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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

去古人的庭院散步-第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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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文王熊赀(公元前689~前677年在位)喜欢戴獬冠,楚国的人学着戴,以为时髦(《淮南子》)。    
    帻的兴起是汉元帝带动的。帻在上古是不能戴冠的执事人员的一种帽子,到汉文帝时群臣贵贱人等都有戴用的,但是人们由于职务不同用料的颜色各异,形式也有小的差别,如武官用赤帻,皂吏用青帻。汉元帝额上有一撮毛发,觉得不好看,为了人家看不见,开始用帻,把一撮毛遮盖起来。他是皇帝中第一个好用帻的,自此之后,群臣效法逐渐多起来(《后汉书·舆服下》及注引《独断》)。    
    头裹巾帻人像东汉中叶大将军梁冀,废立自专,权倾内外,妻孙寿受封为襄城君,服制同于长公主。这对夫妇作恶多端,而妆饰打扮异于常人,创造出新发型、新服装。《后汉书·梁冀传》说孙寿“作愁眉,啼妆,堕马髻,折腰步,龋齿笑,以为媚态。(梁)冀亦改易舆服之制,作平上瀽车,埤帻,狭冠,折上巾,拥身扇,狐尾单衣”。这些装饰,据《后汉书·五行志》及李贤注的解释:    
    愁眉,把眉毛画得细而曲长;啼妆,在眼下流泪的地方作些化妆;堕马髻,发髻不在头顶正中,而偏于一侧;折腰步,走起路来,轻轻摇摆,像是脚不能支持身体一样;龋齿笑,战国帛画中的女性装束像有牙痛那样的笑,笑也不那么咧嘴;平上瀽车,给车装饰平顶的外罩;埤帻,帻的前脸向下;折上巾,头巾的上角折回;拥身扇,大扇;狐尾单衣,后裙拖在地上,像狐狸尾巴(《后汉书》)。孙寿的装束,所追求的是一种病态美,愁眉、啼妆、龋齿笑,都像犯病的表情,像啼哭过,折腰步大约走起路来像后世的小脚女人,这样装束和动作,给人造成一个娇弱可怜的女子形象,使人怜爱。大将军家的这种审美观为当时人所接受,于是“京都歙然,诸夏皆仿效”(《后汉书》),从梁家流行到洛阳和全国。及至梁冀被诛,他家的那些妆饰式样也为人所不屑了,消失了。    
    汉灵帝性好聚敛和挥霍,他别出心裁地玩乐,尤其是“好胡服、胡帐、胡床、胡坐、胡饭、胡箜侯、胡笛、胡舞”。皇帝喜用西北少数民族的服装、生活用具、饮食和乐器,又带动了臣下:“京师贵戚皆竞为之。”(《后汉书》)这几个故事中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服饰爱好方面上行下效,国君嗜好的,贵族首先跟着学,贵族喜爱的,他的奴仆,他的同类和官僚也爱好上了,民间也随之时兴了。    
    在上者兴趣转移了,在下者随着趋于新花样。汉代民谣:    
    “城中好高髻,四方高一尺;城中好大眉,四方高半额;城中好广袖,四方全匹帛。”说明风俗的流传,从城市到乡村,从首都到地方,从社会上层到社会下层,而且是上有好者,下必甚焉,愈传得广,比原样愈厉害。    
    在服饰爱好上的上行下效风俗的出现看似是极其自然,但仍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既然装束体现人的社会身份,上层人士的着装代表他的地位,下层人士如果有条件模仿的话,就会改变形象,似乎也是上流社会的人物了。    
    同时为了和上层人士接近,仿效他们的装饰,才能入流,才可能被上流社会接纳,和上层人土混在一起。所以说在下的人向比自身层次高的人学习衣着方式,首先是为了提高社会地位。还应看到这种学习还有一个审美的因素。上层人士的衣饰,往往有它的美的成分,它或者样式新颖、美观,或者质地优良,或者人着装之后显得高雅、文明、端庄、威严、漂亮,令人倾慕。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上层人士的着装美,也会引起人们的模仿。上层社会的装饰中还有一种病态美,即如孙寿那样的装扮并不真美,但是下层人士不分美丑,通同学习。这固然有着美的欣赏水平问题,但更重要的还是思想上的奴隶主义驱使的。在古代,人们等级观念严重,低等级的人连在思想上也向往高等级的文明,因此对他们的装饰会不分美恶,一概接受。其实这种学习毫无道理,人们应当发展健康的美,向上的美,而不应当是病态的美,颓废的美。    
