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张国荣画传-第4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一部分:简约成一种红红色恋人张国荣(图)
善于绚烂的多变张国荣
他是那么善于绚烂的多变,神奇地拥有似乎永无竭止的才情。 当靳在群众集会上,屈起胳膊握着拳头,用毫不铿锵的带着香港口音的普通话演讲时,黑压压的电影院里就会发出观众们觉得有趣和善意的笑声。 这种情形恐怕正是《红色恋人》的投资方北京紫禁城影业公司所期待和希望看到的。因为它至少表明了一个最简单的事实,那就是由张国荣扮演的20世纪30年代的地下党员靳,确实与我们在此之前看到的所有影视作品中的共产党员不同。这既是投资方邀请张国荣加盟的初衷,也是《红色恋人》公映后获得观众认可和票房保证所达到的真实效果。 这种效果的产生源自人们从前对张国荣的记忆。 你还记得《英雄本色》中那个爱冲动、爱坏事的警察弟弟吗?他那时候有多傻啊,在周润发和狄龙成熟男人的魅力照射下,显得可有可无。 有那么一个时期,张国荣灰心透了。在歌坛上,他受到谭咏麟的压力,甚至遭到一些激进歌迷的公开辱骂;涉足影坛呢,又被淹没在周润发逼人的光芒中,找不到位置的他,一度沦为银幕花瓶,被那些缺乏眼光的导演们搬来搬去,用以招徕一部分酷爱帅哥的女影迷。 直到王家卫请他拍了《阿飞正传》。他变成一个对女人充满诱惑的浪子,却没有心思和女人谈恋爱,而是终其一生阴郁和疯狂地寻找母亲。这个角色让他获得香港电影金象奖,他的演技似乎在一夜之间被所有人发觉。 在《东邪西毒》中,他饰演的西毒满眼是对世界的拒绝和放弃。在《金枝玉叶》里,他是一个事业成功但心灵脆弱的音乐家,爱着一个不知是男是女的人。而《夜半歌声》中毁了容的音乐家,被他用一双眼睛表达出了达于极致的哀怨。 如果上述那些影片你都不记得了,那么,你能忘记程蝶衣吗?那个《霸王别姬》中痴缠、多情、哀婉的戏子,那个对所爱的人和钟情的事业近于执迷地信守承诺。却因为时运不济而不得不苦苦挣扎的脆弱的痴人。我相信看过的人都是忘不了的。《霸王别姬》之后的张国荣,彻底完成了自己的“蝶变”,在人们心中刻下了永难抹去的独属于他的印迹——阴郁的眼神、冶艳的笑容,傲然面对一切是非,坚持聆听自己内心的声音;他不拒绝平淡,但不沉缅于琐屑;他不逃避现实,但不牺牲个性;他总是那么真切,又总是那么疏离。于前卫中透出幽冷,在华丽中荡漾忧伤。 之后,他又接连出演了《风月》《色情男女》和《春光乍泄》。所以,当他接演《红色恋人》的时候,不能怪人们对他心存疑虑。他实在演了太多病态和颓废的角色,这样的张国荣,能演共产党员吗? 他自己认为没问题。“当然,在香港,我没有接触过多少共产党员,也没有什么资料可以寻找,是靠叶导和摄影师告诉我一些感觉,我很快就进入了状态,并没有特意要怎么做。”“而且,电影是一种瞒天过海的艺术,意识上的不到位,可以用技术去弥补。” 张国荣找到了以自己的方式切入的突破口,那就是共产党员也是人,有血有肉,他们的爱情一样浪漫真切,刻骨铭心。 “在《红色恋人》中,靳和秋秋有很多感情戏,因此,爱情也是这个片子的重点。这样一看,我就觉得比较轻松。”自然了,演绎爱情对张国荣来说轻车熟路,正是他的拿手好戏。但是人们还不放心他纤细的外表:个矮了点,身体比较单薄,面容又过于清秀,他如何把一个英雄人物从精神到外表统一起来呢? 张国荣说:“我觉得形象并不重要,如果仅仅以外形高大来评价的话,邓小平个子也不高,但他和比他高一截的外国人谈话的时候,那种从容的感觉就让人慑服,让你感觉到他是一个领袖。所以,我觉得英雄不在外表,而在精神状态上。”对于《红色恋人》公映后的评价,张国荣表现得很有信心。“叶导不是一个很俗气的人,仅仅因为我的名气找我。他真的是要一个能演活靳的人,这个人就是我。”“现在的导演都不会轻易放过我。为什么?因为陈凯歌说我是一个伟大的演员。” 张国荣在《红色恋人》中给我们留下了一个也许不那么令人信服但绝对新鲜的共产党员形象,不管我们对这个形象有多么迷惑,就像以前我们对他身为男人,却可以大胆地美目盼兮巧笑倩兮,可以公开地表现哀怨多情、缠绵悱恻感到迷惑一样,张国荣永远是只给出答案,而不屑作任何解释。 那么,《红色恋人》之后的张国荣又将向何处去?这根本无法预料。因为他是那么善于绚烂的多变,神奇地拥有似乎永无竭止的才情。对喜爱他的观众来说,只有张国荣本身才是奇迹。
