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第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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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后分析篇》)
亚里士多德认为定义的基本类型有三种:1。实质定义。即关于事性①有关
“证明”论述参看郑文辉:《欧美逻辑学说史》,中山大学出版社, 1994 年版,
第58—60页。
质的陈述,如可以把雷定义为“云中的响声”。2。名称定义。即定义是关于
名称意义的解释。3。发生定义。即关于事物为什么存在的解释,他举例说,打雷
是“因为火在云中猝灭”。(《后分析篇》)
一般认为,证明理论是亚里士多德逻辑学说的精华。但这样说也不太确切,
因为证明所讨论的问题已远远超出了形式逻辑的范围。所以,亚里士多德关于证
明的理论与其说属于形式逻辑,不如说属于科学逻辑。证明是关于科学方法论和
科学性质,即关于科学论的问题。作为主要论述证明理论的《后分析篇》,本质
上探讨了科学的性质乃至整个科学论的问题。
关于这一点,郑文辉在《欧美逻辑学说史》中有过具体说明:《后分析篇》
在论述证明理论时,试图建构演绎科学,并把演绎科学同数学科学比较。亚里士
多德通过这个工作去认知一般的科学原理。他说:“借论证而传授或接受的一切
教导均赖先有的知识进行……数学的知识以及一切其他思考的学科都是如此获得
的;三段论的和归纳法的论辩推理的两种形式也是如此,因为它们每一种都先利
用旧知识以灌输新知识。”
(《后分析篇》)可见,亚里士多德主张通过证明,从已知的知识开始,并
通过三段论的证明手法达到新知。这就是证明的本质,可见它超出一般形式逻辑
的范围。
同时,亚里士多德还探究了证明前提的性质问题。他认为作为证明的前提必
须是真实的、原始的,而这就不是形式逻辑本身所能解决的问题,它是科学论本
身的问题。亚里士多德认为,前提与结论之间的因果关系的顺序是不可逆倒的。
因此在证明中,必定先存在原始的而又不证自明的东西,这种东西不属于形式逻
辑本身的类属。为了寻求前提的真,《后分析篇》尤其注重中词,因为建立真的
前提要有理由,这理由就是中词。正如罗斯所说:“既然科学前提必须是直接的,
那么科学证明可以表述为这样的过程,即插入我们希望联接小词和大词这两个词
之间的必要的中词。”可见,在《后分析篇》里,亚里士多德的中词的意义在于
显示出科学证明前提的真实性和直接性,它与《前分析篇》的用法不同。
由于证明理论意味着把思想与现实联接起来,它在本体论意义上与真是一致
的,并且也通过三段论的结构来完成,因而它包含整个科学论的问题,其中既有
形式逻辑的问题,也有非形式逻辑的问题。形式逻辑仅仅是科学论的一部分,即
科学论中用公式表达推理规则的那个部分。
而非形式逻辑则是科学论的其余部分,它包括诸如归纳逻辑这样的非形式逻
辑,甚至包括整个科学性质的问题。亚里士多德的科学论的概念包括如下内容:
一是除了通过证明,还通过其他方法,如通过直接知识而认知的科学原理。二是
通过证明,即间接地认知的科学定理。三是作为科学三段论的证明方法。因此,
科学论不是纯粹形式逻辑的问题,形式逻辑只是它的一个子类,而且科学论问题
正是《后分析篇》在述说证明理论时提出来的。这样,亚里士多德的证明理论就
包含了比形式逻辑更多的东西,它实质上涉及了整个科学理论的问题①。
①参看郑文辉:《欧美逻辑学说史》,中山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64—
65页。
5 关于矛盾律和排中律亚里士多德逻辑学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关于思维规律的
学说。人类的思维必须遵循一些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律。亚里士多德着重考察了两
