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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

"文学台独"面面观-第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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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把王祯和等乡土文学作家的作品说成是“方言文学”或“文学方言”作品。一直到80年代,彭瑞金说,才有了一个“强势的母语文学运动”。他说,这“强势的母语文学运动,实际是因应着台湾文学的自主性、本土化之台湾意识的觉醒成长运动而产生的。”彭瑞金说:“八○年代台湾语文学运动最大的特色是站在台湾文学正当性出发的;带动台语文学者认为台湾作家以台湾语创作是天经地义的事,不再以方言文学的心态乞求宽容的存在,同时也跳过台湾话到底有没有台湾文字的忧虑。”为了说明这种运动的“成就”,彭瑞金引录了林宗源的《台湾诗选》的代序《沉思与反省》中,用“台语”写下的一段话,即:“台湾作家家己的语言不在家,精神有兮也无在厝,食到七老八老犹不断乳,无自信无觉悟无反省,讲的拢是三天地外的中国遗产,写的拢是半仿仔的北京话,莫怪予人准做是边疆文学。台湾作家为何不责问家己,……不去深深反省,实实在在创作家己的文学,犹咧相杀讲啥物台湾话文的好恶,著不著,该不该写。”然而,对这样的“台语文学”,彭瑞金似乎也信心不足。所以,他又不得不写下了这样一段文字:“台湾语文发展的最大疑题,在于台湾话文字的长期荒疏,自不容否认,林宗源主张写了再讲,也自有道理,毕竟台湾话并非原本没有文字,当然断绝那么久的台湾话与台湾文的接续工作,不是一蹴可几的,而且所谓台湾话者还有福佬、客家、原住民、平埔族人及一九四九年大陆来台人士带来的各地语族之区别,即使福佬话也有漳、泉、南、中、北部腔调之别,客家话亦有海陆、四县、饶平之分,原住民则不仅九族各有语属,还缺乏文字。因此,八○年代的台语文学运动,固然是结合了语言学家与作家,出自自觉的文学运动,先后有许成章、郑良伟、洪惟仁、庄永明、陈冠学、罗肇锦(客语)等人投入台语之整理、研究工作,有林宗源、宋泽莱、向阳、林央敏、黄树根、黄劲运、柯旗化、林双不、黄恒秋(客语)、杜潘芳格(客语)等人投入台湾诗文的创作,但距离台语文学时代的到来,还有一段长路要走。”除了林宗源用“台语”写诗,彭瑞金还提到了宋泽莱、林央敏用母语写诗之外,也尝试以台语写小说,作散文。写台语诗的,还有一个向阳。    
    和彭瑞金把“台语文学”看作是“台湾文学的自主化、本土化的一环”一样,林瑞明也是把“台语文学”当作“台独”文学的一个重要方面来对待的。    
    林瑞明在1996年出版的《台湾文学的历史考察》一书里写有一篇《现阶段台语文学之发展及其意义)。    
    林瑞明以“文学本土化”的发展为“内在逻辑”对“母语创作”作了一番回顾之后,又指出林宗源、向阳、宋泽莱等以“台语”创作作品“掀起了台语创作的高潮”。再加上,郑良伟、洪惟仁、许极、陈冠学、林继雄等热衷于研究台语,“各种台语辞典如雨后春笋,台语教学班也相继成立”,“更有台湾语文学会的正式成立”,“凡此种种都有助于台语文学的向前迈进”。林瑞明还特别提出了1991年以林宗源、向阳、黄劲连、林央敏、李勤岸、胡民祥等20人组成的“蕃薯诗社”。这是台湾有史以来的第一个台语诗社。他们鼓吹的“宗旨”是“1。本社主张用台湾本土语言创造正统的台湾文学。2。本社鼓吹台语文学、客语文学参加台湾各先住民母语文学创作。3。本社希望现阶段的台湾文学作品会当达著下面几个目的:①创造有台湾民族精神特色的新台湾文学作品。②关怀台湾及世界,建设有本土观、世界观的诗、散文、小说。③表现社会人生、反抗恶霸、反映被压迫者的艰苦大众的生活心声。④提升台语文学及歌诗的品质。