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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钱钟书写在人生边上-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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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肯受人教训,这就是所谓〃自我牺牲精神〃。
    从艺术的人生观变到道学的人生观可以说是人生新时期的产生。但是每一时期的开始同时也是另一时期的没落。譬如在有职业的人的眼里,早餐是今天的开始,吃饱了可以工作;而从一夜打牌、通宵跳舞的有闲阶级看来,早餐只是昨宵的结束,吃饱了好睡觉。道德教训的产生也许正是文学创作的死亡。这里我全没有褒贬轻重之意,因为教训和创作的价值高低,全看人来定。有人的文学创作根本就是戴了面具的说教,倒不如干脆去谈道学;反过来说,有人的道学,能以无为有,将假充真,大可以和诗歌、小说、谣言、谎话同样算得创作。
    头脑简单的人也许要说,自己没有道德而教训他人,那是假道学。我们的回答是:假道学有什麽不好呢?假道学比真道学更为难能可贵。自己有了道德而来教训他人,那有什麽希奇;没有道德而也能以道德教人,这才见得本领。有学问能教书,不过见得有学问;没有学问而偏能教书,好比无本钱的生意,那就是艺术了。真道学家来提倡道德,只像店家来替自己存货登广告,不免自我标榜;绝无道德的人来讲道学,方见得大公无我,乐道人善,愈证明道德的伟大。更进一层说,真有道德的人来鼓吹道德,反会慢慢地丧失他原有的道德。拉罗斯福哥(La Rochefoucauld)《删去的格言》(Maximes Supprimees)第五八九条里说:〃道学家像赛纳卡(S n que)之流,并未能把教训来减少人类的罪恶;只是由教训他人而增加自己的骄傲。〃你觉得旁人不好,需要你的教训,你不由自主地摆起架子来,最初你说旁人欠缺理想,慢慢地你觉得自己就是理想的人物,强迫旁人来学你。以才学骄人,你并不以骄傲而丧失才学,以贫践骄人,你并不以骄傲而变成富贵,但是,道德跟骄傲是不能并立的。世界上的大罪恶,大残忍--没有比残忍更大的罪恶了--大多是真有道德理想的人干的。没有道德的人犯罪,自己明白是罪;真有道德的人害了人,他还觉得是道德应有的代价。上帝要惩罚人类,有时来一个荒年,有时来一次瘟疫或战争,有时产生一个道德家,抱有高尚得一般人实现不了的理想,伴随着和他的理想成正比例的自信心和煽动力,融合成不自觉的骄傲。基督教哲学以骄傲为七死罪之一。王阳明《传习录》卷三也说:〃人生大病只是一傲字,有我即傲,众恶之魁。〃照此说来,真道学可以算是罪恶的初期。反过来讲,假道学来提倡道德,倒往往弄假成真,习惯转化为自然,真正地改进了一点儿品行。调情可成恋爱,模仿引进创造,附庸风雅会养成内行的鉴赏,世界上不少真货色都是从冒牌起的。所以假道学可以说是真道学的学习时期。不过,假也好,真也好,行善必有善报。真道学死后也许可以升天堂,假道学生前就上讲堂。这是多麽令人欣慰的事!
    所以不配教训人的人最宜教训人;愈是假道学愈该攻击假道学。假道学的特征可以说是不要脸而偏爱面子。依照莎士比亚戏里王子汉姆雷德(Hamlet)骂他未婚妻的话,女子化妆打扮,也是爱面子而不要脸(God has given thou one face;  but you make yourself another)。假道学也就是美容的艺术。
    写到这里,我忽然心血来潮。这篇文章不恰恰也在教训麽?难道我自己也人到中年,走到生命的半路了!白纸上黑字是收不回来的,扯个淡收场罢。  
    
    一个偏见
    偏见可以说是思想的放假。它是没有思想的人的家常日用,而是有思想的人的星期日娱乐。假如我们不能怀挟偏见,随时随地必须得客观公平、正经严肃,那就像造屋只有客厅,没有卧室,又好比在浴室里照镜子还得做出摄影机头前的姿态。魔鬼在但丁《地狱篇》第二十七句中自称:〃敝魔生平最好讲理。〃可见地狱之设,正为此辈;人生在世,言动专求合理,大可不必。当然,所谓正道公理压根儿也是偏见。依照生理学常识,人心位置,并不正中,有点偏侧,并且时髦得很,偏倾于左。古人称偏僻之道为〃左道〃,颇有科学根据。不过,话虽如此说,有许多意见还不失禅宗洞山《五位颂》所谓〃偏中正〃,例如学术理论之类。只有人生边上的随笔、热恋时的情书等等,那才是老老实实、痛痛快快的一偏之见。世界太广漠了,我们圆睁两眼,平视正视,视野还是偏狭得可怜,狗注视着肉骨头时,何尝顾到旁边还有狗呢?至于通常所谓偏见,只好比打靶的瞄准,用一只眼来看。但是,也有人以为这倒是瞄中事物红心的看法。譬如说,柏拉图为人类下定义云:〃人者,无羽毛之两足动物也。〃可谓客观极了!但是按照希腊来阿铁斯(Diogenes  laertius)《哲学言行论》六卷二章所载,偏有人拿着一只拔了毛的鸡向柏拉图去质问。博马舍(Beaumarchais)《趣姻缘》((Mariage de Figaro)里的丑角说:〃人是不渴而饮,四季有性欲的动物。〃我们明知那是贪酒好色的小花脸的打浑,而也不得不承认这种偏宕之论确说透了人类一部分的根性。偏激二字,本来相连;我们别有所激,见解当然会另有所偏。假使我们说:〃人类是不拘日夜,不问寒暑,发出声音的动物。〃那又何妨?
