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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泰国十日谈-一个上海知青在缅泰的奇遇 作者: 吴越-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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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随意抄别人家的“红卫兵”组织。这五类人中,我家就占了三类,还有什么可说的呢?说心里话,我倒真得感谢我的这个出身成分,不然,我不当红卫兵固然不行,当了红卫兵不去造反更不行。要我违心地去鞭打老师,去抄无辜者的家,我还真做不到呢!
  但是封建帮主们是绝不会放过我和我们一家的。1968年,我16岁,彻底拆散我们一家的日子终于到了:爸爸、妈妈接到通知,要分别到各自系统的“五·七干校”去劳动锻炼,改造世界观;我也接到学校的通知:要到西双版纳去插队落户,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一句话,上海把我们扫地出门了。
  对你们来说,当然不懂得发生在中国大陆的这些名堂。简单地说,“五·七干校”就是变相的劳改队,主要是收容被打倒的领导干部和五类分子,当然也有“革命派”,不过那是起监督作用的;插队落户呢,是因为当时的学校并不上课,学生一届届招进,毕业了也什么知识、什么本事都没有,什么也不会干,经过“大革命洗礼”的小将们,人人锻炼成天不怕地不怕的闯王,谁也奈何他们不得,又没地方可去,总在城市里闹事,连帮主也头疼起来了,只好把这些没有知识的“知识青年”们统统送到农村去,在“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和“农村是一个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知识青年到农村去,大有作为”的口号下,把这盆脏水泼到农村这个大院子里去,以减少城市主要还是帮主们的压力。
  我们家既然是这样的组成成分,家破人亡,被赶出上海,当然是必然的命运了。比较起来,我们家还不算最惨的呢。
  我父母只有一个要求:不论是下“五·七干校”还是插队落户,希望一家三口都在一起。但是这样的要求谁也无法答应。因为父母的单位系统不同,而我又是教育系统安排的。父母的单位说:“你儿子又不是干部,哪有带着儿子进干校的?”负责插队的干部则说:“你父母又不是学生,插队嘛,哪有带着爹娘的?就因为你们这些孩子太骄气,离不开父母,所以才要让你们到农村去锻炼锻炼呢!”
  好,帮主的决定,根本就没有商量的余地。我们一家,只好把家具财产送进信托公司廉价处理了,大家分一点儿,然后三个人抱头痛哭了一场,爸爸以“历史反革命”的身份去了苏北,妈妈以“摘帽右派”的身份去了江西,我则以“可以教育好的子女”的身份到了西双版纳。从此一家三口,劳燕分飞,天各一方,相距千山万水,谁也照顾不了谁了。
  我和同学们到了西双版纳。这个地方是傣族聚居区,到处是美丽的竹楼。傣族实际上就是泰族,从语言、服装到生活习惯,都与泰国的泰族和缅甸的掸族十分接近。可见努丹说的泰国的泰族和缅甸的掸族是十四世纪从云南迁移过来的,有一定道理。
  当时被送到西双版纳的学生有两种,一种叫做“生产建设兵团”,属于军队系统,由军队派人管理,人员集中,管理得严些,生活相对地比较好一些;一种是插队,属于人民公社系统,也就是把学生分配到各乡各村,人员分散,一个“知青点”最多不过十几个人,少的只有四五个人,管理松散,要自己挣工分儿,自己做饭吃,生活相当艰苦。
  那里是亚热带地区,勉强适合于橡胶树的生长。当时中国的橡胶,主要靠南洋进口,其次靠在海南岛种植一些,供不应求,大大落后于需要,所以决定把我们这些“知识青年”送到这里来开垦橡胶园。
