱里继续做梦。这个怀抱里的梦,肯定没有伤害。
还好生活是运动的,就像他们越过短暂的友谊折腾到床上一样,那道伤疤也终将被越过与覆盖。
她开始慢慢适应他的身体,他的气味,他的房间,连同他的恐惧,一一分解、吸纳。
9
其实江水红的梦也是假的。她根本就没有睡着。
对她来说,那天绝对是一个不平凡的日子。那一天,她的丈夫被正法。在一个她闻所未闻的地方。
但她完全能想像当时的情景:放眼望去,四周白茫茫一片,云是白的,天空是白的,太阳是白的。想必在风景秀丽的南国,找这么一个荒凉至极的地方也是不容易的。在这里,所有倒下去的都不可能再生。然后就在一片铺满碎石子的平地,丈夫跪在地上,一声令下,白手套的执法者毫不犹豫地扣下扳机,枪声穿过脑际,就像穿过空白的平原。
她不知道此情此景,丈夫是平静地面对死亡,还是全身战栗,屎尿失控。但她完全能想像得到他尸陈荒野的惨景。听说人的脑浆就像是豆腐花,流空了的脑壳就像是一个大椰子。生命去了,化整为零,身体就成了没用的垃圾,曾汲取精华无数,但提炼出来的不过是一把灰屑。她该怎么处理这把灰屑?
丈夫的经历有些传奇。他是个农家子弟,父母含辛茹苦供他念完大学,毕业后,分配进一个封闭的兵工厂。几年后,他掌握了几门核心技术,到沿海城市发展,受聘进一家大公司。因为他有技术,受到了公司的重用,身担要职。但高科技这东西更新换代太快,作为一个技术人才是很容易被人顶替的,今天重用你,明天就把你当工人使唤。他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便自己开公司。但很不顺利,经营一个公司需要很多方面的专才,不是研制出一两件产品就行了。关键是要有市场。或者说,要有打入市场的关系。但他什么都不具备。后来鬼使神差的,他接触了一些黑道人物,便与他们联手,利用他的公司干起了走私、洗钱的勾当。越干越大,几年下来,几乎整个海关几乎都被他们吃通。可是,一夜之间,他们这帮人就全成了丧家之犬。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每天都有人以身试法,敢于和强大的国家机器对抗。他们以为有钱就可以买遍良心,独步中国,用某些人的话来说,根本不知道走私是犯法的。丈夫倒是有所预感,提前办好护照,拎了一箱钱准备由香港出逃,还是被挡在海关。
真正让江水红心凉的是,他把她瞒得严严实实。他就不想想,他走了她该怎么办?
江水红已经有半年没有见过丈夫。开始时是法院不允许,怕他们串供。后来是她自己不想去。
反反复复地调查、取证、作证,她已经快崩溃。名声坏了,别墅、名车、存款也全都统统上缴。她见他一面,就觉得陌生了一筹。
最后这面,她虽然也去了监狱,却没有勇气走进去。既然法律都处理停当了,上天都安排好了,她还有必要再去奉献她的怜悯吗?
事实上,几年来贯穿在他们之间的也是一连串的不如意。她认识他的时候,他有妻子,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他打了他的妻子,他的妻子又找上门来打了她。婚后的日子也不怎么如意,有次她不想过性生活,他扬手就掴了她一巴掌。
从监狱回来,江水红总不自觉的把手放在那屡次被掴的半边脸上,仿佛还留有痛感。这就是她幸而又不幸的婚姻,她的幸运可以到处张扬,可她的不幸呢?
突然一个影子挡在她面前,是一个四十来岁的黄脸女人,她吓了一跳。丈夫出事后,上门来要债和闹事的人络绎不绝,她搬家搬了好几次。现在居然又冒出一个黄脸婆来。她冷冷地问道:“你是谁?”
“你应该认得我的。”女人一脸幸灾乐祸。
她还是记不起来。除非是打过几次交道,有点交情的,她从来就不主动去记住一个人。想想一个红歌星,一位豪门太太,要是把每个照过面人都记住,脑子里可不得塞块电脑芯片进去。显然,女人忽略了这个事实。
“你再仔细看看。”女人依然高昂着脸,眼里喷发出如火的愤怒,如雨的凄怨。
她终于记起来了,原来是丈夫的前妻。她想摆脱她,可她却像根木桩挡在她面前,搬都搬不动。
“对,是我。”女人接着说,“你别以为我们离婚了就该是仇人,其实我一点都不恨他,男人嘛,哪个不喜新厌旧。我真正恨的,是你。你们这种女人,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不过现在我倒要恭喜你了。你看,你也没人要了,老天有眼啊,这就是报应。什么歌星?狗屁!你看看你,哪还像个人样?我和他离婚好歹还分了些家产,后半辈子是有靠的了,可你呢,你得到了什么?没有,什么也没有。你什么也没有得到!你真可悲!”
