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与财-第1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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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前不是很急着来吗?已经到了,你怎么反而不急着下车了?”
杨军问出了心里地疑惑。
吴明镜给他翻了一个白眼,拉着他的手臂说:“反正已经很迟了。再迟一点又有什么关系?”
说着,她竟然主动扑进杨军怀里、搂住杨军粗壮的脖子吻住了他的嘴。
她的反应杨军虽然有点意外,却并不惊讶。
当初他刚和关澜在一起的时候,她几乎每晚都去他那里,第一次睡过蒙羽以后,蒙羽自那以后,在游戏里每晚也都会主动上他的床。
“食髓知味”四个字也许就是她们这种状态地写照。后。杨军和吴明镜牵了牵有些凌乱的衣服,相视一笑。打开车门双双下了车。
俩人还没有走进酒店大厅地时候,吴明镜就把自己的手机递到杨军手里。手机电话薄上已经显示着谭桦地手机号码。
“干嘛把手机给我?”
看了一眼手里的手机,杨军看着吴明镜不解地问吴明镜给了杨军一个笑脸,耸耸肩说:“现在我和谭桦一点关系也没有了,所以今天和他打交道的事就交给你了!怎么?你希望让我打电话给他吗?”
听了这个解释,杨军笑了笑。右手搂住了她的细腰,大手不安份地在她腰间摸索,左手已经拨通了谭桦的手机号。
“喂?婉儿!你到了吗?你到了地话,我马上出来接你!”
电话一通,谭桦亲热的声音就从手机里传了出来。
杨军脸上没什么表情。淡淡地道:“好!你出来接吧!”
说完,杨军就挂断了通话。
他们的通话全部被吴明镜听在耳里,当杨军挂断电话的时候,吴明镜笑着偏开头嘀咕一声:“小气鬼!”
嘀咕的时候还悄悄掐了一下杨军地腰肉,杨军感觉到了,也不问她为什么掐他,只是搂着她腰的右手往下一滑,滑在她浑圆的美臀上抓了一把,抓了满满一手的臀肉。
“啊!!”
吴明镜猝不及防。失声惊叫出来。顿时引来四周行人看过来,而这个时候他们刚刚走进酒店大厅。众目睽睽之下。饶是吴明镜性格开朗外向,也羞红了脸,羞怒之下一巴掌打飞了杨军还抓在她臀上的大手。
杨军抿嘴一笑,又搂住了她的腰,吴明镜挣了挣没挣脱。
而刚才的一幕正好被下楼来的谭桦看在眼里,看见杨军的大手竟然抓住了他女朋友地屁股,(这个时候谭桦还以为吴明镜是他地女朋友呢!)谭桦的眼睛立时红了,胸膛一鼓,一口气闷在心口出不来,涨红着脸蓦然大喝一声,大步飞奔向杨军,双手紧紧握成拳头,拳头因为握得太紧,拳关节处都隐隐发白了。
谭桦地一声大喝,顿时把大厅里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杨军和吴明镜也不例外,吴明镜看见一张脸涨成猪肝色的谭桦飞奔过来的时候,小脸顿时一白,她可不知道杨军会武功,她只知道谭桦电话里曾经向她炫耀过他是跆拳道黑带三段。
“啊!!杨军小心!”
吴明镜惊叫着就要拉杨军避开,却着急地发现她怎么拉杨军也不动。
望着冲向自己的谭桦,杨军脸上没什么表情。
他可以理解谭桦的愤怒,如果他和谭桦的身份互换,谭桦抢了他杨军的女人的话,他杨军也会怒火滔天地出手。
在这次事件中,他杨军很不光彩地扮演了一个插足者,他抢了谭桦的女人,虽然吴明镜只答应做谭桦的女朋友才几天,尽管吴明镜和谭桦还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进展,但不管怎么说,他杨军都是站不住道理的一方。所以,在面对谭桦踹过来的一脚时,他并没有闪躲。
“嘭!”
谭桦含怒全力踹出的一脚重重地踹在杨军小腹部位。
“啊???”
不仅吴明镜。大厅里很多女性都惊叫了。
杨军却只是轻皱了一下眉头,半步也没有移动,仿佛踹中他地那一脚只是三岁小孩踹的似的。
“呀!呀!!混蛋!!!”
