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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喂,穿裙子的!-第3节

小说: 喂,穿裙子的!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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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真的又生个女儿,我也认了。”妈妈无奈地说。     
    “我们现在只好每天去烧香拜佛,希望你怀的是个弟弟。当初生亮君的时候,就应该替她取名为招弟,这样也许还可以招来一个弟弟。”姐姐嘲讽地说。     
    “你才应该叫迎弟呢!”我不甘示弱。还好,我不是真的生在招弟、迎弟那个时代,那些叫招弟、迎弟的人真可怜,一辈子背着别人的期待所留下来的印痕。宜真的阿嬷叫作周惊,据说是出生时,做父亲的看见生出来的又是女儿,受到很大的惊吓,所以才取名叫惊。噢!笑翻一缸子人。     
    我是真的想不透,这个世界上不是男生就是女生,这些大男人真的希望街上走的清一色都是男人吗?还是他们希望自己生的都是儿子,女儿让别人生就好了?这是什么心态?现在又不是农业社会,渴望多生几个儿子帮助农事,现在连乡镇都已经城市化了,还这么重男轻女,生那么多儿子干什么?生来分财产的吗?真不懂这些人是怎么想的?     
    “这是什么时代了,二十一世纪了耶,我看老爸是世纪末惟一继承传统父权社会大男人主义的人,也是惟一得到遗传秘笈的父亲,而我们却是他的女儿,这就好像是从二千万张明信片中,抽出两张的机率,亮君,我们两个可真是幸运。我现在终于懂了,为什么每次摸彩都很背,那是因为,我已经中了这辈子最大的一个奖了。”亮家冷酷又尖锐地说着。     
    “你们怎么可以这样说爸爸!”妈妈用严厉的口吻制止我们继续这样的话题。     
    “妈,如果爸不一天到晚把穿裙子的挂在嘴上说,他即使生了一打的女儿也没人会笑他的。这多好笑啊!一天到晚叫人家穿裙子的,结果生了两个穿裙子的。”亮家一脸愤怒地说。“妈,如果你这胎又生个穿裙子的,你要怎么办?爸会怎么看你?”亮家继续说。     
    我侧身看看客厅,担心爸爸听到亮家的话,还好,爸爸表情专注地听电视、看报纸。爸爸虽然没把我们捧在手心疼爱,但是,说老实话,他当一个父亲,也算不错了啦!不抽烟、不喝酒、每天规矩地上班下班,还天天回家吃晚饭。除了唠叨了点,也还不是个动辄打人的暴力丈夫。     
    妈妈沉默下来,闷着头吃饭。这是妈妈一直躲着不去面对的问题,今年都已经四十三岁了,如果再生个女儿,她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妈妈是这个家里最没主见的女人,连两个女儿都比她有主见。妈妈很少说出自己的想法,不知道她是没有想法,还是没有机会说出她的想法?也许是我们没有问,她自然就不说了。我们不了解妈妈,她也不了解我们。爸爸能娶到妈妈这样一个柔顺、不懂得吵架的女人,也算是一种福气吧!我们的邻居,一天到晚扯着喉咙开骂,难听的三字经、一字经、五字经,不定期地从他们家房子的所有缝隙仓皇又狼狈地钻出来,整个社区都知道,那个杨太太又乱花钱了,杨先生半夜三更才回来。     
    以前我一直以为,每个爸爸都是家庭里的指挥官,他只要下命令及交代妈妈和孩子做这做那,这事最好用这样的方式完成,那件烦人的事自己处理就好,不要再烦他了;该去做饭了,喂鱼了没有?录像机坏了那么久,你到底什么时候才叫人来修?明天要去三叔公家的礼物准备好了没有?不要在客厅放屁!当然也包括要妈妈再生个孩子。妈妈对于爸爸向来是言听计从的,好像爸爸是将军,而妈妈是他旁边的侍卫似的。事实上爸爸不是将军,他只是区公所的一个小职员,妈妈也不是任何人的属下,她是一个有十几年家庭主妇经验的女子,姑姑总是说妈妈命好,嫁给爸爸后就不用再工作了。     
    如果爸爸真是世纪末惟一继承传统父权社会大男人主义也是唯一得到遗传秘笈的父亲,那妈妈就是世纪末硕果仅存的得到老祖母观念真传的旧时代女性了。     
    以后我如果结婚了,除非我自己喜欢孩子,否则没有人可以叫我一直生,一直生,直到生出一个男孩为止。那样跟母猪有什么不一样。还好,妈妈的时代已经过去很久了,现在我可以为自己作主,绝对不要嫁给一个不让我工作的丈夫,而且我希望自己会是家里的指挥官。要不,最好的结果就是,我不要结婚,这样就可以永远做自己的指挥官了。     