⑤追求台语的文字化及文学化。”林瑞明对此自有一番“高论”:“以母语思考、创作,原是文学基本出发点,但从台湾新文学发展的历史来看,八○年代解严之后,台湾意识已全然表面化,被官方长期抑制的台语热闹登场,具有颠覆国语的政治性格,对于长期以来,以日文、中文创作的台湾作家亦加以挑战,有些人认为这全属于被殖民文学,只是不明言而已。”林瑞明举例说,“蕃薯诗社”社长林宗源就是这么认为的。他引用了林宗源的一段话:“台湾侬用统治者的语文阁唔反省觉醒,无气节兼奴性,那有啥物台湾精神咧!……台湾侬凡是用唔是的族群的母语来写,一定无算是台湾文学。道理直简单,有啥物款的侬则有啥物款的语言,有啥物款的语言则有啥物款的文化及文学。”用普通话翻译,这段话是说:“台湾人用统治者的语言而又不反省觉醒,无气节且奴性,那有什么台湾精神呢!……台湾人凡不是用他们的族群的母语来写,一定不算是台湾文学。道理真简单,有什么样的人即有什么样的语言,有什么样的语言即有什么样的文化及文学。”林瑞明对于90年代台湾“台语”文学的发展是感到兴奋的。他说:“台湾文学界面临了来自于母语的核心革命!”他甚至断言:“台语文学的发展,将更加无可限量。”    
    陈芳明也不甘寂寞。    
    1999年8月,陈芳明在《联合文学》上发表《台湾新文学史的建构与分期》一文,一开始就说到:“台湾文学经历了战前日文书写与战后中文书写的两大历史阶段。在这两个阶段,由于政治权力的干预,以及语言政策的阻挠,使得台湾新文学的成长较诸其他地区文学还来得艰难。”此文遭到陈映真的批判之后,陈芳明又在2000年8月的《联合文学》190期上发表了《马克思主义有那么严重吗?》一文,又重弹老调说:“台湾新文学运动者自始就是以日文、中国白话文、台湾话三种语言从事文学创作。”其中,用台湾话书写致使台湾“与中国社会有了极大的隔阂”。陈芳明还说,“国民政府在台湾‘不仅继承’了‘甚至还予以系统化、制度化’了‘日本殖民者对台湾社会内部语言文化进行高压制与排斥’的‘荒谬的国语政策’。依赖于这种‘国语政策’,中国的‘强势的中原文化才能够透过宣传媒体、教育制度与警察机构等等管道而建立了霸权论述。’而这种存在于台湾的霸权论述,与日据时期的殖民论述‘正好形成了一个微妙的共犯结构’。”    
    应该说,陈芳明上阵之前,除了一些有识之士指出“台语”书面化、“台语文学”创造之不可能,对于利用语言问题发出的“文学台独”的言论,维护国家和文学统一的爱国思想家、作家,还没有正面展开过批驳。陈芳明出来后,陈映真先后写了《以意识形态代替科学知识的灾难》、《关于台湾“社会性质”的进一步讨论》、《陈芳明历史三阶段论和台湾新文学史论可以休矣!》,分别发表在2000年7月、9月、12月的《联合文学》上,对陈芳明的谬论予以批驳。


第四部分“文学台独”言论批判之四(4)

    陈映真指出,陈芳明所说的受“歧视”的台湾话,其实是指“中国国语”对台湾地区的“闽南”、“客家”两种汉语方言的“压迫”,从而暴露了陈芳明妄图把通行于台湾地区的汉语闽南方言、客家话方言说成是和汉语、日语一样独立的民族语言,以证明台湾是分离于中国之外的“独立”“国家”的阴谋。现在,不仅中国方言的研究,连全世界的方言学研究都公认,闽南方言、客家话是汉语的方言,不是与汉语对等的民族语言。陈芳明反其道而行之,既不尊重事实,也不尊重语言科学,除了表现他的无知,只能说明他别有用心。在《关于台湾“社会性质”的进一步讨论》一文中,陈映真还旁举法国、日本、韩国之例,证明各国为了维护“国语的中央集权的统一”,普遍强制推进某些针对方言的特殊的文化政策。国民党政府在台湾当权之后,采用语文标准教科书,推行国语字(辞)典,还有注音符号、语文考试制度等,也是推行这种文化政策的体现。这种世界各现代民族国家都做的事情,二战之后,当时的中国政府在台湾地区也做了,怎么能说是“殖民统治”的“语言文化的歧视”呢?其实,陈芳明面壁虚构出一种“台湾话”来,真实目的是要把“台湾的/台湾话语”和“中国的/白话文”看作是一种绝对对立的斗争的双方,进而证明这种对立的斗争,不仅是语言的,而且还是文学的,乃至民族的、国家的对立的斗争。这种心机,当然是白费。    
