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鬼-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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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郑国是个小国家,谁都惹不起,只好谁打来就听谁的,这倒不是因为我们反复无常。其实我们还是听晋国的指挥更多一些,晋国是中原霸主,谁不服气啊。我们只是比较倒霉,有个南蛮子楚国在南面,不敷衍一下,就会被他们给灭了。”
“嗯,这话也说得有理……你爬树怎么会把衣服都挂破了?”
“我从马车上跳下来的时候,不小心跌倒在路边的荆棘丛中了。”
“嗯,左右,把他押下去,等他家人拿金子来赎。看你的身子骨满结实,你家人不肯出赎金的话,你当我家奴好了。”
晋国入侵郑国的这场战争,因为公孙侨已经察微知著,回城报讯做了准备,便以再一次的城下之盟而结束。范宣子率领晋国军队在郑国国都东、西、北三门耀武扬威而去。只因郑国已经略有准备,与原定计划差了那么一点儿,范宣子便认为是斐豹的马车挡了他的道,贻误了他的战机,于是执意不准斐豹赎身,而要收他为家奴,奴籍编在范府的丹书册中。
斐豹后悔不迭,只道自己平生第一次干坏事闹人洞房,立马就被老天严惩,却不知他和公孙侨这次闹洞房竟是后世闹洞房风俗的滥觞,后世闹新房蔚然成风,婚事也越办越热闹了。
天之骄奴三.宅里奴(1)
春去秋来,花落花发。晋平公六年,晋国绛都,执政上卿范宣子的家宅里,范约正闷闷不乐的倚栏独坐,支颐愁思,似乎有什么疑难未决之事。
范约这年十六岁,是晋国下卿范鞅最美丽的女儿,晋国执政上卿范宣子最疼爱的孙女。春秋时代,国家很多,大国只有四个,分别是东边的齐国,南边的楚国,西边的秦国,和中原的晋国。其中晋国是称霸时间最长的春秋霸主,到了范宣子执政之时,晋国仍在称霸,但是公室已弱,权柄归于晋国六卿,这六卿是晋国的六个世家大族,范氏、中行氏、知氏、韩氏、赵氏、魏氏。此外较有势力的卿大夫,不过栾氏、祁氏、羊舌氏等三四家而已。范家这些年因范宣子主政,成为六卿之首,正有鲜花着锦、烈火烹油之势。范约生在这样一个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家族里,又倍受宠爱,是什么事情让她如此为难?
原来七日之后,就是公卿贵族的青年子弟秋猎的赛会。每年的各种狩猎赛会,不仅是贵族青年展示武功才华的所在,也是围观的仕女们争妍斗艳的良机。
范约的外祖母夏姬是四十多年前倾国倾城的绝代美人:她是陈国人,陈灵公与她有私,被她的儿子所杀,陈国当时乱得一团糟。其后楚伐陈,楚王欲纳她于后宫,被申公巫臣以不祥之名劝阻,不料巫臣对夏姬早就一见倾心,趁出使之机偷偷带着夏姬投奔晋国,当了晋国的大夫。楚王深感上当,嫉恨之下,将巫臣留在楚国的家人杀了个干干净净。巫臣因此痛恨楚国,促成了晋国与远在东海之滨的吴国的首次联盟,共同对付楚国。从此楚国在与晋国的争霸中因为吴国的牵制,一直处于劣势。这些当时影响天下大势的大事件,几乎都与夏姬有关,夏姬的美貌也因此而为天下所共知。
巫臣夏姬之女嫁给范鞅,生下的女儿,便是范约。范约继承了外祖母夏姬的美貌,自年前及笄之后,开始参加各类社交活动,每次都是众人瞩目的中心。不料十多天前的游园会上,栾家家主栾盈的侄女儿栾枫带着两个俊俏机灵的随身小厮,在游园会上表演走绳戏车弄丸跳剑等各项绝技,大出风头,令范约相形之下大为失色,因此范约便暗下决心,要物色一个有本事的随从,在秋猎大会上扳回这一局。
秋猎赛会,赛的是御射之术,范约自然要挑个武功高强的随从,才能为她争光添彩。但是范宣子爱财惜货,有些吝啬,所以范家家将里头人才不多。而栾盈却礼贤下士,轻财好施,门客中奇人异士很多,晋国的几个著名勇士,几乎都在栾府,栾氏人才之胜,过于晋国六卿中的任一家族。