    “姐,依你看,大男人和旧女人会在哪个年代完全绝迹?”熄灯以后,我躺在床上问姐姐。     
    “大男人和蟑螂一样多,永远也不会绝迹。”亮家说完翻了个身。     
    “是吗?真的不会绝迹吗?怎么可能?根据物种灭绝速率,一千万种物种中,每年有二万七千种,每天有七十四种,每小时就有三种在地球上消失,以这样的速度,有一天一定会轮到大男人的,是不是?姐,你有没有听到,姐——”亮家不知是真的睡着了还是懒得理我。总之,我觉得这两种人类一定会绝迹的,在世界末日来临的时候。那时候,我也绝迹了。     
    忽然有个很坏的念头轻轻地掠过我的脑海,我希望妈妈再生个妹妹,然后我要看看爸爸的表情。我真是有点卑鄙。这只是一闪而过的念头而已,我还是希望妈妈这胎能生个弟弟,这样她至少会活得快乐一点。小时候看过一本书名为《强盗的女儿》的童话故事,看完后从此爱上书里的马特爸爸。每天都在幻想我如果也有一个马特爸爸那该多好啊!马特爸爸虽然是强盗,但是当他终于有了一个女儿时,他绕着大厅跑,兴奋地跳得半天高,疯子似的大喊:“我有孩子了!你们听见了吗?我有孩子了!”马特爸爸把小女儿抱在怀里,欣赏她清澈的眼睛、小巧的嘴巴、毛茸茸的黑发、无助的小手,内心涌起的父爱让他发抖。他对她说:“你啊!小宝贝儿,你已经把我这强盗的心捏在小手里了,我真不懂,可是就是这样。”当别的强盗想要抱抱他的女儿时,马特爸爸就把她像一枚金蛋似的交到别人的怀里。     
    我真是爱死那个马特爸爸了,每天晚上睡前,我都会许愿,给我一个马特爸爸!我渴望像一枚金蛋小心翼翼地被捧在手心里。我记得很小的时候,有一次我躺在客厅的椅子上睡着了,迷迷糊糊、隐隐约约中,我感觉到父亲轻轻抱着我回到房间,把我放在床上,替我盖上被子。那种躺在父亲怀里的幸福感觉,让我在往后的日子,一次又一次地在椅子上装睡,深深期待爸爸再一次地把我抱到床上。但是,爸爸后来每一次都把我摇醒,要我自己回房去睡。     
    渐渐长大后才彻底明白,即使我很诚心地祈祷,在公车上让坐,在路上拾金不昧,救了跌到茶杯里的蚂蚁一命,也没有谁会为了答谢我而变成神仙,然后送我一个马特爸爸。也许他们真的很想送我一个马特爸爸,却在中途折返,因为他们发现我已经有一个爸爸了。     
    如果有一个爸爸交换中心……这样也不成,谁愿意拿自己的马特爸爸来交换啊!二手CD交换中心交换的不都是一些不想听的或是已经听倦了的旧CD,会拿出来交换的爸爸一定也都是瑕疵品。     
    大胖妹的启示     
    已经二月冬末了,街上还有人穿着短衣短裤走来走去。有时候真的挺讨厌高雄的冬天,觉得自己真倒楣住在一个不下雪的城市,不下雪也就算了,居然一点也没有冬天的气氛,每一个冬天几乎都是暖冬。大阿姨送我一件暗红色的人造羊毛外套,到现在一次也没穿过。高雄根本就没有四季,春天就像夏天的早晨,夏天就真的是夏天,秋天是夏天的傍晚,冬天则是夏天的冷气房。     
    冬天惟一的乐趣就是木棉花开了。那些看起来拙拙的、很不秀气的、从树上掉下来还会发出“啪”的钝重声音的花,开满了住家附近的公园,远远望去,橘红、橘黄的花汇聚出一种喜气洋洋的气氛。我叫这种花为“大胖妹”。大胖妹看起来拙拙钝钝的,宽宽厚厚的花瓣,让它看起来好像举重选手。     
    每天上下学一定会从木棉树下走过,昨天放学走过那满地落花时,不经意的、一点也不懂怜香惜玉的狠狠地将一朵橘红的大胖妹踢得老远。忽然发现自己的残忍,于是走过去捡起那朵滚得老远比拳头还大的花,一直捧在手里,仿佛这样做可以弥补我刚才的粗暴。落花无辜啊!离了枝头,却又惨遭如此凌虐,如果它也有泪,想必也泪湿了花瓣吧!回到家,把花放在案头,不时地用充满怜爱的眼神瞧它一眼。想着在夜半人静的时候,大黄花会像童话世界里的情节,化身为一位美丽的许愿仙子站在床头……     
    睡梦中,我被房间里某种东西移动的声音惊醒,迷迷糊糊地张开朦胧的眼。     
    天啊!我吓得从床上摔下来,跌坐在地上,本能地钻进挂满蜘蛛网的床底下,一只蟑螂也吓得没有方向感地到处逃窜,还爬过我撑在地板上的手掌。一个穿着一袭粉红丝质长衫古装装扮的胖女子站在床前,她的脸颊上有一片仿佛被谁狠狠揍了一拳的淤青。     
    “你……是……谁?”我问。


第一部分第5节:有个女生失踪了

    有个女生失踪了     
    刚刚弯进巷子,就看见楼下的插画家,她也看见我了。“嗨,放学啦!”     