谭桦一脚得手,怒火并没有稍减,尤其是看见杨军的右手依然搂着吴明镜细腰的时候,他落地的右脚紧跟着再次踹出,这次是连续两脚踹在杨军小腹上。
杨军依然没有还手、没有闪躲、没有后退。
这一下大厅里所有人都闭上了嘴巴。包括吴明镜。
所有人都不敢相信地盯着杨军看,也包括谭桦。
谭桦那三脚无论是谁都能看得出威力来。可那三脚竟然没有让杨军后退半步,三脚踹在他小腹上。竟然腰都没弯一下。
吴明镜像第一天认识杨军似的呆呆地看着他。
“**你妈!你还搂着我婉儿?你当着我地面还敢搂着我女朋友?”
谭桦的惊讶只是短暂地一刹那,他的怒火很快因为杨军依然搂着吴明镜地腰而蹿腾上来。
吴明镜听了,下意识想离开杨军的怀抱,她天真的以为只要她离开杨军的怀抱,谭桦就能冷静下来。冷静下来后就不会再跟杨军打架。
可是杨军没有遂她的意,搂着她腰地右臂反而搂得更紧了。
看着谭桦愤怒的面孔,杨军慢慢低头看了一眼自己小腹部位的三个脚印。脚印很清晰,把他的衣服都踹皱了。
“我抢了你的女朋友……”
杨军低着头说:“我让你踹三脚,算是给你道歉。让你消气。你如果再出手,就别怪我还手了!”
杨军地三言两语就让谭桦,和围观的众人明白了这一架是怎么打起来的,谭桦更是不敢相信地看着吴明镜,他怎么也没想到只是一个晚上的时间,昨天她来接他的时候还含羞带怯的,今天竟然就是别人女朋友了。他刚才看见杨军抓她的屁股,他还以为是杨军耍流氓呢!
“为什么?婉儿!为什么?只是一晚上的时间,你怎么就是他女朋友了?你告诉我!他在胡说八道对不对?对不对啊?”
谭桦脸红脖子粗地质问吴明镜。吴明镜被他质问的脸色先是一阵变幻。等谭桦话音落下地时候,她忽然抬起头来直视着谭桦地眼睛。正色道:“谭桦!对不起!其实去年暑假杨军就向我表白了,那时候我也喜欢他,不过因为我和他报考的不是同一所大学,所以我没答应他,前几天我答应做你地女朋友,只是有感于你的诚心,其实我喜欢的一直是杨军!请你原谅!对于现在这种情况,我很抱歉!”呵呵!是吗?”
谭桦听了吴明镜的话,脸色很难看,却呵呵地笑了,正笑得众人摸不着头脑的时候,他脸色突然一变,变得极为愤怒,猛然一偏头,满是怒火的双眼紧紧地盯上杨军,猛然偏头的同时,他蓦然腾空而起,双腿连环踢向杨军脑袋,正是他的绝技…………三百六十度旋风腿。
跆拳道?
旋风腿?
谭桦的腿法一使出来,杨军就认出来了,当初他在网上搜索各种徒手格斗术的时候,曾经看过一些跆拳道的教学视频,对于跆拳道的旋风腿有些印象。
这旋风腿看上去很凌厉,对付没什么武功的人确实属于绝技,但在杨军眼中?
看着凌空猛烈踢向自己的连环三脚,杨军无趣地翘了一下嘴角,左手一把抓住谭桦腿影中的左腿,随手往前一推,谭桦顿时腾云驾雾似的倒飞回去,嘭地一声重重地摔在大厅的地板砖上。
“哎哟……”
屁股先着地的谭桦一声惨叫吓了吴明镜一跳。
“我们走吧!”
还搂着吴明镜的杨军瞥了一眼正在地上呼痛的谭桦,转头跟吴明镜说了一声。
“嗯!走吧!”
吴明镜眼神复杂地望了谭桦一眼,顺从地和杨军一起走了。
卷二 凶名渐起 第162章 剑魔的失忆 第163章 新学期
更新时间:2009…5…23 0:56:33 本章字数:5825
谭桦走了,带着满腔的悲愤与屈辱走了。
来的的时候,有一个让他整夜失眠的大美女来接他,同时接他的还有《江湖》中名气不小的邪剑客。
那时,谭桦踌躇满志地想既得美人,又把邪剑客招揽到他的覆雨派,可是仅仅只是一夜的时间,一整夜的失眠之后,美人成了邪剑客的怀中尤物,而他谭桦愤而出手,却落得一个四脚朝天的下场。
“我记住你了!你会后悔的!”
当时,看着杨军搂着吴明镜往酒店大门外面走,谭桦曾从牙缝里挤出这十个字。让他羞怒不已的是,他这句话说了,杨军离去的脚步竟然丝毫没有停顿,甚至一个字也没有留下。
这算什么?
根本不把他谭桦放在眼里吗?