江水红嘴唇发抖,说不出一句话。她再也承受不住,推开她就朝前冲去,身后是尖锐的嘲笑。
是啊,她得到了什么?不光什么都没得到,还要料理他的后事。这两天媒体又把这事炒得纷纷扬扬,断章取义,捕风捉影,几乎要致她于死地而后快。
显然,事情不是买个骨灰盒那么简单。出事的时候竭力隐瞒,公公婆婆还真的以为儿子是去了国外,要是看到这么一把灰,不昏过去才怪。
那些天来她又总是耳鸣,总是听到枪响。好不容易睡上一会儿,又总是被枪声惊醒。
那天晚上是吞了两片安定才糊弄过去的。晚上在冰箱里找了点冷食填了填肚子,算是当天的第一餐。不料收拾盘子时脚下一滑,盘子碎了,一只手按在瓷渣上,钻心的痛。她愣是咬着牙将扎进肉里的瓷片拔出来,缠了一整条毛巾上去,还不断往外渗血。不一会,整个手臂都麻了。她难过得要命,本不该这样的啊。她又想起了丈夫,即使丈夫不在,还有工人,总有一个会替她包扎一下伤口。
她也想过沈点,可还是放弃了。一是她怕他烦;二是她怕他不肯来。尽管这样的可能性很小,但要她江水红先迈出这一步,还是需要斟酌的。她不想从一开始就输给他。
第一部分第四章 父亲的影子(1)
10
江水红出生在南方的一个小镇。
刚生下来时,一看是女孩,奶奶立马拉长了脸,月子也不侍候了。母亲一闹情绪奶就下不来,只能给她吃大米粥。
后来是父亲的一句话改变了她在这个家的地位,他对镇上的每一个人说,我就喜欢女儿。因为这句话,她特别怀念父亲。但在她的记忆中,是没有父亲的影子的。
她刚满一岁,父亲和他打渔的破船便被那个夏天的洪水冲进鬼门关。族人怕母亲改嫁,在父亲死后十五天,便安排她与年仅十五岁的叔叔同房。自此,叔叔就替代了父亲的形象。任凭她怎么想像,都想不出叔叔的那张脸,只觉得像一只便盆。
关于母亲和叔叔的初夜,江水红无法想像。叔叔怎么能伸出得手,去揣摸十五天前还是嫂子的女人?母亲,一个立了牌坊的女人,又是如何教一个孩子男女之事的?而她,就睁着一岁的眼睛,看着他们如何缠绵。
一直以来,她都不愿意接近他们,她的成见根深蒂固。她常常是以一种不可思议的目光打量他们。他们却毫无反应。
或者说,生活就理应是这样的,一日三餐,生儿育女。母亲就像是壮年期的哺乳动物,一口气生出一大堆的孩子。其中的两个相隔还不到一年。好像她作为一个女人的使命就是生育。她的体形因为过度的膨胀和咀嚼而臃肿不堪,不论站着还是坐着,横看竖看,都呈四方状。同时装载在这个躯体里的,还有各种各样的疾病。
相反叔叔却是貌端体健,与母亲一点也不般配,顺其自然的,在外面有了女人。打啊,闹啊,叔叔的脚踩在母亲身上,就像踩着一捆刚砍下来的柴火。母亲只会杀猪一样嚎叫,嚎叫她不幸的命运。她的病,多半也是气出来的。可是过后,一家人又该干啥干啥。
小时候,一听到摔东西,江水红就拉着弟弟妹妹往外跑。他们哭,她也哭,她的眼泪注定了她终究会背叛这个家。
好在还有个疼她的外婆,算是灰暗人生中的一丝亮色。外婆也住在本镇,但她对母亲的遭遇充耳不闻,除了担心最后的几颗牙,她不再关心其他的事。她老了,男人都死了三十年。不论母亲怎么在她面前哭泣,她都保持着那动人的慈祥,但母亲一走她就开始掉眼泪,一手捂着脸,一手揪着衣襟,半天没动静,过后那张脸就像是泡软的馒头。
外婆身上有一股酸腐的气味,十分诱人,可她却说这是死人味,她快要死了。她说死,就像是要去赴一个约会,很平静。江水红害怕外婆会突然死掉,便变着法儿讨她欢喜,她一欢喜,那种味道就又放出来了。
江水红的转机是在十四岁的那年夏天,县艺校张榜招生,她报了名。
她歌唱得好,身段也不错,竟然还在音乐老师一周的调教下学会了弹钢琴。那天的场面她已经记不大清楚了,走进县城,大脑便变成了空白。她只记得礼堂外面站满了像她一样如花似玉的女孩子,个个伸长了脖子等点名,就像是等着皇帝选妃。她们纤细的命运就寄托在那几位评委身上。幸运的是,带来她来参赛的音乐老师是这个学校的毕业生,几位主考都是她的老师。鬼知道是怎么完成的考试,反正他们要她干什么她就干什么,就这样,居然被录取了。
后来她听说,她能被录取是因为一位声乐老师的力保。声乐老师看到了她的潜力,力排众议。因着这个传闻,进校后,她便与这位三十多岁的男老师渐渐暧昧起来。毕业后,又在他的活动下进了县歌舞团。这两件事确定了他们之间的关系。
但歌舞团竞争非常厉害,不少女孩削尖了脑袋往上爬,她却被他缠得死死的。她连续跳了三年的伴舞,实在是忍无可忍了,便只身来到南方。改革开放的政策使这里变得十分富有,像她这样漂亮的女孩,自然是不愁没有发展的。在酒吧唱了一段时间后,她便被唱片公司发掘,接着一炮走红。
那位恩师还来找过她,但刚碰面便逃之夭夭。用他的话来说,她的派头实在是太大了。她把他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