  种橡胶,需要比较大的场地,需要严格的管理,需要有组织的熟练技术工人,因此,最好是组织国营农场。但是“文化大革命”把国家仅有的一点儿资金都折腾光了,国库里没有钱,只好把我们分送到各生产大队去,以大队为单位,营造一些小面积的“队有橡胶园”。我们在公社技术员的指导下,和傣族社员一起把热带雨林毁掉,砍树,烧荒,栽种树苗,施肥浇水,中耕除草,费了好几年工夫,什么收益也没有。生产大队对这种既没有眼前利益又劳民伤财的经济作物没有兴趣,逐渐放松了管理,橡胶园又变成荒地了。
  这期间,我外公还在老家监督劳动。我是他从小抱大的,对我特别宠爱。我到了西双版纳以后,就数他给我写的信最多。这是因为爸爸、妈妈在“干校”劳改,监督得严,所有来往信件都要经过检查,所以除了报平安的“例行信”之外,除非必要,互相之间很少通信。而外公在农村,所谓监督,只要不破坏生产,不散布“反动言论”,给外孙多写几封信,村干部并不管。因此他每隔一个来月,总要给我写一封信,讲讲江南农村的新闻。我也每隔一个来月给他写一封信,谈谈西双版纳的新鲜事儿。
  我外公年纪大了,生活又苦,精神非常空虚,就去找书看。那时候,全中国除了四卷《毛泽东选集》和一本《毛主席语录》之外,只有一部“以阶级斗争为纲”实际上是以阶级偏见为主导思想写成的小说《金光大道》,宣传的是地主的阶级本性怎么怎么坏、贫农的阶级本性怎么怎么好。这是一部没有文学价值但却可以当阶级斗争教材的小说。别的书找不到,只好也拿来看。他看了以后,很不以为然。本来,像他这样的身份,帮主恩典,没有杀他,让他当一头会说话的牲口活着,就应该感恩戴德才是,偏偏他脑子还会思考,思想还很活跃,就在他写给我的信中,结合他读了《金光大道》后的感想,给我说了一个发生在我外公老家的真实的故事。
  四十年代,我外公在县城开布店办纺织厂,我外婆在老家管理田产。本来,二十几亩地,大都是租出去的。可我外婆总说:“儿要亲生,田要亲耕。”上等好田租给佃农种三年,就会肥力大减,变成三等田。因此,她哪怕自己辛苦些,雇了一个长工、一个牧童,亲自监督春耕、秋收,种起田来。雇的长工姓杨,因为是个遗腹子,长辈们给他起了个名字叫“百了”,是“一了百了”的意思。长大了,人家送他一个外号叫“伯劳”──伯劳是江南的一种常见鸟;当地方言,伯劳也是乖巧、能干的意思。
  这个伯劳果然乖巧能干。二十亩稻田,年年种得籽粒饱满,比租给佃农种产量要高得多。由于多施绿肥和圈肥,土地的肥力不但没减低,反而一年比一年好了。我外婆对他很满意,常给他几件旧衣裳,农活儿累的时候,总要炖肉煮鸡蛋,给他做点儿好吃的,还给他酒喝。他对我外婆也很满意,常对别人说:这样好的东家,打着灯笼也没地方找去,只要我外婆不嫌弃他,他哪儿也不去了。
  新中国建立,江南土改,他作为雇农,被工作队吸收为积极分子,通过学习,回村来开展工作。这时候,他还对我外公、外婆很好,悄悄儿地告诉我外公:共产党对富农采取的是孤立政策,对地主采取的是打击政策,但如果主动把土地全部交出,就可以评一个“开明地主”,至少可以不挨斗。他劝我外公看开一些,免得皮肉受苦。我外公本来就不把这点儿土地看在眼里,于是就接受了他的忠告,把土地、房屋连同家具、农具全部交了出去。当然,有许多东西,就悄悄儿地让他拿走了。后来分房屋、分田地,他分到的,全是外公的好地,外公的那座瓦房,也归了他。
  我外公在土改中没吃到苦头,他在土改中立了功,入了党,当起村干部来了。
  打土改以后,他又得了一个新的外号,叫“杨白劳”──这是歌剧《白毛女》中一个女儿被地主霸占的老佃农的名字。
  十几年过去,等到我外公、外婆被遣送回籍监督生产的时候,他已经当了大队长兼支部书记,在村子里是最高领导,什么事情都是他说了算了。
  房子呢,土改时候分给他的原来外公的房子,已经作价让给生产大队做了大队部,他在大队部的前面新盖了一座三层楼。后门正好对着大队部,进出非常方便。
  他对我外公、外婆倒还“不忘旧情”,特地把我外婆当年盖给长工、牧童住的三间小房子“还给”他们住下。他的这一举措,当然含有“如今天翻地覆,当年你住的大房子,归我住了;当年我住的小房子,现在得让你们住了”的意思。他让我外公到积肥组参加劳动,好歹给几个工分儿,好让他到秋收的时候能分到两个人的口粮。还特地对我外公说:国家的形势在那里摆着,阶级斗争要天天讲、月月讲,既然彼此是敌对的两个阶级,他也不可能照顾得更好了,以免上级批评。只要我外公不生是非,不多口多舌,在他的治下,可保证老两口儿平安无事,算是他对我外婆当年对他好的报答。
