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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97彗星到来的日子 [美] h·g·威尔斯-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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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被谁驳斥?”我突然严厉地说,“你不妨说一说!”说完就残忍地回敬着。
  一件突发事件把加比塔斯先生从困境中拯救了,同时,却加重了我的灾难。
  在我说完话后,外面传来了得得的马蹄声、车轮的吱吱声,然后,车停了,我瞥见一个戴草帽的赶车人和一对黑色的马。那好像是一辆去克莱顿的非同寻常的马车。
  “嗨!”尊敬的加比塔斯说着向窗子走去。“嘿!是弗拉尔老夫人!是弗拉尔老夫人!?她找我干什么?”
  他转身面向我,因争吵而引起的红晕已经失去。他的脸像被红日照耀。看得出来,弗拉尔太太不是每天都来看他。
  “我的事可真不少。”他说,随后几乎露齿一笑。“你得允许告辞一会儿!然后我会告诉你我想说的。但是别走开。我恳求你不要走开。我向你保证……这个话题非常有意思。”
  他走出了房间,挥手做了一个希望我别走的手势。
  “您管不了我!”我在他身后喊道。
  “别,别,别!”走廊里传来他的声音,“我已经有了答案。”
  我想他是在接着说,“完全错了。”接着,我看到他跑下楼去和那位老夫人交谈。
  我暗暗骂着。我发誓。我向着窗前走了三步。这使我距那个可憎的抽届只有不到一码远。
  我看了一眼抽届,然后,弊了一眼那个老太太。我觉得她是那么肥硕。而且,转眼,她儿子和内蒂的脸都在我的脑子里爆炸起来。无疑,斯图亚特家已经不再为那件事而难过。那我还棗
  那我还在这儿干什么?
  当我已经无法看清事实的时候,我还在这儿干什么?
  我突然醒悟过来,身体里好像注入了新的能量。我又放心地看了一眼牧师那可怜的背影,看了一眼老太婆突起的鼻子、颤抖的手。我原来,我不再犹豫地打开了那个小抽届,把四枚金镑放进我的口袋里,再把抽届关好。接着我又来到窗前,他们还在交谈。
  一切都很顺利。他可能几小时内不会再看抽届。我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我还有20分钟。我还有足够的时间去买双靴子,然后再走。可是,我怎么到火车站去呢?
  我壮着胆子走到走廊,把我的帽子和手杖拿好……从他身边走过?
  对,就这么办!那么重要的人物和他谈着话,他是不会停下来和我再辩论的。我大胆地走下台阶。
  “我想要请你列个单子,加比塔斯先生,包括所有的确有价值的情况。”老弗拉尔夫人正在说。
  “我们会列出临时那些地方的名单。”他在说,然后,忧心忡忡地回头扫了我一眼。
  “我要走了。”我冲他大声说,“我要在20分钟内赶回去。”
  然后,我继续往前走。他又转向他的主子,好像我不再重要。或许,他希望我离开。
  如果说我有什么变化的话,那就是由于这种果断和有效的偷盗,我变得异常冷静,精神振奋,无所不能。毕竟,我的决心就要实现了。我不再感到无形的束缚。我觉得我能抓住时机使其有利于我。我现在就去海克街的那家不大的鞋店,买一双相当不错的靴子,花十分钟;然后到火车站,再花五分钟;然后走上征途!我感到我的计划完美极了,而且这也与道德无关。我觉得自己就像是尼采所说的超人。可我怎么也想不到牧师的钟会有问题。
  我没能赶上火车。
  一部分原因是牧师的钟慢了,一部分原因是鞋匠的那种做买卖的顽固态度,就在我说我将没有时间,他还让试一试另外一双靴子。我买了后面这双靴子,却给了他一个错误的地址,让他把旧鞋送回去。当我看着火车驶出车站时,只能站在那儿去空想尼采的超人。