条规律,即矛盾律和排中律。至于我们现在所用的同一律和充足理由律,他没有
明确的论述,只有零星的提示。形式逻辑是亚里士多德学术思想中最成熟的学说,
而他完整而明确地提出以矛盾律为最基本的形式逻辑规律的元理论以及从这个元
理论出发而建构的三段论学说就成为这成熟学说中的两大精华。
关于矛盾律。
亚里士多德认为矛盾律是本体论的规律、存在的规律和事物的规律。他这样
来表述矛盾律:“同一属性在同一情况下不能同时属于又不属于同一东西。”
“矛盾着的断定对于同一个对象来说不可能同时都是真的。”(《形而上学》)
就是说两个对立的规定不能应用于同一个事物。罗斯对此作了进一步的说明:
“矛盾律首先被表述为这样的形式:‘同一属性不能同时在同一方面既属于又不
属于同一东两’。这个规律将要被遵循,它被十分客观地陈述为存在的规律。”
亚里士多德认为,作为事物或存在规律的矛盾律是客观现实的反映,因而是第一
位的,这足见他关于逻辑规律的思想明显受其哲学本体论思想的影响。
矛盾律同时还是逻辑的规律、推理的规律,也就是说,是一种关于思维正确
性的规律。对这点,他说得非常明确:两个相互矛盾着的东西决不能同时都是真
的,“对于同一事物,两个相互矛盾的命题不能同时都真,两个相互对立的命题
也是如此”。“对于同一事物,两个相互矛盾的肯定与否定不可能同时都真”。
(《形而上学》)“两个相反的命题,两个对立的命题,以及一个肯定命题和一
个否定命题决不可能笼统地属于同一事物”。(《辨谬篇》)“无论是一个真实
的判断还是一个真实的矛盾命题,都不可能与一个真实的判断相反”。(《前分
析篇》)
这些说法是一个意思:从逻辑上说明了两个相互矛盾或者反对的命题不可能
同时都是真的,其中必有一假。这样陈述的矛盾律主要是为了保证思维的正确性,
因而它是一种逻辑的规律。亚里士多德认为,先有事物的规律或存在的规律,然
后才有推理的规律或逻辑的规律。前者是后者的客观基础,后者是前者在思维领
域内的反映。前者决定了后者,后者受前者的影响和制约。
此外,矛盾律还可被看作是心理的规律、认识活动的规律。罗斯说:“从作
为存在规律的矛盾律得到心理的规律;认为相同属性同时在同一方面既属于又不
属于同一事物,那将是自身相对地限制在同一时间和同一方面下,因而这是不可
能的。”亚里士多德是这样论述这一问题的:“任何一个人不可能相信同一事物
既是又不是。”“同一个人不可能同时相信同一事物既是又不是。”“不可能同
时说同一事物是人而又不是人。”(《形而上学》)这些说法从心理或认识角度
说明矛盾律,实质上是说,一个人想象出同一事物同时既是又不是,这是不可能
的,因为客观存在不存在同一事物在同一时间同一方面既是又不是,因而作为反
映存在规律的心理活动规律也就不可能认为同一事物既是又不是。不过,亚里士
多德把矛盾律看作心理规律,这间接地反映出亚里士多德的
逻辑一开始就受心理主义的困扰。
不仅如此,亚里士多德还把矛盾律描述为语义的规律。他说:“如果‘这个
是’表示某一个事物,那么人们就不能说它又表示相反的事物。”
“如果肯定了这个字表示某个事物,那么这个字和这一事物就产生必然的联
系。”“同一事物既是而又不是,除了像我们称之为‘人’而别人称之为‘非人
’的意义含混的词之外,必不可能。”(《形而上学》)
这些论述都是从语言的字意上说明任何一个字都有确定的含义,既不可用不
同的字指称同一事物,也不可用同一个字去指称不同的事物。任何一个字本身都
有确定的意义,不能出现自相矛盾。
关于排中律。
亚里士多德对排中律的表述是:“同样地,在相互矛盾的判断之间不能有居
间的东西,但必须是对同一个东西的同一方面予以肯定或否定。”“每一事物必
定肯定或否定。”(《形而上学》)“所有的事物在现在或将来的时间里都或者
必然存在,或者不存在。”(《解释篇》)
这些是说对于任何事物的肯定或否定,必有一个是真的,而不可能两个都假。
“如果对于任何事物必须或者肯定它,或者否定它,那么,肯定与否定就不可能