    针对叶石涛、彭瑞金、林瑞明、陈芳明等人对台湾新文学历史的歪曲,陈映真说,“台湾陷日后,台民拒绝接受公学校日语教育,以汉语文‘书塾’形式继续汉语文教育,截至1898年,台湾有书塾一千七百余所,收学生近三万人”,那时,没有作家用日文创作。1920年初,受大陆“五四”文学革命影响,台湾也爆发了白话取代古文的斗争,白话文开始推行,台湾新文学都是“以汉语白话,或文白参半的汉语‘书写’的”。“直到1937年,日本统治者强权全面禁止使用汉语白话之前,日据时代文学作家和台湾社会启蒙运动基本上坚持了汉语白话的书写,是不争的事实。”“即使是被迫使用日语的作家如杨逵,也以日语形象地表达了他那浩气长存的抵抗。”杨逵自己在1948年的《台湾文学运动回顾》里也说,1937年后日文变成创作语言,但他们从来没有忘却“反帝反封建”、“民主与科学”的口号仍为台湾新文学主流,他们从来没有脱离中华民族的观点。关于“台湾话”,陈映真指出:“除了采集台湾民谣、童谣的作品,日据时代基本不存在完全以‘台湾语文书写的’文学创作”。“不曾产生重要的、伟大的、普受评价的‘台湾语文(实为闽南语)’写成的文学作品这个事实本身,说明了日据下以‘台湾语文’‘书写’文学作品之不存在。”即使是像赖和这样的作家,“在作品中比较多、比较成功有效地吸收了闽南语伟大作家”,他的作品的语言,仍然主要是以汉语普通话的白话文为叙述框架。陈映真还指出:“近十年间,陈芳明一派的人大谈‘台湾话’,以‘台湾话’写论文,写诗,大谈‘台湾话’之‘优秀’,结果都知难而止,无疾而终。”这说明,要想把闽南方言、客家话这样的汉语方言歪曲为独立的民族语言,甚至使它变成一种“文学语言”,用来进行文学创作,只是陈芳明等“台独”势力一厢情愿的幻想而已。    
    这期间,为了给所谓的“台湾话”搞出一套文学来,“台独”势力还在汉语拼音方案上做起了手脚,用一个所谓的“通用拼音法”来抵制和反对使用祖国大陆的汉语拼音方案,妄图彻底割断台湾和大陆的文化纽带。其实,采用什么样的拼音系统、方案来拼写台湾岛上称之为“国语”的现代汉语普通话,在台湾,一直是个争论不休的问题。罗马拼音、威妥玛式拼音、邮政拼音,汉语拼音方案,还有近年出台的通用拼音,都被混杂使用,各县、市甚至各人,都可以自行其是,以致人名、地名、街巷名、商家字号名的音标标注或音译译写,十分混乱。1999年7月26日,台湾当局的“行政院”曾召开教育改革会议,通过了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台湾中文音译系统的决定。2000年6月,台北市的有关部门向台湾“教育部”提出报告,建议用汉语拼音来规范街名的注音译写。不料,10月7日,台湾“教育部”里一个叫做什么“国语推行委员会”的机构,决议采用南部高雄正在使用的“通用拼音法”,将祖国大陆通行了40余年而又获得了广泛的国际承认和使用的汉语拼音方案弃置不用。对此,正在推广使用汉语拼音方案的台北市,强烈不满,斥责“新政府”推翻原有共识,无视与世界接轨的需要,完全是出于政治考虑。“市政府”还主持召开了一次座谈会。会上,以中文译音系统对交通服务设施的冲击问题为话题,到会的学者和观光业者纷纷发言、表态。10月底的台湾《中时电子报》以《支持汉语拼音座谈会一面倒》为题,报道这次座谈会说,与会者“几乎一面倒支持汉语拼音”。与此同时,一大批教育专家、语言学家、作家,还有一些政界人士,也都对此展开了激烈的争论。论战中,绝大多数学者专家和作家都支持采用汉语拼音方案,只有一些有着危险政治倾向的政客拥护采用“通用拼音法”。身为语言学家的台湾当局新任“教育部长”曾志朗,倒是汉语拼音方案的支持者。从专业角度和世界接轨需要加以考量,作出了“教育部”的决定,采用汉语拼音方案。到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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