    禽啭于春,蛩啼于秋,蚊作雷于夏,夜则虫醒而鸟睡,风雨并不天天有,无来人犬不吠,不下蛋鸡不报。唯有人用语言,用动作,用机械,随时随地做出声音。就是独处一室,无与酬答的时候,他可以开留声机,听无线电,甚至睡眠时还发出似雷的鼻息。语言当然不就是声音,但是在不中听,不愿听,或者隔着墙壁和距离听不真的语言里,文字都丧失了圭角和轮廓,变成一团忽涨忽缩的喧闹,跟鸡明犬吠同样缺乏意义。这就是所谓〃人籁〃!断送了睡眠,震断了思想,培养了神经衰弱。
    这个世界毕竟是人类主宰管领的。人的声音胜过一切。聚合了大自然的万千喉舌,抵不上两个人同时说话的喧哗,至少从第三者的耳朵听来。唐子西的《醉眠》诗的名句〃山静如太古〃,大概指着人类尚未出现的上古时代,否则山上住和尚,山下来游客,半山开饭店茶馆,决不容许那座山清静。人籁是寂静的致命伤,天籁是能和寂静溶为一片的。风声涛声之于寂静,正如风之于空气,涛之于海水,是一是二。每日东方乍白,我们梦已回而困未醒,会听到无数禽声,向早晨打招呼。那时夜未全消,寂静还逗留着,来庇荫未找清的睡梦。数不清的麻雀的鸣噪,琐碎得像要啄破了这个寂静;鸟鹊的声音清利像把剪刀,老鹳鸟的声音滞涩而有刺像把锯子,都一声两声地向寂静来试锋口。但是寂静似乎太厚实了,又似乎太流动了,太富于弹性了,给禽鸟啼破的浮面,立刻就填满。雄鸡引吭悠扬的报晓,也并未在寂静上划下一道声迹。慢慢地,我们忘了鸟啭是在破坏寂静;似乎寂静已将鸟语吸收消化,变成一种有声音的寂静。此时只要有邻家小儿的啼哭,楼上睡人的咳嗽,或墙外早行者的脚步声,寂静就像宿雾见了朝阳,破裂分散得乾净。人籁已起,人事复始,你休想更有安顿。在更阑身倦,或苦思冥想时,忽闻人籁噪杂,最博爱的人道主义者,也许有时杀心顿起,恨不能灭口以博耳根清静。禽兽风涛等一切天籁能和寂静相安相得,善于体物的古诗人早已悟到。《诗经》:〃萧萧马鸣,悠悠旆旌〃,下文就说明〃有闻无声〃;可见马嘶而无人喊,不会产生喧闹。《颜氏家训》也指出王籍名句〃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就是〃有闻无声的〃感觉;虫鸟鸣噪,反添静境。雪莱诗《赠珍尼一个回忆》(To Jane  A Recollection)里,描写啄木鸟,也说鸟啄山更幽。柯律立治(Coleridge)《风瑟》诗( Eolian   Harp)云:〃海声远且幽,似告我以静。〃假使这个海是人海,诗人非耳聋头痛不可。所以我们常把〃鸦鸣雀噪〃来比人声喧哗,还是对人类存三分回护的曲笔。常将一群妇女的说笑声比于〃莺啼燕语〃,那简直是对于禽类的悔辱了。
    寂静并非是声响全无。声响全无是死,不是静;所以但丁说,在地狱里,连太阳都是静悄悄的(Dove il sol tace)。寂静可以说是听觉方面的透明状态,正好像空明可以说是视觉方面的寂穆。寂穆能使人听见平常所听不到的声息,使道德家听见了良心的微语(Still small voice),使诗人们听见了暮色移动的潜息或青草萌芽的幽响。你愈听得见喧闹,你愈听不清声音。唯其人类如此善闹,所以人类相聚而寂不作声,反欠自然。例如开会前的五分钟静默,又如亲人好友,久别重逢,执手无言。这种寂静像怀着胎,充满了未发出的声音的隐动。
    人籁还有可怕的一点。车马虽喧,跟你在一条水平线上,只在你周围闹。惟有人会对准了你头脑,在你顶上闹--譬如说,你住楼下,有人住楼上。不讲别的,只是脚步声一项,已够教你感到像《红楼梦》里的赵姨娘,有人在踹你的头。每到忍无可忍,你会发两个宏愿。一愿住在楼下的自己变成《山海经》所谓〃刑天之民〃,头脑生在胸膛下面,不致首当其冲,受楼上皮鞋的践踏。二愿住在楼上的人变像基督教的〃安琪儿〃或天使,身体生到腰部而止,背生两翼,不用腿脚走路。你存心真好,你不愿意楼上人像孙膑那样受刖足的痛苦,虽然他何尝顾到你的头脑,顾到你是罗登巴煦所谓〃给喧闹损伤了的灵魂〃?