    “你在散步啊!”她常常在傍晚的时候到附近的公园散步。不管什么时候看见她,她都穿着那件格子衬衫和卡其长裤或短裤。我猜她的衣橱里同样款式的衣服一定有好几套。有一次,她衬衫的领口已经磨破了,还是穿着出门。从来没见她穿过裙子。这样的穿衣哲学好像很不错,一辈子只穿同一款式的衣服和裤子,就不用花太多的时间思考今天穿什么、明天穿什么,可以节省很多时间呢!我决定以后也只买一种款式的衣服和长裤,当我高中毕业,能够永远摆脱制服裙子的时候,我就再也不穿裙子了。     
    我们并排走着,有一搭没一搭地交谈,偶尔有汽车经过窄小的巷子,她会轻轻地扶着我的肩膀退到路旁让汽车通过,和她靠得很近的时候,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一颗心跳得好快。     
    插画家去年初刚搬来时,老爸说楼下住进一个年轻的小伙子。第二天我在楼下遇见她,就知道粗线条的老爸观察力实在有待加强,虽然她顶着一个五分头,穿着卡其裤和衬衫,但是那张细致的鸭蛋脸加上清澈的大眼睛,我确定她是女生。我不知道她的名字,只知道她是画插画的。她真的很不一样,举手投足间流露着一股独立与自信的气质,当我和她说话的时候,那专注倾听的神情让人动容。     
    我们走上四楼,进门前她客气地邀请我有空到她家喝茶,我点头说好,心里却很怀疑当别人这样邀约时,到底是真心的还是只是告别的一种客套话?我多站了几秒钟,然后我们之间就多了几秒钟的沉默,她没有进一步邀请我进屋,我只好上楼了。原来只是客套话呢!艺术家的家一定布置得很雅致、很有风格。     
    我推开衣橱,从衣服的样式、布料、颜色……实在看不出有什么特色和独特的个人风格,倒像酸辣汤里混乱的材料。到底是什么东西决定你将成为某一种风格的人?流行……好像不对,模仿……好像是这样,因为欣赏对方的穿衣哲学及面对生活的态度,所以也想变成他那个样子,从模仿当中做出调整、定型之后,就有了自己的风格了。     
    妈妈这几天害喜得很严重,没有体力做家事,阳台的植物有好几天没有浇水了。我在阳台的花台上,看见一个多月以前因为烂掉被我埋进土里的金橘,长出三棵两公分高的幼苗,自然的生命让我觉得欣喜。我把厨房垃圾桶里的木瓜子也埋进土里,想像黑色如青蛙蛋的木瓜子,在看不见的土里,像蝌蚪长出四肢般地窜长出嫩绿的芽,缓缓地挣扎出地面。看着嫩绿的小金橘仰着头观赏这个世界,我觉得种子不只是种子而已,它是希望。     
    我已经开始爱上阳台这一方小天地了。     
    家里的阳台有两坪大,几棵观叶植物、三棵玫瑰,还有两盆枝叶四处乱窜的黄金葛,阳台平常没有人整理,妈妈偶尔过来浇浇水,清扫一下落叶。这些可怜的植物,成为孤儿已经很久了。     
    我正式向全世界宣告,从现在开始,我接管了这个阳台。     
    我动手将阳台整理一番,把杂乱的黄金葛剪下,重新种在小花盆里,将堆在阳台角落的破花盆和两块缺角磁砖丢掉,重新刷洗地板。经过我的巧手整理,整个阳台焕然一新。也许可以再增加些什么植物,让阳台热闹一些。     
    妈妈站在客厅,夸奖我今天真勤快,给阳台换了一个新面貌。姐姐一大早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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