范约心知府里的家将,没有能超过栾家的勇士的,因此心中烦闷,不知如何才能扳回这一局。
她在园子里坐得闷了,便起身信步走进一方杂院。这方杂院是奴隶所居,有几个奴隶正在院中干活。范约见奴隶之中,颇有身高体健者,心中一动,叫来管家,说自己要从范府奴隶中找一个身手好的青壮家奴来替自己驾车,让管家范声把家里所有十五以上三十以下的健壮家奴都找来让自己挑选。
第二日一大早,范约步入家中后庭,看到管家范声已经带了三十多个健壮家奴在此候命。后庭十分阔大,是范家子弟练武之所,弓箭靶刀,剑戟斧钺,一应俱全。范约坐在椅上,令家奴先试弓箭,每人三箭,能中百步外箭靶红心者,再进入下一场。
通过初选的只有八个人,其中能三箭均中靶心只有一个叫做彭光的奴隶。范约看了,轻轻摇头,心道除了彭光以外,这些奴隶比起栾家的勇士来,还差得远。不过这些奴隶平时缺乏训练,能中一次靶心者也算可造之才。这次就算不能取胜,严加训练一年半载以后,未必不能一鸣惊人。
正寻思间,范约瞥见一个褐衣汉子,正胆大包天的往自己身上看来看去。虽然时近深秋,早间室外颇有寒意,这人却只穿一套短打,胳膊小腿都裸露在外,倒是非常健壮好看。他先时试箭时,便懒洋洋的只往自己这边看,那三箭,第一箭脱了靶,根本就不知道射到什么地方去了,第二箭刚刚沾到靶边,第三箭不知碰到了什么鸿运,居然射中靶心。初选出来的八个人里,只怕以此人最为滥竽充数。
范约恼他无礼,狠狠瞪了他一眼,不料他竟然冲自己咧嘴一笑,露出满口白牙,还微微颔首,仿佛接收到的不是自己的怒视,而是自己的青睐一般。
范约怒道:“你,那个穿褐衣短打的,叫什么名字,怎么这般无礼?”
管家范声连忙答道:“这人叫做斐豹,一直以来都是最懒散的一个家伙。”
范约听了,倒觉得有趣,笑道:“斐者,纹也。斐豹,那不就是斑纹豹子么?”心道这人虽然外表懒散,体形却颇优美,肌肉匀称结实,似乎蕴含无穷精力,可不正像一头上林苑中悠然漫步的花豹么?这一笑,倒不便责罚他了,范约挥了挥手,宣布进入下一场比试。
天之骄奴三.宅里奴(2)
第二场比试是让通过初试的八个人,每人挑一样兵器架上的兵器,互相攻伐,最后的胜者,即可做她范大小姐的御者,替她驾车。
范声听了这个法子,吓了一跳,忙说:“小姐,你这样子玩会把人玩死的,我不好向主公交待阿!”
“那就这样好了,让他们把兵器的刃口都用布条缠起来,蘸上石灰水,身上有要害处沾上白印的,便自己退下场,直到场上剩下最后一个奴隶为止。”
八个奴隶各挑了一样兵器。彭光挑的是最难使的剑,被人密密裹起来蘸上石灰水递给他以后,成了一根哭丧棒似的怪模怪样的东西,叫他看了直皱眉头。斐豹挑的是最笨重的大斧子。
开始的命令下了以后,斐豹抡起斧子,暗运内劲,向天一劈,裹在斧子上的布条顿时散了开来,袭向周围七个人的脖子。除了彭光眼疾手快,用剑挡住布条之外,其他六个人的脖子上,顿时都多了一条白石灰印。
“作弊!”
“无耻!”
“犯规!”
六个脖子上多了白印的奴隶谁也不肯退场,大家鼓噪起来,手中的家伙,全向斐豹身上要害招呼过去。
斐豹手中的斧子明晃晃的,却没有拿来砍人。他腕子一抖,将身后一棵桃树的枝杈砍了一根下来,然后便高举大斧,恶狠狠的向地上的桃枝劈去,一下,两下,三下……足足劈了三九二十七下。那根桃枝本就幼细,被他这么二十七下劈下来,便成了一小堆细长细长的桃木丝儿。
他一面劈,一面唱歌,劈了二十七下,唱了二十七句。
“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猗。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兀猓勘司淤猓凰夭唾猓俊
坎坎伐辐兮,置之河之侧兮,河水清且直猗。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亿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特兮?彼君子兮,不素食兮?