  即使到了这时,我也没丧失理智。我几乎立刻推想,如果要迅速地追赶,也不要从克莱顿上车。这会有很大的优越性。事实上,坐火车去将是一场错误,那就全靠运气了。实际上,在询问夏弗姆伯里时我已经很草率了。凭此线索,那位职员不会记不得我。现在,这突发的事故使他无法达到目的。因此,我根本就没走进火车站,没有表现出没赶上火车的样子,而是悄悄地走了过去,沿着路走,一直跨过了小桥,然后,又漫无目的地沿着怀特砖厂的配给站往回走,上了那条从克莱顿高地通往两英里站的小路。我估计着,在那儿有足够的时间赶上六点十三分的火车。
  我很平静,也很警觉。假如牧师碰巧要立刻去开抽届,他一定想不到在十或十一个金镑里会少了四个吧?如果他想起来了,他会想到我吗?如果他想到是我拿走了,他会马上采取行动吗?或是等我回来?如果他马上采取行动,他会打扰我吗?还是去报警?这儿有十几条公路和铁路可以离开克莱顿地区,他怎么知道我会走哪条路呢?假如说他马上去火车站,没有人会记得我离开了。道理很简单,因为我没赶上火车。可是,他们会不会记起夏弗姆伯里的事?这也不大可能。
  我决定不直接从伯明翰到夏弗姆伯里去,而是从那儿绕到蒙克夏普顿,再到威弗恩,然后,再从北边到夏弗姆伯里。可能途中要在哪儿过一夜。但是,这可以使我有效地躲藏而不被任何人发现,当然,严密的追捕是逃不过的。这毕竟不是什么杀人案件,只不过是偷了四枚金镑。
  在到克莱顿高地之前,我调整了一下心情。
  到了高地,我回头张望。那是怎样的世界哟!忽然,我开始感到这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后一次张望。如果我能追赶上逃亡者并取得成功,我就会与他们同归于尽,要么就会被绞死。
  我停下来,更加仔细地回头看着下面这片可恶的山谷。
  这里是我土生土长的地方。我正离开这山谷。我想,我这是一次永别。然后,在最后一次回望中,那生育我、推残我、造就了我的城镇似乎以某种难以言语的方式变得陌生起来。或许,当整个城镇被夜色掩饰起来变得朦朦胧胧时,我可能更习惯于读解它。现在,整个城镇在下午明亮的阳光下,在周日散发的烟气中显现出轮廊,这也多少使我对它有点迷冷。或许,在过去一周多的时间里,我的情感经历中有什么东西使我领会了许多,使我能洞察到异常的事物,对人们普遍接受的事物置疑。但是,同时,我相信我是平生第一次开始注视到那些乱糟糟的煤矿、住屋、银行、铁路货场、运河、锻造厂、鼓风炉、教堂,大量的丑陋的冒着烟的起伏不平的东西。人们在那儿像垃圾箱里的青蛙一样没有怨言地生活。一切的一切是多么肮脏。各种事物都互相拥挤着,排挤着,摧毁着它周围的事物。高炉的烟气围绕着银行周围的泥土,教堂的圣徒们听着震耳欲聋的轰鸣,公共场所把腐烂变质的东西丢在学校的大门口,凄凉的住屋痛苦地被挤压在庞大的工业建筑物下。到处呈现出没有规则的愚昧,人性被人类创造的事物扼杀。所有有活力的事物都四处飘零,就像一只被击中的瞎了眼的动物在泥沼中挣扎,陷落。
  那天下午,我头脑乱糟糟的,况且,心里想着去谋杀,我自问我怎么站到了这些事物的面前。我记下了我所认识到的混乱。尽管我已想到了它,但是,实际上,我当时只是感觉到了它。当我回头张望时,我只是瞬间感觉到了它。终于,我站在那儿,想到的事从我脑海里飞散了。
  我将和那乡村永别了。
  我要回到那里,无论如何,我不后悔。非常有可能我将在晴朗的天空下,死在那甜美的空气中。
  从遥远的斯威星里传来了一点声音。那是遥远的人群发出的微弱的起伏声。然后是三声枪响。
  这使我觉得出乎意料……不管怎么说,我要离开这儿了!
  谢天谢地,我要离开这儿了!就在我转身继续要走时,我惦记我母亲。
  人们离开自己的母亲似乎就不再有美好的世界。一刹那,我是那样想念我母亲。在地下室里,在下午的日光中,她来回走着,却没有意识到要失去我了。在昏暗的地下厨房里,她弯着腰摸索着,或是举灯到洗涤处去清理了什么,或是耐心地坐下,眼睛盯着炉火,为我准备着茶水。我突然我舍不得这里,一股强烈的自责。我自问,到底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呢?为什么?
  我暂时停下来,那山正好在我和我的家之间,我真想回到母亲那儿。
  忽然,我想起了牧师的金镑。如果我已经偷了它们,我还怎么回去?而且,就算我回去了,我又怎么把钱放回去呢?如果我放弃复仇,我的耻辱如何清洗?如果年轻的弗拉尔回来?还有内蒂也回来了,那又会怎么样?