都是假的。”(《形而上学》)这仍然是从心理的或认识的角度来说明排中律。
排中律也作为语义的规律出现。他说:“如果说‘这是一个人’,请问这是对的
或是不对的,那么,我们的对方必须给出一个回答,它意旨一个东西,而不应加
上‘它既是白的又是大的’。”
(《形而上学》)
现在人们讲的形式逻辑的四个规律,亚里士多德研究了以上两个,这两个中
矛盾律又是基本的。在他看来,一切原理中最基本的原理就是“同一属性在同一
方面不能同时属于又不属于同一主题”这个不矛盾的原理。他认为这条原理是
“终极规律”,是“一切公理的起点”,是“一切原理中最无可争辩的原理”,
“不能另外再举出别的原理比现在这一原理更不证自明了”。(《形而上学》)
亚里士多德的这些话足以证明他把矛盾律放在首位,是基本原理。基于这一点,
他认为排中律不过是矛盾律的进一步展开和说明。如否认矛盾律必然导致否认排
中律,而承认排中律也将会避免逻辑矛盾。就是说,遵守了矛盾律,也就同时遵
守了排中律,否认了矛盾律,也必然导致排除排中律。所以,违反矛盾律要求,
一切事物都将混淆不清,而保持概念在含义上的确定性,就是要避免自相矛盾。
“‘是’或‘不是’有确定的意义,这样,每一事物将不是‘如此而又不如此’。”
(《形而上学》)①亚里士多德是逻辑史上第一个形式逻辑学家,故而也是第一
个逻辑类型的创立者,他是第一个使形式逻辑成为一门以推理为特征的独立科学。
他被称为逻辑学的创始人,恰如其分。
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体系完整,提出了以矛盾律为基本规律,创立了三段论
论证方法,确立了至今仍沿用的形式逻辑术语。科学贡献有目共睹。
当然,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不是完美无缺,就形式逻辑而论,也有①参看易
杰雄主编:《世界十大思想家》,安徽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62 页;郑文
辉:《欧美逻辑学说史》,中山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77—84页。
许多没探讨到的问题。就是三段论,也不是最高理论,更何况形式逻辑本身
就有其缺欠性。指出不足,正是为了更好地发展理论。
第十章物理学说本章介绍的亚里士多德研究的物理学与现代物理学是完全不
同的。
现代物理学是自然科学的一个基础部门,研究物质运动最一般的规律和物质
的基本结构。物理学的知识和方法已成为许多自然科学部门和生产技术的基础,
它有许多分支,如力学、声学、热学、分子物理学、电磁学、光学、原子物理学、
原子核物理学、固体物理学等,随着科学的发展及在各方面的应用,又形成了许
多边缘学科,并发展了一些尖端技术。
在今天,一提到物理学,人们很自然地就想到这些重要的尖端技术。亚里士
多德的物理学没有这么高深、复杂,不少内容与哲学相通,故那时的物理学就是
自然哲学。
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研究范围广泛,从天空到地界,从无机物到有机物,都
有涉及。后人在研究他的物理学说内容时,把握不一,解释多样。有的按现在物
理学范围分析,有的则将他当时涉及到的自然科学门类都包括在内,如生物学、
心理学等明显不是物理学的东西一一纳入其中,同时,物理学观点和哲学思想混
合在一起。其实,无论怎样研究,都有道理,都符合亚里士多德学术思想实际。
因为他把物理学理解为对自然的解释——寻求自然的一般概念,物理学被称为关
于原理的学说,他把物理学的对象规定为是研究一切可分离的、可运动的存在。
这意味着物理学要研究一切自然事物。
自然,源于希腊词“产生”,自然而然,即是自己产生的东西。亚里士多德
解释说:“自然乃是以它为基本属性的东西,之所以被推动和处于静止的一个根
源和原因。正是借着它,而不是借着一个附随的属性,该物才有运动和静止。”
(《物理学》)一切自然事物都在自身内有一个运动和静止