  但是不久以后,我外公就发现这个大队长兼支部书记有问题,而且问题还不小。
  杨支书本来不识字,后来上了扫盲班,不但摘了文盲帽子,也摘了“光棍儿”帽子:他把扫盲班的女老师给娶过来了。
  杨百了当上了大队支书,他老婆也当上了设在乡里的中心小学校长,住在学校里的时候多。他床上一有了空缺,就总有人来填补。而且不是一个两个,往往是这个走了那个来,走马灯似的团团转,又安排得非常周到,从来没有撞车的时候。这些女人,有些是本村的大姑娘小媳妇儿,有些是外村来的。不过也有非常明确的分别:凡是本村的女人,对他家的房间家具布局十分了解的,一律在夜里从他的后门进出;而外村来的女人,对他家的情况不太了解的,他大都先安排在大队部的客房里住下,然后他自己半夜里从后门溜进大队部。因为尽管他老婆经常不在家,可他家里还有老母、幼子,万一撞上了,不麻烦至少也不好看。
  不仅如此,大队里收获的农作物,特别是产量少的品种,如芝麻、向日葵之类,往往以“不太干燥”为理由,先不进大队仓库,而是先送到大队部“晾”起来。大队部的大门钥匙只有他和大队会计两个人有,于是送进大队部,也就等于送进他家一样了。
  为什么这些事儿我外公会知道呢?前面说过,杨百了安排给我外公、外婆住的房子,就是当年我外婆盖给他住的“长工屋”,就在当年我外婆的住房、后来分给杨百了、如今变成大队部的那座房子旁边,只要从后窗户看出去,他家的动静一目了然,清清楚楚。
  怪不得我外公刚到的时候,他要说“只要你不生是非,不多口多舌,保证你平安无事”的话了。
  我外公自己是那样的身份,支书又这样交待过,他当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去多管这些“闲事”。何况那年月农村里什么文化娱乐活动都没有,只剩下“色食,性也”,男女们从本能上找点儿乐趣,也是很普通的事情。
  再过一段时间,尽管我外公不主动找别人说这些事儿,别人主动跟我外公说起这些事儿的场合也不是没有。通过三个五个人无意中的叙述和透露,我外公才渐渐明白过来:杨支书有这么多“相好的女人”,对他来说,固然是出于“性的本能”,多多益善,而对于那些女人来说,却大都是不得已而为之,是另有所图的。因为如果从“性的需要”出发,杨支书已经年近五十,脸蛋儿是黑的,皮肤是粗的,年纪太大,文化太低,说话缺乏风趣,家里还有老婆孩子,绝不是大姑娘小媳妇儿为解决“性的苦闷”所可选择的“最佳对象”。她们真要打点儿“野食”吃,村里年轻漂亮的小伙子有的是,特别是那些“知识青年”,正处于“性饥饿”阶段,招之即来,何至于去找他?
  关键的一个字,是他手中有权。
  权这个东西,在民主国家中,是属于人民的。人民选举自己的公仆来执掌“权柄”,掌得不好,立即罢免,简单得很,也明确得很。没有至少很少有人敢用权来给自己换取点儿什么。
  只有黑社会的帮主们,才拥有无限大的权力,而且可以通过权力来取得他所不应该取得的一切。
  据了解内情的人透露:杨支书玩儿女人,其对象和档次,是分期分批逐步提高的。
  第一批,是土改之后不久。那时候地主受到管制,富农受到孤立。作为村支书的杨百了,经常要登门“训话”,进行教育。看见哪家地主、富农的女儿、媳妇长得有几分姿色,就吩咐她们于某夜到村公所谈话。谈话当然是个别进行的,所以谈话的内容是什么,谁也不知道。人们只发现:凡是有女儿、媳妇到他那里经过他“教育”的,那家地主或富农就得到了“宽恕”甚至“优待”。慢慢儿的,全村所有的地主、富农的女儿或媳妇都接受了他的“教育”,他们全家人这才得到真正的解放,走路也不用低着头了,干活儿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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