  不!我必须舍弃一样,换回我的尊严。
  但,至少在我走之前,我本该吻吻我的母亲,给她留个信儿,至少让她别为我担心。这一整夜,她都会睡不着,她在留心仔细听,在耐心地等着我的归来……
  我是不是应该在两公里站给她发封电报呢?
  现在毫无办法了。太晚了,太晚了。这样做等于告诉她我走的路线,会把那些追捕的人引来。如果真有追捕的人,那肯定会很快追上我的。不。我必须也迫不得已伤害母亲。
  我继续隐忍着思念朝两英里站走去。这会儿,好像某种更为强烈的愿望引导我走向那里。
  天黑前,我到了伯明翰,正好赶上去蒙克夏普顿的火车。那儿就是我准备过夜的地方。 




《彗星到来的日子》作者:'美' H·G·威尔斯



 (本书资料收集于网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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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追踪
 
  当火车把我从伯明翰带到蒙克夏普顿时,它把我带入的地方不仅我从未到过,而且根本见不到普通白昼,摸到触到的都是非常的东西。我被带进了奇妙的夜晚。几天前的巨大的流星把这照得宛如白昼。
  当时,以往日与夜的更迭奇怪地变得突出了。白天,彗星是报刊上的一件事,激起了一千多人的盎然兴趣。但是,它对于我们现在正在进行的那场即将到来的战事丝毫没有干扰。它是数百万英里深邃的太空中远在中国上空的一种天文现象。我们忘记了它。但是,一旦太阳西落,人们再一次把头转向东方,流星依旧对我们施加着影响。
  人们等待着它的上升。每晚它都令人惊讶地到来。它升起时比人们想象的要亮,也更大。周边有某种神奇的变化,呈现出一种深绿色的圆盘状。它会随着地球影子的增长而增长,自身也散射。所以,这个阴影不特别分明或过暗。它发出的光像磷光,强度逐渐减弱。刺激性的阳光隐退了。随着它上升到天穹,随着太阳的退去,最后一缕白昼光消失了,它那发绿色的白光流泄到当前的世界中,漫射出明亮的圣殿的光,撒在所有的物体上。它把周围无星的天空变成了深邃无比的蓝色。那是世界上最深奥的颜色,是我以往从未见到过的。
  我还记得,当我坐在轰轰隆隆行驶的火车向外眺望,我发现红铜色的光与它的阴影融合在一起。这使我十分惊异。它把我们丑恶的英国工业城镇变成了鬼魂似的城市。所有的地方都关掉了街灯。人们可以在闪光中看清小字印刷品,所以,在蒙克夏普顿我走在陌生的街上,电灯把影子投到路面上。从点着灯的窗子里发出桔红色的光就像是炉前梦幻般的帘子上剪出的窟窿。一个走路轻轻的警察领我去了一家在月光下的小店。一个面色发绿的男人给我开了门。我在那儿住了一宿。
  第二天早上,我开门时发出了很厉害的咔嗒咔嗒声。从一家脏兮兮的小啤酒店里散发出啤酒的气味。还有一位肥胖肮脏的房东,脖子上印着一块一块红斑。外面卵石铺砌的路上,驶过的车辆发出轰响。
  付完帐后,我走出店来到街上。街上回荡着两个报贩的喊叫和一只狗的狂吠。那声音似乎此起彼伏,互相追赶。两个小贩在喊道:“大不列颠在北海的灾难,损失军舰一艘,还有舰上所有的官兵掉入洋海。”
  我买了张报纸,走到了火车站,读到了古老文明的胜利,巨大的舰只被炸毁,船上装满了枪支和炸药。这是一艘当时最昂贵最漂亮的武器,上面有九百名强壮的士兵,是由一艘德国潜艇击中的。我读着,一股好战的情绪油然而起。我不仅忘记了流星,甚至忘了到车站买票,忘了去往夏弗姆伯里忘了一切的先前的打算。
  炽煌白天又到了最烤人的时候,人们已忘了夜晚。
  每晚,那深邃太空里的光都美丽,神奇。希望之光越来越显著地投照着我们。我们都静下来,对着空间惊叹。我们已忘记了清晨到来的各种声音,皮带的挥甩、牛奶车的噪音、尘土飞扬的一天又到来了。人们打着哈欠,伸着懒腰。污秽的煤烟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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