    上行下效,上变下也变,因此服饰习俗总在不断地变化。变异既然出自上方,在上的人的个性、爱好很能影响服饰的变异。他们如果充分意识到自身的作用,在装束上,让它有个性,美丽,大方,健康,那才是对世人、世事有益的举动。    
    


第四部分 民俗世风(二)第四节 商人、工匠的服饰礼制与习俗

    历史上的商人和工匠的服饰,历朝政府作了一些规定。    
    汉高祖八年(公元前199年)下令:“贾人毋得衣锦绣绮縠罽。”(《汉书·高祖纪》)规定商人不能穿带有图案花纹的细绫细葛料子制作的衣服,换句话说只能穿没有花纹的低质量的服装。汉朝政府在作出这项决定时,并没有对农民或其他平民的穿着作出规划,这时对商人的“特殊”待遇是限制他们服用华丽衣裳。这是我们看到的有关商人的早期服制资料。    
    着犊鼻裤男子晋朝法令:“士卒百工不得着假髻。”(《太平御览》卷七一五)西晋妇女喜欢戴假发,男子的情况我们不清楚。这条规定是针对士卒与百工的,士卒身份低于农民,这里把百工与士卒同样看待,而法令里没有提及读书人、农民,显然不能戴假发的只是工匠和士卒,士人和农民绝不会受这个限制,表明百工地位不同于一般的平民。    
    隋朝关于人们的袍服,着重从料子的颜色上加以区别,政府规定:五品以上官员穿紫色的袍子,六品以下官兼用赤色的、绿色的,没有品级的胥吏着青色的,庶人用白色的,屠户、商人用黑色的,士卒用黄色的(《旧唐书·舆服志》)。品官、胥吏、农民、商人、士卒不同颜色的服装分得清清楚楚。    
    唐朝初建,天子的常服,沿袭隋朝的习惯,穿黄色的袍子,但渐渐穿赤黄的,“遂禁士庶不得以赤黄为衣服杂饰”(同上)。赤黄色成为皇帝的专用色,士庶不能用,商人、工匠更不必说了。    
    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定制,一、二、三品官,四、五品官,六、七品官,八、九品官各有其服饰,无品级的官吏、庶人、部曲、奴婢许穿绸、、布料的服装,颜色是黄的或白的,还可以用铜、铁制的带子和饰物,不得用金银玉带(《新唐书·车服》)。工商的服色也就在庶人的范围里了。唐太宗又规定,袍子加遥В裼冒咨L莆淖谥厣昶湎热硕ㄖ疲挥泄偕淼娜耍荒艽┐指鸩剂献拥囊路寐躺耐吞S止娑ㄉ碳帧⑹恕⑸啦荒芷锫恚倘说睦掀薏判碜癯担蚨颂У亩盗ā缎绿剖椤罚!   
    后唐明宗天成二年(927),以服制多废坏,规定吃官粮的吏役“只得衣紫皂,庶人商旅只著白衣,此后不得参杂”(《旧五代史·明宗纪》)。商人与农民穿同样的衣服。    
    北宋太宗下令,县镇场务诸色公人、庶人、商贾、伎艺、不系官伶人,只许穿黑、白二色的衣服,用铁、角带钩,不得用紫色。富商大贾可以骑马,但马鞍不能带彩绘,工商庶人不能乘坐檐子,可以乘车,或二人抬的兜子(《宋代·舆服志》)。对于乘车,宋神宗熙宁九年(1076)规定,庶民只许坐牛车,车身可以作黑色的装饰,不得彩绘,不许在车前排列仪仗物品(《宋史》)。    
    货郎图北宋商人的穿着,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比前面说到的所有规定都要清楚一些。他说东京各种职业的人的衣着:“其卖药、卖卦,皆具冠带。至于乞丐者,亦有规格。稍以懈怠,众所不容。    
    其士农工商诸行百户衣装,各有本色,不敢越外。谓如香铺裹香人,即顶帽披背;质库掌事,即着皂衫、角带、不顶帽之类。街市行人,便认得是何色目。”(卷五《风俗》)工商中各个行当的人,都有习惯形成的、公认的服装,大家严格遵守,不得破坏。南宋临安的商人着装,据吴自牧的《梦粱录》所载,与北宋汴京人相同,“街市买卖人各有服色头巾,各可辨认是何名目人”(卷十八《民俗》)。    