坎坎伐轮兮,置之河之漘兮,河水清且沦猗。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囷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鹑兮?彼君子兮,不素飧兮?”
伴着这粗犷的歌声,斐豹举斧落斧之间,动作悠然,如有神韵,每一次举斧落斧,跟前一次举斧落斧的动作之间都差别明显,却又有连绵不尽前呼后应之意。
这期间,六个奴隶每人都向他攻击了十多次,一共近百次攻击,每次眼看就能攻到要害了,却都那么一滑一跌,让那白点落在他胳膊腿上,恰如蚊蚋之咬一般无力。斐豹砍的虽然只是细桃枝儿,动作却像砍大硬檀木那么浑厚有力,汗水也一滴滴的流下,将胳膊腿上的白点儿冲得了无痕迹。
彭光一直执剑旁观,并没有参与攻击,这时见那六个奴隶都累得气喘吁吁,锐气无存,便起步出剑,出一剑,喝一声“退下”。连喝六声“退下”之后,那六个奴隶不是胸口就是小腹再不然便是额头上中了白点儿,只好下场,看彭光如何跟斐豹决战。
斐豹却把斧子横放到地上,一屁股坐了上去。
他眼中茫无焦点,向前平视,却似乎什么都没看到。木然半晌,目光渐渐变得深邃丰富起来,那里头有不屈,有幽思,有回忆,有自嘲。
他蓦地收回目光,垂手低眉,拈起先前劈出的细桃木丝儿,飞快的编起东西来。
彭光在他身边拄剑而立,凝神看他编织,并不打算出手相扰。
一共有二十八根桃木丝。斐豹挑出一十二根桃木丝,结成一段虬曲的树枝状东西,又拿剩下的一十六根桃丝,每根勾成一朵桃花,结在枝子上。那一十六朵桃花,有盛开的有半闭的,有骨朵有残瓣,姿态各异,挺秀俊美,缠夹在较粗的那一半枝子上。
他编的,是一枝桃花簪。
范约看得呆了。过了半晌,她才赞叹道:“想不到家奴之中,竟有这等人才!斐豹彭光,以前委屈你们二位了,从今以后,你们俩就是我的左右护卫。”
“左右护卫太少了吧,像小姐这样美丽的人儿,应当有旋风八卫跟着才算威风。”彭光上前施了一礼,笑道,“彭光曾习军法,愿为小姐训练那六个人。”
“好一个旋风八卫,那就由你做他们的队长。”范约觉得今天的收获出乎意料,非常高兴,又问,“彭光,你是哪里人,在我府中几年了?”
“我是齐人,刚刚入伍,就遇到晋侯伐齐,我们齐军大败,我被俘为奴,屈指算来,已经五年有余了。”
“很好,斐豹,你呢?你在府中呆了几年了?”
斐豹并不答话,他径直走到范约面前,抬手将桃花簪插到她乌黑丰厚的发髻上面,便自顾离去了。
范约只听到他似乎在自己耳边喃喃低语:“无忧也该长得比你还大了,不知道你跟她比,谁更美丽?”但是范约身边的人都说,斐豹根本没说过什么话。范约想,自己大概是幻听了。
斐豹要回大杂院里头那间栖身了六年半的简陋棚屋里睡个回笼觉。
六年半了,距离溱水边洗澡嬉戏的那个十六岁少年,已经有六年半的光阴。斐豹已经从一个不经事的少年长成了一个高高壮壮的青年。他是商家子弟,本来就从小习武以护家产,身手相当不错,经过被俘为奴的打击后,又渐渐领悟了老聃道经中的虚冲之道,退守之方,将之试用到武功上面,效果竟然出乎意料的好。只是他屈身为奴,没什么跟人切磋的机会,虽知自己大有进展,却也不知道这进展到底达到了什么程度。但是他行走步态之间,已经自然而然,流露出高手的气度。
这几年,他也不是没想过凭自己的武功逃跑,不过一则范宣子是国际霸主晋国的当权大老板,他若一逃,定然是个国际通缉犯,至少不能回郑国了,只能去别国干黑社会,而斐豹只想恢复到原来的生活,做一个游历四方的商人;二则斐豹这人心思单纯,比较认死理儿,他特不服气被范宣子逼作家奴,连赎身的机会都不给他,因此打定主意,一定要让范宣子亲自给他焚了丹书,还他自由。
这几年,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