第一部分:简约成一种红我就是我 颜色不一样的烟火(图)
展示“真我的风采” 现在谈论张国荣是不是已经不时髦了?哥哥是跨世纪的偶像,作为缤纷娱乐圈中的一员,来去匆匆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 但人人都在想延长自己的演艺生命,试图化腐朽为神奇,变不可能为可能,虽然勇气可嘉,但现实残酷。大浪淘沙,真正能在人们心中留下长久记忆的毕竟只是少数。 终于,12场张国荣《热·情演唱会》在香港红馆开锣,全场爆满,香港报道称“哥哥多个极女性化造型如长发披肩、低胸、露背、短裙,引得男女歌迷全晚尖叫,哥哥又妖又姣,44岁而且阔别舞台3年,依然宝刀未老。” “哥哥”献唱歌曲《我》之时,更公开暗示他的性别取向,在台上说:“我从来都不会理会外间的风言风语,我做的所有事都是光明磊落,无愧于心。偷偷摸摸的人从来不是我,而是那些偷拍的人,我所有的,都是光明正大。”随后他便唱出《我》,这首歌的歌词内容,正好道明“哥哥”的心声。而哥哥前晚又出新招,哥哥站在台上一个半透明屏风后面换衫,歌迷能目睹到哥哥整个除衫过程,其一举一动皆充满诱惑,惹人遐思,看得人热血沸腾,引来歌迷尖叫。 44岁,屹立演艺圈20年,仍能“引得男女歌迷全晚尖叫”,对于一个艺人来说,张国荣又有何求?但回想当年,张国荣靠一部三级片进入娱乐圈,二十几年间,唱过无数耳熟能详的好歌,扮过太多脍炙人口的角色,终于凭他独特的气质在娱乐圈拼出一片天地,谁知20年后,仍然要用扮女人、脱衣服来吸引观众,是否可以叫做从终点又回到起点!也许在香港娱乐圈中,这被视为非常正常的行为,甚至可以说是前卫、大胆的时髦之举,只要大家愿意看,有什么不可以?但看着哥哥长发披肩,故意走光的“靓照”,总让人感到莫名的悲哀。很多人都对张国荣的性别取向津津乐道,在这次演唱会上,哥哥大胆暗示,甚至可以说是拼命展示“真我的风采”。 媒体说他“不介意”,哥哥也说自己可以“不理会外间的风言风语”,但他心里真的能“不介意、不理会”吗?那为什么谈起这些事还会“泣不成声,泪流满面”?要心里真的不介意才好啊…… 正如《红》歌词所说的:“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我喜欢我,让蔷薇开出一种结果。”
第二部分:爱到惊世骇俗时早恋的故事(图)
舞台上的张国荣魅力四射 张国荣初恋是在小学的时候,蛮早熟的吧。是一个叫邝满贤的女孩子。当时张国荣觉得她很漂亮,小时候的张国荣已经很会追女孩子,当时邝满贤比张国荣矮一点点,大约坐在他前面两行,小国荣于是常常在上课的时候扔纸条给她。而邝满贤的妈妈认识张国荣的妈妈,小国荣想方设法地讨好邝满贤的母亲。当时小国荣心里只有一个心愿——拖小女孩的小手,在这个标准下,最后当然是成功了。 这次最初的爱当然毫无结果——邝满贤读到四年级,就随同家人移民到了加拿大。到了五年级,张国荣觉得自己应该认真读书,因为毕竟要升中学,自然没时间去想感情事。 上了中一之后,邝满贤回来过一次,但是张国荣却没有把握住机会。 当时张国荣约邝满贤去逛街,邝满贤同意了。 那时张国荣很紧张——这是他第一次约女孩逛街;为此小国荣还特意到理发店剪了个短得不能再短的“寸头”。当两人见面后,哗,发现怎么都大变样了。