    金朝服色制度,把工商包括在内的庶人,许用绸、绢布、毛褐、花纱、无纹素罗、丝绵做衣料,头巾、腰带、领帕准用芝麻罗制作,兵卒准用无纹压罗、绸、绢布、毛褐,比庶人少花纱、丝绵,奴婢又比兵卒少无纹压罗(《金史·舆服》)。    
    元朝庶人不许穿赭黄色衣服,许用暗花纻丝绸绫罗毛毳,帽笠不得用金玉装饰,靴子不能增饰花样,而皂隶公使人只准用绢绸做衣料,娼妓贱民只许用皂色褙子(《元史·舆服》)。    
    明太祖朱元璋对农民与商人的服饰有严格的不同规定。农夫的衣服可以用绸、纱、绢、布来做,商人只能用绢、布,而不得衣绸、纱之服,如果农民家里有一个人做买卖,全家的衣着就跌入商人的行列,不能再用绸纱做料子了。农民戴斗笠、蒲笠,可以出入市井,包括商人在内的不事农业的人不许戴。到明武宗时,增加一条禁令,商人与贱民仆役、倡优不许穿用貂皮大衣,它并不涉及农民,显然农民有这个权利(《明史·舆服志》)。    
    各个朝代服饰制度表明,各种身份的人,百官、士人、农民、工匠、商人、士卒、隶役、倡优都有特定的衣服及其装饰品。工商不同于贵族官僚,也不同于有功名的读书人;有的朝代中工商虽在庶人范畴内,似乎与农民相同,但多数情况下又不能服农民之服,所以就总的情形讲,有异于农民,不及农民;它与士兵、奴隶、贱民等类人也不一样。商人服饰的特点主要有三条。一是只能用低质量的衣料和其他原料,如只能穿粗绸的,生丝制品的绢,棉布,铜或铁的衣带钩,不能穿绫罗绸缎等高级衣料制品,也不能用金银玉石做衣服装饰物。二是衣服上不能有花纹图案,必须是素的,而不能像皇帝、贵族、官员那样有日月山川及动物的图像。三是衣服颜色必须是白色、黑色两种,其他颜色不能用。总起来讲衣服质量是低的。    
    商人不乏有钱者,有财力制作各种高质量的服装,但政府规定的服制使他们不能凭金钱穿着豪华的衣装。    
    历朝政府制定服饰法规,强制执行,各种人都不得违犯,特别是社会下层和贱民,监督比较严格。这种监督来自两方面。一是官方的,依法处理。不按规定穿衣,叫作“服色违制”,或叫“服色逾制”,政府有处理办法。如元朝规定:“服色等第,上得兼下,下不得僭上。违者,职官解现任,期年后降一等叙,余人决五十七下。违禁之物,付告捉人充赏。有司禁治不严,从监察御史、廉访司究治。”(《元史·舆服》)一般人要犯禁,得挨57板,服饰被没收赏给告发人。朱元璋特别向民间发出告示,不得在服装、首饰、器物、住宅方面违制,举例指出:“本用布绢而用绫锦纻丝纱罗”,严惩不贷(《大诰续编·居处僭分》)。政府奖励告发者,因而产生另外一方面的监督,即民众之间,高服制等次的人不允许低等次的人穿着本等次的衣服,同等次的人也不愿意看见本等次的人服饰变为高档次。如清初叶梦珠在《阅世编》中所说,若平民出身的读书人没有取得功名,穿上秀才的服装,士人必然“群起而哗之”,指斥他到“无颜立于人世”的地步。在服色逾制中,商人违制,历来是官员攻击和纠正的目标,朱元璋指出的本用布绢而用绫锦的就是指商人。    
    历朝统治者何以都要制定和执行服饰法规呢?杜佑等人的话给我们解了疑惑。杜佑在《通典》卷六十一《礼典·君臣服章制度》里说:圣王制衣裳,作五色与章服的区别,目的是通过它把人区分为贵贱等第,并据此采取相应的治理原则与方法。在杜佑以前,西汉人王吉说:“古者衣服车马贵贱有章,以褒有德而别尊卑。”(《汉书·王吉传》)杜佑以后,南宋人王在《燕翼诒谋录》中写宋太宗制定服饰制度,是“以别贵贱”。古人的认识是一致的,衣饰制度中尊贵者的质地好,有纹章,是为了表彰他们,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衣装是为区别人们的社会身份和地位,把它作为人的贵贱身份的一种标志。表彰尊贵者及区别贵贱还不是终极目标,它是以此令人思想统一,承认各自的身份地位,特别是老百姓要承认被人治理的下层的社会地位,这就是孔子所说的:“长民者,衣服不贰,从容有常,以齐其民,则民德一。”(《礼记》)明人丘濬说人君治理天下,而使臣民听我治理,与我合作,不在别的因素,就在“爵号之名,车服之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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