    闹与热,静与冷,都有连带关系;所以在阴惨的地狱里,太阳也给人以寂寥之感。人声喧杂,冷屋会变成热锅,使人通身烦躁。叔本华《哲学小品》(Parerga   und Paralipomena)第二百七十八节中说,思想家应当耳聋,大有道理。因为耳朵不聋,必闻声音,声音热闹,头脑就很难保持冷静,思想不会公平,只能把偏见来代替。那时候,你忘掉了你自己也是会闹的动物,你也曾踹过楼下人的头,也曾嚷嚷以致隔壁的人不能思想和睡眠,你更顾不得旁人在说你偏见太深,你又添了一种偏见,又在人生边上注了一笔。 
    
    释文盲
    在非文学书中找到有文章意味的妙句,正像整理旧衣服,忽然在夹袋里发现了用剩的钞票和角子;虽然是份内的东西,确有一种意外的喜悦。譬如三年前的秋天,偶尔翻翻哈德门(Nicolai Hartmann)的大作《伦理学》,看见一节奇文,略谓有一种人,不知好坏,不辨善恶,仿佛色盲者的不分青红皂白,可以说是害着价值盲的病(Wertblindheit)。当时就觉得这个比喻的巧妙新鲜,想不到今天会引到它。借系统伟大的哲学家(并且是德国人),来做小品随笔的开篇,当然有点大材小用,好比用高射炮来打蚊子。不过小题目若不大做,有谁来理会呢?小店、小学校开张,也想法要请当地首长参加典礼,小书出版,也要求大名人题签,正是同样的道理。
    价值盲的一种象征是欠缺美感;对于文艺作品,全无欣赏能力。这种病症,我们依照色盲的例子,无妨唤作文盲。在这一点上,苏东坡完全跟我同意。东坡领贡举而李方叔考试落第,东坡赋诗相送云:〃与君相从非一日,笔势翩翩疑可识;平时漫说古战场,过眼终迷日五色。〃你看,他早把不识文章比作不别颜色了。说来也奇,偏是把文学当作职业的人,文盲的程度似乎愈加厉害。好多文学研究者,对于诗文的美丑高低,竟毫无欣赏和鉴别。但是,我们只要放大眼界,就知道不值得少见多怪。看文学书而不懂鉴赏,恰等于帝皇时代,看守后宫,成日价在女人堆里厮混的偏偏是个太监,虽有机会,确无能力!无错不成话,非冤家不聚头,不如此怎会有人生的笑剧?
    文盲这个名称太好了,我们该向民众教育家要它过来。因为认识字的人,未必不是文盲。譬如说,世界上还有比语言学家和文字学家识字更多的人么?然而有几位文字语言专家,到看文学作品时,往往不免乌烟瘴气眼前一片灰色。有一位语言学家云:〃文学批评全是些废话,只有一个个字的形义音韵,才有确实性。〃拜聆之下,不禁想到格利佛(Gulliver)在大人国瞻仰皇后玉胸,只见汗毛孔不见皮肤的故事。假如苍蝇认得字我想它是识字的,有《晋书.苻坚载记》为证假如苍蝇认得字,我说,它对文学和那位语言学家相同。眼孔生得小,视界想来不会远大,看诗文只见一个个字,看人物只见一个个汗毛孔。我坦白地承认,苍蝇的宇宙观,极富于诗意:除了勃莱克(Blake)自身以外,〃所谓一花一世界,一沙一天国〃的胸襟,苍蝇倒是具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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