十三四岁正是女孩发育很快的一个阶段,邝满贤已经长得像姐姐一样,而小国荣长得又矮又瘦,再加上喜欢游泳,皮肤晒得黑黑的,像黑炭一样。两人见面很尴尬,只逛了一会儿街,女孩又有些矜持,这也不去,那也不去,所以逛得很不过瘾。小孩子是很敏感的,尤其对外表。 小国荣对认为没给邝满贤留下什么好印象,一直懊恼后悔不已,这次见面就这样以丢脸出糗而告终了。 上中学后,当时张国荣所在学校的风气是如果男孩子找不到女孩子一起逛街,是一件很没面子的事,尤其就读的是所“飞仔”(小混混)学校。张国荣后来有一次在访谈中还不无羞涩地谈起:“其实只是我自己‘飞仔’而已。” 那时学校规定男女分开上课,课间休息男生女生的活动场所也是彼此分开,所以在校时没多少机会“泡妞”的。但张国荣和朋友还是发现了认识女生的捷径,就是参加学校的运动会上,当时张国荣那么喜欢参加运动比赛,目的就是到草地上认识女同学。张国荣还总结出这样的经验:女运动员总是活活泼泼的,爱运动,她们比较容易说话;坐着的那些女生一般都是读书型,不好接触。 张国荣喜欢玩,这一次,还真让张国荣碰上一位极爱玩的,她叫Nancy,和张国荣的嫂子同名。但当时她已经有男朋友了,而且是一大堆的“男朋友”。那时张国荣向她表露好感的时候,Nancy问张国荣有没有听过一个外国歌手的歌,叫“Sweet and”,如果没听过就先去听听再来追她。言下之意自然是说小国荣太纯情、太纯洁了,不适合她。 又是一段没成就感的暗恋。 到了中二,张国荣又认识了一个姓王的女生,张国荣这样说:“这女孩在我生命里算很重要了,可以算得上是我的初恋。” 两人是在打羽毛球时认识的,“我的‘女朋友’都是在运动场认识的。”张国荣后来不无自嘲地说道。张国荣就常约她一起打球,于是两人的约会内容也就常变成了互相切磋球技。
第二部分:爱到惊世骇俗时让蔷薇开出一种结果(图)
我行我素的张国荣 翻开1980年6月出版的604期《明周》,看到一篇标题是张国荣直认拖雪梨手仔不讳的旧稿,若不是开仓,一下子真记不起张国荣有过那么一段情。凑巧约了Leslie见面,便告诉他:“我们认识起码22年了,我还问过你和雪梨的恋情。”他说:“应该更久,那次谈的是我和毛毛(毛舜筠)才对。”记者去寻找答案,发觉《明周》的确写过他和毛毛,那是1977年8月的事,比记者加入《明周》早两个月。 张国荣从来都是有话直说的人,今天如是,25年前也如是,记者问他是否跟毛舜筠拍拖,他爽快地承认了,“最初确实是宣传手段,拍宣传片时,要我们手拖手,我就跟Teresa(毛毛)说笑:‘我做你男朋友好吗?’她说:‘好呀!’拍完了剧,我觉得她很好,很可爱,跟我很配合,就请她看电影,一起去玩。我没有对她说过很爱她,她也没有说很爱我,但我真的很喜欢她,我相信她也喜欢我。不过……”他犹豫了一阵,说,“她有很多男朋友的。她不同我,我很专一,我如果喜欢一个女孩子,就一直对她好下去。”她并不是Leslie第一个女朋友,“是第二个,第一个在英国,我们只要好了两个星期,后来她走了。”怎样程度的女朋友?“比普通朋友好一点,不如今次严重。”谈到他心目中的毛毛,Leslie用成熟而客观的语气说:“她好动,有点肥,事业心很重,这点跟我很相似。我已经带过她回家,介绍她跟我的家人认识;我姊姊结婚,她也来参加婚礼。我们是很认真的。” 但不管他如何认真,当时他毕竟才20岁,毛毛也只有17岁,在爱情路上跑到某个阶段,就走上了分 岔路。1980年,出现在张国荣身边的,是米雪之妹雪梨。为了保护才16岁、刚在娱乐圈起步的妹妹,米雪表现得比较“巴渣”,但张国荣与雪梨认识,介绍人正是这位“星姊”,Leslie跟雪梨交往,还礼貌地征询米雪的意见:你不反对我们吗?他和雪梨于1979年在的士高认识,一年后在慈善篮球赛的记者会再次遇上,之后,Leslie送她回家。张国荣当时住美孚,雪梨住太子道,他主动做柴可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