杨军搂着吴明镜走后,谭桦脸色铁青地从地上起来,对围观之人看向他的目光他视而不见,目不斜视地回到三楼他的房间,一回到房间他就靠着房门、从怀里掏出香烟、火机,啪地一声给自己点燃一根香烟。
在香烟袅袅的烟雾中,他的眼神变幻不定,谁也不知道当时他想了些什么,只有打扫房间的酒店服务员知道,她在客人(谭桦)退房以后,她在打扫房间的时候,发现房间里的烟灰缸中有一个只燃了半截的烟蒂。
是的,谭桦地香烟只吸了一半,就捺灭了香烟。然后利落地收拾好行李,拖着行李箱当天中午就坐黄山…………上海的飞机飞回上海了。
可以预见,回去后的谭桦一定会想办法向杨军报仇。
他会怎么报仇呢?
这个问题杨军和吴明镜都想过。
吴明镜是担心的想,她知道谭桦在《江湖》中的身份…………李探花有多厉害、有多大的影响力,所以想这个问题地时候,她为杨军担心。
至于杨军。想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他只是淡淡地笑了笑。他和李探花本来就有仇,再多一件仇恨又有什么关系?
白天出去陪陪女朋友关澜、或者去找吴明镜、柳晓茹、蒙羽,偶尔也给上官芹打几个电话联络联络感情,晚上多数呆在《江湖》里练练剑,有时候也会轮到他整夜镇守并州城,每逢那个时候。杨军会在南门城楼上,整夜坐在太师椅上,手边会有一张木桌,桌上有茶有点心。还有他的秃鹰剑。
那个时候,杨军会有些期待,期待在他镇守并州城的时候,有人来攻打城池,然后让他试试千军万马之中斩杀对方大将的感觉。
可惜,不知道是他的运气太好还是不好,整个暑假里,都没有其他帮派攻打西凉铁骑的并州城,甚至连西凉铁骑地西凉城也没有人攻打过一次。
就这个问题。杨军曾在与画戟信徒闲聊的时候问过他,画戟信徒当时微笑了一下,没有正面回答杨军,只是像在陈述一件小事似的说:“前些天我在网上看到了一则新闻,那新闻说《江湖》中西凉铁骑攻击力天下第一。写那篇新闻的作者还猜测西凉铁骑攻击地下一个目标会是哪个帮派的哪一个城……”
画戟信徒虽然没有直接回答的杨军的问题,却从根本上让杨军明白:西凉铁骑不去攻击别人,已经很反常,别人攻击西凉铁骑的城池,那是纯属老寿星吃砒霜…………活腻了。
日子在白昼与黑夜之间不停地轮转,在这个轮转的日子里,和杨军的平静生活不同的人有很多,比如说钱多能杀人。
他还在他的龙蛇城城主府里地草坪上日复一日、夜复一夜地修炼他的刀法,累了就盘坐在草坪上修炼他的《战神图录》。饿了。吃一点仆人送来的饭菜,其他的时间他都在练刀、思考刀法。
这是他生平第一次认真地做一件事。做一件证明自己不是寄生虫地事。
和钱多能杀人相比,剑魔就糟糕多了。
每天清晨从床上醒来,他都能感觉到自己又忘了一些事情、一些人。
随着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渐渐的,不仅剑魔自己,就是他的女朋友洪叶叶也渐渐明白了她的男朋友窦斌(剑魔现实中的名字)究竟是怎么了。
他每天早上醒来都会忘记三天前的事情,以及三天前所见过的人。
他只能记得三天以内的事情和三天内见过的人、物。
这是一种很奇怪地失忆症,剑魔已经忘记了他地父亲、母亲,就连他曾经呆过许多年的黑虎帮,他也没有半点印象了。
现在他记得地人只有洪叶叶、《江湖》中的结拜大哥孤独寂寥、二哥清冷凄惨,以及四弟大鬼头。
因为这些人都是他朝夕可以见到的人。
除了这四个人,他还记得多多!
多多是一只鹦鹉,一只已经会说话的鹦鹉,洪叶叶是一家幼儿园的老师,所以每天都要去上班,她心疼窦斌每天一个人在房子里闷,所以买了一只鹦鹉回来陪窦斌说话。
为了记得一些不想忘记的事情,窦斌每天早上起来都会打开一本记事本,那个本子里记着他不想忘记的事,每天早上醒来打开那个本子看一眼,他就会记得,就会一直不忘记。
可惜他知道他只能记住三天内的人和事的时候,他已经忘记了九成九以上的记忆,如今,他的记忆实在是太少了,从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